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杰婚姻狀況怎樣?
當李連杰還在武術學校的時候,前妻黃秋燕就對他產生好感。當時,家庭條件好的黃秋燕對他很照顧,甚至向家裡要錢,買東西去看李和李的母親。
「女追男」,這沒什麼問題。問題出在李連杰自己都說過:「黃秋燕對他的愛情有80%或者90%,而他對黃的愛情只有20%」,情感失衡中,他們還是確立了戀愛關係,只是談戀愛,這似乎也只是個小問題。
1982年,李連杰因拍《少林寺》一舉成名。李連杰認為不能在自己紅的時候拋棄黃,於是,在李的幫助下,黃和李聯袂主演電影《少林小子》,引起了轟動。
小問題拖到了1987年6月,黃秋燕的父親說:「黃和李在沒有通知他和老伴的情況下,就草草登記結婚了。登記以後女兒才告訴他們,沒有擺婚宴、辦儀式,也沒有告訴任何親朋好友」。
雖然結婚了,可是,小問題並沒有等到「日久生情」而自然消失。
據傳言,也正是在1987年秋,李連杰與現任妻子利智已經認識。
1990年,李連杰坦言愛上利智,向黃秋燕哀求離婚,黃答應了。由於李心生愧疚,對黃提出:「除了孩子我撫養,其他全給你。」
據說在離婚後,黃和李以及李的家人,關係都很好。如果有人說李的壞話,黃還會不高興。
可以說黃是一個好人,而李連杰也算不上是一個惡人。兩個人都很善良也都很執著,執著於自己的真心愛人。
之前所說的「80%和20%」失衡的愛情小問題,最終釀成一場婚姻鬧劇,李本人解釋:「年輕的時候不懂愛情。」
其實,又有幾個人年輕的時候,有幸懂過愛情呢?
在李連杰和前妻都對彼此毫無怨言的情況下,我不知道網友們,在李身患重病,自稱離死亡不遠的時候,在他近照,53歲看來像是70歲的時候,還說他「拋棄妻子」所以活該的人,到底是想表達什麼?
難道就沒有一點真正單純的憐憫之心嗎?
再說,無論黃秋燕對李連杰有過多少付出,那都是她以自己的方式在付出,「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她無法讓李連杰以她想要的方式,而違背了自己的情感去回報他,非要結婚,可以,但是真心愛上,實在「心」不由己!
李連杰選擇了忠於自己的情感,也以自己的方式去回饋黃的付出,他把財產分給了黃,這個時候,很多網友說,這是李連杰在拿金錢買斷感情,我也只能呵呵了。
黃愛上了不愛她的李,求而不得,最後,戀愛也談過了,婚姻也經歷了,對她而言,這起碼是一個沒有遺憾的結局!
事情總是這樣的,當我們不幸和黃秋燕一樣,也和李連杰一樣,執著於自己的情感需求,或者說執著於對他人的愛的時候,要麼早早放棄,留下遺憾;要麼苦苦追求,難免傷痛!
客觀的說,無論李連杰還是黃秋燕,都是十分的好人,非要論個對錯,那就錯在人們沒有能力讓「執念」消失,從而既沒有遺憾,也免去傷痛。
我們自己是否時刻害怕「被拋棄」,時刻缺乏「安全感」,從而急需一種不變的婚姻關係,親友關係,團體關係……
如果是,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當我們建立、維護關係而付出的時候,要看到對方是否願意接受,做好被拒絕而無怨無悔的準備,如果對方接受了,我們做不到不求回報,至少要做到不求指定方式的回報!
還有,我們沒有理由強制自己或者他人,要憑藉一種關係去捆綁對方一輩子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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