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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欲說還休

§走馬換將。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經表決免去樓繼偉財政部長職務,肖捷繼任。在很多國人眼中,前財長富有人格魅力,履職三年半,在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推動部門、地方政府債券納入預算管理、營改增稅改等方面成績有目共睹。難能可貴的是他不像某些滿腦子官本位僵化思維的官員,而是熟稔市場,對於央行和財政、政府和市場宏觀經濟層面見識獨到。但,一切都必須服從於時政大局,他的接替者肖捷更是一位稅收方面的專家。

計劃推進有條不紊,交接完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8日,財政部迅速調整了部分處室機構設置,原稅政司所得稅處被拆分為企業所得稅處和個人所得稅處兩個部門,分拆工作於2017年2月底宣告完成,個人所得稅處於近日正式掛牌。

啰嗦一堆什麼意思?當然是個人所得稅改革加快推進咯。財政部稅政司下一步的重要工作職能,就是組織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如同房地產稅改革一樣,第一步就是掌握第一手信息。喊了幾年之後,國家終於要對個人所得稅動真格的了。

§個稅現狀。個人所得稅改革,究其本質仍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一部分。作為飽受老百姓爭議的焦點,沛沛然充足的貨幣供應,通脹導致貨幣購買能力大不如前,工資經過社會保險和個稅兩層皮後,發到手中購買力幾何?如人飲水冷暖自知。2011年個稅起征點上調到3500元,當時全國的個稅納稅人數僅為2400萬,佔全國不到2%。而放到今天已經遠遠滯後於M2的增長速度。要知道2011年的M2才85萬億,而截止2016年末M2已經突破155萬億,印鈔機甚至不用工作一年就鐵定翻番了對不?按照貨幣增速起征點該是多少?呵呵。

§他山之石。如果說我國之前的個稅制度是分類制,那麼美國就是綜合制。綜合制個稅所得稅中,納稅人的全部所得無論其來源和性質,都統一納入徵稅範圍。以納稅人為中心,將其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取得的任何來源和任何性質的收入匯總,經過合法的豁免、扣除程序後,計算出納稅人的應交個稅。

相關研究數據表明,在美國佔比1%的富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佔到美國個人所得稅稅收總量的30-40%,也就是說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主體主要是富人。如果把這個數據再放大一些,美國10%的高收入群體,繳納了70%左右的所得稅。說到這裡不禁感慨一句,為什麼在美國由於貧富不均導致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很少(此處免談新聞聯播)?根源就在於是富人在養活美國社會,納稅極少甚至吃政府補貼的窮人幾乎佔到納稅總人口將近一半,又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反觀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主體是工薪階層,甚至幾乎淪為了工資稅。有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貢獻率高達65%,這種極不合理的結構完全和高層期望的促進民間消費增長背道而馳,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勢在必行。

§專家意見。上文講到3500元個稅起征點過低,那麼改革主要方向是不是落在提高起征點?還真不是。『增低、擴中、調高』才是專家眼中的改革方向。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坦言,『提高起征點肯定不是未來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的總體框架下去設計具體方案。』

來看這個總原則『增低、擴中、調高』,什麼意思?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聽起來很美是不是?還有一句關鍵的,在降低中低收入稅負中,最主要的方式並非提高個稅起征點,而是增加扣除項。

近日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有關專家表示,綜合與分類改革應在制定出總體改革方案之後,採取分步走的做法。即先實行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的小綜合,在專項扣除制度改革分步推行的條件下,當前每月3500元的標準扣除應先行適當提高,再按揭利息支出、老人贍養費用、孩子撫養費用、大筆醫療費用、大筆教育費用支出的扣除等可逐步實施,以最大限度減少稅收征管所可能帶來的挑戰。

這段話很好理解,首先需要解決哪些個人收入納入綜合徵收範圍,哪些個人收入繼續分類徵收個稅。3500元起征點適當提高,先把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納入綜合,分類扣除逐步實施,只為降低稅改難度,最終目標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而擴大綜合、縮減分類範圍,按照專家話來講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將進一步增強』。

§高層思路。專家的意見和盤托出,剩下的就是政府決策。技術可以山寨,制度同樣可依樣畫葫蘆,讓我們把目光追溯回到3月7日全國兩會。財政部長肖捷在答記者問中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總體思路是,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怎麼樣?和專家意見幾乎完全吻合吧,而專家意見,就是對國外的充分借鑒和對國情的深度揣摩。

具體來講,先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考慮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在研究制定具體改革方案的時候,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確定是否提高免徵額,對於其他方面的收入項目、所得項目,比如財產轉讓等,考慮繼續實行分類徵收。說得再明白點,能匯總的儘可能按年匯總繳納,不適合匯總的分類繳納,所有個人收入都擺在明面上,堵住所有可能的稅收漏洞!

可以預見的是,下一步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將加速推進。包括制定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推動建立適應個稅改革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個稅風險分析系統,以及研究提出配套管理辦法等都將落在今年。由易到難、循序漸進的徵稅方式,目的只為溫水煮青蛙效應,儘可能避免徵稅阻力。

§個人解讀。根據4月15日最新消息,繼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和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之後,河北雄安新區臨時黨委、籌委會發布政策,一系列政策矛頭指向雄安新區不準炒地、炒房。什麼意思?國家已經充分認識到實體經濟空心化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而相應關於房地產的大政方針要轉向了。隨著房地產稅有條不紊推進,政府過分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即將成為歷史,這對未來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是一個艱難嬗變的過程,意味著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要從源頭上改變,而個稅改革就是這個轉變的一部分。

說到這裡,再返回頭來溫故那句『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的』,還在準備加大槓桿入市接盤的大俠們,有沒有感覺到脊背嗖嗖的寒意?

總結。個人所得稅處的掛牌成立,意味著個稅的徵收管理將會和當年的分稅制改革一般,從地方轉到中央。這也是繼營改增之後國家層面一個影響深遠的稅收改革。個稅改革從分類制變為綜合制,明顯指向納稅人的全部所得,避免漏網之魚,無論個人收入來源和性質,都將被納入徵稅範圍。不用多說,這意味著個稅徵收的範圍擴大,而與之相關的征管力度必將進一步加強。全國範圍內聯網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一定是下一步有關部門著力推動的工作。

臨了多說一句吧。這部分內容可能看起來有點兒空洞,畢竟具體的措施條款尚未出爐,但要真正提前讀懂中國的宏觀政策,就必須從『未發之先』看起,及至『既證之後』人人都看懂了,那麼價值也就隨之泯滅了是不?綱舉而目張,綱已有,下一步的目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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