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如何讓派出所所長打電話道歉?
首先,這是一個真實的事情;
其次,這絕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最後,論證僥倖心理的害處和按規則辦事的重要性。
事情不是很大,但值得一說。
在四川一個小鎮出差,其實現在也還在這個小鎮。住在鎮上一家配有KTV的賓館裡,第一天晚上比較安靜,一切正常,但第二個晚上,樓下KTV一直有人在唱歌,KTV,大家都知,不管自己唱得如何動聽、如何嗨,在外面聽來都是鬼哭狼嚎,不堪入耳……
晚上11點半了,已到了自己生物鐘想要入睡時間,
下樓與老闆交涉:
我:「現在馬上半夜12點了,KTV營業吵到住客休息,希望在12點前結束……」
老闆:「好的好的,我盡量協調……」
此時賓館老闆希望兩不得罪。
凌晨十二點半,樓下還鬼哭狼嚎,打電話問老闆,回答是:「唱歌些喝了酒高興,還想唱……」
我知道老闆已無法勸退喝高的唱歌者,只是心裡暗罵這老闆腦子進水了,KTV設置到要求安靜的賓館樓下。
很多人都經歷過半夜三更響動的騷擾(唱歌、施工),那種想入睡又無法入睡的煩躁讓人發狂。
自己一個人,面對一群酒鬼,只好打110,就算自己是一群人,自己也會選擇報警,沒有必要與酒鬼些糾纏,這是警察的事,假設自己一群人衝進去,後果是不可控的,這樣的先例很多。
110沒響兩聲倒是有位女警就接了電話,問明情況,回答:「馬上轉到鎮派出所……」
十分鐘過去了,還是唱聲震天。
又撥打110,女警就說:「已經通知鎮上了,要不,給你鎮上派出所電話,你自己打電話問問,」這實際上是一種推卸,我略頓一下還是說:「那行」。
實在想睡覺,想早點結束樓下唱歌。
這個時候,時間已來到近凌晨兩點;
撥通了鎮上派出所電話,值班民警聽後:「好的,我知道了……,」
時間到了凌晨兩點二十分,KTV那群人還在嚎叫,整層賓館我不知住了多少人,但自己真的睡不著,睡不著的滋味很不好受。
又一次打通鎮派出所電話:
我:「xx賓館樓下KTV凌晨兩點,還有人在唱歌?這種嚴重影響住客休息的騷擾,算不算違反治安?」
民警遲疑了一會:「……這個算……」
我:「那是不是你們民警應該制止和干涉?」
民警又遲疑了一會:「我已打了KTV老闆打了電話,叫他們結束……」
我:「但是現還在大聲唱歌,整個賓館的人都沒法入睡,明天還要工作呀……」
民警:「我打了電話了,那些人還要唱歌,我也沒有法……」
我火起一下子就上來了,被影響到睡覺的人很難控制情緒。
「什麼叫你沒有法,你不是執法者嗎?這些娛樂場所不是歸你們管理嗎?你沒有法?哪個有法?你這叫不作為,如果你不出警來制止,我要投訴你,不作為……」
民警聽聲音年齡不算很大,估計是才分到基層的,火氣也上來了:「……你要投訴去投訴,隨便去哪裡投訴……」
我也很急促的大聲回答:「你說的哈,我一定投訴你,我錄音了,你等著……」
我很快先掛了電話,本來情緒差,不能讓這值班民警先掛我電話加重不良情緒。
時間已到2點35分,只能將小米圈鐵耳機用力塞進耳朵,小米的耳機,聽塞有膠,相對能比較好封閉耳孔里隔音。
自我放鬆,迷迷糊糊,不知KTV的人什麼時間走了,睡著了。
第二天艱難早起處理事情,回想昨晚窩心的事,換賓館是必須的,投訴也是必須的;
上網查到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打電話後知悉公安局紀委辦公室電話,縣公安局紀委接電話的人很是溫和,是那種「生意上門」的親切,我很熟悉這種親切的語氣,因為我就是這樣對待我的客戶的。將事情原原本本說了一遍,耗時十五分鐘。
最後對話:
紀委民警:「那,先生能不能將您的手機錄音送過來呢?」
我:「呃,通過QQ傳過你?」
紀委民警:「網上傳過來的錄音,不能作為證據,而且也需要您簽字完成必要的手續……」
我:「鎮上到縣城開車多長時間?」
紀委民警:「……大約四十分鐘。」
我:「……這個,這事的重要性與我的時間成本相比……,有點忙,所以不送過來,但希望你們干預一下,凌晨兩點擾民真的不對,派出所接警不出警也不對……」
紀委民警:「那先生有什麼述求……」
我:「希望昨晚值班民警有一個深刻認識,希望KTV不再深夜擾民……」
紀委民警:「好的,謝謝您的反映,我們會儘快做出必要措施。」
我以為這事就算結束了。
打完電話,處理了一些事,不到兩個小時,正想去補個瞌睡,一個當地的手機號打進來,
來電者:「喂,是x總嗎?」
我:「是的,你哪位?
來電者:「哦,您好您好,我是鎮派出所所長xxx,給您電話是向您解釋,昨晚您報警我們未出警事情,給您造成的不便,真誠向x總道歉,值班的小劉也深刻認識了自已的不足,我代表他也向x總道歉……」
我:「……啊……」
當時我一臉懵逼。
所長:「希望能得到x總諒解,等一下縣公安局紀委還會向您打電話,諮詢事情的處理結果,請x總多多包涵……」
我:「……哦……好的……」
鎮派出所所長電話解釋剛結束,出差地方的甲方老總也打來電話(紀委民警曾仔細詢問過我在此出差情況),甲方老總說了一下鎮派出所所長和那值班民警都認識,言下之意當然是紀委再打電話,盡量往好的圓潤。
自己的客戶老總打電話,這當然要給面子。
果然,不一會紀委民警再交打電話,主要是第一個述求:對值班民警的處理上面,問我是否諒解?
我回答:「是」。
還好自己沒有開車四十分鐘送手機錄音。
於是,這件投訴事件就此結束。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這世間做事最好還是按規則辦事,一物總歸降一物,
唱歌者騷擾到我,不管我有多少人,都不能直接去交涉,否則可能不可控;
只能讓這個社會規定的那群人——警察去交涉處理,
如果規定的人不願去處理,
那就進一步去找管理警察的那個群體。
以上就是這件真實小事的基本過程,對話都沒有改動,
整個事情基本圓滿處理:
派出所所長能屈能升,不失為一名好所長;
紀委民警處事雷厲風行,有進有退,既讓投訴者滿意,又比較好的保護到涉事違紀民警;
值班民警得到一次工作上的經驗;
KTV以後估計也不會出現擾民行為;
我甲方老闆得到了一些面子;
自己呢,投訴回應超過了預期,很是滿意。
只是,這個事情肯定還是有兩個受到影響,
第一個是我,當晚沒有休息好,正當權利受到了侵犯;
第二個是值班民警小劉,無論如何,工作是受到不良影響;
我不知道如果自己強硬到底,送上電話錄音,最後不諒解,強烈要求紀委辦按規則辦事,值班民警會有什麼後果,這只是假設。
反過來,此事給我的體會就是:凡事真的,不能報僥倖心理,就算是一個民警,也會一廂情願的認為:這個人可能不會真的去投訴自己,就算自己沒有按規則——接警必出警。
生活中很多事,最後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地步,就是報著一廂情願的僥倖心理,自認為不會出現對自己不利的結果。
那生活中有哪些心懷僥倖而又可能釀成大禍:
1、開快車,這是最嚴重的僥倖心理,很可能99次都不會出事,但只要出一次,就玩完;
2、買彩票,僥倖心理,萬一自己中彩了;
3、過馬路不走人行道、闖紅燈;僥倖心理,自己趕時間呀;
4、官員貪污,僥倖心理,這樣多人貪,不會查到自頭上;
5、吸毒的人,大概總是覺得自己的自制力很好,不會上癮的,於是在僥倖心理的作用下,慢慢變成了大家眼中的癮君子。
6、吸煙的人都相信自己不太可能得肺癌等疾病,那是別人的事;
7、賭博的人,最典型的僥倖心理,總一廂自願的認為,下一把會抓到好牌(個人最恨賭博);
還有很多……不一一舉例
僥倖心理的害處是:讓我們心安理得的去做明知道不應該做的錯誤事情。
如:值班民警小劉,心安理得去做了不應該做的錯事——接到報警,心安理得的繼續睡大覺,值班睡覺是錯誤的,接到報警不出警更是錯上加錯。
因此,一個簡單得讓人髮指的原則,做正確的事,雖然很難,但這是剛需。
(以上為捕快冷二原創,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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