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前任是不會後悔的
「你會後悔的!」
「總有一天,我會讓TA後悔。」
年少氣盛時,不被理解、信任或受了委屈、受了傷,但又不甘心,這樣的話不是脫口而出,就是在心底狠狠默念。彷彿有了這一句,就真有揚眉吐氣的那一天,不過是早晚而已。
當年紀漸長、閱歷漸豐,才明白,「後悔」從來不是成年人的事。成年人的決定,大都是深思熟慮、權衡利弊後的結果。
1
讓前任後悔,恐怕是很多人都曾有過的念頭。
尤其對於被動分手的人來說,那是一件很解氣的事情。彷彿只要對方後悔了,當時受的氣、受的傷,含的怨、含的恨,都可以淋漓盡致地釋放。
可我們都忘了,愛,是兩個人的事;分開,更是兩個人的事。
其實,從來沒有誰甩了誰這一說,只是有一方更早看到了彼此的不合適、不合拍。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基於這樣的分開,「讓對方後悔」從一開始就是不成立的。
你以為對方選擇分開,是因為沒看到你的好,沒發現你隱藏的美,沒發現你內在的潛力,或者是因為誤會、別人的攪局、阻攔、摻和┅┅
唯獨不敢承認,你們是真的不適合、不夠相愛。
不用怪自己。承認自己深愛的人不愛自己,從來都是一件殘忍的事。無法面對和接受,並拿種種事由作為借口和推脫之詞,都是正常的。沒有幾個人能承受那種撕開真相後,血淋淋的慘烈與巨痛。
可如果想要從幻夢中醒來,看清真相併承受隨之而來的痛苦,都是免不了的。
2
有一天,你會明白,當一個人選擇離去,不是一時之興,而是長期考量和思慮後的結果。那是在日常相處中,一點一滴積累下來的決心。可能是性格不合、價值觀差異太大,可能是TA和你在一起看不到未來,也可能是TA再也無法容忍你的一些小缺點、小毛病、小嗜好……
不管是什麼原因,重要的是,TA決定不再忍受了,TA決定不再繼續了,TA決定分開了。
不管在分開前或分開後,TA表現得多麼痛苦和不舍,TA的心裡都有一個不滅的聲音「不可能了、結束了」。痛苦是真的,分開的決心也是真的。
看清了真相和預知到結局並離去的人,是通透的,也是殘忍的,可以殘忍到即使傷心欲絕也要斬斷所有念想。
讓對方後悔?別想了。倒不如瀟洒往前走,讓自己儘快擺脫痛苦,並過得更好一點。那個曾經說「愛你」的人,把TA的愛帶走了,但你不能讓TA帶走你的自信,還有你對自己的愛。
TA已決絕,你若再對自己殘忍,苦苦掙扎,可謂雙重暴擊。
一個決定放棄並遠去的人,心中早有決斷。不舍,會有;遺憾,會有;痛苦,會有;獨獨不會有後悔。
3
退一萬步講,即使對方後悔,大多數情況下,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那時的後悔,恐怕已沒有多少意義可言。亦舒的一本小說中曾有這麼精彩的一段:
「一個女人終於找到更好的人,只是在十年之後!十年。爭不爭這口氣已經不重要,十年後!
十年後一切無痕無恨,還有什麼氣,各走各的陽關道或是獨木橋,都與人無尤。」
這段話,適用於每一個男人和女人。
現實生活里,完全用不著十年,或許一兩年甚至幾個月就有可能滄海桑田、物非人非。生活的更新、變化速度完全超乎你我的想像,夜晚想的也會和白天不一樣,更別說幾月、幾年之後。只是沉浸在痛苦中的你,未必意識得到。
曾經,希望某個人後悔,在自己的面前狼狽不堪。可時過境遷,回頭再看當時的人和事,自己早已不屑一顧。對方後不後悔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過得好。
放心吧,前任是不會後悔的
4
再退一步講,就算對方在不久之後就後悔了,又能怎樣呢?碎掉的鏡子怎麼可能如初?過去受的傷、遭的痛、吃的苦,不會因此消失,它們早已刻在時光的記憶里,成為生命的一部分。
你後悔了,可我要你的後悔有何用?過去已然回不去, 未來已然與你無關。
你後悔了,即使我有快意恩仇,又能怎樣呢? 快意之後,是無盡的荒涼。我想要的幸福,你終究給不了。
兜兜轉轉之後,才明白:我不需要誰後悔,我只要自己幸福。
自己過得好、擁有幸福,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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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一茗,出世亦入世,用獨特的視角傳遞關於情感、工作、生活的獨特觀感。兼具理智和感性,人文和時尚,用有韻味的筆觸給您帶來有價值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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