為什麼我們要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
今天看到這樣一條微博,覺得還蠻有道理的。
#周末無神論漫畫#現代社會中「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是個奇怪的現象。如果別人的觀點是自由或保守主義、市場或國家經濟、民主或集權、咸或甜豆花,你可以毫不留情地批評甚至嘲笑挖苦(給題主註明一下,這句不正確,別人的愛好也是不能嘲笑挖苦的)。但一旦說是宗教信仰,不管其信仰的內容是多麼的荒謬,你都要尊重。理性的人們請拋開虛偽的政治正確:宗教沒有免於被批評的權力。
OTZ……「批評」不等於「不尊重」,根本不是一回事啊。
就借漫畫里的對話:
「——我愛吃甜豆腐花。——你好蠢喔!」這就可以嗎!!?「——我是保守主義者。——你好蠢喔!」這就可以嗎!!?不管有沒有涉及宗教,這種回答都是對人的不尊重,和「政治正確」有什麼關係啊!我碰到傳教的,一般第一句就說明我不信他的宗教,之後照樣可以聊得很好啊,聊演化、聊宇宙大爆炸,都沒有問題。信教的朋友,如果在可實證的事情上犯錯,我照樣會批評,甚至很嚴厲。把實證的歸實證,信仰的歸信仰,完全可以在尊重信仰的前提下提出批評。碰到無理取鬧的,你想諷刺,那隻要說的在理,不攻擊別人的信仰,也完全可以嘛。
如果你分不清觀點和持觀點的人,做不到對事不對人,只會用「污辱」的手段提出批評,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不管話題是不是宗教,這都不會受人歡迎的,和政治正確無關。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那些不看清楚問題說明,就撒著潑上來罵的噴子們,應該請個腦外科大夫把你的顱骨打開,然後把腦組織全部取出來,放在洗潔精裡面泡上一個小時,你就會發現,水裡面有很多大便。)根據題主的問題說明,這個問題可以這麼理解:為什麼其他領域相左的看法可以批判,宗教的信仰卻不能批判,只能尊重?在我看來,核心原因即是:不同宗教,不可辯論。
在科學範疇內,意見相左是很正常的事情,他們之間能夠辯論的基礎在於:科學必須建立在統一邏輯正確的基礎上,也就是我們客觀世界的規律。但宗教不是這樣的,宗教的根基是建立在一個主觀世界之上的。它的「邏輯」是自我創立的,不同的宗教內部的邏輯也是封閉的,不對外開放的。這也就是說,不同宗教之間:我的邏輯對你的世界沒有任何規範作用,你的邏輯對我的世界也是一樣。不同宗教之間要是相互吵架,就無法用統一的標準來衡量誰勝誰負。
既然相互之間不可能分出誰對誰錯,兩者又都是客觀的存在,那麼唯一讓兩者共存的解決辦法就是:相互尊重。不相互尊重的結果就是會產生無盡的碰撞和摩擦。——————————@陳浩,才發現你的回答「有可能」是針對我開頭那段噴人的語言,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解釋一下,我那段髒話針對的是這種回答,是對提問者不尊重的回答:
一直我都認為好問題比好回答,在知乎上更有意義,就如同這個問題,因為它瞬間就吸引了我去思考,也因此我得到了自己認為有道理的解釋。但遇到如圖這種不尊重提問者的回答,我一貫就是:從不排斥用髒話。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人的邏輯是不同其他人的,一旦這種邏輯侵犯了其他人,跟他們講道理沒用,只能以毒攻毒。尊重他人宗教信仰的本質,就是要最低限度的尊重他人。
因為宗教信仰與一個人的自我耦合度最高,即便是要人去除自我的佛教——在成功成佛之前,你總還是有一個行走在世俗中的「自我」,它需要被人尊重。
一個人的宗教信仰為他的自我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對那些總感覺「自我的存在」岌岌可危的人而言尤其如此),是有宗教信仰的人護衛最緊的核心利益。
人對調侃、批評等不尊重行為的接受度,在受體上是有區別的。譬如一般人養的狗,你隨便摸都行,而我們大都不願自己的身體被隨便觸碰,甚至有人因為腦門被人開玩笑摸了掄起酒瓶子就砸過去。狗屬於我,我的身體也屬於我,你可以不尊重我的狗,但你得比較尊重我的身體,你最需要尊重的就是「我」。而「我」是什麼?你說來說去,多半還是自己的身體、自己的這、自己的那。對於有宗教信仰的人,宗教信仰令你有了「自己」(或者說確信「自己」的存在),能想像出「自己」的模樣,能令「自己」變為可被尊重或者可不被尊重的准實體。這個准實體,就是我們的底線。所謂士可殺不可辱,就是說你怎麼弄我的身體沒關係,再怎麼樣那也只是屬於「我」的一樣物事,但「我」這個東西誓死不准你碰一根小手指。
再譬如一些藝人的腦殘粉,嗯,不說大家也懂的。
我們的工作,或者說所在的行業、所從事的職業,多半只為自己的身體提供養料(工作—&>工資—&>吃住玩),但當它也參與為我們的「自我的存在」提供合法性的時候,容忍不尊重的程度就會下降,典型例子如教師。
年齡也是一個有趣的例子,一般來說年齡越大,這一屬性所需的尊重程度越高,容忍不尊重的程度越低;年齡增長到一定程度之後,容忍不尊重的程度反而會回升,這一切都與該屬性和自我的耦合程度相關。
所以尊重他人宗教信仰的本質,就是要最低限度的尊重他人。反過來說,尊重他人,就是至少去尊重那些與他人的自我耦合度高的屬性,不獨宗教信仰而然,國籍、地域、年齡、性別...亦復如是。動輒「那些棒子」、「那些小日本」、「你們臭男人」、「他們河南人」、「腦殘 90 後」...,那是給自己臉上抹黑。當然,很多人不介意,那是個例,從概率上這些屬性當然是怎麼尊重都不為過,大概率嘛。
p.s. 怕受傷,就不要令任何屬性與自己的自我耦合。自我不就是因緣和合而生嗎?撇開一切與之耦合的因緣,自我也就不存在了。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尊重的對象,以「人」為指向,而非以「物」為指向。我們通過保護人的權利而尊重人本身。
「一個人選擇某宗教信仰的自由(權利)」和「某宗教信仰的內容(事物)」是兩回事。我們一直在提倡尊重的,以及法律在保護的,是人們對於宗教信仰的選擇自由(權利),而並非是對宗教信仰的內容(事物)。當人們混淆了這兩者,就會出現困惑。
換言之,一個人不論選擇相信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南傳佛教、北傳佛教或道教等,其他人都應當對這個選擇自由的權利,報以尊重和保護。倘若一個人出於自願而選擇信仰飛天麵條神教,都不應當被限制。這種選擇自由,是面向所有宗教的,而並不因為要選擇的對象是某種宗教而受限制。倘若明確標定了某幾種宗教信仰不許選,那麼是一種對宗教選擇自由權利的剝奪。
但是,這並不等同於,人們要無條件地認可其選擇的宗教信仰的教義內容。換言之,你選擇信仰某種宗教後,自願依照其教義改變生活方式的,只是你自己。當你將自願信奉的教義內容拿去要求並未選擇信仰你教的人士遵守和踐行時,是一種觀點上的綁架。
這就好比,你可以去到商場購買任何你喜歡的物品,沒有人限制你一定要買什麼,或一定不許買什麼。而對於你所購買的物品本身,別人可以表示「它真好看,我很喜歡」,也可以說「好難看啊,我不喜歡」。換言之,別人完全可以對你選擇的東西有不同的評價與觀點。但是,你依舊可以選擇買它,這是你的權利。倘若因為你覺得商品很好,於是買下了它,且強制別人也要買它,那就是在干涉別人的自由選擇權利。相對地,因為不喜歡該商品而沒買下它的人,也不能強迫已經買下了它的你退貨。
我雖然是一個上座部佛教的比庫僧人,我基於對佛陀的教導的信任,而遵守佛陀制定的戒律而生活,實踐佛陀所教導的禪修方法。但是,我絕對不會強制任何人遵守佛制戒律,譬如戒律之一的「離放逸之因的飲酒學處」。我的一些好朋友,他們是在家人,他們會在周末去酒吧喝酒,我並不會因為他們飲酒而不悅,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他們完全有權利那麼做。同樣的,他們也完全可以對這條戒律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哪怕是不認同乃至反對,都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他們不允許我選擇信奉上座部佛教,只允許我相信譬如天主教,那麼這種「不允許」才是對我的不尊重,也是對我選擇自由權利的侵犯。
同樣地,我對一些宗教的教義有著不同的觀點,有些我則完全不認同。譬如對於所謂的創世神,在我們的觀點中,那是不存在的,沒有實際指向的虛設辭彙。但是,我並不因為這個觀點的不同,而不尊重你對該宗教信仰的選擇。
對宗教教義的內容,任何人都可以有不同的看法觀點;而對於選擇任何哪一種宗教信仰,選擇者有完全的自由,這種選擇自由是被尊重的。
有一些人,因為你對於他所信仰的宗教中的教義有不同觀點而生氣,那麼他們犯的錯誤在於,忘記了對方的觀點只是針對教義的內容本身有不同看法,而不是針對他們本身。換言之,我尊重你作為一個生命的客觀存在,但是,我不一定認同你所選擇相信的觀點與看法。
我有時候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有時候不。
值得尊重的人,信什麼都好。不值得尊重的人,我不在乎他信什麼。
我的朋友中,有信基督的,也有信佛的,無神論者當然居多,不可知論者也有,我尊重他們的人格,也尊重他們的信仰。而我厭惡的人中,也同樣各種都有,對他們我絲毫沒有覺得有尊重信仰的必要,我既不會尊重他們的宗教信仰,也不會尊重他們的價值觀,嘲笑他們的智商也一向是一件賞心樂事。
其實,很多情況下,兩個看上去有同種信仰的人,信的是擁有同一名字的兩種不同東西,就像 雷鋒 和 雷鋒塔。
在種族隔離的時代,美國基督教中有堅持平等、博愛、非暴力的馬丁·路德·金博士,也有堅信種族天生不應平等的廣大南方基督徒。金博士關在伯明翰監獄中的時候,還有牧師寫信給他指責他發動權利運動,破壞美國和諧。這兩種人,信的真是同一種東西么?
甘地是印度教徒,一生致力於消除印度的不平等,而刺殺他的兇手,也一樣是印度教徒。甘地和兇手,信的是同一種東西么?
以前在學校的時候,遇到傳教的,我會禮貌的表示自己毫無興趣,對方也不會糾纏。但是,我的朋友卻曾遇到過反覆糾纏的人,如果你堅持拒絕,還會義正辭嚴的大叫「下地獄吧,撒旦!」這兩種傳教者,信的真的是同一種東西嗎?
蘇聯搞的社會主義,白色恐怖,濫殺無辜;瑞典是社會民主主義,也算社會主義;中國位於兩者之間,比蘇聯不知好上多少倍,但與北歐也差距遙遠,同樣算社會主義。這三種社會主義,是同一種東西嗎?
這些擁有同一名字的不同信仰,有些我尊重,有些我不尊重,完全視人的行為而定。
排名第一的那個@黑色菠蘿 的答案真的是相當政治正確,他好你好我也好,大家好嘛!來來來,一團和氣別吵架,作人嘛,最重要的就是開心……
但很遺憾,我們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無神論者,以及各種宗教的信奉者,總是要試圖說服那些尚且猶豫不絕的人,把他們拉到自己的一邊。各種信仰派生出的不同價值觀,總會在政治領域呼籲不同的政策,交鋒不可能避免。@黑色菠蘿 認為,主觀世界的差異無法評價孰是孰非,但現實是,價值觀的不同,恰恰是思想交鋒最嚴重的領域,因為價值觀直接導致行為、政策,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同性戀是正常還是不正常,表面上只是主觀評價的差異,但直接影響著政策、社會壓力的多少,等等。
我覺得,交鋒不可避免,辯論不可避免,甚至彼此厭惡,有時也不可避免。但謝天謝地,我們生活在一個有底線的時代。我們不會因為信仰不同而彼此殺戮。只要不殺人,想尊重就尊重,不愛尊重就不尊重,愛咋地咋地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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