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精想怪95——想吃還是隨便

引子

最近發現在人與人相處的過程中有件特別有意思的事情,叫「你想吃啥」和「隨便」,當然今天不是要說那種嘴裡說著隨便其實這不行那不行的作逼,就是真的發自內心的「隨便」。

在和不那麼熟悉或者不那麼要好的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經常會有這種場景,一方問另一方想吃啥,另一方看了下菜單說「隨便」,或者其他意思相同的詞,比如「我都愛吃」「我不挑」這種。

我吐槽過一個說不知道吃什麼的朋友說,一個人怎麼可能連自己想吃什麼都不知道呢,這還不是走在街上問你想吃什麼這種沒有選擇範圍的題目,是拿著菜單問你想吃什麼,要是我的話大致瀏覽一下菜單基本上就知道想吃什麼了,我看你應該是啥都想吃/滑稽。

他說是啊,都想吃,但是吃不起啊……

曾經我認為,「知道自己想幹什麼」是一件很簡單很普通的事情,所謂follow your heart,動物都知道自己想幹啥要幹啥,更「高級」更「聰明」的人為啥會不知道呢?

但是後來發現,正是因為更加的高級和聰明,人才難以說清到底自己想乾的是什麼,因為人考慮得更加長遠、更加廣泛,具體地說就是——會考慮代價。

收益與代價

做任何事都有代價,包括什麼也不做

做任何事都有收益,包括什麼也不做

如果只談收益,每個人都希望收益多多益善,肉也想吃,菜也想吃,燒烤也想吃,牛排也想吃。

但是顯然不可能什麼都吃什麼都做什麼都要,做事本身就是有代價的:要花錢、花時間、花人情;而受益還可能是遞減的(邊際效應):吃不下、玩煩了、習慣了。

因此當人在「有的選」的時候,自然就會去比較不同選項的代價和收穫,選擇性價比高的那個,但是這就意味著這個人不「想」選另一個么?並不見得,2個選項都有收益,這些收益我們也都想要,只是考慮到代價的問題不可兼得罷了。

所以其實並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如果有條件將這些代價的降低乃至於消除,那麼自然就「想」了。我一直說,一個好的男朋友/老公在飯館的標準就是「別怕吃不起,別怕吃不完」,完美消除「不知道想吃什麼」的根本原因——怕貴、怕浪費。

效用博弈

回到開篇的話題,真的是隨便么?真的是不知道吃什麼么?

並不是,當2個人不熟時,沒那麼放得開,雙方「相敬如賓」,生怕給對方留下什麼不好的印象或者影響了2人的關係。

假設現在有A、B2個菜,A對我的效用是75,B對我的效用是80。顯然正常情況下我肯定會選B。

但是我並不知道另一個人對AB兩個菜的喜好,如果在他心中A的效用更高,但我又說想選B,那麼他肯定會因為客氣而說選B,此時對他就沒有獲得最好的效用,而我也會因為他的「不理想」而比較內疚,此時我的效用也不足80了,甚至可能會低於75,雙輸……

此時有2個解決方案:

1是寄希望於另一人即使更喜歡A,也表現得無所謂甚至表現得也喜歡B,此時我能獲得完整的80的效用,沒有心理負擔

2是我先按兵不動,說隨便,讓對方先選,雙方角色互換一下,根據對方的選擇以及自己對2道菜的打分再作判斷。

於是我們常常看到這樣一組操作:雙方都先說隨便,然後開始針對菜做點評,「旁敲側擊」地發表自己對菜的看法:

  • 「前幾天吃過X」——不想吃X
  • 「這個Y看起來還行」——想吃Y
  • 「不知道這個Z有沒有刺」——不確定Z

雙方都通過這種並不那麼「實捶」的方式不斷修正對方心中自己對菜品的評分,直到最後雙方都差不多了解了對方對於菜品的評價,然後開始折中選擇點什麼。

當然2個人熟了之後就沒這個問題了,一來是已經知道對方的大致喜好情況,二來即使對方沒有獲得最高的效用,自己也沒什麼內疚感了。

亦或是2方已經形成了成熟的角色關係,一方總是飾演那個「即使不喜歡也表現得喜歡」的角色,有可能是這人真是爛好人,也有可能是對於他來說,另一方獲得最高效用本身就是有很高的效用,超過了沒吃到自己想吃的帶來的損失,比如男女朋友之間。

不透明社交

讀到這裡是不是有種「雖然感覺是這麼回事,但是感覺好智障」的感覺?

其實我一直覺得社交,尤其是中國式社交很多時候表現出嚴重的「低效」,其原因就在於存在大量上述這樣,道理很簡單,大家也都知道,但是由於大家不願意坦誠布公地交換信息從而造成了大量的浪費。

當然這個鍋肯定不能全甩給社交,因為前面說的是一種很理想的情況,誰能那麼準確地分析出A菜75分B菜80分?大部分人並沒有這麼客觀的判斷能力和描述能力,「都想吃」才是常態。

但是必須指出的是,如果雙方能坦誠點說「這裡面我最喜歡的AB,CD也不錯,EF我不太喜歡」,而且對方也真的相信你說的這是真心話,那麼不需要那麼多回合的「博弈」,一來一回很快就能得到最佳解決方案了。

不過生活中我們並不是這樣的,很多情況下大家都會「端著」,不習慣或者害怕去表露自己真實的喜好。尤其是怕表達「喜歡」和「不喜歡」這種較為極端的情緒,都收斂著說「還行」「不太欣賞」,因為害怕自己所表達的情緒給了別人不好的印象和體驗,比如自己喜歡的可能正是對方討厭的,或者正相反;比如怕吃得太多把別人嚇著了;比如怕別人嫌棄自己做作等等。

其實要我說並不必如此如履薄冰,首先你並不需要去取悅每一個人,合不來就是合不來,合不來就少接觸,點頭之交即可,強行裝得合得來看似八面玲瓏,實則浪費了大量的精力,有那個時間多去認識幾個合得來的人顯然更划算。多向別人展現出「我很真誠」的姿態,對方也會對你少一些猜忌和顧慮,並不意味著就是「傻」「憨」。

其次,很多「表現」上的矛盾並意味著「根源」上的矛盾,很多人喜歡說什麼「喜歡XX的都是腦殘」,這種話在統計學上可能有那麼些許道理,但是對於個體來說並非絕對的,用「喜歡XX」「不喜歡XX」這種標籤去評價人本身就不客觀,人喜歡或者不喜歡一個東西的理由千奇百怪,人與人的相處過程中真正產生矛盾的是應該這些「表現」背後的「原因」,而不是表現本身。

用對方玩的遊戲去評價對方就是一種常見的不合理的標籤化評價方法

不僅僅是說吃飯這種事情,在各種興趣愛好、職業選擇、家庭里短里都存在這個問題。多一些真誠,少一些假裝,大家都能避免浪費時間在無意義的互相猜測推敲上。

當然這裡會引出另一個問題——如何正確看待對方和自己觀念不同的現象。在中國確實很多人看不得對方和自己觀點不同,一定要站在「過來人」的身份上指點別人一番。很多時候我們是因為免得和這種人多費口舌,才裝作合得來的。

關於這個問題得另開一篇單說,只是如果真碰到這種人,確實只能這麼應付過去,然後敬而遠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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