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對人販子處以重刑,這會讓犯罪分子更兇殘嗎?

今天剛好看了一個尋情節目,講的是五個人販子被抓,九個家庭都到場詢問被拐孩子的下落,可惜十二年過去了,根本找不到。被拐孩子當時都只有一到三歲左右。重點採訪的有三家,其中一家被拐孩子的父母,在不知道對方是人販子的情況下,對人販子照顧有加,供他吃供他住,可惜好人沒好報,他們用真誠換來的卻是失子之痛。另一家來的不是孩子的父母,而是孩子的大伯,那大伯說,這輩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要替弟弟找到孩子,原來孩子失蹤後,孩子父親到處尋找,後來在某次踏上火車的尋找過程中,跳軌自殺了,孩子母親之後也改嫁了。還有一位父親,他每天就提著行李箱,拿著一大疊尋人啟事張貼,一元一張,一年貼了八萬張。十二年前的他本來是一家公司主管,有妻有子,家境還不錯,直到那天他妻子打電話說隔壁的那對夫妻把孩子抱走了,之後孩子沒找到,妻子患了精神分裂症,他自己辭去工作每天尋找孩子。其餘六家由於節目時間有限並未多講,但看得出來他們過得並不好。最後孩子沒有一個找到,那些人販子卻只判了六到十年。我不知道還有多少家庭因為孩子被拐而支離破碎,我不知道有多少父母還尋找孩子的路上,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孩子被拐後遭受怎樣虐待。作為一個寶媽,也作為一個女兒,我只知道,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命。如果對人販子不處以重刑,他們會更猖狂,很多幸福家庭會因此破裂。


人販子就應該處重刑!販賣人口和販毒一樣重罰 危險係數增加 犯罪成本增加了干這缺德事的人就少了!人販子 賣一個人無期 賣兩人以上死刑 買方也這麼處理 買方市場減小 你看看會不會大幅度減小拐賣案件。換句話說 現在拐賣兒童找回概率及其的小 只要走失基本上找不回來 只有宰乾淨人販子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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