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精神病院是個可悲的地方,要是拆除該多好?
行為怪異是個人的性格,心病還得心藥治,難道因為別人行為怪異就應該剝奪別人的自由?還好古代沒有精神病院,不然不知道濟公徐渭這些人還能不能名留後世
謝邀。我也是個精神分裂症患者,我談談我的看法。
不是精神病院可悲,確切地說是精神病人可悲。謝謝題主不像其他正常人一樣,覺得精神病院可怖,精神病人可怖,可以站在一個比較客觀的角度為我們想。
我有病友住過院,說精神病院就是監獄一樣。那為什麼要設置精神病院呢?
其實就是因為精神病的特殊性,其他的病,你是知道的,而精神病不一樣,它讓大部分的人沒有自知力,比如我的一位病友,就是因為被害妄想症,天天躺床上妄想,後面被家人送進精神病醫院,經過一段時間服藥控制之後,他緩解過來了,才意識到自己的不對勁。
所以精神病醫院的設置就是讓病人有一個可以冷靜、不與外界接觸一段時間,讓他們服藥,可以慢慢清醒過來。所以,精神病院其實是人道的設置。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最初我國內沒有精神病院的時候,很多精神病人都是流浪、或者乾脆就是被鎖在鐵鏈里,而有個美國人,好心腸,在國內開設了第一家精神病院,就是現在廣州的惠愛醫院,通過一些訓練(溫和的),讓病人可以慢慢清醒過來,當時應該沒有抗精神病藥物出現,但是這個法子的確可以慢慢讓病人冷靜下來。
現在的話,有藥物、電休克治療,精神病院更有利於讓病人恢復自知力,有三分之一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回歸正常生活。
試想如果沒有精神病院,那病人只能流浪,在發作的時候,人家不明白,甚至把你暴打一頓、虐待(我有一位病友就是發病流浪被人暴打),那豈不是更可悲?
我和你相反,我希望國家儘早讓一些精神病人從鐵鏈中解放出來,送入醫院進行治療,最好不要醫療費,因為他們很多都很貧窮,政府免費發放藥物。
分清行為怪異和對社會有危害性區別?而且精神病院早就取消強制性入院手段了。
你怎麼知道,精神病院里的人看外面的世界不是精神病院?
既然存在,必然合理,至於有多合理,歷史自有評說,古代沒有,現在有,是因為發展了,縱使精神奇異者千千萬萬,名留後世又有幾人?
是的吧,但當人已經是精神病的時候,也許他就不會那麼嚮往外面的世界了,因為他不會像你這麼想,你可能站在一個同情者與旁觀者的角度去想,精神病院也確實限制了病人的人身自由,這只是因為這是一種保護患者以及保護患者身邊人的一種無奈措施,我是這麼理解的,也許有錯誤。
其實。。有些病人挺喜歡裡面的環境的。。
我覺得你也挺可悲
精神疾病主要是在思維上出現問題而不是外表的行為怪異
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是奇才大多數的精神病人都是腦部器質病變、思維混亂沒有精神病院,精神病患者沒有醫好的指望,患者家人將被百分百牽絆,到底哪個更可悲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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