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規則是什麼?
賽制:四對四團體辯論賽即每隊四位辯手,採取團體賽形式。
程序:
1、 辯論賽開始,宣布辯題
2、 介紹參賽代表隊及所持立場,介紹參賽隊員
3、 介紹評委及點評嘉賓
辯論賽:
4、 辯論比賽
5、 觀眾自由提問時間
6、 評委及點評嘉賓退席評議
7、 評委入席,點評嘉賓評析發言
8、 宣布比賽結果,辯論賽就結束。
註:辯論賽程序由辯論會主席執行
細則:
1、 時間提示:自由辯論階段,每方使用時間剩餘3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醒;用時滿時,以鐘聲終止發言。攻辯小結階段,每方使用時間剩餘1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醒,用時滿時,以鐘聲終止發言。其它階段,每方隊員在用時尚剩3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醒,用時滿時,以鐘聲終止發言。終止鐘聲響時,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 陳詞:提倡即興陳詞,引經據典恰當。
3、 開篇立論:立論要求邏輯清晰,言簡意賅。
4、 攻辯:
(1)攻辯由正方二辯開始,正反方交替進行。
(2)正反方二、三辯參加攻辯。正反方一辯作攻辯小結。正反方二、三辯各有且必須有一次作為攻方:辯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數限制。攻辯雙方必須單獨完成本輪攻辯,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辯雙方必須正面回答對方問題,提問和回答都要簡潔明確。重複提問和迴避問題均要被扣分。每一輪攻辯,攻辯角色不得互換,辯方不得反問,攻方也不得回答問題。
(4)正反方選手站立完成第一輪攻辯階段,攻辯雙方任意一方落座視為完成本方攻辯,對方選手在限時內任意發揮(陳詞或繼續發問)。
(5)每一輪攻辯階段為1分45秒,攻方每次提問不得超過10秒,每輪必須提出三個以上的問題。辯方每次回答不得超過20秒。用時滿時,以鐘聲終止發言,若攻辯雙方尚未完成提問或回答,不作扣分處理。
(6)四輪攻辯階段完畢,先由正方一辯再由反方一辯為本隊作攻辯小結,限時1分30秒。正反雙方的攻辯小結要針對攻辯階段的態勢及涉及內容,嚴禁脫離比賽實際狀況的背稿。
5、 自由辯論:這一階段,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既為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計時標誌,另一辯手必須緊接著發言;若有間隙,累積時照常進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自由辯論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迴避交鋒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6、 觀眾提問:正反方各回答兩個觀眾提出的問題,雙方除四辯外任意辯手作答,一個問題的回答時間為1分鐘,如一位辯手的回答用時未滿,其他辯手可以補充(問題須經過半數以上評委審核,辯手方可作答)。
7、 結辯、辯論雙方應針對辯論會整體態勢進行總結陳詞;脫離實際,背誦事先準備的稿件,適當扣分。
8、根據所有辯手的表現,評選出最佳辯手。最佳辯手要求有:自信大聲,有感情,能言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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