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現代國家與民族建構導論部分
題圖來自將國x
嗯最近受 @Mustafa Xia 夏大佬安利在讀《現代國家與民族建構——20世紀前期土耳其民族主義研究》(現代國家與民族建構 (豆瓣)),做了點微小的讀書筆記…被 @阿爾塞納.溫格 吐槽結構像政治課件qwq
這裡只有導論部分,後續部分等我一邊看一邊寫啦(這樣比較不容易鴿w
有關民族/民族主義的幾個理論問題
1.建構主義的民族理論
前現代民族概念:由拉丁語natio衍生而來,最初指代羅馬帝國中來自同一地區的人。民族化意味著人民的同質化,其結果就是它其中的每一個成員都將分享其出眾,精英的特徵,這條原則是各種民族主義的基礎(格拉菲爾德,《民族主義:走向現代的五條道路》,2010)。近代民族是一個新事物,它與傳統社會所指的「民族」很少有延續性和繼承性。
本質主義v建構主義:前者認為民族/民族認同是某種自然的,原生性的東西能夠以客觀標準(人種,語言,文化, 風俗,聚居地等)來衡量;後者認為民族/民族認同是一種社會和歷史的建構,有很強的主觀色彩。建構主義認為,現代民族是民族主義建構/創造出來的。民族主義是一種或某一群體為爭取和維護自治,統治和認同的意識形態運動,該群體的部分成員認為有必要組成一個事實上的或潛在的「民族」(史密斯,《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
蓋爾納:西方民族國家形成過程中現代化與工業化所起的作用。工業化經濟的發展及現代化國家的官僚制都要求人們掌握一種簡單的,共同的溝通媒介。這需要通過中央集權推行普及教育制度,強制以一套單一的語言及單一的文化來達成上述目的。民族主義不是民族創造出來的東西,而是民族主義創造了並不存在的民族。
安德森:民族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並且,他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 同時也享有主權的共同體。當民族作為政治團體開始取代它之前的宗教團體和王朝統治的「文化體系」時,理解世界的方式也隨之改變。這主要由於三個原因促成:人文主義者用拉丁文書寫前基督教的古典時期內容,促使這種語言逐漸脫離了一般神職人員及日常生活的使用需要;宗教改革;各地本土語言的興起,使拉丁語失去其主導地位。(《想像的共同體》)
霍布斯鮑姆:「民族」源自於主觀意識的隸屬感,通過民族主義想像得來的產物。民族主義早於民族的建立,國家和民族主義創造了民族。(《民族與民族主義》)
史密斯:他強調,以情感,意志,想像和感受作為民族和民族屬性的標準則很難將民族與其他集團如區域,部落,城邦國家和帝國等區分開來,因為這些集團也具有相同的主觀依戀。工業化,大眾閱讀能力的提高,以及世界性的國家制度的興起都是現代民族出現的重要因素。但民族絕非無中生有,不能強調民族的被建構性。他認為,民族是具有名稱,佔有領土的人類共同體,共享的神話和共有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員生活在單一經濟之中,並且有著同樣的權利和義務。(《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
杜贊奇:現代民族與傳統仍有很大關聯,人們都認同若干「想像的共同體」,這些認同一旦政治化,就成為類似於現在稱之為「民族身份認同」的東西。(《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2003)
綜上,民族主義是一種現代現象,它與傳統的共同體之間有一定歷史繼承性;但民族主義鼓動民眾的情緒,力圖創建/維護一個事實上或潛在的民族/民族國家,這種實踐及結果本身是現代的,其核心是認同問題。
2.民族主義的類型
格林菲爾德:個體主義-自由主義的原生型民族主義(英格蘭);集權主義-權威主義的輸入型民族主義。
原生型民族主義:由於國內政治結構和社會結構出現改變,「人民」被提升到了政治精英的地位,它自然的要求「主權在民」的民主體制。
輸入型民族主義:首先有從外輸入的作為民族觀念的要素的「人民主權」觀念,而這種觀念引起社會和政治結構的改變。此時,對主權的強調轉為對人民之獨特性的強調,因此,「有了人民的獨特性,才有理論上的人民主權,它之所以成為與眾不同的人民,正是民族的意義所在,民族按其定義就擁有主權。」
根據民族集合體的成員和資格標準,可分為「公民的」和「族裔的」。前者原則上是開放的和自願的;後者是與生俱來的,如果沒有,則無法獲取,它與個體意志無關,而是一種遺傳特徵。
西方的和東方的:依照中產階級力量對比,西方的是疆土-公民民族主義(territorial-civic nationalism,興起於英美法啟蒙運動時期),東方的是族裔-文化民族主義(ethno-cultural nationalism,興起於中東&愛爾蘭西班牙)。(漢斯·科恩)
東方型民族主義意味著從文化上重新武裝該民族,但要避免失去文化特性,因此要嘗試復興民族文化,使其既適應進步的需要,同時保留其獨特性。(約翰·普拉茨莫納,《民族主義的兩種類型》,2007)它對被模仿的對象既模仿又敵對,東方民族主義還存在著實現現代化與建構自我身份認同的內在困境。(《世界範圍內的反現代化思潮——論文化守成主義》,1991)
無論哪一種劃分標準,其核心問題都是現代化,對後發的趕超型國家而言,民族國家是推動現代化的基本單位,這就決定了其民族主義的特徵更多的具有族裔-文化民族主義的集體主義特徵。
3.族史重構與民族主義
現代國家即使具有完善的基於理性的自然法基礎上的法律/權利保障和制度設計,也仍然需要建構符合自身國家利益的歷史觀,需要發明一套基於人類情感/認同的文化符號輔佑之。(阿普爾比&亨特&雅各布,《歷史的真相》,1999)對民族之歷史,語言,傳統的研究就是文化民族主義的訴求。
對於族裔-文化民族主義而言,共同語言和文化是一個根本性問題,共同起源即共同過去也很重要,這最終會導致要求共同的歷史。歷史成為民族國家存續「合法性」的重要來源。在對民族主義研究中,族史建構更多是被置於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的框架中進行分析,霍布斯鮑姆和安德森都極其關注民族主義強調「神聖的過去」,並把這種神聖性與未來相聯繫的特徵。(霍布斯鮑姆,《傳統的發明》,2004)
凱杜里:對於民族主義而言,個人的根本就是民族性,而這個身份要求一個共同的過去。這種「歷史的哲學」經由啟蒙運動和浪漫主義而泛濫。如果對歷史的關注不再是學術性的,而是實用性的,那麼,「過去」就被用來解釋「現在」,並賦予現在以意義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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