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擔保需謹慎,一不小心就成了不良資產
生活中凡是涉及到借錢,很多時候都會有一個證人,這個人就是擔保人。做為擔保人是存在很大風險的,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只是礙於親戚朋友關係,為表示信任,甚至為了小利益,而隨意的簽訂了擔保合同。當債務人還不起債務或者為逃避債務而玩失蹤時,擔保人是需要依法替債務人承擔債務的。
如果實在無法推脫必須擔保,那麼請注意以下幾點:
1.在定立保證合同時,要注意爭取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
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而對於一般擔保的保證人來說,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注意行使債權人的抗辯權
債務人的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的權利擔保法規定,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即使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保證人仍有權抗辯保證人可就債權是否存在,債權是否存在瑕疵等方面提出理由,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以免除或減輕自己的保證責任。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
擔保法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擔保的規定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4.要注意運用特定情形下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的條款
擔保法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為保證人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
a、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
b、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
5.注意主合同無效的情形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除另外有約定外,擔保合同也無效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主合同無效的情形還是較多的,如果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了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儘管不是必然地免除責任,但在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責任會減輕。
6.注意檢查擔保合同的形式和程序是否合法
法律規定,以特定的抵押物和質押物擔保,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序如登記等,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程序,擔保人可以主張擔保關係不成立,以免除或減輕自己的責任。
7.要注意查看擔保的主合同是否變更或債務是否轉移
保證期間,如果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還有,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也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否則,除保證合同另有約定外,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8.注意運用保證期限的規定,儘可能免除責任
擔保法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未約定保證期限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未約定保證期限的,保證期限為6個月),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9.注意行使對擔保的破產債務人的預先追償權
企業替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一旦發生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的情形,如果債權人未申報債權,保證人也可申請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10.注意檢查債權是否存在
對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和留置擔保來說,債權消滅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也隨之免除。
總之,擔保不是兒戲,生活中因擔保而將自己置於困境的人比比皆是如果你面臨擔保問題,請三思而後行。一定要考慮借款人的個人信譽,還款能力以及借款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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