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沒按單位時間表生二胎被罰 單位:1年倆名額 女性生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就覺得這種事情一定不能容忍不能跟公司妥協,這種霸王規定是不能繼續存在的。現在生孩子竟然不是夫妻兩個人說了算了,反而是單位說了算,這樣毫無道理的流氓規定嚴重侵犯了員工的權益。
事件中的女員工的單位頒布了新的規定說因為公司要保證運轉,所以一年只給兩個生孩子的名額,上半年一個,下半年一個,年紀大的先來,女員工想生孩子,但是按照公司的安排她要34歲才能生,在2020年,她不想等到那時候,於是去年就懷孕生了二胎,結果發工資的時候發現被單位罰錢並且扣了七個月的績效,最扯的是,女員工並沒有超出單位的限制,去年全公司就她一個人生了孩子,公司還是要扣錢,原因是說她不講誠信,沒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懷孕生孩子。
在記者問到公司為什麼這麼做的時候,公司說,一共25個女員工,17個要生孩子,要都是去扎堆生孩子了公司運轉怎麼辦?如果僅僅站在公司運轉的立場上,公司自己可能覺得很合情合理,但是這是沒有法律依據也是不可能為了限制懷孕而立法給公司的,現在很多女性雖然沒有被公司明確的規定什麼時候才能生孩子,但是我身邊的同學就有這樣的例子,她剛去銀行不久,而且她剛剛結婚半年,公司的主管就直接說,你最近兩年最好別考慮要孩子啊,耽誤工作。
生育二胎這樣的生育權是國家賦予的,現在用人單位竟然限制生育時間,還自作主張進行排號,就是非常明顯的違反婦女權益保護法的行為,現在有太多女員工一旦懷孕,就算不被公司辭退,也會因為各種各樣冠冕堂皇的理由被動的進行人事調動,而且敢怒不敢言。公司應該考慮一下,如果耽誤了這幾年,員工年齡大了,身體條件不適合懷孕了怎麼辦,或者懷孕了因為年紀大了所以流產了怎麼辦,先不說公司去不去負這個責任,這種事情造成的損失並不是錢就能夠彌補的了的。
所以在遇到這種霸王規定的時候,女員工最好不要選擇忍一時風平浪靜,要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除了法律手段比如申請勞動仲裁、法院申訴之外,媒體曝光也是一把有力的武器和一條正確的維權途徑。
這麼說吧,既然國家已經開放二胎政策,那麼單位這種條條框框的東西就是違法的。
首先,女性有生育的權利,何況還是在國家趨勢下進行的,大了說符合基本國情;小了說的話,二胎也是部分家庭的需要。話說,我想再生個小孩還需要你同意咋地??
如果單位有制定這種政策,是否有考慮過員工的感受?如果夫妻雙方在配合公司制度的時候,不小心出現了意外,難道非要執行公司的規定?
雖然公司有生育表,但不符合國家制度法規,而且生個孩子也不至於被罰款;如果確實有罰款,是可以對公司進行起訴的;這已經侵犯了個人的人身權利。
至少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這樣才能避免自己被公司制度壓迫,也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國家都放開二胎政策了,公司多管閑事,出霸王規定來限制女性懷孕時間,這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違背了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遇到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就要據理力爭,通過媒體曝光,不能妥協。
女性是否生育,何時生育這應該都是自願的,難不成還要跟著你公司的霸王規定走嗎。如果女的接近35了,你讓人家拖2年再要孩子,且不說其他的情況,就是這個年齡,也不能等2年呀,多超出幾年,就處於高齡產婦,要面臨很大的風險,公司你光考慮自己,一點不人性化,這樣的出了事情,你擔負起這個責任嗎?等等等等,相信不用介紹,大家也都知道可能發生的未知事情。
如果那個女性所在單位也是由此霸王規定,建議直接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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