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一段未使用,後續航段被收取高額改簽費是否合法?

首先,感謝幾位對我的問題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解答!

另外說明一點,重慶-上海段沒有乘坐是因為臨時改了重慶-北京,只好另外買了機票。紐約到重慶後行李是需要提出來的,重新到櫃檯辦理登機手續並託運行李的。所以也不存在手裡拿著登機牌,讓一飛機的人等的問題。

其次,對於一上來就說我們是鑽空子的人,估計你們生活中經常想鑽空子,所以你們也缺乏想像力,看到問題只能用你們慣有的思維方式想別人。在此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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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帖

定的紐約-上海往返機票,海南航空,經過重慶中轉。從紐約飛重慶後,未乘坐重慶-上海的那一段。結果等到要從上海飛紐約時,被告知由於重慶-上海段沒有乘坐,所以不能飛了,必須交8200的改簽費。交了錢後,才讓辦理登機手續。其實所謂的改簽也沒有更改任何東西,還是同一個時間,同一個航班。事後越想越彆扭,花錢買的東西,我不用還不行。而且8200太誇張了,也沒有升艙也沒有改日子改航班。再說,沒做的那一段重慶-上海,你航空公司是否還賣給別人創收了,我也不知道。這事怎麼處理好?怎麼樣才能把錢要回來?


合法嗎?當然合法

你和航空公司簽訂的是運輸合同。你如果仔細看你的機票,上面肯定有一條「機票需按順序使用」。如果你不按順序使用,就是單方面違約,自然要履行違約責任。海航默認的違約處理辦法是機票作廢,即取消合同,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作廢。那麼乘客如果要繼續飛,那就改簽,也就是重新訂立運輸合同。改簽就要交改簽費,8200元的改簽費包括差價、改簽手續費、no show罰款。個人估計8200裡面大頭是差價。乘客原先機票是紐約-重慶-上海-重慶-紐約,現在改為紐約-重慶並收手續費+罰no show(可能海航沒有這個罰款),然後另外購買上海-重慶-紐約單程票。因為乘客是臨起飛前兩個小時買票,肯定只有全價機票,上海-紐約臨起飛的全價經濟艙,8000元毫不誇張。

至於題主說的「改簽其實什麼都沒改」,顯然是錯的。上面已經說了,一張往返票變成兩張單程票了。另外,子艙位肯定也變更了。原先可能全程都是比較便宜的U艙,可累積50%里程,不可退票,不可自願改簽;現在可能上海-重慶-紐約段改成了比較貴的Y艙,可累積125%里程,起飛前可免費退票或自願改簽。

合理嗎?非常合理!

飛機的定價系統和高鐵、公路運輸完全不同。後兩者以里程計價,基本是固定價格。而飛機的定價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靈活、市場化。賣得好的票價高,賣得差的票價低。春節飛個北京-三亞頭等艙往返,甚至可以比北京-巴黎頭等艙往返還貴。不要覺得航空公司搶錢;因為只有搶了一部分人的錢,航空公司才能低價甚至虧本賣另外一部分人的機票。比如題主的這種機票。紐約-重慶-上海,價格肯定比紐約-上海要便宜,很多時候也比紐約-重慶要便宜。航空公司低價賣紐約-重慶-上海的機票, 就是跟紐約-上海直飛競爭,低價賣這種中轉機票,只求回本甚至小虧,然後紐約-重慶可以稍微賣貴一點賺回來。但是如果機票可以不按順序使用,紐約-重慶的旅客也可以賣紐約-重慶-上海,然後放棄重慶-上海,那航空公司還怎麼賺錢?所謂為了防止旅客鑽這種漏洞,機票必須要按順序使用,只要有一段未使用,之後的航段全部作廢,還可能加收no show的罰款。要是人人都像題主這樣,紐約-重慶-上海(或者其他城市)就不可能有低價了,紐約-重慶航班還可能飛不下去,直接取消。

如果是紐約-重慶-曼谷這種跨國中轉,可能還涉及到稅、出票法律等不同。典型的比如香港出境是要收離境稅的,但24小時內中轉就不收。像紐約-香港-上海-香港-紐約,不需要交離境稅,而紐約-香港-上海+香港-紐約,那就要交離境稅了。這也是導致航班必須按順序使用的因素之一。

從另一個角度看,題主放棄重慶-上海段,但是手上還拿著重慶-上海的登機牌。當時那班航班肯定在等題主登機,可是一直等不到。這個時候飛機也不能關登機門,總要等一等題主。發現等不來題主,機場廣播也找不到人,這個時候只能off-load題主。題主應該沒有行李,這倒不需要打開行李艙把題主的行李取出來,但是飛機起飛的重量平衡可能需要重新計算。大飛機或者飛機坐滿倒還好,基本沒什麼問題;小飛機或者飛機沒坐滿,很可能還要打開貨艙和行李艙,把貨物重新配置一下。這一下,至少全機人要等10分鐘至1小時,航空公司也要多做很多工作。要是導致其他乘客趕不上轉機航班,損失更大。


同意 @吳翌晨 的回答,再稍作補充。

理解您的心情和想法,但是機票商品尤其國際機票商品和您日常的商品有很大不同,不是您說的「我不用了還可以賣別人」那麼簡單,這裡涉及定價規則、航班座位處理、航司結算等諸多問題,一兩句話是說不清的。

海航讓您補交金額的多少是否精確無誤我沒法判定,要看具體的日期、航班、艙位、客規,但是這樣處理的大方向是沒有問題的。另外我相信航空公司在這種問題上不會亂收費,因為完全沒有必要。一但產生官司,航空公司的損失遠比8000元多得多得多。

祝您以後出行順利,如果有臨時變動不能乘坐後續航班,一定和航司詢問相關規則,以免產生損失。


圖片為海航國際運輸總條件中截圖。按你所述,你的情況應該屬於客票的變更。如果想要維權的話,建議你把整個行程的行程單列印一下,看看整個行程,海航是怎麼處理的,收取的改簽費用包含在哪段行程裡面,具體的收費名目是什麼。


鑽漏洞失敗的典型案例,海航這樣做完全合法。樓上有人說可以把錢要回來,這種情況對於普通旅客幾乎不可能,海航不會同意旅客的要求,畢竟旅客違約在先,所以別想要回錢了。


一句話,機票需要按照順序使用。


先說合不合法:

合法

能不能要回:

不能

為什麼合法:

首先,在你購買機票的時候,詳細的退改簽協議及承運合同有明確的說明,你購買的聯程機票必須全部使用,否則視為放棄後續所有航班。如果你後續航班沒有乘坐,將按照改簽協議重新改簽機票,這裡的改簽並不是你說的「沒有改變任何東西」,而是把你的紐約-重慶-上海-重慶-紐約,改簽為 紐約-重慶,上海-重慶-紐約,兩個航程,簡單說你交的這8200不是為你的後續航班變更,而是變更你的前面的航班。中轉航班在中途結束行程,視作目的地變更,你的機票從紐約-上海,變更為了紐約-重慶,當然,這是國際聯程機票特有的要求,國內聯程航班沒有這個要求。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後面不坐反而更貴:

為了航班迴流,就是回到自己的基地或者樞紐機場,便於航班調度,或者鼓勵旅客乘坐冷門航班,有時候國際中轉聯程機票總價格,會比兩段分別飛更便宜,舉個例子:紐約-重慶比如3000,重慶-上海1000,但是海航在重慶沒有基地,飛機飛到重慶後,需要到樞紐機場或者基地機場,方便安排下一班飛行,但是重慶到上海有很多國內公司航班,為了鼓勵你坐海航的飛機,避免海航飛機空著從重慶飛到上海,那麼可能紐約-重慶-上海聯程飛行,總價只要2500-2800,對你沒看錯,比紐約-重慶還便宜,多飛一段更便宜= =。當然,航空公司也要防止一種情況,就是我本來就是要去重慶,但是因為轉上海更便宜,我就買到上海,然後我在重慶就不走了,這與航空公司給你優惠的最初想法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它不希望你這樣,因此等你下次坐的時候,要你交改簽費,把目的地從上海改回重慶,並收差價,就是200-500。只是舉個例子,價錢瞎編的,希望你能明白改簽到底改了什麼。

最後一個問題,後續航班賣給別人創收: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因為飛機不是火車,沒有中途停靠站,你與航空公司之間是承運關係,簽署了承運合同,在此基礎上,這個座位就是給你留的,你不坐也不能給別人坐,否則航空公司屬於違反合同法的行為,除非你明確表示終止承運合同,航空公司才可以賣給別人,那麼表示終止的方式,就是你退票,如果你沒有退票,航空公司就必須履行承運合同,當然,你不乘坐也可以看做是終止承運合同,但是直到起飛前,航空公司是無法得知你是否會來乘機的,它必須把位置留給你,直到航班起飛,你沒來,合同作廢,但是再落地就是終點了,沒法給別人,這跟火車不同,火車發車後,你的車票作廢,但是下次停靠是下一站,所以可以用座位繼續跟其他人簽署承運合同。


如果乘客因任何非航空公司的原因誤機或未搭乘聯程的下一段航班,那麼按照航司的相關規定,後面的行程將全部作廢。

這不是海南航空公司一家的規定,放在全球的航空公司,處理的方法都是一樣的。這種情況簡稱noshow,一旦發生,不論任何航空公司,您都會被拒絕登機。

這件事情沒有辦法,就算您起訴海航,也一定會敗訴,海航這種大集團肯定有不少訟棍,到時候賠了夫人又折兵,8000就當買個教訓吧,畢竟是您違約在先


我說下解決方法,可聯繫航空公司把重慶–上海這一段機票狀態改為已使用,這樣就沒問題了。一般說清楚情況航空公司都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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