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華山論劍:張維迎完勝林毅夫

1、張維迎完勝

當全球的人們都在聚焦美國大選的時候,同一時刻,另一場刀光劍影的較量正在中國上演。

當今中國的兩位重量級經濟學家,林毅夫和張維迎,11月9日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舉行的產業政策思辨會上展開正面碰撞,就產業政策是否有效,圍繞林毅夫的新結構經濟學進行激烈辯論,唇槍舌劍,上演了一場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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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視頻)

從頭到尾看完他們的辯論視頻,第一感覺,這次張維迎基本上完勝林毅夫

張維迎的勝利,首先在於他準備充分。從現場演講來看,林毅夫雖然也做了PPT,但準備明顯不足,闡述自己的觀點層次不清,邏輯混亂。而張維迎可以說是有備而來,準備有完整的講稿,而且針對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中的問題提出了犀利的批判。所以張維迎在演講的一開頭就單刀直入,刀刀見血,林毅夫則手忙腳亂,顧此失彼,應對失措,以至於張維迎在進入對戰環節時,直言不知道林毅夫在說些什麼,很難歸納進行回應。只是到了最後的總結時,林毅夫才略微緩過神來,表述相對清楚一些。

林毅夫2012年卸任世界銀行的首席經濟學家職務,回到國內,隨即出版《新結構經濟學》一書。從提出的時候開始,圍繞新結構經濟學的爭論始終不斷。產業政策到底對經濟發展有沒有作用?政府是不是能夠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在被西方經濟學浸潤多年的中國經濟學界,質疑聲四起。然而林毅夫不為所動,甚至在2015年還在北大搞了個新結構經濟學研究中心,力推自己的理論。

2、林毅夫的邏輯不當

張維迎的批判有幾個比較有趣的地方。首先在邏輯上,他指出林毅夫的幾個不當。

第一是論證產業政策必要性的邏輯。不能因為成功的國家有產業政策,就認為是產業政策導致成功,或者沒有產業政策就不可能成功。這是很簡單的一個邏輯關係,可是林毅夫偏偏就犯了這樣的錯誤。他的原話是這樣的:

「我們知道很多經濟學家反對產業政策,在80年代、90年代以後經濟學家反對產業政策。比如說我到世界銀行當首席經濟學家的時候,我開始說要來研究產業政策的時候,我下面1000多個經濟學家全部反對,為什麼呢?他們反對理由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發展中國家使用了產業政策以後,經濟發展績效很差,而且就在成功發展中經濟體,包括日本、亞洲四小龍等等,他們有很多產業政策是不成功的,因此由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用的產業政策不成功,即使像成功的國家日本也可以找出失敗的產業政策,因此他們反對產業政策,這是他們的道理。但是我還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而成功追趕發達國家這些發展中國家,當然除了石油生產國之外。也還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還能夠繼續保持領先的發展的發達國家,這種狀況之下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要追趕發達國家,即使有一天我們也變成高收入國家,我們還希望繼續保持高速發展,這種狀況之下不能說因為產業政策大部分是失敗,然後我們就不要產業政策了,因為那樣做的話實際上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顯然,林毅夫的這段話邏輯是大有問題的。首先他承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不成功,績效很差,包括日本和亞洲四小龍都不能算成功。但是又說,成功的國家沒有不用產業政策的。那麼合理的推論應當是,成功與產業政策沒有必然的聯繫,甚至可能是因為產業政策之外的因素;而如果大多數產業政策都是失敗的,少數產業政策的成功就可能是偶然的,成功概率很低的。如果是這樣,你花那麼大的精力去研究產業政策,還不如研究除了產業政策之外,還有什麼因素導致部分經濟體的成功。

第二個邏輯上的問題更為關鍵。張維迎指出,新結構經濟學的核心,所謂「比較優勢戰略」,是自相矛盾的,邏輯上無法自洽。要素稟賦所決定的比較優勢,原本就是自由貿易的理論基礎,因為存在不同的比較優勢,市場交換才會帶來好處。林毅夫強調要按照比較優勢來實施產業政策。如果這種產業政策是符合比較優勢要求的,它本身毫無必要,因為市場本身就可以解決資源配置問題。如果產業政策不符合比較優勢,那麼它是違背比較優勢的要求,必然遭到失敗。

這個邏輯問題也不難理解。任何一個經濟學的學生都不難看出,用一個市場化的比較優勢來作為非市場化的產業政策的理論基礎,當然會存在邏輯上的自相矛盾。而且,林毅夫自己在表述的時候,一方面說,一個國家根據自己的要素稟賦比較優勢確定的產業結構,是最優的、最具有競爭力的;另一方面,又說要改變要素稟賦,來推動產業的結構升級,從傳統勞動密集型到資本密集型的製造業,再到服務業。如果是這樣,認為每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都要走這麼一條升級的路徑,那麼所謂要素稟賦比較優勢決定的產業結構,又有什麼意義呢?在這裡,林毅夫將新結構經濟學建立在靜態的比較優勢之上,卻又用動態的產業升級來破壞自己的理論基礎,靜態和動態之間含混不清。

3、到底什麼是產業政策

為了解決邏輯上的矛盾,唯一的途徑,是承認產業政策與市場並不矛盾。所以林毅夫的口號是兩個:有效市場,有為政府。他抵擋張維迎進攻的盾牌,是反覆強調,他並不否認市場是最有效的競爭機制,說張維迎反對的東西,他一樣是統統反對的。

可是這樣一來,林毅夫的問題就變成了,你要能夠說出新結構經濟學裡面,所倡導的產業政策,有哪些是市場調節機製做不到的,或者是比市場調節機制更有效率的。你不能把市場機制下政府本來就應該為市場提供的基礎性服務統統納入產業政策的範圍

張維迎很聰明,他看出了這個要點,反對從寬泛的意義上來界定產業政策,認為林毅夫提出的產業政策的範圍太寬了,有許多實際上不屬於產業政策,而是政府在市場機制下原本就具有的角色和定位。所以在演講的一開始,張維迎開門見山,首先明確界定什麼是產業政策。他的原話是:

「政府出於經濟發展或其他目的,對私人產品生產領域進行的選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其手段包括市場准入限制、投資規模控制、信貸資金配給、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進出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土地價格優惠等。」

這裡的關鍵詞是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

林毅夫在演講中所定義的產業政策,也提到了補貼、准入限制、貿易保護政策等等,但在實際論述時提到的各種例子,說來說去,沒有一個起作用的政策是屬於選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專利保護是市場經濟國家的應有之義,沒有專利保護的發展中國家,最有效的是儘快建立專利保護制度而不是通過所謂的「激勵」給予補償。提供軟硬基礎設施當然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而且,政府通過市場手段提供一定比政府直接來做更有效率。唯一可能有點意義的,是他反覆強調的研發投入,政府通過傾向性的研發投入,來影響產業的走向。可是首先這種投入,林毅夫本人也強調是基礎性的研究,從基礎性的研究投入到轉化為產業優勢,其中的距離難以計算;其次,如果投入通用性的基礎研究,比如數理化方面的基礎理論,顯然無法歸入產業政策,它並不是與某一類產業直接相關的,而如果針對某種產業傾向性地加大投入,按照林毅夫本人的說法,基礎科研95%以上是失敗的,那麼無論傾向於哪一個產業,95%也是要失敗的,這樣的產業政策,有什麼意義呢?

概括來看,林毅夫的矛盾是,在下定義的時候,為了強調產業政策與市場機制的區別,他大體上是與張維迎的界定一致的。但在展開論述時,他找不到一個不同於市場機制的、有效的產業政策來為自己提供支持,於是有意無意地將產業政策擴大化、寬泛化,混同於一個有效市場機制下的政府應當承擔的角色

4、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

早在2013年,同樣來自北大的顧昕曾在《讀書》雜誌上連續刊發文章,評價林毅夫的新結構經濟學。其中提到,世界銀行對於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角色,曾經提出過「五核心使命論」,即:

(一)奠定法治的制度框架,即立法和執法,尤其是要捍衛產權和契約制度,為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製度性基礎設施;

(二)實施正確的宏觀經濟政策,尤其是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匯率政策、外資政策等,盡最大可能維持市場運行的穩定性;

(三)提供公共物品,為市場運行建立堅實的物質性基礎設施,例如交通、通信、公用設施等;

(四)治理市場活動的外部性,既包括通過改善教育和醫療衛生來促進正外部性,也包括通過保護環境來抑制負外部性;

(五)推進社會公平,既包括提供社會安全網以維持基本的橫向公平,也包括實施再分配政策以確保適當的縱向公平。

可以看到,林毅夫強調的「有為政府」,基本上沒有超出這個框架。而這個框架恰恰是張維迎所持的立場,所謂米塞斯-哈耶克的立場、新自由主義的立場。哈耶克作為著名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家,並非對政府的作用完全否認(那是羅斯巴德一類無政府主義的立場),他是承認政府在法治秩序等方面的作用的。

5、新結構經濟學:為政府干預背書?

林毅夫在這次辯論中唯一的亮點,是他終於承認市場化、私有化、自由化是中國過去30年經濟發展成功的原因,同時在此基礎上,強調要研究為什麼中國經濟30年來是成功的,而蘇東那些同期轉型、實行休克療法的國家為什麼不成功(或者不那麼成功)。這個問題當然是有意義的,認同市場化是經濟發展的原因和動力,但也要看是走的什麼樣的路徑讓中國相對來說更成功一些。就政府角色而言,是不是因為新結構經濟學所強調的產業政策的作用呢?恐怕更多還是它在上述五個政府責任的某些方面做得更好一些吧。

如果說新結構經濟學有什麼意義,那就是它的提出,應當刺激中國的經濟學家們更深入、更具體地研究政府在30年中國經濟發展中的成敗得失,而不是僅僅強調市場化、自由化、私有化的作用。這「三化」的作用應當成為一個基礎的共識。可惜的是,就目前來看,長袖善舞的林毅夫,所提出的新結構經濟學,放在當前國進民退的大背景下,放在政府干預依然大量存在的情況下,更像是在為現狀背書,甚至鼓勵政府加強幹預,而不是朝著放鬆管制、鼓勵創新的方向發展。

經濟學本質上是一種人類行為科學,其基本方法,是將人去個性化(所謂理性化),依據一定的條件,理性人必然作出某種行為。漢娜·阿倫特的洞見在這裡無比深刻,這樣的人是動物意義上的人,這樣的行為是勞動(猶如動物為繁殖自身的行為)、工作(所謂製作,依照一定的模型而行為)。可是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他具有「行動」能力,具有「開端」能力,或者更通俗地說,具有「創新」能力。這種「創新」能力,是經濟學無法預見的。新結構經濟學想要人為控制這種「創新」,從根源上來說,也將是必然無效的。

2016-11-12

(《新結構經濟學:反思經濟發展與政策的理論框架(增訂版)》,林毅夫著,蘇劍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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