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天津的張女士自從家裡的金毛狗於11日下午在小區內丟失之後,她加入了一個由全國各地誌願者組成的尋狗微信群。11月20日中午,張女士從該群里得知,在高速路收費站有志願者發現了一輛裝滿各種名貴狗的大貨車,之後志願者們一直跟著該大貨車,下午3點多,志願者用小轎車在高速路上攔截大貨車時,兩輛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轎車內3名志願者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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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為了一車狗,險些要了志願者的「狗命」,可悲可嘆。志願者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早就不是什麼新聞了,爛大街的破事了,只不過這次險些出了「狗命」。說他們險些丟了「狗命」,可不是對這些志願者的侮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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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車狗,險些要了志願者的「狗命」,可悲可嘆。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志願者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早就不是什麼新聞了,爛大街的破事了,只不過這次險些出了「狗命」。說他們險些丟了「狗命」,可不是對這些志願者的侮辱,相反我是很看好這些志願者的「義舉」的。

首先我要為這些志願者正名,稱其為「人」,是不對的,是對其最大的侮辱。在他們看來狗比人都珍貴,平時叫狗們也是一口一句「兒子」「閨女」的,對狗比對自己的親爸親媽都好。既然他們把自己和畜生放到一個水平上,那再稱其為人就不合適了,建議大家用他們心中最高貴的辭彙稱呼他們,「狗」。當然了為了和那種同名的畜生以示區分,建議稱呼其「兩腿狗」。

這個世界上,萬物自有其定律,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食物鏈,有些動物在食物鏈的頂端,有些在低端。就拿狗來說吧,十幾萬年之前,人類出現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缺乏保護自身的能力,沒有鋒利的牙齒和利爪,只會使用簡單的工具和武器,在狗的祖先灰狼的面前,人類無疑是弱小的。這時候,人是狗的祖先灰狼的捕獵對象。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但是人是不斷進步發展的,而動物始終是動物。人類站上了食物鏈的頂端,曾經的獵殺者灰狼,成了人類的的食物,而那些吃不掉小狼崽,就被飼養了起來,慢慢的馴化成了一種新的物種——狗,並成為了肉類牲畜「六畜」之一。

雖然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牲畜,但由於狗的個性雖然對主人忠誠,但也常常招惹是非,其中惡狗傷人自古至今是民間屢見不鮮的事件。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在傳統中國文化中的「狗」一直都是作為貶義存在的。所以帶上「狗」字,多半不是好詞兒,成語如狼心狗肺,狗急跳牆,狗仗人勢,俗語如走狗,狗腿子,狗東西等。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數萬年來,食用狗肉是很普通的事。狗肉是較為普遍的食材,但算不上高級食品。所謂「掛羊頭賣狗肉」,就是說狗肉比羊肉便宜,屠夫為了多賺錢,用狗肉冒充羊肉。有詩云「仗義每多屠狗輩」,可見殺狗賣肉在當時是一項專門的職業。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狗這種曾經的牲畜有了一種新的身份,那就是寵物。而那些飼養狗寵物的「兩腿狗」,自己喜歡狗,已其為同類,不吃狗肉,就要求別人也不能吃狗肉,簡直是莫名其妙。自己不吃狗肉就好了,但也用不著反對別人吃狗肉,更不能做出侵犯他人生活的實際行動。

可是總有那麼一群「兩腿狗」,以狗的名義傷害他人,在他們的心中,狗大於天。打砸狗肉店,辱罵狗肉店老闆,這還是小事情。更有甚者,公然上高速攔停運狗車,毆打乃至非法囚禁運狗車司機,簡直是目無王法,無法無天。

我不否認,有些運狗車上的確可能裝滿了被偷盜的寵物狗,這是事實,也是無奈。但是在高速公路上公然攔停運狗車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的確,新聞中「兩腿狗」們也曾經報警。但既然警察不管就自然有其道理。即使是警察瀆職不作為,事後也可以追究涉事警察的責任。「兩腿狗」們不是執法機關,沒有權力替警察代行執法。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最後告誡「兩腿狗」一點,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愛狗行動務必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內,否則只會是害人害己。


為了一車狗,險些要了志願者的「狗命」,可悲可嘆。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志願者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早就不是什麼新聞了,爛大街的破事了,只不過這次險些出了「狗命」。說他們險些丟了「狗命」,可不是對這些志願者的侮辱,相反我是很看好這些志願者的「義舉」的。

首先我要為這些志願者正名,稱其為「人」,是不對的,是對其最大的侮辱。在他們看來狗比人都珍貴,平時叫狗們也是一口一句「兒子」「閨女」的,對狗比對自己的親爸親媽都好。既然他們把自己和畜生放到一個水平上,那再稱其為人就不合適了,建議大家用他們心中最高貴的辭彙稱呼他們,「狗」。當然了為了和那種同名的畜生以示區分,建議稱呼其「兩腿狗」。

這個世界上,萬物自有其定律,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食物鏈,有些動物在食物鏈的頂端,有些在低端。就拿狗來說吧,十幾萬年之前,人類出現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缺乏保護自身的能力,沒有鋒利的牙齒和利爪,只會使用簡單的工具和武器,在狗的祖先灰狼的面前,人類無疑是弱小的。這時候,人是狗的祖先灰狼的捕獵對象。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但是人是不斷進步發展的,而動物始終是動物。人類站上了食物鏈的頂端,曾經的獵殺者灰狼,成了人類的的食物,而那些吃不掉小狼崽,就被飼養了起來,慢慢的馴化成了一種新的物種——狗,並成為了肉類牲畜「六畜」之一。

雖然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牲畜,但由於狗的個性雖然對主人忠誠,但也常常招惹是非,其中惡狗傷人自古至今是民間屢見不鮮的事件。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在傳統中國文化中的「狗」一直都是作為貶義存在的。所以帶上「狗」字,多半不是好詞兒,成語如狼心狗肺,狗急跳牆,狗仗人勢,俗語如走狗,狗腿子,狗東西等。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數萬年來,食用狗肉是很普通的事。狗肉是較為普遍的食材,但算不上高級食品。所謂「掛羊頭賣狗肉」,就是說狗肉比羊肉便宜,屠夫為了多賺錢,用狗肉冒充羊肉。有詩云「仗義每多屠狗輩」,可見殺狗賣肉在當時是一項專門的職業。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狗這種曾經的牲畜有了一種新的身份,那就是寵物。而那些飼養狗寵物的「兩腿狗」,自己喜歡狗,已其為同類,不吃狗肉,就要求別人也不能吃狗肉,簡直是莫名其妙。自己不吃狗肉就好了,但也用不著反對別人吃狗肉,更不能做出侵犯他人生活的實際行動。

可是總有那麼一群「兩腿狗」,以狗的名義傷害他人,在他們的心中,狗大於天。打砸狗肉店,辱罵狗肉店老闆,這還是小事情。更有甚者,公然上高速攔停運狗車,毆打乃至非法囚禁運狗車司機,簡直是目無王法,無法無天。

我不否認,有些運狗車上的確可能裝滿了被偷盜的寵物狗,這是事實,也是無奈。但是在高速公路上公然攔停運狗車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的確,新聞中「兩腿狗」們也曾經報警。但既然警察不管就自然有其道理。即使是警察瀆職不作為,事後也可以追究涉事警察的責任。「兩腿狗」們不是執法機關,沒有權力替警察代行執法。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最後告誡「兩腿狗」一點,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愛狗行動務必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內,否則只會是害人害己。



當然不妥當。

我理解眾多愛狗人士的愛狗心情,但有些行為確實不能夠理解。

就比如此次事件中的志願者,他們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最終釀成了車禍,導致了有志願者受傷。

高速路上本來就存在著諸多風險,正常行駛都不能保證不出事故,更何況是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連環追尾了怎麼辦,釀成重大交通事故了怎麼辦?牽涉到無辜經過的車輛怎麼辦?

我想這是眾多的志願者都無法承擔的責任,不管願不願意承擔,能不能夠承擔,受傷的都是無辜路人。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我知道在很多愛狗人士眼中,狗的生命甚至會重於自身的生命,但是真的就不能換一種方式嗎?

這次是志願者們自己受傷,保不準下一次就會有無辜的圍觀群眾受傷。

類似於這次的「救狗」行動,我在因為上已經看到過很多次了,印象最深的就是廣西玉林的「狗肉節」,志願者們成群結隊地趕到玉林,與狗肉店老闆起爭執,打砸狗肉店鋪,事情鬧得很大,然而還是沒有起到很大的作用,狗肉節依然如火如荼,聲名甚至揚到了國外。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狗肉節該不該被唾棄?當然應該。

我家裡也有一隻狗狗在過年時被人偷了去,第一次它自己掙脫了繩索,第二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還是被偷了去,不知道成了誰家桌上的盤中餐。

這隻狗狗以前是一隻流浪狗,自己跑到我們家的,我和隔壁的三奶奶就把它養了起來,養了大概有四五年年了,它被偷的時候已經比較年老了,每次想到它的晚年都不能安然度過,三奶奶都要難過的落淚。

所以我是能夠理解愛狗人士的心情的,只是做法確實不能贊同,暴力與武力不但不能夠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激化矛盾,最後遭殃的還是狗狗。

愛狗人士是應該聯合起來,去抵制混亂的狗肉交易市場,但絕不是現在在用的這種方式,蔑視了法律,也威脅到了一部分人的生命,合理合法的方式才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也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



對於這種做法,我表示可以理解志願者救狗心切的感情,但他們的做法實在是不妥。

「牛能耕田,馬能負重致遠,羊能供備祭器」,「雞能司晨報曉,犬能守夜防患,豬能宴饗速賓」。古人把六畜中的馬牛羊列為上三品,而雞犬豬為下三品,其中狗給人的壞印象是由來已久的,我們耳熟能詳的成語中,如狼心狗肺,狗急跳牆,狗仗人勢……幾乎全是貶義的詞句,可見當時狗的地位是多麼低下。可是現在狗的地位越來越高,甚至不少家庭會選擇不生孩子,把寵物狗當成他們的心肝寶貝,甘願花錢給寶貝狗建豪宅買衣服做髮型伙食更是不用說。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不管是那些把狗當自己孩子養的人,還是把救狗當做人生信仰的志願者,這些愛狗人士對狗的感情真的或許和父母對孩子的感情一樣,雖然很多人對這種現象嗤之以鼻,但這畢竟是人家的家事,別人沒有資格說什麼,小明的爺爺活到一百歲。可是如果為了自己愛狗的私心而傷害到別人,那就不能縱容了,何況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車,本身已經是違法行為,而且還造成了志願者受傷,更加讓這個原本善心的行為變得愚蠢盲目。

我自己也很喜歡狗,看見流浪狗我也想幫助它們,看見那些虐狗販狗的我也很想爆粗口,但是任何人的愛心都要合情合理,這件事最後的結果還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是在高速公路引起的是更嚴重的交通事故,那麼這些狗身上背負著的是更多無辜的人的性命,如果把愛心變成私心,變成傷害別人,違背法律的武器,那麼這個世界將會變成什麼樣我不敢相信。

真心希望那些販狗團伙原地爆炸,可以不愛,但請別傷害,這世間每個生命都該被善待,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於這種情況做出合理的管理。同時,那些志願者也應該受到足夠的懲罰以吸取教訓,救狗歸救狗,但別害人,更不能無視法律。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樣的行為,肯定是不妥的,是違反法律的,不支持這樣不計後果的行為。

狗狗是人類最忠實的夥伴,雖然他不會開口說話,但是非常的具有靈性。如今在很多領域都會用到狗,他是幫主人看家護院的幫手,他的幫助盲人的導盲犬,他是在危機時刻的搜救犬。每一條狗狗,都是一個生命,應該被得到善待。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保護狗的方法有很多種,救狗也要分個場合,不提倡盲目的進行救狗行為。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去施救。事件中的志願者,在高速上攔截,高速路上是多麼危險的地方啊,每每都是事故多發的地段,況且高速上是不允許隨便停車的,還發生了傷人的事故。作為志願者團隊,畢竟是一個社會的自由組織,為了營救小狗,首先,應該選擇報警,由專業的警方人員來處理,不提倡私人的團體行為。其次,是要在事先有合理的進行計劃好,有目的的進行營救。救下狗狗以後,需要有後續的相關手續,不然也不能真正的幫到狗狗,有病的需要治病,該領養的就領養,走正規的途徑。最後,對於那些偷盜狗的人,有關部門應該給予嚴厲的打擊。

救狗需要「三思而後行」。社會需要多關愛小動物。


對於這件事,我反而對尋狗志願者有些理解。可能如果在貨車裡的是一大群被綁架的人,那很多人就覺得應該得這麼做了。可是,有時候陪伴在我們身邊的寵物,我們會傾注更大的情感。跟人類交往,無論是親人還是朋友,其實都會有貪心還有渴望回報的希望。但是寵物不同,他們可能只想吃吃睡睡,偶爾我們抱抱它,陪它散散步就滿足了。因此,我很能理解寵物對於主人而言,是多麼重要的對象,說他們已經是親人也不為過。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而對於尋狗心切的主人來說,也很正常。你想想,如果是一個孩子走丟被大貨車載往某個地方,任何一個父母都會想盡辦法阻止,只要有一點關於孩子去向的消息都會拼盡全力去證實,如果萬一孩子真在車上,一旦失去這個機會則後悔莫及,機會難求。所以,對於愛狗尋狗的志願團體也是如此。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就我們普通的群眾看來,這件事情可能有更好的處理方法,不需要造成損傷,但是仔細想想,我們尋狗志願者能去跟誰求助呢?警察嗎?人走丟警察局都懶散懶散的,何況是阿貓阿狗?指不定被轟出警局。因此,尋狗志願者的行為也是無奈之舉,儘管很衝動不顧後果,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我以前也丟了一隻貓咪,我至今還耿耿於懷,一直想著它能回來就好了。因為在那段一起相處的時光,不僅僅是我們主人在傾注經歷,寵物們給予的回饋我們也是能感受到的一種溫暖。所以當失去它的時候才會那麼痛心,因為你不知道它在什麼地方會遭遇什麼事。



當然不妥當,組成志願者救狗本是善意之舉,愛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在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就過分了,而且由於攔車導致交通事故,更是不應該。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看完報道,貨車上五百多條狗,全是販狗團伙通過各種不正當途徑弄到手的,不禁心裡大罵販狗團伙。五百多條狗,而且大多數都是像張女士一樣養的寵物狗,現在好多人已然把寵物狗當成家庭的成員了,愛狗之心可想而知。組成救狗志願者與販狗團伙鬥爭,是為了保護狗,而且可以打壓這些狗販子偷狗販狗的行為。但是救狗志願者去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車,不僅違反交通規則,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嚴重影響交通。在高速公路上萬一不小心,引發交通事故,不僅沒有救了狗,而且更是影響了交通,對他人造成了嚴重的不利影響。志願者們在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車救狗,最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三個志願者受傷,很顯然他們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偷東西是違法的,而狗更是有感情的,偷狗的行為必然是違法的。志願者發現運狗車出現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應該報警,並尋求警察的幫助,打擊販狗團伙。而他們卻在高速公路上自己跟蹤並攔截運狗車,造成了交通事故和不必要的人員受傷,在我看來,志願者的這種行為不可取,雖然抓到了販狗團伙,但是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志願者為救狗,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這種行為是否妥當

總而言之,愛狗之心是值得提倡的,但是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志願者們要採取恰當的方式去幫助丟失狗的主人,救助被販狗團伙偷去的狗。



我能理解,卻不敢苟同。

志願者參加的是有意義的活動,但應該尋求更好的解決方式。我們不是在生死存亡的時刻,不需要以生命犧牲為前提來參加活動。許多時候,我們該思考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法。車攔車,賭的不過是對方不敢傷人或者怕傷己,卻忘了能做出偷狗事件的人早已經不是如我們良善。

或許有人說這是無私的大無畏的志願,我們不怕受傷甚至死亡,為了世界更美好。但又沒有想過,長此以往下去,還會有多少人參與志願服務,有多少家長支持志願服務?可持續志願呢?

攔截,過於急功,也許追隨運狗車過於笨拙,卻另有奇效。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運狗車運往哪裡?這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笨方法嗎?

也許是我過於冷血,希望我們的志願者在志願的同時,能好好保重自己。



這種行為是弱智的行為,救狗行動跑上高速攔車是對自己的生命都不尊重,自己的命不如狗的命這樣的行為正常嗎?,法律明文規定公安交警都不能在高速公路執法,執勤,攔截車輛,從這一點已經知道在高速公路攔車的風險有多大,如果他為救狗造成公路多車相撞,死傷慘重,交通阻塞,難道狗命比人命更重要嗎,我說這種行為只能有一個可能就腦殘。



實際上很簡單的道理,人命比狗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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