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 車輛走高速如果沒有滅火器、三角架就要扣12分?
謠言:車輛走高速如果沒有滅火器、三角架就要扣12分?
不得了,最近很多人的手機都被這條消息刷屏!內容大概是說,自2017年4月1日起,車輛走高速如果沒有滅火器、三角架就要扣12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趕緊往下看。
這條消息是真的嗎?
交警部門發布任何消息,都會通過官方渠道和正規媒體發布,如通告、新聞、官方公眾號等。而不會簡單以這種朋友圈流傳方式發布。
官方發出的消息用詞嚴謹,只會使用專業的術語,並不會出現類似「最新通知」、「最新政策」、「有意遮擋號牌」、「頂額處罰」、「所有攝像頭」這樣的外行話。
官方發出信息比較嚴謹,不會出現三「腳」架這樣既不專業、還帶有錯別字的詞語。
那麼,事實真相到底是怎麼樣的呢?一起傳播的其他交規說法又是否是正確的呢?
「車上一定要有滅火器、三角架?」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規定,中型以上客車應裝備滅火器,但對普通小車並無此強制規定,自然也不會存在扣12分的情況。
同時,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或辦法,有可能細化了汽車配置滅火器的具體規定,需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具體操作。
但是,機動車必須要隨車攜帶有三角警告牌(警告標誌),在常規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否則將會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酒後駕駛的處罰是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不會弔銷駕駛證。
醉酒駕駛的處罰,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會弔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取。
「有意遮擋車牌,記12分,頂額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但沒有「頂額處罰」的說法。
「超速行駛,記6分?」
超速行駛根據超速的百分比不同、超速的道路不同,駕駛營運車輛與否會作出不同的罰款記分處罰,這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不會像以上信息一樣,籠統地說「記6分」。
其實,不管交規如何變化,都是為了交通出行的安全,我們都應該注意好安全出行,遵規守法,平安出門,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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