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前任:要走就走好,不回頭的那一種
很喜歡梁實秋《槐園夢憶》最末的一段話:「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可能我自己看我這個人,未免在很多時候不是很近人情,有些薄涼。但我也是很捨不得分別的,一段感情的破裂,一份情誼的輒止,終究像是把寫到一半的文章按下了刪除鍵,像是把看到一半的好電影掐了電。於誰,都不好受。但我並不是為沒有繼續的美好感傷,也不是為突然失去而倔強。我所在意的僅僅是:你不再如我一般愛這畫面么?
當我們是好朋友,當我們是戀人的時候,其實,不是因為畫面有多好,畫面有多贊我們便愛上那風景。不就是因為是你么。是你呀,只有是你一切才顯得意義非凡。但是如果你要離開,你不再如我一般愛這畫面,畫面再美有何意義,畫面不過是我一個人的喜好,喜好是不值得歌頌,不值得強加於別人的。
那麼,不愛這風景的人,你要走,那你就走吧。你走好,不回頭的那一種,我自然不會找你的。
寫這篇文是因為之前一個朋友評論說,要不你寫寫怎麼放下前任吧。還有一位說,你寫寫放不下前任到底是因為不甘心,還是因為真的喜歡對方。老實說,我每次聽到這樣的話的時候,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小無奈」。這世界上很多人是很重情的。像是《霸王別姬》里,程蝶衣在最後的雨里看著段小樓抱著他女人入懷,失魂落魄,卻也懷恨嫉妒一樣。很多人是沒辦法瀟洒的做到不回頭的,很多人是沒有辦法在自己的愛的人面前,說,你走了,我自然再也不找你。
是,也許我們可以說,你這是不甘心的心理,你這是一種佔有慾,你這是暫時的不適應,你這是現在的生活突然空閑的情緒化。我們可以用很多理由去告訴一個人,你錯了,你不應該去繼續喜歡不喜歡你的人,你應該去放棄。你不放棄的話,你就是不正常的,你就是沒有完全理解你自己的。
可是,我覺得不是的。她不過是愛而已,捨不得。只是你有你的不回頭,她有她的放不下。
做諮詢這麼久,關於挽回的例子我處理過一些。我總在意的不是你有什麼問題導致你歇斯底里或者執迷不悟,我關心的只是你想要什麼呢?如果你知道你想要什麼,那麼我就應該肯定你,支持你,幫助你。如果你自己對自己要什麼,完全都不清楚,那麼某種意義上,我也幫不了你。
因為我深知一點,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錯的。不論你因為什麼樣的罪過和問題去喜歡他,你的喜歡沒有錯。這是我們作為我們自己,一個人,基本的東西。所以如果你問我,怎麼放下前任,是不是不甘這種問題,我能告訴你的就是,你舒坦就好,實在放不下,並不需要刻意放下。實在不甘心,可以再試試。等到你碰了南牆,丟了尊嚴,痛哭流涕地說,我tm再也不喜歡他了,我恨他。也許你就放下了,也許你還是老樣子。不過真的沒什麼,在不在一起,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但對於謝幕的方式,你大可以努力表演。
沒有人為你鼓掌,但你本來就是你生命的主角。
於我而言,我不會有任何反應。走了就走了,在心裡,但不會起身送別。
不為別的,這是我對離別最好的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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