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常住戶口管理新規!戶口遷入遷出有重要變化!
04-07
上海人!你的戶口又升值了!近日,市公安局發布了新版《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並將於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
亮點一房屋買賣後,上家戶口可被直接遷出「
新《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房屋所有權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因交易已發生轉移,現權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請將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通知原有戶口人員遷出,對拒不遷出或者無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將其戶口遷至社區公共戶。」這次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舉重若輕,直接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直接將賣家戶口遷至社區公共戶,不影響新房主的落戶。上海公安的這種有擔當的行政管理創新,在全國也在先行之列。亮點二明確劃定可遷入房屋戶口的親屬範圍「《規定》第二十九條明確:
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址。」與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親屬、配偶、配偶的父母關係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經權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址。與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親屬、配偶、配偶的父母關係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以該房屋為實際居住地的,經權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址。房(地)產有多個權利人的,權利人之外的人員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址應當經全部權利人同意。同時,新規將以往上海人最關心的:嬰兒如何辦理出生登記?非親屬間戶口可以遷移嗎?房屋買賣後,上家不肯遷出怎麼辦?等等重要問題也全部做了更加明確的新規定!常住戶口管理 8 大熱門問題『 權 威 解 讀 』1. 常住戶口的登記原則是什麼?
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應當按照「先家庭戶口,後單位集體戶口或者部隊集體戶口,再社區公共戶口」的順序登記常住戶口,且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2. 嬰兒如何辦理出生登記?嬰兒出生登記按照隨生父或者生母自願落戶的原則,向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同時,對於申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可以提供納入本市司法行政部門目錄內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係司法鑒定意見書。 3. 哪些情況需要註銷戶口? 以下4種情況需要註銷戶口:「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應徵入伍或者被軍事院校錄取具有軍籍的經批准前往香港、澳門地區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籍的」同時,對於拒絕註銷戶口或者公安派出所告知後仍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經可以依職權註銷其戶口。4、註銷戶口人員戶口問題註銷戶口的原本市學生集體戶人員恢復戶口後,對於不符合落戶本市條件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直接將其戶口遷出,並開具《戶口遷移證》。 5. 非親屬間戶口可以遷移嗎?本市常住戶口居民與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親屬、配偶、配偶父母關係,以該房屋為實際居住地的,經權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址。6. 集體戶口、公共戶口證明戶籍信息
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集體戶口、部隊集體戶口、社區公共戶口人員簽發個人戶口卡,憑個人戶口卡可以辦理相關社會事務。7.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開具戶籍證明?難以用居民戶口簿、個人戶口卡證明的下列事項,公安派出所應當開具戶籍證明:「 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主要包括公民更正或者變更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五項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或者因戶口遷移,憑居民戶口簿無法證明的事項。註銷戶口證明。主要包括公民因死亡、服現役、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被判處徒刑註銷戶口,或者因重複(虛假)戶口被註銷戶口事項。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的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8. 在擁軍優屬方面有什麼新舉措?駐滬部隊現役軍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系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經市公安局審批落戶本市的,經部隊同意,可以在符合國家規劃的駐滬部隊公寓房、經濟適用房,申請設立家庭戶,並經公安機關審批後可以遷入該戶。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