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孩子送人了怎麼要回,沒有辦理手續?
這個問題涉及到一個撫養權的問題,孩子不是一個物品,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可以送人的東西,不管怎麼樣,父母永遠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既然你想要回孩子,肯定還是要好好想辦法的!
1.上門去致歉,說明來意,給出這一段時間人家照顧孩子所出的費用,適當補償。能夠領養別人家孩子的家庭,肯定是真的喜歡這個孩子,否則是不會輕易去養一個孩子的,現在養孩子不像以前一樣了,不僅要給她吃飽穿暖,還要教育她培養她,要花費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人家能夠選擇要你的寶寶,肯定把一切問題都考慮清楚了,而且寶寶已經送給別人了,多少也相處了一段時間,肯定也接受了寶寶,和孩子也建立了一定的感情,你這個時候想要回孩子,肯定不能硬來。首先你要感謝別人能夠在你拋棄孩子的時候接受她,其次要好好的和這家人溝通,以後也可以經常往來,最主要的是,這一段時間照顧孩子多少也花了一些錢,應該把照顧孩子的錢支付給這家人,感謝他們的幫助和照顧孩子,適當的多給一些進行補償。這樣才能在商量的前提下合理解決撫養權的問題。
2.在私底下解決不了,給經濟補償人家也不願意送還孩子。這個時候就比較麻煩了,雖然你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但你之前選擇把孩子送人了,這就犯了一個錯誤,這個錯誤在法律上也是對爭奪撫養權不利的一個因素,在上法庭之前都有庭前調解,最好能通過庭前調解來解決問題的。可以找調解員詢問對方的想法,儘可能的不要通過打官司來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畢竟打官司也要花費一定的款項,有這個錢不如給孩子留著,以後好好的照顧她。3.庭前調解,人家也不接受,一心只想要孩子怎麼辦?這個時候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不管怎麼說,每個人都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你當時選擇送走了孩子,現在想要回孩子,肯定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畢竟這麼長時間,對方養孩子也花費了心血和精神,這個時候你把孩子要回,無異於在人家身上剖心挖肉,人家怎麼會捨得呢!這個最後的結果肯定是判給親生父母撫養,但是中間得花費多少時間和金錢不得而知,這期間考驗的就是誰更想要孩子了。通過以上方法,可以試一試重新要回孩子,但是走法律途徑可能會追究你當時送走孩子的問題,甚至會面臨會要坐牢的可能,所以能和平解決對孩子和雙方家庭來說都是最好的!像你這種未婚先孕後來又不願意養孩子的女性很多,並且年齡偏低,一時的手足無措連自己都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更何況孩子。
所以各方面的不成熟導致很多悲劇,比如自己結束孩子生命,或者丟到垃圾桶,還有的像你一樣直接送人。
也許是你母愛的本能在經過了冷靜等待之後被激發了出來,想要自己保護寶寶,也許是你良心發現,不忍自己以後惶惶不得終日,也許看到別的孩子圍著媽媽跑來跑去點醒了你的良知。
其實不管怎麼樣,孩子再親生父母跟前長大是最好的。但我擔心的是你還沒有結婚,那孩子爸爸呢?他願意跟你結婚願意承認這個孩子嗎?
如果是你自己想要獨立扶養,但問題太多了,不認為殘缺的家庭環境真的可以把他養成身心健康的孩子嗎?
不知道你把孩子送出去了多久,總之一般剛出生的嬰兒一直由誰扶養,那扶養人跟孩子會很快建立起情感。
我媽說我姨奶以前給鄰居一個小女孩做奶媽,吃我姨奶的奶水三個月,等過了百天小女孩家人要接走的時候我姨奶眼睛都快哭瞎了。
如果孩子大一點了讓人家帶都沒有從嬰兒開始帶的感情深,所以你要是把孩子要回去從法律上來說很容易,幾乎沒有什麼牽扯。
不過你要跟那家人協商,現在收養小孩的人家不是以前那樣了,排除那些想非法獲得小孩的,若不是無法生育,很少有人會收養孩子的,一旦收養了必定會全心全意對待。
你要嘗試著跟人家去溝通,盡量不要產生任何矛盾,養育之恩大於天,給孩子喂的每一口奶換的每一個尿片都是人家的心血,而這些本應該是你做的但別人替你做了。
你不僅要協商,還要致歉或者給予補償,如果孩子重回你身邊,希望你不要像當初那樣狠心了,不僅要對他負責到底還要讓孩子永遠記得養育過他的人家。
沒有辦理手續是說對方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嘛!如果是,從法律上講應該可以要回。只是為什麼要要回來呢,出於什麼目的,是愛孩子,心存愧疚,幡然悔悟想要給孩子補償?還是其他原因,如果是出於真心實意,那去要回孩子,孩子跟在親生父母身邊還是有好處的!
問題是如果孩子已經大了,在養父母家裡又受到很好的照顧。親身父母對於他是陌生人,沒有任何感情基礎,而且親生父母在要回孩子途中,在孩子眼裡扮演的是破壞他幸福的角色。孩子肯定覺得本來在自己家裡生活的好好的,居然有個怪蜀黍或者怪阿姨來把自己帶走,心理肯定抵觸。只怕孩子不能接受這樣的變化,如果孩子大了知道他曾經被父母拋棄,他也可能會恨你,心靈會受到創傷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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