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孔雀的尾巴

公孔雀的尾巴

性選擇和性別社會

這是一篇探討性權力和性選擇的文章。從最初打算寫這篇文章到實際動筆寫之間有了很大的時間跨度,筆者自己的一些觀點產生了變化。但文章的源頭來自筆者的偶像王小波,王二的文章伴隨了自己的整個青春期,直到現在依舊是個人的最愛。此君說是自己的精神導師也毫不為過。這篇文字是祭奠已故王二的產物,並無目標讀者,實為筆者自娛。

在達爾文發表了物種起源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論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名聲。然而按照他自己的說法,在發表進化論後他就被一個巨大的夢魘給籠罩住。每當想到這個夢魘他就寢食難安,那就是公孔雀的尾巴。按照進化論的思路,自然選擇會淘汰掉不適合環境的物種。所謂的進化,就是有利於生存的物種存活,不利於生存的物種死亡。而這個邏輯在公孔雀身上卻栽了跟頭:公孔雀的尾巴無論是從躲避天敵還是尋找食物的角度來說都只是個無用的累贅。達爾文百思不得其解,這種除了觀賞性之外沒有任何用處的華麗尾巴是如何躲過自然選擇的大剪刀的。在進化論發表幾年後,達爾文改進了自己的理論,提出了性選擇理論來補充進化論。性選擇理論指出,除了自然選擇,異性的生殖偏好也左右著物種的進化。對於公孔雀的尾巴的例子,達爾文的解釋是如果一個公孔雀沒有一個美麗的尾巴,這隻孔雀在雌孔雀眼中是沒有吸引力的。因為雌孔雀更傾向於和有美麗尾巴的公孔雀交配,再經過基因的迭代,從而形成了公孔雀有了一條華而不實的大尾巴。

性選擇在生物的進化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其表現形式不單純在於生物外形的偏好,更深刻影響到了一個物種的種群數量和社會形式。一個明顯的對照例就是大猩猩和黑猩猩。動物學家發現這兩種猩猩有著明顯的不同。雄性大猩猩身強體壯,手臂握力很大。而雌性大猩猩則比較瘦小,力量上明顯弱於雄性。而黑猩猩間的兩性差異很小,外貌上更為接近。而且黑猩猩擁有比大猩猩更高的智商,成年的黑猩猩擁有和六歲人類兒童相近的智商。這個例子是否說明雌性的大猩猩喜歡身強力壯的雄性,而雌性黑猩猩則更偏愛聰明的異性呢?問題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兩種猩猩的差異在於他們不同的社會結構。大猩猩是後宮型的社會結構,一隻最強的大猩猩可以霸佔種群中所有的雌性。而黑猩猩的社會結構是屬於群居,他們的交配更加「自由戀愛」,種群間的交配屬於群交。在後宮型的社會結構里,有強健體魄的大猩猩才有機會將基因傳播下去。而在黑猩猩的種群里,自由交配的社會結構讓猩猩們為了得到交配的權利,會更傾向於去討好異性。戀愛是一件頗費腦力的行為,這個過程無疑促進了黑猩猩智商的進步。從為雌性黑猩猩提供香蕉,到盡量接近中意的雌猩猩。不得不說,雄性黑猩猩們討好異性的手段和人類男性幾乎如出一轍。

然而有趣的部分還在這裡,動物學家觀察到大猩猩有殺死幼崽的習慣。每當種群里的猩猩王年老,就會有年輕的猩猩來挑戰它。如果成功打敗老猩猩,年輕的猩猩就會成為種群中新的霸主。而年輕的王者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之前老猩猩的孩子全部殺死,以保證以後誕生的小猩猩全部是自己的孩子。從延續基因本能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雖然殘忍但並不奇怪。真正精彩的是雌猩猩們的反應。每當新的猩猩王篡位成功,年輕的雌猩猩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跑去和其他可能爭奪王位的雄猩猩交配。因為雌猩猩們明白一個道理:現在的猩猩王總有一天被打敗,而提前和有機會爭奪王位的雄性建立性關係才能保證自己幼崽的安全。如果自己看中的雄性篡位成功,自己的孩子就也是他的孩子。為了保證自身基因的傳遞,這種「偷情」行為最大限度的減小了風險。從這裡可以看出,雌性大猩猩天生就懂得風險投資的技巧。

在物種的進化過程中,雌性在用她們所特有的方式在改變整個世界。在性選擇中,擁有子宮的雌性是柔弱的強者。無論是靠蠻力奪取交配權的大猩猩,還是靠香蕉換取交配權的黑猩猩。最後做出選擇傳遞基因的都是雌性,這就是性的權力。那我們人類是否也服從性選擇的理論呢,人類是否也和猩猩們一樣是通過雌性的偏好來進化至今的呢?問題好像沒那麼簡單。性選擇的關鍵在於,雌性的喜好決定了可以傳播基因的種類,不被喜愛的雄性基因就會因為無法傳播而滅絕。但是具體到人類社會,性選擇彷彿沒有那麼有效,因為人類有一個保證群體中大多數基因都能傳播下去的系統-婚姻。

世界各地都有關於婚姻起源的描述,筆者知道的在中國最早關於婚姻的記載是來自於神化故事。在沒有明確歷史記載的史前大陸,在一個叫雷澤的地方有一個叫華胥氏的姑娘。某天華胥氏看到一個大腳印,好奇的她去踩了這個大腳印後忽然懷孕,生下了一個男孩叫做伏羲。伏羲這個孩子聰明伶俐,長大後成為了母親所在部落的首領。在伏羲的領導下部落不斷壯大,周圍部落都想和他聯姻。最後伏羲選中了女媧做自己的配偶。伏羲在娶了女媧之後合併了兩方的部落,並定下了嫁娶之禮。規定了不同輩分之間的血親不可通婚,男子娶妻必須獻給對方兩張鹿皮(用來證明自己的狩獵能力)等等。這就是三皇五帝中的三皇之首伏羲的傳說。這個看似荒誕的神化故事中記載了古代中國的巨大社會變動:從母系社會過渡到父系社會。伏羲的父親不詳,是因為他母親華胥氏所在的部落處於母系氏族,所有的孩子都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傳說中華胥氏踩大腳印而懷孕,可能是伏羲的父親有個大腳,或者來自一個大腳的部落。而伏羲定下嫁娶之禮就明確的預示了中國由母系社會過渡到父系社會的過程。

關於從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在歷史課本中的描述是,在工具不發達的古代部落,負責採摘的女性比負責打獵的男性有著更高的產量,所以人類社會是由母系社會開始。而因為工具的進步,打獵的產量超越了採集的產量。男性在生產力上超越了女性,所以父系社會最終替代了母系社會。我一直有一個疑問,在歷史課本的假設中,男性天然是個獵人,女性天然是個農民。因為高產的農民的地位高於低產的獵人,所以人類是由母系社會開始。然而這個假設有個根本性的問題,如果採集業更加高產,有體力優勢的男性會霸佔採集業從而獲取更多的權力。人類社會只會從父系社會開始。我在此提出一個不同的見解,不是生產力的進步而是婚姻制度的建立才是父系社會替代母系社會的標誌。人類由母系社會開始的原因是因為人類最初是個黑猩猩一樣是屬於群交的性關係。在這樣的社會關係中,孩子只知道母親而不知道父親。結果就是財產和權力只會由母系繼承,而不知道自己後代的雄性無法傳播自身的權力。在婚姻制度建立後,因為固定的性關係,人類開始繼承父系的財產和權力。從生產力更高的雄性繼承的財產更加豐厚,性權力更容易累計。父系氏族從此用天然的生產力優勢支配著整個社會,歷史就這樣由兩張鹿皮改寫了。

在遠古社會,男性是像對待獵物一樣對待女性的。想像一下這樣一個場景,一個年輕的男性智人在打獵的途中路過一條小河。他在河邊看到一個美麗的女智人。男智人的第一反應肯定不是開始朗誦「關關雎鳩,在河之洲」,而是用狩獵用的木棒將女智人打暈。帶回自己居住的洞穴里,用植物藤蔓製成的繩索將女智人綁起,把她用於自己傳宗接代的偉大事業。這真是一個相當野蠻的場景,在這點上現代人類比他們的祖先要文明的多。他們學會了用稀有金屬鑄造的鎖鏈和項圈拴在異性的脖子和手指上,一舉一動都透露出高雅的文明氣息。人類學家觀察到很多原始部落里還保留著男性向女性贈送裝飾用長矛的風俗。他們按照弗洛伊德老爺子留下的學說分析出這是一種生殖器崇拜的現象,男性向女性贈送象徵生殖器的長矛來求愛。我倒是覺得這單純透露出這樣一種訊息:「我已經準備好用這跟棍子把你打暈帶回家了,你就乖乖跟我走吧。」當然無論哪種說法,這裡的長矛都是起到了情書的作用。婚姻制度則將這樣搶婚的過程形式化了,男性獻上證明自己生產力的物品(鹿皮或者房產證),女性也免去被從後腦勺打一棒子的痛苦和被藤條捆綁帶來的生活不便。

當然,婚姻制度給女性帶來的福利遠不止這些。否則女性也不會接受婚姻制度,從而放棄佔有主導權的母系社會。任何一種關係都是在且僅在關係雙方接受的條件下成立的。即使是奴隸和奴隸主之間的奴役關係,也必須在奴隸不反抗的情況下成立。女性接受婚姻制度並交出社會主導權的原因在於女性在妊娠和哺育期是處於生產力上的絕對弱勢期。婚姻制度保障了女性在養育後代時的生活資料和安全需求。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婚姻滿足了雌性的性需求而扭曲了雄性的性需求。雄性動物的性需求在於盡量多的傳播自己的基因,比起質來說雄性更需要量。而擁有子宮的雌性動物的性需求在於盡量選擇更優質的基因,比起量來說女性更偏愛質。婚姻的一個重要步驟就是男性證明自己的生產力(優質基因)。女性通過婚姻的篩選機制找出優質的男性後和他交配,滿足了自己偏愛質的性需求。當然,作為代價,女性慢慢在社會環境中失去了生產權和話語權。這並不是婚姻制度的原罪,一切獲取皆有代價。婚姻的原罪在於,扭曲男性的性需求後必然以其他方式反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男性拋棄因為年老而喪失性吸引力的女性。婚姻系統有過不同的方式來減少這些反彈,比如男性納妾或者解除婚姻關係。但對於在父系社會中得到優勢生產力的男性方來說,必然會利用自己的社會權力來強化自身的性權力。婚姻本身是個不自洽的系統。

批判婚姻並不是本文的目的,無論這個系統有多少漏洞,它都是人類文明的必然選擇。在不同地區與文化圈中,或早或晚都發展出了婚姻系統。這個系統還會並且長期會的伴隨著人類文明的進化。就連筆者自己,最近的交友圈裡都有好幾個人結婚生子。作為最新的流行,剛剛為人父母的年輕夫婦們往往熱衷於把孩子們的照片上傳到社交網站上來給朋友們傳閱。一時間周圍充斥這各種新生兒的照片。筆者自己其實有一個小弱點,就是不太與擅長分辨人的外貌特徵。尤其是對於嬰兒,完全無法分辨出這些可愛生物之間有什麼樣的具體分別。每當有人和年輕父母們說,這孩子真像你啊,看這鼻子眼睛云云的時候,筆者內心其實十分疑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算是很像。所以自己一直都是把這句話當作某種社交辭令來理解,把看到嬰兒的時候說出這句話算成一種禮節。作為無法作為證據的證據,這句話往往是說給孩子父親聽的。

上面中我們提到了,婚姻制度保障了大部分人類都有機會將自身的基因傳播下去,從而逃過了性選擇的淘汰。可我們如果重新審視這個觀點,就會遇到一個先有雞還是蛋的邏輯問題。究竟是婚姻使人類避過了性選擇,還是婚姻就是性選擇本身。性選擇的基本思路是異性對另一方的喜好決定了一部分基因可以往下延續,一部分則遭到淘汰。因為性偏好迭代的結果使生物的形態和習性產生了變化。反觀人類,我們身上既有像大猩猩一樣產生了兩性間外形上的顯著差異,同時也像黑猩猩一樣在智力上有了顯著的進步。說明我們同樣受到了性選擇的指引而不斷進化。所謂的進化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需要有大量的基因樣本進行交配與變異,提供所謂的「量」。另一個是需要有一個選擇方向,來集中優勢基因,滿足所謂的「質」。從某種奇怪的角度上來說,進化這個過程是平民主義(populism)和精英主義(elitism)的完美結合。

筆者個人傾向於認為婚姻不是人類文明發展產生的結果,而是性選擇在人類這個種群中的表現形式。不同的文化圈中都發展出了不同的婚姻模式,但其本質是相同的:將交配形式化和程序化。性選擇造就了兩種不同猩猩的不同社會結構,婚姻則造就了人類種群中的性別社會。從外形,語言,社會分工到性取向,我們的日常行為無一不受其影響。每一個生活在人類社會下的「社會人」,都拖著一條華麗無比的尾巴,人的尾巴。

因為提到了性取向,再多說幾句。最近在全球興起的同性戀平權問題,同性間的婚姻權力越來越受到重視。筆者倒是覺得同性戀者大可不必擠進這個圍城裡。婚姻無非是將自然屬性的男性和女性變成了婚姻關係中的男人和女人,強化彼此的性別屬性來篩選基因的一個系統。婚姻是性選擇和人類文明結合所產生的誘人魔物而已,有迷人的一面就會殘酷的一面。就如同男性的生殖器,如果它是有用的就一定有害,如果它無害了也就沒有用了。

這是一篇談論性選擇和人類社會的文章,至少筆者本意如此。受性選擇影響物種的兩性關係本質上和受精的過程異曲同工,都是大量的精子(雄性)對卵子(雌性)的爭奪。然而決定接受哪個雄性(精子)的權力最終還是在雌性(卵子)的手上。畜牧業的一個基本法則,控制種群數量從雌性入手,控制種群質量從雄性入手。套用到人類社會中,似乎也依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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