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途牛,你的過失憑什麼消費者來買單?
15年在途牛報團開始都是分期出發,一般一月左右就會把剩下錢還清,無手續費。 3月23日在途牛報團參加英國愛爾蘭路線後,客服建議預付四千,後面的款項三個月還清無手續費。四萬多我肯定選擇保險點,當時告訴客服這幾年報團我都是分期,基本上過一個來月就會把剩下錢一次性還清,也是沒有手續費的。過了幾天準備把剩下錢付清,卻發現必須付手續費了。一開始途牛給我的解釋是做活動,活動一下做三年,就在我準備付剩下錢的時候活動結束?要麼就是當天18點前付清分期就可以不收手續費,然並沒有條款註明了這一點,而且報團時客服也沒有說明。最後來了個更牛逼的售後,男,無工號無姓名,直接就是系統bug,途牛才是受害者,讓我爽了那麼多期沒付手續費,現在沒讓我補上我就感恩戴德了。這個分期相當金融理財,是沒辦法修改的。自己的系統沒法修改?這分期不都改好了么?
途牛客服解釋前後不一,最後更以系統問題說途牛才是受害者,現在沒讓我補以前的手續費我就該感恩戴德。而且所謂的分期說明天知道是不是和手續費一樣後期改的,途牛給消費者造成提前還款免息的認知,還把鍋甩消費者身上?
一再強調分期就要付手續費,寫的很清楚,我哪知道是不是後期加上去的?訂單是沒法修改,所有錢款都是走支付寶信用卡等,一條條明細都能對的上。實在是途牛手沒那麼長,要不這訂單都能改,最後來句消費者記錯了。
我們雖然選擇了分期,但在七天內就預備付清全款,第一期分期都沒有啟動,不佔用企業任何的信用期間,不應該產生分期費用。我們沒有享受分期帶來的貨幣時間價值,不享受服務卻讓我們付款。同時沒有任何商業銀行或者信用產品能夠規定,提前還款還要支付後期的分期費用,這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屬於單方面的限制規定,在不符合商業實質的情況下,違背公平平等的原則,不應產生法律效力。最後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昨晚途牛擅自變更取消訂單。沒有徵得我們的同意,這就不是單方面違約?我們申請了嗎?我們走流程了么?我們意願表達了嗎?
途牛!你的過失憑什麼我們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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