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式家暴

前段時間一個很火的話題:劉洲成家暴妻子。

雖然事件的熱度已隨時間慢慢冷卻,但存在於中國許多家庭的家暴問題卻不會就此消失。

何謂家暴,我國由2015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第一章第二則明確指出:「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這是法律層面的定義,但在現實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遠必定義來得複雜多樣,諸如,冷暴力、性暴力、經濟暴力等。據新華網報道,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認遭受過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每年40萬個解題的家庭中,25%源於家庭暴力。特別在離異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達47.1%。

家暴受害者男女皆有,但不得不承認的是,由於生理差異,絕大多數的家暴受害者是女性(還有兒童,老人等,但本文只針對女性進行探討)。並且,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不至在我國,在其他國家也有這種情況,在印度,童婚與家暴往往是女性一生的苦難,甚至在中東穆斯林國家,還有慘絕人寰的榮譽謀殺。

但我認為中國的家庭暴力情況和其他國家有著共同點,也有差異,形成了中國式家暴。

首先,很讓人心痛的是中國社會的輿論環境,在知乎這樣好一些的平台輿論水平和素質還是比較高的,但放到現實中,放到某些論壇網站上,輿論並不總是寬容正義的。很多遭受家暴的人有時不僅得不到社會輿論的聲援,反倒會受到聲討。比如之前轟動一時的家暴致死的祁可欣案,我在貼吧就看到了如下的評論。

甚至在這一次的劉洲成家暴案中,也有一些人認為林苗遭受家暴是合乎情理的,因為她在嫁給劉之前就有了孩子,不是正經人。某些中國男性將女性有過過去作為自己厭棄另一半,傷害另一半的借口,這是完全不合理的。這是自由戀愛的時代,你有權利選擇不接受一個女性的過去,那就不要娶她,過不下去了可以離婚,但你絕沒有權利家暴自己的配偶。

此外,看到這段貼吧評論的時候,我心裡還有一個感慨,大清都亡了幾百年了,為什麼還有一些人的思想揣在褲襠里呢?這個評論的潛台詞就是,他並不把女性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有思想有情感有價值的人,而僅僅看做一具私有肉體,一件拆封就貶值的商品。我堅決贊同女性要自尊自愛,但我也堅決反對以女性有沒有過感情經歷作為評判她的道德標尺。退一萬步講,在封建時代,男女婚姻由於女性不參與社會工作,家庭經濟來源完全依靠男性,這種情況下嫁女兒的確帶有交易的意味,女性承擔生育價值,男性承擔養育價值,那麼男方作為婚姻交易的買方,要求女性沒有情感經歷,結合歷史情況,能理解。但社會發展到今天,男女是平等的,女性也參與社會工作,也分擔一部分經濟壓力了,那麼某些男性,不能既享受了文明時代的福利,又不願意接受文明時代女性地位的轉變。端起碗吃飯,放下碗罵娘,這麼雙標的事不是成年人該乾的。

總結起來,被家暴的一方,往往會受到輿論壓力,人們會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肯定是你不好所以你才被家暴。當受害者是女性時,人們會說,可能因為你以前不檢點,受害者是男性時,人們會揶揄,喲,一個大男人還打不過老婆,真沒用,怪不得她打你。

這種糟糕的輿論會讓受害者害怕,不敢發出聲音,也會讓他們在發出聲音之後遭受二次傷害。

第二,家族內部的壓力。中國人,尤其是老一輩的人,很多會有一種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當自己的女兒面對家暴的時候,丈母娘或許有跳出來痛罵女婿的,但也有一部分會規勸自己的女兒,忍忍吧,這就是命,忍忍吧,為了孩子,忍忍吧,他除了打人其他都挺好的。

第三,女性自身的不堅定。中國女性的地位,其實比印度,與一些穆斯林國家要高一些的。那些國家也是家暴率很高的,但與中國不同的是,那些國家的女性往往是通過童婚,包辦婚姻這樣的形式進入婚姻關係的,而且她們更難脫離,她們的阻力更大。與她們相比,中國女性不幸中的幸運是,中國國情下的婚姻也多是自由戀愛形成的,而且如果是堅定地想要脫離婚姻關係,也有一些法律的途徑可以走。

但中國女性相對還算有選擇的情況下,卻依舊有很多是自己不願意離婚的,她們陷在相愛相殺的婚姻旋渦中不願抽身。曾經看過一個帖,是社區民警回應,為什麼他們對家暴問題不重罰,而多數採取調解。這些民警也時常接到一些女性打來的求助電話,民警在剛接手這樣的案件時,嚴肅地處理了打人的丈夫,比如拘留等等,但一說拘留,被打的妻子就怕了,反倒來求情,說報警就是想嚇唬嚇唬他。還有一些鬧上法庭,法院判了丈夫故意傷人罪,妻子又跳出來痛斥法官判得重了。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什麼難斷,因為被懲治的施暴者與受害者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很多受害的女性對於懲罰丈夫這件事的態度是不堅定的,這讓執法者非常為難,以至於慢慢地對這類事情就採取一種和稀泥的態度。

那麼女性為什麼不能態度堅定一些呢?有一些是迫於經濟壓力和對孩子的顧慮,她脫離了這段婚姻關係便會失去經濟支柱,無法獨立生活,同時她的孩子可能得不到撫養;

有一些是對情緒價值的留戀,這個聽起來可能有點矛盾,一個會揮舞拳頭的男人還會給予對方情緒價值嗎?答案是會,而更可怕的是,有些女性執著於刀口舔蜜。有一個奇特的現象,往往會家暴的男人,也會甜言蜜語,他在施暴之後的懺悔形式往往也是感人至深的,他可能會下跪,會自殘,會痛哭流涕,會貶低自己,同時會給女方海誓山盟般動聽的許諾,這不是個例,這是很普遍的,這也是殺傷力極強的,會讓女性聖母心泛濫,會讓女性心軟,會讓女性覺得,說不定這一次他說的是真的(值得注意的是,能夠下跪自殘扇耳光的這類人,內心的自尊水平是偏低的,同時對他人的敵意和攻擊性也要更強)。林苗曾與劉洲成離婚過一次,而離婚後劉洲成也是對她作出了許多動聽的承諾,才使得林苗與他復婚;

還有一些女性無法堅定地脫離和心理因素有關,在武志紅的書中提到過一個觀點,是我很認同的,人總是會重複過去的經驗,無論好壞。比如人往往成年之後會選擇與父母有相同特質的配偶,也的確有一些遭受家暴的女性,在童年就有一個打母親的父親。人雖有趨利避害的本能,但也有固守已有經歷的本能。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因為當這個路徑依賴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一旦衝突爆發,施暴者都會訴諸武力來解決問題。女性如何預防和應對家暴?我認為有三點

1.不要讓家暴產生,這是最為關鍵的一步。但依然有很多女性不知不覺就按下了家暴的觸發按鈕。有一個現象是,家暴男往往與祥林嫂是成對出現的。家暴的發生是沒有任何鋪墊就開打的嗎?不是的,除了戰爭之外的肢體衝突,一定是語言衝突的一種激化。兩個人往往是先起了口角,而男性在面對矛盾時,多數的反應是沉默,一些女性會乘勝追擊喋喋不休地數落,謾罵對方,當對方忍無可忍,卻又無法訴諸語言來對抗的時候,暴力就產生了。我並不是為施暴者開脫,家暴一定是錯的,但純粹地去批判它是沒有意義的,唯有追根溯源,摸清它產生的機制,才能有效地加以遏制。

女性的語言功能普遍比男性發達一些,廣大的女性同胞,請不要過度使用用這種先天的優勢。在林苗微博的聊天截圖上,也能夠看出來,在劉洲成道歉的時候,林苗發了大段大段的文字痛斥對方,同時訴說自己的委屈與不易。她這樣不是錯,是她壓抑的情感終於找到一個爆發的機會了。但是如果在爭吵中,女方也是如此,再加上幾句嘲諷挑釁,就容易讓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希望廣大女性同胞不要讓自己陷入那樣一種境地,在有矛盾的時候,也儘可能地冷靜一些,和平一些。

2.當第一次家暴產生時,這也是一個關鍵的時期。首先,當你遭受了家暴,請馬上服軟以避免更多傷害,要認識到女性在體力上確實是很難打贏對方的。可以哭,馬上和他表達你的害怕,告訴他你很疼,一般這種情況下對方就會停止施暴。在雙方都冷靜下來之後,要讓對方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讓對方明白武力是不能解決問題,並且會讓他付出巨大代價的,千萬不可因幾句甜言蜜語就讓事情翻篇。這隻會讓他認為家暴的成本很低廉,他可以傷害你,只需要事後哄幾句就好,那麼他下一次就還會這麼做。

3.面對重度家暴的情況,請認清一點,浪子或許可以回頭,施暴者不能。重度、經常性的家暴不止會毀掉你,甚至會毀掉你的下一代。對犯罪的沉默也是一種犯罪。如果真的想要脫離這段關係,當地的婦聯,法律機構都是可以去尋求幫助的。

曾經看到一個很心痛的報道,墨西哥女子Maria曾是一個律師,飽受丈夫的家暴之後,轉行成為一名紋身藝術家,她的皮膚幾乎紋滿了全身,她的頭部植入犄角。她表示,角是力量的象徵,她在植入的時候甚至沒有打麻藥。

因為曾經軟弱,所以渴望力量。沒有人生來是為了在這世上受苦的,生而為女,並不是原罪。姑娘們,家暴不是必須該承受的苦難,永遠不是,當你面臨家暴,當你身邊的人面臨家暴,請勇敢一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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