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黑化還是保留初心,讓《權力的遊戲》里的波頓家族告訴你!
原題為《剝皮家族:總有一些人為活著,選擇墜入黑暗》
《冰與火之歌》第二遍我已經看到拉姆斯·波頓迎娶假艾麗婭·史塔克(臨冬城總管之女珍妮·普爾)。剝皮家族的殘忍和邪惡應該是整個《權力的遊戲》裡面,無人能出其右的。令人震驚的是不管是老剝皮「水蛭大人」盧斯·波頓,還是小剝皮「私生子」拉姆斯·波頓竟然都是有粉絲的。想想也能夠理解,我們現在的主流三觀里,真善美被群嘲為傻白甜,而不管是盧斯·波頓的腹黑,還是拉姆斯·波頓的「私生子」逆襲,從功利的角度來看,對錯或許根本無人在意,起碼都是很勵志的。甚至有人認為,史塔克家族也就是主角光環加持,要不肯定跑不贏剝皮家族的。
對此,我將結合原著情節、劇中故事以及我身邊的一些朋友的親身經歷來聊聊,究竟我們要不要做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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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主流三觀里都是崇拜有力量的人,假使這個人有錢有權,即使人品低劣也要努力結交,以期能夠跟著沾光獲利。事實上,對於一個比你心腸更狠、更聰明的人,你與之交往,心想著自己總有用著他的時候,基本上做夢,十有八九是把自己送上去主動被坑的。有人可能會說,他太厲害了,我不敢得罪他,問題是對於惡人,你越慫越可能更被欺負,因為欺負你是代價最小的,而且壞人的處事邏輯里,只有權衡利弊,沒有絲毫惻隱之心的,不會因為你跪地求饒而放過你。
以《冰與火之歌》原著為例,盧斯·波頓重回臨冬城,籌備假艾麗婭·史塔克與自己私生子的婚禮時,發現被燒毀的臨冬城已經被一夥難民所佔領。盧斯伯爵把反抗最厲害的一夥難民直接弔死,剩下的跪地求饒的收為工匠,負責臨冬城的重建,並許諾會善待他們。然後,臨冬城簡單的修繕完畢之後,盧斯·波頓把所有工匠全部弔死,並表示確實有給予善待——因為沒有剝皮。另一個例子是「假艾麗婭·史塔克」珍妮·普爾與小剝皮婚禮那段,原著是是席恩的第一視角來寫的,當席恩作為臨冬城親王、艾麗婭·史塔克唯一在世的養兄弟,挎著珍妮的手走向拉姆斯·波頓的時候,席恩有場心理獨白,
你還有機會的,趕緊在來觀禮的北境諸侯面前,表明身份,我們起碼可以一起痛快的去死。
結果,懦弱膽小的珍妮,只是說了「我願意」。
即使她是個「所有人都誇可愛」的姑娘,即使她順從地接受新婚之夜,被席恩(拉姆斯要求的)直接用刀割掉所有衣服,她並沒有得到絲毫憐憫和善待,她得到的是渾身都掩飾不住的傷痕以及「席恩的舌頭」,假使,那個拉姆斯最臭味相投的小夥伴「第一任臭佬」還活著,相信她會跟他們曾經QB過的所有農家女一樣,臭佬先來,拉姆斯繼續,從這個角度而言,「席恩的舌頭」或許都是一種小確幸。
所以,看見沒有,對於比你狠毒的更有力量的人,示好求饒認慫退讓都是沒用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當毒蛇一樣遠離之,如果實在躲不過,也不要慫,因為這些人是沒有絲毫人性,我們即使無法贏得勝利,起碼還可以站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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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為一個領導者,可能很多人都存在這樣的看法,要用聰明人,也不要用善良且蠢的忠心部下。我以少狼主羅柏、席恩、泰溫這些曾經不同時期成為剝皮家族效忠對象的人舉個例子。
毫無疑問,盧斯·波頓是整個北境最有權勢和力量的貴族,相比較莫爾蒙家族、安柏家族,盧斯·波頓這個手下很明顯更為睿智和得力。結果,莫爾蒙家族的母熊即使在血色婚禮里戰死,劇中私生子之戰中,熊島小公主是第一個站起來響應瓊恩號召的,安柏家族大瓊恩作為羅柏麾下最忠誠也最無腦的的手下在紅色婚禮上死的英勇無比。而盧斯·波頓被認為是紅色婚禮上殺死羅柏的那個「披著紅袍的神秘人」。
席恩,作為短暫的臨冬城親王,在佔領臨冬城期間,曾經遭遇過全城的冷遇和白眼,這時候冒名頂替的「臭佬」拉姆斯曾經充當了最雪中送炭的軍師,坦白講,他給的所有建議雖然兇狠但是絕對有用的,例如,抓不到布蘭和瑞肯的時候,以年紀相仿的磨坊之子們,殺死後燒毀屍體以假亂真,提議用剝皮的酷刑審問剩餘的臨冬城仆眾們(善念尚存的席恩拒絕了這個提議),結果,席恩最終敗在這個兇狠的手下「假臭佬」拉姆斯手中,而且得到了慘無人道的摧殘,剝掉腳趾手指的皮,閹割,精神摧殘到「不再像個人」「與母狗們吃住在一起」。同樣,曾經在三叉戟河之戰中,盧斯·波頓曾經建議勞勃·拜拉席恩殺死被俘虜的「無畏的巴利斯坦」,結果勞勃拒絕了,巴利斯坦也用忠誠回報了勞勃的一命之恩,事實上,如果不是瑟曦作死,有巴利斯坦的御前鐵衛絕對不會沒落成那樣。
而泰溫·蘭尼斯特作為盧斯·波頓最終選擇效忠對象,無疑是唯一一個能夠駕馭剝皮家族的強硬領導,因為雄獅家的泰溫比老小剝皮更狠、更冷酷,那是一個有債必換將手下不聽話的領主直接滅門的鐵腕領袖,以一首《卡斯特梅的雨季》令七大國無人敢得罪。但是,他死於幼子小惡魔提力昂之手後,盧斯·波頓也有著除了北境之王更大的野心(見原著里,達斯丁伯爵夫人與席恩,在拉姆斯婚禮前的對話)。
所以說,蛇蠍心腸的手下,再能幹也是養不熟的狼,除非你一直強大且對其有利用價值,要不早晚會養虎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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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經常會聽到那種「無毒不丈夫」的話,甚至,我身邊諸多好友經常唾棄我的與人為善和善於遺忘,他們經常會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說實話,我無法反駁,但是,我覺得付出自己的初心,去內心充滿仇恨,為了報復一個不相干的路人甲,把自己逼成一個滿腹算計、滿臉戾氣的人,是非常不划算的。
壞人的最高境界也許就是活成盧斯·波頓這樣的百分百理智,甚至近乎於冷血無情的人。原著中他死去的第二任妻子的妹妹,荒冢屯達斯丁伯爵夫人跟席恩提到這個前姐夫曾經說,
水蛭吸走了波頓所有的熱情,他冷酷,理智,把所有人當妻子,他肥胖的弗雷夫人是,他殘酷的私生子是,他手下的所有的或忠誠或別有居心的領主是,甚至達斯丁伯爵夫人是,席恩也是。
而這個從來只會輕聲細語的水蛭大人,在跟私生子要走席恩的路上,也聊起過自己的心事,
首先來看看「虎毒不食子」這件事,盧斯·波頓說,我知道我這個私生子殘酷無人性,我甚至知道他可能殺死了我的長子,那個優秀善良的嫡長子多米利克·波頓,他「為了找一個兄弟」而去模仿尋找私生子拉姆斯,結果疑似被拉姆斯謀害。盧斯甚至知道,自己無法活到所有幼子長大成人,如果第三任夫人瓦妲·佛雷為他生下孩子,早晚也會被拉姆斯害死。但是對於任何一個家族,幼主當道都是危險的,如果真到那時,「我的瓦妲夫人肯定會傷心欲絕」。看見沒,即使對自己的親生骨肉,盧斯·波頓心裡只有權衡算計,溫情是永遠排在家族利益之後的。
其次,很多姑娘覺得一定要找個強大的伴侶,這點,或許也需要看看盧斯公爵大人的婚戀史。對於私生子的母親,盧斯·波頓只是外出打獵,結果看見磨坊主續弦的妻子,馬上有了慾望,結果就想到了早已被史塔克家族廢棄的「初夜權」,他就殺死了磨坊主,然後在屍體之下QJ了那個年輕的媳婦。後來,他並未對姑娘有絲毫感情,只是偶爾送點豬、小雞,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告訴私生子他的父親是誰。結果,磨坊主的寡婦一直對拉姆斯灌輸,他是高貴的波頓家族之後,這可能也是拉姆斯變態的源頭吧。冷血的父親和勢利的母親。對於第三任妻子,政治聯姻的瓦妲·佛雷夫人(老弗雷伯爵,許諾波頓迎娶弗雷家的女孩,會送出於新娘等重的黃金做嫁妝,於是,盧斯·波頓就選了胖子瓦妲,而不是她美貌的姐姐美女瓦妲),盧斯·波頓聲稱還是有點喜歡的(因為前兩任夫人在床上都是不聲不響,而弗雷夫人又叫又鬧),但是,參見喜歡第三任夫人的原因,盧斯·波頓對伴侶的愛,是基於動物本能的,而對伴侶的責任(參加拉姆斯會殺死自己與瓦妲的幼子,他也是放任不管的,因為幼子當道更恐怖),也沒有高於家族榮譽。
所以,成為一個城府深沉,算計所有人的腹黑高手,他的個人生活也基本上是毫無樂趣的。所以才會喜歡極端的「水蛭吸血」療法,才會喜歡「床上又叫又鬧」的伴侶,也許對於變態的人生,唯有有點S&M傾向的變態的行為,才能讓他感覺到活著吧。而千萬不要覺得,壞人只會對外人施·暴,其實,對於壞透了人而言,哪怕是血脈至親、同床共枕的人,可能都只是活下去的棋子,如果他表現出對你的一點點溫情,可能是拿去交換的誘惑不夠吧。
看完這些,你還想成為一個腹黑惡人嗎?你還會崇拜滿腹算計的強者嗎?你還會期望自己黑化成「以牙還牙」的有力量者嗎?
對不起,我寧願活成一個越來越慈眉善目的傻叉,而一個人把心思花在哪裡是看得見的,雖然我沒有那麼多心眼或者精力去算計別人,但是為了生存下去,我會一門心思提高自己的生存技能,以我個人35年的經歷來看,24k的純傻叉也是可以生存下去的,而且還跑贏了不少狠毒的聰明人。
與君共勉。
Ps:最後說一個劇中我最不能忍的改變,用珊莎·史塔克代替珍妮·普爾在原著中參加「臨冬城婚禮」的戲份,這個是無法被原諒的大BUG。珊莎雖然善良、單純又膽小,但是奔狼家沒有慫蛋,即使在君臨,面對小喬的變態包袱,她也會為了「小丑騎士」仗義執言,她也會為了維護羅柏,逞一時口舌之勇而遭到暴打。如果,臨冬城婚禮上是珊莎,她絕對會選擇痛快去死,也要揭露波頓家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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