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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不是那種能為愛情奮不顧身的人

不能完全說我是一個物質的人,甚至很多時候我覺得我很幼稚,在感情方面,在金錢上。

對於喜歡的人,對於身邊的朋友,對於必須要花的錢,我不願意省著過日子,或者等有錢了再聯繫什麼的,我是那種借錢也要買,寧願借錢也不願意將就的那種人。

但同時,我也不是一個多麼富裕的人,通常而言,只要在能力範圍之內,我都竭盡全力的去支持,去成全,去過好日子,哪怕這樣會累很多,會辛苦很久。

但對於感情而言,我不是那種能為感情奮不顧身的人,尤其是愛情。

我在網上看到有人說,我走出九十九步,我要把最後一步留給你,也留給自己的自尊。

我想說,愛情也好,其他的感情也罷,百分之百的付出不見得是為了回報那百分之百的甚至更多,我之所以願意付出,是因為我珍惜,我在乎,我稀罕你,稀罕這份感情,我認為它很珍貴,所以我願意這樣去付出。

對,這方面可以簡單理解成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我心甘情願的付出。

事實上,任何付出都是這個樣子的吧?

說到底,我們不能控制別人,我們也不能做到十全十美,我們都有自己的毛病和問題,所以,我們也不能要求別人一定要多麼好。

簡單的說就是我自己都不是什麼多好的人,我又怎麼能要求你一定要做個好人呢?

當然,我也會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還有偶爾流露出的人性的弱點,我會嫉妒,有虛榮心,有攀比,有各種各樣的毛病,對於身邊的人多多少少也會有所挑剔,有所選擇。

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始終認為,能夠在一起已是不易,如果要求更多,那就是貪心了。

曾經我是個貪心的人,因為貪心,所以傷害了身邊的人,爭吵,計較,甚至說狠話,讓彼此的友誼支離破碎。

後來,有些人原諒了我,有些人離開了我,也還有一些至今仍陪伴在左右,當然,我也不例外,我和別人一樣,也這樣對待別人。

隨著時間的變化,閱歷,經驗,以及對感情的看法等等都在發生著變化,我漸漸明白分合離散不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也許下一秒,也許不久後,有些人的再見可能就是真的最後一次再見了。最終,不管我們放下與否,不管我們珍惜與否,有些事情是不可改變的,是不可知的。

所以,接受能接受的,改變不能接受的,同時也接受不能改變的,珍惜現在,也享受現在。

至於愛情,我沒有很豐富的感情經歷,我能做的也有限,我的能力有限,我的經濟實力還不夠,另外不管是照顧人還是愛一個人我都還不熟練,我這人還有一大堆的毛病,所以,對於愛情的另一半,我很抱歉,我可能能做的不多。

至於人生,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沒什麼經驗,也談不上任何的經驗,我唯一能做的是試著去接受,改變,還有作出選擇,盡量的不傷害別人,盡量保護自己所愛的,盡量珍惜生命,熱愛生活,去嘗試,去體驗,去學習,去進步,去完善。

說到底,我不太可能會拼了命的去愛誰,同時也不希望有人這樣愛我。

在我看來,保持親密關係其實是很大的負擔,找到最合適的距離,才是人與人之間最舒服的相處方式。

所以,我希望的感情是,相對獨立的個體之間,相互的關愛和喜歡,保持適度的距離,也給對方和自己以一定的空間。

這麼說可能有女孩子會覺得我不夠愛她,覺得我不愛她,甚至不懂得怎樣去愛一個人。

也許吧,我畢竟過了任性的年紀,我能揮霍的不多了,我沒有奮不顧身的勇氣,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樣虛榮和攀比,我開始變得物質,變得現實。

我也不知道這樣究竟好不好,對身邊的人,對自己算不算好。我唯一知道的是,這樣可以避免傷害到更多的人,也能夠適當的保護身邊的人和自己。

我不願意付出百分百的行動,那不現實。

我只能說,我會儘力而為。對於感情也好,對於愛情也是如此。

如果說給你我的全部是我對你的愛,那麼你對我的全部的給予的要求,則是不愛我的表現。如果非要這樣計較的話,我是這麼理解的。

當然,我也不會這樣去做,所以,這個例子其實是不存在的。

我會對你好,但不是以這樣的方式,這樣奮不顧身的方式,我需要考慮更多,請原諒,畢竟我活著不只是為了愛情,我活著還有別的活著的意義。

我信仰愛情,但並非將愛情視若生命,我珍惜它,但這種珍惜也是有限的,在什麼時候,什麼階段,可能是不同的。

就像,我不能保證我會一直愛著誰,我只能儘可能的盡到做人的責任,在道德的允許下,底線範圍內,忠於內心,儘可能做好每一個身份所賦予的責任,做一個盡心儘力的愛人,家人,公民等等。

當然,偶爾的浪漫的要求是不應該被拒絕的,就像人這一生中偶爾犯下的錯誤,並沒有那麼的不可原諒,所以,如果可以,條件允許,在能力之外但也在控制範圍之內,我還是願意去偶爾付出百分之百分的努力,或是更多,當然,這也只限於偶爾。

我不是那種往死里去寵去愛一個人的人,我也不會說「我養你」這樣的話,其實這樣的話,我並不覺得這就是愛,反而覺得這是負擔,覺得這是不平等關係的開始。

關於感情,我始終覺得兩個人首先應該是自由人,其次才是愛人,親人,家人,或其他關係。

不管是女人也好,男人也罷,我始終覺得如果一個人把愛情當成要挾的條件,索取的理由,或是佔有愛情,那麼這樣的愛情不要也罷,這隻會讓人窒息,想要逃離,而不會覺得愛情是美好的,是幸福和快樂的。

很多人喜歡用錢去打比方,說一個人給你一塊錢,另一個人給你一百塊,給你一塊錢的那個人是他的全部,給你一百塊的那個人是他的十分之一不到,以此推斷,前者更愛你。

這樣的推理初次看來好像是很讓人感動,而實際上,這背後的邏輯卻叫人很痛心。

因為你從未說過為什麼要給你錢,你要拿錢做什麼,難道為了證明他足夠愛你嗎?

要我說,不管是給我一塊錢,還是一百塊,我始終覺得這不是我的錢。如果作為愛人,我更願意去思考「知其能,知其所以能」(知道人的局限性,也能夠理解這種局限,什麼條件,做什麼決定),畢竟於人生而已,沒有什麼是必須的(知道什麼最重要,然後其他的,可有可無的,那就試著去適應或放下或爭取或別的)。

當然,有人說,愛情不應該計較,不應該去計算這些,或者說男人要大方一點,要對女孩好一點,……諸如此類的觀點,我都同意。

確實,作為女孩子有女孩子本身的弱勢,不論是身體上還是社會的規則等等,均有不足之處,而男生,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更多使命和義務等等。

孰輕孰重?我不覺得這是關鍵,最重要的是,自尊自愛,自立自強。愛情該有的,都應該有,如果沒有,那也試著去爭取,或理解和接受,或者考慮過後再做決定。

最後,希望你能夠自強自立,自尊自愛,也希望你愛的和愛你的是同一個人,希望你們自由,希望你們快樂和幸福。


易謬

2018年03月於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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