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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何因會體悟輪迴的苦處?


這題里有暗杠。有個不易發覺的梗。

佛說八苦,從來都是人生八苦,而不是輪迴八苦。

啥時候能體悟輪迴苦,一定是出了輪迴才能體悟輪迴苦。我站在山外邊兒才能看見山。對不對?

而不出輪迴,在輪迴里泡著,沒有一個對立的知見來認知,怎麼可能悟到輪迴苦呢?!

所以,人生八苦,你是個人,你就在苦裡。

只要你覺得人生不苦,你就是人。

只要你覺得人生苦了,你就開始不是人了。站在人認為正確、正常的對立面來看這個問題了。

人是自己做不得主的,一切都是生滅的,都是說沒就沒了的。

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哪個不是不能隨心而有的呢?

所以,從自己不做主,做不得主下手。去體悟人生……

想幹嘛不能幹嘛,

不想幹嘛不能不幹嘛,

還不苦么?!


憍陳如。云何名為第四人間所居之處。觀察彼處不生樂想。

憍陳如。有智之人次觀人中。一切皆有種種諸苦。所謂

生苦 老苦 病苦 死苦。

愛別離苦 怨憎會苦。求不得苦 五盛陰苦。

飢苦 渴苦 貪苦 嗔苦 妒嫉等苦。

妄言 綺語 兩舌等苦。惡口罵詈 誹謗等苦。

寒苦 熱苦 惡風 惡雨 疫蝗等苦。毒惡禽獸傷害等苦。

惡世 惡王 牢獄等苦。

貧窮下賤 短命等苦。

既念此苦更生重苦。緣苦生苦還造苦因。於未來身復受苦報。

如是轉轉無量無邊。受諸辛苦無有窮盡。何有智者樂於彼中

是名第四眾生人中居處。智慧之人觀是事已。於人道中不生樂想。


你看看那狗,狗因為業報做了狗,苦不苦?你看看那豬,長肥了就會被人殺,苦不苦?他們都曾經做過人,但今天做畜生,苦不苦?


謝邀! 要如實正觀。 為方便您觀察,略作說明。 前世今生後世的那種輪迴,咱觀察不到,不說這個,只說能觀察體會的。

起一念,

如果是要得到什麼, 則是對某x的希求(貪),對某y的不滿(嗔),有不滿意,意味著苦,需要解決。

如果是要避免什麼, 則是對某x的不滿(嗔),對某y的希求(貪),有不滿意,意味著苦,需要解決。

這一念,若是貪嗔,即是不滿、苦,要消這念,就要滿足。獲得滿足,此念即消, 離苦得樂, 完成一個輪迴。

一念又一念貪嗔, 就這樣一輪輪地來, 輪輪都是苦。 能滿足還好,不能滿足時就比較糟了。 所以,輪輪肯定是苦,但不一定輪輪得樂。

你貪答案,嗔不明,現得答案,還好這一輪算滿足了。以後一輪輪的,還要靠您自己料理,別人不是總能幫上忙。

總之,

貪瞋滅(斷輪迴)則苦滅,苦滅即是貪嗔滅。 是不是這樣, 要靠您自己證明。

念,不總是貪嗔,不總形成輪迴。 是不是這樣, 也要靠您自己證明。


念死無常法、觀輪迴苦、和發菩提心法

一般人很難發起出離心和迫切想修行的緊迫心,想著先升官發財後到老了再認真修,即使學了佛也是又象修又不象修若既若離,這是因為沒有發起出離心的緣故,沒有念死無常的緣故。這樣忽悠忽悠一生幾十年很快過去,到老了想修時才發覺來不及了。一生空過,懊悔不已,但人生無法重來!!!

故要重視此出離心的修持,使他陪伴你的每一天,這樣來保證你的每一天都不會空過。

另外,菩提心是大乘的根,是菩提道的根,是成菩薩成佛的根、成佛的保證,是成道的加速器,發起此心有無量無邊的功德。很重要,故要想辦法真實無偽的發起菩提心。

以下是念死無常法、觀輪迴苦、和發菩提心法。

各位可常看每天常想,專修一兩年,以能發起出離心和世俗菩提心。

附錄一

◎念死無常馬車

摘自《菩提道次第略論釋(上)卷之五 》 宗喀巴大師著 昂旺堪布上師釋

茲講馬車,分析文中廣義,以為座上修習方便。科判略如《朗忍》,受持心要分三士道。下士道分二:一、發生希求後世義利心。此又分二:一、以此世不久住起念死之心。此又分三:一、不修之過患,二、修之勝利,三、正修念死之心(即第三發何種念死心)。

座間分初中後三行,供曼遮、三事求加等加行,如前。向頂上上師啟白:我同一切如母有情,長劫流轉,久處生死苦海中,皆由未了死無常故,願上師加持,降光明甘露,注入自他一切有情。

二、正修死無常法

第一、先思不修之六過患:(一)忘失正法,(二)雖未忘失而不修習,(三)雖修而不清凈,(四)雖修而不殷重(失精進力),(五)自不應理(自謀不善),(六)悔恨而死。(臨死方悔)

(一)思忘失正法之過患

何以不能於法生起緣念?由於死執名聞利養、財物、眷屬之貪著,為現世打算,疑慮防範,盡其心力之所能到,悉匯萃於此,故不遑思及後世義利為何如。死執二字,即指臨終於其所愛堅執不舍之狀。亦如商人在外經商,醉心厚利,則治裝返里之心,不易生起,縱偶思及,亦不易遽爾成行。

(二)思雖未忘失而不修習(雖思不修)之過患

若但聞法知法,而無念死心,則視後世為輕,把握現世不肯放鬆,故不能即刻修行。即命名名聞利養滿其所欲,而又得隴望蜀,了無止境。倘生起念死瑜伽,視現世甚輕,如彌勒日巴衣不蔽體,偶思補綻,甫拈針線,轉念此身將死,衣於何有,置之。如是而修,則任何法皆可修矣。

(三)思雖修而不清凈(雖修不凈)之過患

此支難修易犯,以其所習心念,無非迴向於此生之圓滿,於後世養利毫未接近。脫墨常補有云:「於聞思修作障者,即現世利樂。於聞思修正法善行,染此現世利樂噁心,則如美食而雜惡臭,難入口矣。」又先德云:「為求現世圓滿,不惜譖謗傷害,如何能打破此種噁心,惟死無常可以對治。」又,」觀人入道與否,即以其能否捨棄現世之心為衡。」此言初聞似覺過激,如在未聞道者,勢必以吾人將不食以存活耶等語相詰難。然此理至淺,實不難解答。以上皆依頗公教授語氣而說。

昔阿底峽將示寂時,其弟子洽澤卻云:尊者示寂,我當閉戶修。尊者云:此惡行也,應速舍。洽澤卻又云:我且說法且修行。尊者曰:此惡行應速舍。洽澤卻因請問:如何為修?尊者曰:舍執此生之心,斯可矣。洽澤卻聞此,乃往熱振寺後山中,取師袈裟置牛角中,以為供養。一日摯友訪之,僅一舉手示禮而已,一面仍繞行不輟,口誦舍世間八風一詞,其友守候終日,不作一語,若不知其友之在旁者,其心之專一如是。又,仲登巴住熱振寺時,有僧繞寺修行,仲謂之曰:沙門,何不以繞寺之心而修法?此僧乃閉戶誦經。仲復在窗外謂之曰:汝何不以誦經之心而修法?僧又作禮佛等修。仲皆誡之。僧因請問,問何謂修法(問修何法)。仲乃告之曰:「舍此世心。」吾人雖現不能作到,感此嘉言懿行,亦應景仰,發願作到。

噶當格西有云:「修法人有無所得,先視其有無舍現世心,有則入於修法類。故法本無咎,而咎在於行人之能否轉變其心。」又云:「舍現世心,亦非徒具外形,而重在內心,內心之所應舍者,總而言之,不過世間八風而已。」頗公云:「世間八風,總攝為名聞、衣、食三者,亦非必須遠拒,不過心不應貪執追逐耳。假如身為東方國王,具足榮威,而心無貪著追求,視若未有,亦即為舍此世心。反之,窮乏者,一無所有,而心恆追求於異日之富饒,亦即為不舍現世心。故雖富饒,而心能舍現世,謂之舍世,雖極貧而不能舍,謂之不舍世。又富者不汲汲於衣食,其事尚易,不貪名聞者則難。」昔大善知識佐威貢波有云:「有修行者榜其門曰:閉關若干年。此其動機乃在沽名,故其修行即不清凈。」故學佛所忌者,即在藉法為衣食名等之貿易工具,每見許多號稱善巧者、講說者、著述者,皆不免流為此生之善巧、此生之講說、此生之著述,以心為名利系縛,而入於彼權威之下,為其所操縱。推之布施等善法,亦莫不如是。藏諺有云:「為名聞而作善法,如於水上撒糌粑,僅浮於表面,而不能入於自心。」如是修行,何能對治煩惱。即以供佛而論,亦往往念及當有人見我知我在供佛,如此實非為自己及眾生積福也。先德有云:「此種差別、執著,一切善法,皆趨於現世,故雖勤行善法,而實趨於惡道。」故對於此差別、執著,若不刺以對治之矛,則雖號稱善巧者、持戒者、大修行者,實毫無利益。而真善巧,持律,大修行者,必閉三惡道之門,而開善趣之路。閉惡道門,開善趣路,即在舍此世之心,則不隨煩惱所行,方為正法。昔博多瓦有弟子問法與非法之差別,以何為量。答曰:「能去煩惱者為法,否則為非法。」故觀人之學佛法者,如其煩惱日益增長,即未入法門之象,以所學未入心中變為藥石故,故修法者,應先辨此法究竟能變我心否?又須觀心行是否合於經教,合即為法,否則非法。以故合於世俗者,非法人(非學法人),不合於世俗者,乃法人。頗公於此,反覆叮嚀。即我昔於此亦未加意,聞師說後心生感動。先欲學一甚深廣稀有之法,聞此後,始知所謂深廣稀有者非他,即在此也。學法至密集金剛,深廣稀有,蔑以加矣!然若未生起舍此世心,則亦不能謂為深廣稀有,因其發心僅為此生名聞利養。故佐威貢波曰:「雖修至密部之王(密集金剛),而未生起死無常觀,即為淺,若已生起,雖僅修學法之行(三皈依)即為深。」又云:「未生起死無常心,而好高騖遠者,必墮險處。」陽滾巴云:「一般人皆好高鶩遠,不樂學低下者,聞空、空法、非、非法,則喜。但此諸法,每與有情器量不合,雖圓滿次第亦無義利也。故所修不在法之深廣,而在能修者須有圓滿次第之根器也。於所修法雖如千金價馬,而在不能修之人修之,則值等於死狗矣。故吾所修,僅為死無常,業果諸法而已。」馬車修法不必如是繁,然此根據上師教授而言。要之,能念死無常,則可生起舍此世心。

噶當格西云:「應依究竟十種寶而修,十寶者,即四依、三金剛、三德,是也。」四依者,謂心至極須依法,法至極依於窮,窮至極依於死,死至極依於曠野。言推其至極,不過如此。所謂至窮無非討口,不死總要修心,是也。故推心至極,唯依法,推窮至極,亦唯知修法。而世人則不如是,心依於世,世依於榮華,榮華依於長壽,至死仍依於家也。頗公云:「真修行人亦無窮者」。噶當大德白貢吉云:「修世間法以求名利,反不如修正法所獲之多。我(大德自稱)昔在俗時,有麥田種二石,怨敵環視,晝劫于山,夜盜於室,迄未得安飽,雖勵力戒備,而怨敵仍伺不休。現既於世間一無所求而衣食自至,身不佩寸鐵,而怨敵反變為親近眷屬。今之住地用哇,較昔住之康弄把為快樂,今之聾須全境,又比昔之洽雜及瓦為快樂,此皆在法內修行之所得者。故知即為現世著想者,亦唯以修法為勝。」經云:「欲得一切樂,應舍此世貪,能舍此世貪,悉地亦能得。」故先能舍此世貪著,則此世與究竟安樂皆能得。若能舍一切貪執,則殊勝悉地亦能得。佛曾授記云:「後世眾生能入我法者,絕不至窮,雖值饑饉凶年,亦可得飽。」佛成道時,其福報等轉輪聖王六十萬倍,佛當時即以此迴向後世學法眾生故。頗公云:「學法者雖不致窮,亦應下窮且益堅之修法心,更應下極窮不過至死之決心,再應下窮死之後,雖不能殮埋,拋置空野,亦不懈修法之決心,方為清凈。」昔彌勒日巴在崖洞中修行,有歌云:「死不願親來,病不願魔喜,死於此空洞,圓滿我此心。」

行人修心不能感動,多諉為未聞無上深法,如風息脈絡等所致,實則未生起念死心耳。如無念死心,雖有深法亦不能感動,有念死心,則任修何法皆易感動。頗公曰:「能漸次勸導吾人入於佛法者,舍念死外無他法」。噶當格西普窮瓦云:「晨不念死,則晝空過,晚不念死,則夜空過。」亦以無常一念,如鋒利牛角,能刺入人心。世之修行者,雖亦偶有由聞思故,而心生感動者,然不能持久,未幾即怠。就西藏言,此類人所在多有,故有時往北方習靜者,或往喜馬拉雅山習靜者,住不數月即返,皆由於未生起念死心,不能舍現世故。博多瓦常舉拴犢為喻,謂如系犢於樁,任其巡迴,不離故處,直至纏繞不能轉動而止。能解此貪繩者,唯念死心,而此心之生起,即首在四種依法,以凈治不凈之過患。

三金剛者,即(一)無雜金剛,(二)智慧金剛,(三)無愧金剛。(一)將修時,以無雜金剛為前導,縱遇違緣,如父母眷屬以世法相纏攪,須毅然決然處之,不為所動。猶如關外乘馬渡河,選定一可涉處,鞭策直前,若稍猶豫,則馬懼不能復渡矣。此亦博多瓦所舉喻也。(二)正修時,以智慧金剛為助伴,即先以己之智慧,依理依教善為抉擇而行。(三)修畢時,以無愧金剛為證明,謂欲下座時,回省所修,尚無所歉愧,以金剛作證(即自證無愧)。

 三德者,(一)越俗,謂超越世俗一般見行。世間一般見行,視之猶如瘋狂,故當遠之。(二)類犬。犬性常處卑下,行者心性應卑以自牧,遠離我慢。古德云:「卑為勝者之所居,惟心能卑,其行始高。」(三)預於聖列。有前二行,自入聖流。總上四依、三金剛、三德,是為十寶。

六患之(四),失精進之過患。吾人修法,每多一曝十寒,即失精進之咎。昔貢巴瓦居室外有棘刺,屢破其衣,每出,謂當歸砍之,比歸,以念死故,未知能復出否,置之。入時,謂出當砍之,及出,以念死故,未知能復入否,置之。其精進如此,故心常堅固。

(五)自謀不善之過患,分二:(1)為此生謀不善。多數沉醉名利,而名利卒為損己之利器。(2)為後世謀不善。以無念死心,則貪嗔日熾,煩惱惡業愈增,清凈正法愈遠,則必墮惡趣。博多瓦有貢磨(即水鳥)喻云:「水邊有狼鼠,與貢磨相持,鼠嚙鳥頸,鳥負鼠飛,鼠曰:我雖吮汝血,然已無法歸故土矣。吾人為世事營謀,而被世事引入惡趣,遠離福鄉,亦復如是。」又有吞倉(即陷阱)喻云:「昔有欲至印度者,遍問途中高山、深谷,終日營營而作準備,獨於門前吞倉而未覺察,迨至首途,即墮陷阱而死。」吾人學法,常問何為粗正知,何為細正知,何為般若、生次、圓次、風脈等秘決,而執於現世心之門前陷阱,反不過問,亦復如是。復有一種自甘暴棄,即自謂不能修法,甘於墮落,此理易明。

(六)臨死方悔。常人每多臨死方生悔念,一生錯誤,一善未行,諸惡叢集,徒增恐怖,而追悔已不可及。頗公云:「西藏有門珠卻渣,善巧營謀世間事務,其知識能力,人盡贊之,由是忙碌一生,孜孜不輟,至臨死方悟。時自患熱病,反卧日中,鄉人詰之,謂病熱胡反曝於日下,何昔之智,今之愚耶。卻渣曰:我誠愚不可及,然誤我至此者,皆由鄉人稱讚之所致,於不應作之世間事,不異竭盡智謀而為之,於出世善業,曾無絲毫作得也。」

第二、修之勝利,亦有六:(一)大意義,(二)大力量,(三)最初即有重要之勝利,(四)中間亦有最重要勝利,(五)最後所獲之重大勝利,(六)死時善逝勝利。

(一)意義大者,能修念死,則六度自然生起,剎那剎那皆涉有圓滿大義。積資懺凈,皆由於此心,杜三途門,入人天道,亦由於此心。(二)力量大者,念死之力,能摧毀煩惱惡行,如念怨敵與自皆無常,何必苦爭,則嗔心自然消滅。(三)初之重要勝利者,謂能勸導吾人入於法者,即最初之無常想。釋迦牟尼棄國出家,亦死無常之所勸導也。佛在世轉法輪,即先說死無常。故勸人入道之法,無有逾於此者。(四)中間之重大勝利者,能使所修法,無論顯密,身心有獲,輾轉增上而不退失,皆由此力。修密行者,以骨為飾,皮為墊,頭顱為器者,亦無令無常相,常現在前,使於甚深法生起精進,如風扇火,烈焰熾燃。(五)末後之重大勝利者,成就聲聞獨覺之法,不外二乘道果,亦不離念死為主。聲聞乘中,如十二有支、四法印、十六無常等,總以證得無常,生起出離心而得解脫。大乘雖以菩提心為本,然菩提心之生起,亦由中士道於證得無常,悲眾生苦而生。即以佛論,佛之大悲,歸納於法緣大悲及無緣大悲。法緣者,即見一切有情剎那生滅,以此為緣而生起大悲是也。證果後,亦須示現涅槃相而住於等持定中。二乘得果後,入無餘涅槃,亦須念死無常。無緣者,須具方便智慧二分圓滿,此惟真實通達空性方有。(六)死時善逝勝利者,因知念死,於死後一切準備已齊,等於功成圓滿。故上者死時心生歡喜,中者無苦無悔,以去則去耳,毫無所慊慊,下者亦無畏懼。昔隆多喇嘛入滅前,有云:「今晨我尚存,猶是龍錘叟,今夕我死後,乃為光明身。」隆多預知死期,且知示寂後,生北方天王天。吾人若能如彼,或生凈土,或生兜率陀天,豈不遠勝五濁惡世乎。有對於生凈土事,謂無把握者,實則確有把握,只在出離心與大悲心,而此二心即根於念死,如依道次修行,即不願生凈土,亦必往生。昔恰卡瓦一生髮願,入地獄代有情受苦,臨終見凈土現前,強拂不去。謂侍者曰,我心堅因何不能如願,侍者問之。答曰,我平昔發願往地獄代眾生受苦,今乃現凈土相,寧能敷我願乎。佛昔為月王子時,遇羅剎,將食之而不懼。即以了知過患及功德故。念死勝利有如上六種,而不念過患,亦復有如前之六種,當雙方思惟,則可生起決定。

第三、正修念死法,分二:一、修念死九因,二、修死相。

 念死九因,九因總為三根本,即(一)決定死,(二)死期無定,(三)死時除佛法外,余皆無益。在(一)決定死中有三因,即:甲、無論誰何,皆不免死;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第(二)死無定期中有三因:甲、即死王之來,不先預告;乙、一切無非死緣;丙、身命毫無保障。第(三)死時除佛法外,余皆無益中,亦有三因:甲、財帛無益,乙、眷屬無益,丙、自之身軀亦當諉棄。

(一)修第一根本中三因

甲、決定死,任誰難免。依經說,聲緣尚般涅槃。佛之相好金剛身,亦現示無常相,況此血肉如沫之身如何能長住。又復當知,初學人,如不依九因思惟,總用必死一念(藏中謂之估修),此心不易生起。譬如思念仇人,必從其作仇因緣上思惟,而後仇恨之心乃熾。佛涅槃時,在扎欽城畔,諸天阿羅漢不忍見,先同舍利弗圓寂者八萬人,同目犍連圓寂者七萬人,同維摩圓寂者五百人。如羅*櫫飽B迦葉等,則以神通奔往他方佛土,經彼土佛勸導,始返聆佛之最後訓示。佛舉袈裟示云:此後我身不可見,所可見者,惟此衣耳。乃說,一切有為法,皆無常相。此為佛最後一語。佛滅度後,迦葉三次結集佛語。初結集時有五百阿羅漢,悉在會後圓寂;中會結集時七百人,現無存者;末結集時,羅漢、菩薩與般智達,一萬七千人,至今亦無一存。推之龍樹、無著、得若巴、拿若巴等諸大善知識,至今僅有其姓名流傳,乃至藏中松貞貢波、宗喀巴諸大師,雖代有傳承,學人仰之如生,實則均已入寂。再推之曾經眼見之父母親眷,無不次第而死,世界上長住不死之人,不唯未見,抑且未聞。即就現存者而論,極其壽量不過百年,仍必歸於死。如是一切悉在死路上趨走,自身亦在其列,如何能出例外,故絕無猶豫,決定必死。依此反覆思惟,逼使此心自然懇定,獲得通達。如《無常集》云:「空中、海中、山中,一切悉無逃死處,初劫、中劫、末劫,一切悉無不死時,任汝所受為何身,所住為何處,所值任為何時,死王來時,無可避免。且任財力、神通、藥力、咒力,皆屬無效。」經云:「具足五通仙人,能飛極遠剎土,欲越死城,則不可能。」世間論力,以象為大,而獅又過之,獅爪所撲,象即難動。然獅至死時,其爪亦無所用其力。財力,以轉輪王為最,而轉輪王無不死者,死時其殊勝財寶,亦無能為力。咒力,以丈松仙人為最,咒地可變成水,一切所欲,皆可應咒而成,而死時,其咒亦無效。藥力,以大海童子為王,然彼自身及其父母,亦無一能用藥力得免於死者。故死王若來,即佛親來加持,金剛手親來加持,藥師親來加持,仍然無益。即密法中修長壽法等,亦不過遮止非時死之一切災厄而已。真正死時到臨,長壽佛降臨亦屬無益。故死王之來,如四面鐵山相合,無可逃避。

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例如六十為量,六十以外無可加,六十以內惟見日減。譬如積水,斷其來源,則日趨於涸,壽命亦復如是。非如衣食財物之消耗,尚有可謀增益者。兼之自作夭壽因緣甚多,如經云:「一日二萬一千息,減一呼吸少一息。」息息消滅,正如死囚赴刑場,步步逼近。近死之囚,縱與以美衣、美食,良藥,必無所貪戀。行人亦然,真能念死,則一切名利,亦必無所貪戀。七世達賴格桑降錯有云:「命無剎那住,如馳趨死前,世人不知此,時覺我在住。」再切實言之,自有生之初,即已趣死,加以惑業從而催迫,奔死益速,一日之長,甫晨忽午,甫午忽昏,人壽遄邁,亦復與俱。東日一出,西影即萌,日輪隨升,影亦隨長,卒至日沒,影遍虛空。人壽亦然,初生即有死影相隨,年華鼎盛之時,亦即死影增長之候,直至壽終,死影遍布,而一般常情,非至日落西山,猶謂天尚早也。行者思至此,再以朗忍所舉之織布、屠牲、牧牛、秋雲、空電、觀劇、瀑流等喻,連類思惟,務令於死生起決定。

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修此可分少壯老三期:少時蒙昧,不知修法;壯時為衣食忙碌,不得修法;衰老雖知,死期將屆,頹唐漸臻,復不能修法。先德有云:「少時心在父母,壯時心繫妻室,老則心憂兒孫,一生之中,卒無暇時及法。」登伯注麥(黃教近代大德,著述甚富。)云:「未知未知二十年,欲修欲修二十年,不能不能又二十年,一生傳記,如是而已。」凡人前二十年皆在夢朧朧中過,中二十年則營營擾擾不休,後二十年,則病病痛痛相尋。不知不覺混此一生。常人亦間有壯年知欲修者,然多以生活尚未安定,諉俟異日,迨至衣食既足,又諉俟其堅固。於是造屋既成,復思嚴飾,自無凍餒,又念兒孫,求田問舍,終無己時,猶如老人髭鬚,旋剃旋長,迨至臨死,尚不得修。又一般修法人,心恆外馳,多與法不相應,即以念六字大明咒而論,念百遍中,其心清凈不散亂者,不過三五遍耳。故應思修法時既無多,光陰如駛,能於上三因切實思惟,即不難生起決定。

(二)第二根本死期無定中三因。

甲、死來不預告,此項在念死法中,最為重要。宗喀大師昔曾提出多項問題,以徵詢當時諸大修行者,答覆中有二問題:一、即修何法,能令無常深入有情心內。二、修死無常,為諸經論所讚歎,為最鋒利所緣者,其主要安在。第一代班禪羅桑卻吉降澤答:一為念死九因,二為死期無定。因凡夫心理,多執於不死之一面,而執年內不死之心尚輕,執月內不死者重,乃至執日內不死,則極堅固,怠惰推諉之念,即由是而起。欲捶碎此念,惟有思死無定期一法,良以死王之來,使人輒不及防,從不預先告知。假如死有定期,則尚可以預為計劃,分若干時期為營務。若干時為修法。而無如死王每突如其來,決不予人以經營計劃之餘地,而又不容人以推延斡旋於片刻,北洲人死時,尚有象徵可知,南洲則否。尤其意外之來,有如疾風暴雨,或食未咽而死,或語未終笑而死,恆令人無可提防。經云:「明日與後世,孰先孰後,渺不可知。」故今日即應勤修,不應更待明日,良以明日之日,是否尚為我有,不可知也。又凡夫多謂少壯不致於死,當知少壯死者,耳聞目見,所在皆有,且有甫生即死。故由是推之,今年今月今日死王欲來,亦不可知。或謂今尚無病,可不致死,而不知暴疾死者,隨時隨地皆有之。《無常集》(《聚經》)云:「幾多胎中死,幾多嬉時死,幾多行行去,幾多垂垂死,幾多少年亡,縱令依次老,無非同歸死。」總之,死王來時,不先告人,惟有修法,隨時準備以待之。

乙、死緣特多,活緣特少。死緣可分內外二種,屬於外者,災厄有八萬,魔害有三百六十,如蠅逐臭,對於吾人伺機而發。吾人暫得無恙者,皆由過去善業及上師三寶加持。屬於內者,疾病有四百二十種,詳《白傘蓋經》。四大種在身中,猶如四毒蛇貯於一袋,中有一強,餘三被噬。一大偏勝,立即成病。總上種種,無一非殘害我生命者。即就活緣而論,飲食醫藥,本為滋養吾身,然偶或失調與稍有過量,則使益成損。如是吾人所遭遇內外諸緣,皆如仇敵伺畔,無一刻休。而尤可懼者,當劫火初起,梵天焚如,有如水中撒鹽,無所不遍,劫風所盪,雖初二三禪,皆成灰燼,劫終水火風災齊作,無一不化為異物。我之資具與我之身軀,何者先盡,尚不可知。行者於上所述,多思,再於《廣朗忍》所引《寶鬘論》諸喻而諦思之,即可生起變動。

丙、身命微弱,毫無保障。吾人生命,猶如水泡,毫無可恃。每見一刺之毒,可以危身,一蹶之失,足以殞命。任何勇力,任何權威,任何財富,任何健壯,無一可恃以傲死王者。若謂大多人皆無恙,我豈獨死。此不必遠引旁征,即己所見所聞,死者亦自不少,不難自作證明。又當思世間一般具足威權智謀之國王大臣,孰不於公私事務,籌維備至,而壯志未酬,懷恨以死者,更不勝書。即如過去大德,亦有呼吸未停,已入無餘涅槃者。又須知死王之來,如晴空霹靂,一閃即至。勿謂一息尚存,可以苟延。必須及時修法,先有準備,而後臨至死時,方無恐怖。

(三)第三根本,思死時除佛法外,余皆無益。

 或謂死既不能免,佛法究於人有何益?須知佛之益人者,非謂學法可以免死,謂其能依佛法者,臨死無追悔,而現安樂相,獲增上生也。不修法者則反是,臨死多痛苦,現種種惡相,因四大分離時,死者之識性內,自見前一剎那為光明,後一剎那成黑暗,及各種怖畏險象現前,生大驚恐。修法者則無此顯現。此中亦可分三因。

甲、財物雖多,不能贖命,亦不能攜帶一二。而且財物愈多,死時之熱愛愈熾,而所生之憂惱亦愈甚。憂惱愈甚,則識性之下墜亦愈深。經云:「國王須舍河山去,下至乞丐亦須舍柴杖。」大善知識吞巴仲麥云:「縱生黃金地,死不帶一厘,生能誦一偈,死可作資糧。」又如《如意寶樹積經》云:「任積千金糧,死惟空腹去,任積千金衣,死惟赤身去,國王臨死時,苦與貧人等,死悟富貴資,無非誘惑具。」此財物之無益者如是。

乙、眷屬雖眾,不能代死,亦不能挽救。不問老幼,死時無一能代,無一與偕。國王之於臣民,父母之於子女,莫不如是。諺曰:「人生如旅客,死時別傳舍,決無傳舍隨旅客而行者。」此親屬之無益又如是。且不特此,凡平時之一切貪愛財物,造諸惡業,無一非為彼等而作,至果成熟時,彼等皆不能分擔其責,惟自承受。由是思之,是彼等之於我,不過為嬉遊追逐伴侶,迨至死時,反成為增加陷害之怨敵也。

丙、俱生之骨肉,亦須捨去。自之身命骨肉,比之財物眷屬尤為親切,瀕死亦無法自隨。藏諺曰:「死時識性與四大分離,如從酥油中拔毛。」謂如凍結之酥油中,一一而拔出其毛,其痛苦可想,且又不能留一毛而不拔,此就自身之痛苦言。其受著自身之尤甚者,死時以難捨故,則煩惱愈熾,墮落愈甚,此身軀為死時之累者,又如是。

複次,人生遇有遠行,每生無限憂苦,然彼尚有還期,而死則一去永復還。又如王命使遐荒,尚可攜帶財物伴侶,死則孓然長往於寥廓之邊寂,其痛苦又為何如。《俱舍》謂,此時能自由攜隨者,惟福德資糧耳。故惟有依法積福,更惟有依無倒正法之《朗忍》,如法而修。

二、修死相。此科為道次所無,出於上師口授,亦非上師臆造,乃根據於經。《教授國王經》云:「國王,如此喻死主,鞭身至死所,無人民財物,無依亦無怙。津竭四肢痛,入於地大時,便穢污全身,立坐皆不能,息有出無入,親眷惟瞪視,財帛皆無用。試思此境時,僵卧不能動,醫藥百無靈,經咒亦無效。火大將分時,暖收呼吸絕,親眷前撫探,耳語屋之隅,商量善後事,自噤不能語。地大分離時,如山崩石裂。水大分離時,頓成焦渴形。火大分離時,則煩惱難當。風大分離時,頓隨風盪卷。剎那成中有,此時身易名,人呼為死屍,對之生厭畏,更於己名上,加新故亡人,親眷相棄捨。此種情與景,不定何時臨,今年今月中,甚或在眼前,試一思至此,非法何所恃。」上師加此一段,特具慈悲,使人驚心動魄,易生起變動。果生起變動,必坐卧不安,食飲忘味,於無意義語即不樂聞,是為通達之相。以此時心情,正如死囚臨刑,劊子手舉刀先試,復舉立將砍下,寧能顧盼左右作閑談耶。宗喀大師云:「能知暇滿大義利,則知悔作無意義事,能知難得此人身,則知悔作放逸事。能知死無常,則一切不利於死與法相違之事,絕不樂為。」總之,有念死心,始能生起舍此世心,舍此世心功德甚多,昔有一格西,身染麻瘋,思惟離開人群,坐以待死,此心一生,其夜得吉夢,次日病癒,瘡痂盡脫。

總上,初依六加行,至三事求加。觀想頂上上師即佛,為宗喀大師。心現釋迦金剛持相,向之啟請。繼思念死九因,及死相。次第思惟,如心生感動則已。否則供曼遮,復向上師啟請,務令心動而後下座。或於此先將全部道次概念一遍,而後下座。下座後,一切衣食住行,亦須貫注於死無常,使心與之相應,逐類思惟,例如著衣,則念死一臨時,衣無美惡皆無受用,余可類推。更可隨各地習俗死時情形,而諦思之。所閱經典,亦須與無常法相順者,以資參證。能如是行,則煩惱雖起,可立遮止。

———馬車竟。

附錄二:

趣苦樂馬車

思二、趣苦樂馬車,依班禪洛桑卻吉降村所著《三途次第》,與《廣略朗忍》不同,《朗忍》以智慧程度分,以餓鬼、畜生、地為次第。此以痛苦程度分,故以地獄、餓鬼、畜生為次序。修此時,應先修六加行、三事求加、觀師即佛於頂上,向之祈禱:我與如母有情,輾轉輪迴,皆由對三途苦未生怖畏故,敬請上師加持我與有情,於此迅速深生通達。復觀想上師放光降甘露,凈障已。思己賢善身,不能久住,滅時不定。滅後非如燈息,必受後有。後有所趨,不外苦樂二趣,自無主權,憑業力支配,善入樂趣,惡入苦趣,此佛所說。細思自己過去、現在,因習染深重所造:一、以時間論,一日之中,無一刻不在三毒包圍之中,而對於慈悲心念,絕難生起。二、就意樂論,於三毒中,發起時其力常猛,例如對人,隨口即成惡語,尤其於仇敵詆毀,不惜增盛其詞,必盡其極而後快。至於誦上師傳授之啟請文,率多口不應心。三、以對治論,於惡行不知懺悔者多,即使知犯,亦常以已經作訖,恆借口成事不說,遂事不諫以自解,甚或飾非自文。即偶萌善念,不惟不能保持、擴充,且不旋踵嗔心隨起,立被消滅無餘。四、以對境論,即於自己父母前,亦常以猥近故,不免時有口觸心惱之事。由是而推之,對三寶上師,亦復如是。境大則惡亦大。就上述種種方面觀察,則惡力極強,自不待言。依《入行論》云:「剎那嗔心,便種無間業因。」何況長劫流轉,所種惡業,豈堪設想,不入惡趣,決無是處。故應趁未墮之前,思不墮之法,惟一具救怙能力者,惟有三寶,於此發起皈依心。然若不先生起惡趣怖畏,則皈依之念亦難懇切,故應設身處地,作自病至醫藥罔效想,如目倦入睡,作轉成中有想,由睡入夢夢中覺冷或熱極時,此即地獄現前,或為寒冰,或為赤鐵,此境即等於中有受生,驟見此地,當生一念悔心,念過去曾得暇身,不自作善,而至於此,此念甫萌,苦立來逼,自是之後,惟有苦痛,不復能念。

凡生熱獄,必先感冷,心希暖熱,一覺熱境,已入地獄。先思一剎那即下墜二萬二千由旬等活獄中,四周銅牆鐵壁,均系熾然紅鐵,自身又復廣大異常,在熾熱鐵上。就世間火力言,草木火力不及檀香,檀香火力又不及藥物,葯之火力又不及劫火,劫火之力又不及地獄火力。以世間火置地獄中,有情當之,反覺清涼。行者觀想自身在此種紅鐵火力上,悶絕復甦,見諸有情皆系仇敵,持刀相殺,斷諸肢體,墮熱鐵上。悶而絕,絕而蘇,蘇而斗,輾轉不已。如是思惟,有如火焰刀劍觸身感覺,是為心生變動之象徵,對於以下諸獄之苦,一念即生。

二為黑繩地獄。先想自身在怖畏奔逃中,見諸猙獰獄卒,以熾然鐵械逼捕。以熱鐵繩在我之廣大身軀上,如匠人之用繩墨,作種種紋,然後依紋而鋸解之。解已復生,生已復解,循環受苦。

三為眾合獄。仍先思怖畏踉蹌奔逃狀,為獄卒逼入山中,山亦赤熱,四山驟合壓迫,溺髓迸裂。或墮山凹,獄卒復以杵搗,成為粉碎。或為獄卒捕置鐵輪機械,正如歐洲人之屠宰房,以機器為屠具,所屠豬牛,前以生者入,後即以罐頭出。宰殺烹制,成於轉瞬間,眾合獄亦復如是。

四為號叫獄。仍先思惟怖畏踉蹌逃奔狀,瞥見房屋,思欲投避,門忽自啟,甫入,門即閉。室皆赤然鐵,火光熊熊,苦甚,惟有叫號。絕而復甦,復見一門,逃出,又轉入一室,所受如前,輾轉受苦。

五為大號叫獄。亦與前同,不過此室為復室,由外而內,痛苦益劇。

六為熱燒獄。仍先思怖逃狀,被獄卒阻執,置熱鐵[釒+敖]上,反覆烹炙如魚,復以鐵串串身,諸竅漲出火焰。

七為大熱燒獄。與熱燒相似,且加入沸鼎,身肢糜爛。

八為無間獄。仍思如前怖逃,不覺已入無間獄,初見火著身,既而全身皆燃如薪,惟有識性存在,知有號叫而已。人間業報,能一痛而絕,地獄有情,雖屢經大苦,亦不能死,此屬業力不可思議,亦等於佛之神通不可思議。於上述諸獄苦中,再加拔舌、烊銅灌口等劇苦,務令心生起變動。又凡思地獄苦,不論心生變動與否,均須思惟此等痛苦,惟有三寶能救。三惡道苦,以地獄為最,餓鬼次之,畜生又次之。而種地獄因者最多、最易,如對發菩提心者,一生嗔惱,或對上師、父母不敬,或不信業果而生邪見,乃至犯菩薩戒、金剛乘戒,均屬地獄業因,準是檢討自己,則吾人所種地獄業者,不知凡幾,不過不自覺察耳。實則一息雖存,一腳已踏入地獄中,呼吸一斷,全身即淪陷矣,故應從速懺悔。

次思近邊獄。仍先思從無間怖逃,瞥見沙灘,境似較好,至則為[火+唐]煨塹。在[火+唐]煨中備受諸苦,稍間,復逃,入糞泥坑,又在彼受諸苦。稍間,復逃,見草原,至則為刀劍道,在彼又備受諸苦。稍間,復逃,見廣大河,即無極河,在彼又備受諸苦。稍間,復逃,又為獄卒所執,灌以烊銅等苦。

次思寒冰地獄。照書所述而思惟之,凡思寒獄苦,先由身熱思涼,由思涼一念,入於中有,如夢覺涼睜眼一視,身在四圍寒冰中,暖熱因緣,絲毫無有,初寒再寒,尚能轉動,三寒則身縮成*嫑A四寒則*從q加重,五寒惟有齒戰聲,六則齒亦不能動,惟喉中有寒呼響,七則身已成冰,寒風威逼,身裂如蓮花,由青而紅而大紅。月居士云:「寒獄之寒,世無可比擬,身已成冰雪,寒風復割裂。」在此時惟有冰風徹骨,皮肉破裂作聲。頗公云:修地獄時,亦如修本尊然,不過易宮殿為苦境耳。思惟赤腳立冰雪中,其情為何若,何況長處寒獄。當力懺除。

次思孤獨獄。如《季娃惹傳》所載,有商人入海采寶歸,舟維沙上,登岸閑步,同伴先行,彼在後,旋迷失途。偶至一處,見宮殿,中有天子,天女圍繞,頗極莊嚴,留一宿而別。行未遠,回頭見宮殿火起,天子天女變成獰惡相,群聚沙上,互相殘殺。異之,日夕復往探,則宮殿如故。復入,詰以所見,天子告以我原住勒伯城,以屠為業,有噶答亞耶尊者,來此乞食,勸我改業,我不能從,復勸我受夜間不殺戒,信受奉行,以此得天報身。又以晝仍操殺業,故得孤獨地獄報。現印度尚有吾子孫業屠者,可訪得之,並請轉語彼等,勿再操殺業。如其不信,則屋之某隅,尚埋有吾屠刀及藏金若干在,可掘出並為我懺除。復至一處,亦見宮殿,內有麗人五,宮中復有天王。商擬投宿,拒之。出,行不遠,見天女皆變為蛇蠍,纏其王而吮其腦。翌日復訪之,一切仍如故。詰之,云:昔在印度為娼,有尊者過,我發心供養,尊者勸我從良,不能。因勸受白日不淫戒,以戒故得天報,入夜,以業未息故,受孤獨獄苦。因托商歸,勸其舊時同伴改業皈依。現藏中海子內,常有大蛙,附多數細蟲嚙之,蛙亦聽其嚙而不動,據大德云:此亦孤獨獄類。

次思餓鬼苦。一、饑渴苦,二、怖畏苦,三、寒熱苦。在印度王舍城下五百由旬,即彼世界,亦如沙漠地,全無水草。有鬼王,彼因善惡趣雜業,故雖在鬼趣,其報似天,亦稱法王,能為地獄有情,示以作何業者,得何報之因果。至生此趣之因,悉為慳吝,阻自他財施,或對僧伽以嗔恨心詈之為餓鬼,其為盜業者,亦同墮此鬼趣。方其將墮,斷呼吸時,對飲食生嗔,呼吸斷後,即生鬼趣。腹大頸小,腳不勝力,或長短大小不齊,行動顛跛,飢火中燒,呼吸生焰,甚至骨髁相摩,動輒發火,奇形詭狀,不能殫述。以外障故,見江湖皆涸,無所獲飲。以內障故,雖有飲食,亦能入口。又有飲食障,如《親友書》所云:或化為熱燒,或化不凈。《桑皆耶喜》傳載,有一次至菩提道場,見一鬼婦,謂其夫亦餓鬼,請寄言,自離家後,已生鬼子四五百,十八年不得粒食,饑渴難當。尊者詰其夫狀,告以一目眇,一足跛。尊者至菩提道場,設供後,以神通力,果見此鬼,為致婦語,此鬼亦稱十八年不得食,僅一次受清凈比丘所施口沫一滴,將何以餉彼耶。又有惡劣苦,如頸不能承頭,足不能承身等。又有怖畏苦,每至池沼,輒有獄卒鞭撻。又有寒熱苦,見冬日之日如冰,夏夜之月亦如火。又有猛焰曼鬼,得食輒變為紅炭,亦屬此類。又《季娃惹傳》載,曾見一處有宮殿,有天子天女,亦有狀極可怖者,諸天囑尊者勿以飲食施彼等。後可怖者來乞食,尊者不忍,竟與之,殊一入口變為糠。又一乞者,入手變為赤炭。又一乞者,入口變為自身肉,咬之極現痛楚。尊者異之,問所由,天女雲,吾悲心非不如汝,此等皆吾眷屬,彼變糠者,昔為吾夫,余為吾子女。吾昔為婆羅門種,一次供僧,夫心不善,謂不如予之以糠;子謂不如予炭;又女工竊食不承認,反言如竊食,等食自肉。吾亦生嗔,願將來親見汝等食報,以吾之福力,本應生三十三天,以此業緣,故成此報云云。又餓鬼亦分海陸空,一種名喀拖,在陸上能為人崇,遇僧作法壓伏,迫之入瓮,埋之,有受苦至一中劫者。或以芥子驅逐,受崩崖墜谷苦。或被以護摩法降伏,入於火壇,受燃燒苦。故地獄諸苦,餓鬼趣中亦皆具有,不過不如地獄之甚耳。依上所說內外飲食諸障,再以人間饑渴一二日所得痛苦,相比較思惟,生起厭離、怖畏,而發起皈依,求遠離心。

思傍生苦。一、強弱相食苦,二、愚痴苦,三、寒熱苦,四、饑渴苦,五、鞭撻負載驅使苦。修時繼續思惟死決定,死無定期。畜生道業因,為十惡之輕者,如輕毀正法,即感此道,得愚痴苦。此種業極易造成,不知已造成多少,思惟決定,絕難倖免。再設身處地,作畜生想。畜類分水陸空,水中有一種畜,如麻噶那(鯨屬),長沉伏水底。張口一吸,吞小蟲魚無算,其附身嚙彼之蟲,亦不可數計,至痛癢不可耐時,就崖石觸擦,小蟲死者無算,水為之赤。其腹中亦有小蟲嚙其臟腑。如浮水面,多被漁人刺捕。又空中如鷹如鸇,陸上如貓如狼,類多擇弱而食。試思自墮畜類,其苦又何如。次思愚痴苦,噶當大德云:畜類愚痴,口耳諸根特別不利,穿鼻系頸、銜枚、拘腳,皆俯首貼耳,飼殺由人,臨死尚弗能知,即靈敏如猴,亦不能自解其繩。次思寒熱苦,則隨時隨地皆有之。次思饑渴苦,如野犬,飢鼠與山中虎豹,亦盡人能知。復有盤山羊,其角盤極長,而向下飲輒為礙,尤受渴苦。次思負重鞭策苦,更人所所常見。大德云:「吾人與犬相易,僅剎那間事。」昔印度有信大自在天者,常殺牛以祭。其歲經商獲利,信為祭祀所致,臨終遺囑,命勿改其道。殊死後,自即墮入畜生道,被其子殺者六次。畜中福大苦輕者惟龍,其族亦分黑白二種,白常依於天,黑常依阿修羅,常被驅使鬥爭,口噴毒汁,血流玄黃,且時有畏大鵬啄食之苦。達賴格桑降錯云:「為飲食喪命,是畜生苦;不能分別利害,是畜生苦;披毛戴角,名惡形穢,是畜生苦。」吾人倘被加以畜生名,皆不樂受。吾人於三惡趣,常存秦越,肥瘦,漠不相關之念,不知轉變僅隔剎那,呼吸一斷,即儕彼中,明年今年,明日今日,孰能自保。試思一入三途,苦寧能堪,應趁一息尚存,急思不入三途方便,則知惟有三寶具此救怙功能。如不設身處地,真實體會此苦,即不能發生怖畏厭離心,即不能發生皈依三寶求救心。《入行論》云:「一入三途,即失救怙處。」頗公釋云:「生惡趣者,如夢乍覺,已墮惡趣,舉目四望,無復有能救我者,惟有蜷伏悔恨,忍受而已。」故一入三途,即離救怙,雖悔無及,宜趁今日,立刻生起真誠皈依。藏中有《正巴列峽經》(譯《清凈思惟經》),言三途苦極詳,可資參考。若心生起通達,其象徵當如舍利弗二甥,食不下咽,坐卧不寧。行者須將三世聯想,觀過去、現在已否曾作此惡業,將來能否免於三途,觀想若真,必毛髮俱豎,不寒而慄,在座上有不能自持之勢。常人心極堅硬,如有鐵彀裹之,得不到此種感覺者,非其資質不堪,亦非無人為引,亦非無法可習,實由死無常與三途苦未深思惟之故。如從此二者思維,立即入於善士之列矣。

———馬車竟。

附錄三:

菩提心馬車

(因我輩福薄,十年浩劫,法友中所有聽講筆記,幾乎焚毀殆盡。經數年來多方搜集,幸得上師三寶加被,將經康同生居士編篡之《菩提道次第略論釋》稿收齊,唯缺菩提心馬車講記一段,迄今尚未覓得。茲為暫代馬車,便於學人依之修習,謹將一九四五年昂旺上師在康定所授菩提心修法」發心秘授」,恭錄於後,希學人珍重修習,迅成菩提。

 昂旺敦振謹志 一九八九年一月於成都)

◎發心秘授

  (甲)皈依發心等

  皈依師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誦若干遍)

 諸佛正法賢聖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三遍)

 我以施等諸資糧 為利有情願成佛(三遍)

 願一切有情離親疏愛憎,住平等舍(三遍)

  願一切有情具足樂及樂因(三遍)

  願一切有情離苦及苦因(三遍)

  願一切有情不離增上及解脫妙樂(三遍)

  特為利益慈母一切有情,必須儘力速速證得正等覺位。為證此故,當依甚深道師佛瑜伽為門,趨入修習菩提道次第。(三至七遍)

  (乙)發心秘授

  下中士道串修法

  師云:難得具大義之人身已得,得之能成大義,應如何乃不空過,應勤取心要,以取得人身代價。此暇滿具大義之人身,僅此一幸遇。難遇之佛法,僅此一幸遇。難遇如晨星寥寥無幾之善知識,僅此初度值遇。勝緣會合,不能不贊為希有。如是難遇之因緣,以後更難幸遇。經云:人身僅一遇,如盲龜浮木。此言盲龜於大海中,尋其漂蕩之浮木舊巢,若干億萬年偶一值遇。此喻大好人身,若干億萬年之偶一獲得。如是難得之人身,能長住也好。但又不能長住,亦必須死。凡在生死圈中,莫不有死,死為決定義。且死無定期,剎那頃即可由此身而變為他類身軀,蓋此身脆弱及生緣少而死緣多故。又死時何可利益,財物妻子均不能利,死時唯清凈一人而去。積如須彌之資財,死時纖塵許亦不能攜去;廣遍世界之子女,死時無一人能將自己留住不死;乃至與己俱生同來之身軀,死時亦須捨棄,唯余心識而去。死時真可利益者,唯佛說正法及三寶皈依處。能利益唯正法,可作救護,唯有三寶。既如是,鬚髮心馬上勤求正法,即勤求大乘法,生起菩提心之教授。

  復從反面思之,如現在不發心馬上去修正法,此身一失,其受生不外善惡二趣。以我多生以逮現世,惡業多故,定墮三途無疑。地獄中寒冽熱熾,餓鬼趣長時饑渴,畜生道鞭打等苦,一旦墮入,何能忍受。欲求此苦,唯有皈依三寶,勤於止惡修善。並須趁此身尚未墮入三途之時,即去勤求不入三途之法,即皈依三寶,希求救護,並發心依業果取捨而行,以求人天增上善果。此尚不足,復思我今雖生善道,已得人身,而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以及生、老、病、死諸苦,凡今所遇,無不是苦。即使生到最高之究竟天界,亦未離苦之自性,終必易於還墮三途。如是三界等同苦聚,長期是苦。

  然究應如何,乃能離生死,乃能離苦之自性。須依戒定慧三學,乃能脫離。故應依戒定慧三學而修。依此三學,真可解脫生死,解脫苦之自性。此尚不足,復思自己雖已出離,但自之一切父母尚淪苦海,此為諸佛菩薩所不忍所不許者。為此故,須自他二利。須依大乘法,鬚生起菩提心。蓋欲自他二利究竟圓滿,必具功能。而此功能,唯佛仍具,故須成佛。成佛之方便,唯有大乘法,大乘法之命脈,乃菩提心。故鬚髮心修大乘法,發心生起菩提心。(須心與法相合而修,能感動而修。)

  平等舍心應如何修?

  先想自頂上釋佛,即上師,即一切佛。向之啟請:祈尊加持我心相續,我對一切有情,因親生愛,因冤生憎,因中庸而漠然之三心,均祈加持除去,而安住於平等舍。並祈加持我令一切有情亦除去此三種心,而安住於平等舍。

  初、先想一中庸有情於自面前。思惟:我願迅生離冤憎親愛、中庸漠然三心之平等舍心。如伊平日對自作過許多饒益,自對之一定生悅意心。此悅意心不可要,因能生愛執故。焉知此人過去不曾對自作過殘害,故對利我者不決定,而消遮愛執之心。反之,如伊對自作過如何殘害,自對之一定生憎恨心,此亦不可。焉知此人過去不曾對自作過許多饒益。故害我者亦不決定,而遮止憎恨心。略想:利我者不可生愛執,過去對自曾作殘害故。害我者不可生憎恨,過去對自曾作饒益故。由是遮止怨憎親愛中庸漠然三心,而安住於平等舍心,我今安住於平等舍心有何不可呢。

  嗣想親厚者於自前面,思其於自饒益事,則生愛執,亦不可愛,因過去曾對自殘害故。

  嗣想怨仇於自前面,必長憎恨,此不決定,因過去曾對自饒益過。

  反覆思惟後,三種均齊想於前面。如生愛則如前遮止;如生憎,亦如前遮止後,安住於平等舍心。此平等舍心提念後,想於自方面,此三心不可生。又回到他方面,此三心亦不可生。根本須於冤親平等,即無所謂冤,無所謂親。蓋冤者過去曾作許多次親眷,親者曾作許多次冤讎。如阿羅漢見結婚者故事,曾作偈謂:「六親鍋內煮,子打父屁股,孫兒娶祖母」,眾生顛倒,大多如是。思而壓伏冤憎親愛之心,如對冤,許過去對自曾作利益,而現在是對自殘害。但冤過去對自是利,不能過去是利,不許為利,而現在是利,乃許為利,以時間推之,冤對自過去曾作多利,總之是利。又將憎心壓伏下去。

  續想:一切有情雖在過去、現世曾為我仇,此皆由我業力感召而來,彼等如執刑人,奉命行事,非於故為加害,如是不生嗔恨。又彼等於我消多罪業,是則於我有益無損,我不但不生嗔恨,並且當生感激。又彼等因我多造惡業,為我消業,彼則自受下劣等報,是我累彼,我不但當生感激,且生極大慚愧。而為報彼恩故,亟圖度脫彼等。

  嗣想三者於自前面,作總思惟:親者不可生貪,冤者不可生憎,中庸者不可漠然,於自於他均不可如是。但一切有情有共同性,即不意樂痛苦,意樂樂受。我又承許願其具樂離苦之戒,又如何可生愛憎。

  又想三者於自前,於自方面,決不可生親即愛,冤即憎之心。一切有情均自母親,決不可一部份愛,一部份憎,並且自己乃依一切有情而成佛,決不會依一部份有情而成佛,不依其餘一部份有情而成佛,一切有情均自恩者。自他雙方,均不可生親者愛,冤者憎之心,因自他尚在水深火熱之中,又何能有愛憎之分。

  又漸推廣,到一村一縣,乃至一切世界,對一切有情,均生離冤憎親愛中庸漠然三心之平等舍心。

  有暇時可廣想。略想:

  冤親二種有情想於前面,而平其愛憎心。平等舍心生後,然後轉入於知母、念恩。

  依前說,觀到無可愛、憎、漠然,然後又啟請,又觀又修,如是周而復始,三四次修。

  續修知母

  知母者,即能認識一切有情,均自母親之心。《八千頌》云:一切有情,吾母不去處,吾母不生處,吾母不死處。由此可知,一切有情均自母親。僅念此,認識母親之心,尚不決定。再以無始之理思之,一切有情,從無始來,心流不斷。現在之心流,由過去之心流而來。現在之心流,非現生中僅有,蓋入胎之心流,來自入胎前之中有,中有之心流,來自前生之心流,以此前前,推之無始。我從無始以來,受生無量數,母親亦無量數。假如有那一有情,未曾作過我的母親,則我受生母親的數量就不夠。又從無始以來,我無處不曾受生過,無趣不曾受生過,故一切有情不僅作過我的母親,而且多生作過我的母親。

  依此理思之,一切有情確是我的母親,何以我又不認識呢。譬如幼小離家,老大始回,見母而不認識;不能說不認識,她就不是自己的母親。又如見一蟲於自前爬過,如有神通力,則知是自己過去生中的母親,不能說她今生形相變了,就不是自己的母親。

  思惟今生母親,不僅今生是我的母親,也曾多生作過我的母親;推之鄰里,乃至遍虛空法界一切有情,無一不是自己的母親,也曾多生作過自己的母親。

  次、念恩

  先想今生之母於自面前,思其對自種種養育之恩,為我求護一切損害,為我成辦一切利樂。初、住胎時,母親一飲一食,一行一動,一坐一卧,都是在為保護胎兒著想,何者於胎兒有害?雖自喜食亦不食,何者於胎兒有益?自不喜食亦要吃。更不顧自己疲勞、辛苦、困難、一行一動、一坐一卧,都是在為保護長養自己著想。假如母親不是精心保護自己,稍一不慎,自己就會死在胎中。我身得來,實非容易。何況母親給我的身體,既不缺支,又具智慧,能辨善惡,依止佛法,精勤修學,可望成佛。母恩之大,何能比擬。中、於出胎時,自己如一無知之肉蟲,不能自己生存,全賴母親溫之暖之,哺之養之,母親之心無時無刻不在自己身上,自己一顰一笑,母親隨之一憂一喜。自己糞便,母親不惜以手承之,以指拭之。夜間便溺,浸濕床褥,母親寧卧濕處,將自己移睡干處。自己一有疾病,母親惶惶不安,求醫求葯,至心護理,不惜通夜不眠,抱自行走。自己不食不語,母親更自憂心如焚。自己學語學走,全賴母親晝夜教導扶持。即使有保母撫養,保母亦系看母親的金錢和關心如何而愛護自己的。後、至成長入學,撫之育之,有加無已。既為自己學業擔心,又為自己成長焦慮。乃至參加工作以後,尚時時為自己事業發展操心,關注之情,無時或已。母親對自大恩,不僅今生,乃至多生,亦復如是。不僅在人趣中,母恩如是之大,生於獸類,亦有跪乳之恩,生於禽類,亦有反哺之德。

  不僅今生母親,對自如是大恩;推之父親、親友、鄰里,乃至遍虛空一切有情,均自母親,對自大恩,莫不如是。須一一多遍思念母恩。

  次、報恩

  思惟我輩從嬰兒受生飲乳,以至成人,一切憂勞母親之事,無論初、中、後時,皆飽受母親慈恩,如是大恩,焉能不報。以世間一切衣食供養,飢予食,寒予衣,食以甘旨,衣以輕暖,昏定晨省,養身養志,雖屬報恩,然皆以苦為自性,轉瞬即逝,尚非究竟報恩。慈母有情長期沉淪生死,備受諸苦,當為之拔苦與樂,乃為究竟報恩。

  次、慈心

  受母深恩,見諸母有情如愛獨子而心喜悅,亟欲勸導令得解脫,令得涅槃無漏之樂。現諸母有情不僅缺乏無漏樂,連有漏樂亦甚缺乏,蓋缺善法以作樂因。我當如何令彼得樂,願其得樂,我誓發願,令彼有情獲得安樂。

  次、悲心

  諸母有情,昔曾為轉輪聖壬,富有天下,福盡沉淪,仍在苦中。諸道慈母有情,莫不皆在苦苦、壞苦、行苦之中,無有自在。苦苦,如傷上加鹽,苦上加苦。壞苦,似樂,瞬即成苦。行苦,由煩惱業力使然,所作所受憮自在。因之諸母有情,從無始來,流轉生死苦海之中,飽受諸苦,今後煩惱繼續滋生,仍不能離苦,為人子者,須為諸母有情拔苦予樂,尤須為之盡拔其苦,予以涅槃無苦之樂,乃能究竟報恩。

  次、增上心

  諸母有情盲目發狂,又無引導,正向懸岩險處狂奔。為人子者。焉能委諸他人,坐視不救。何況自為學大乘法人,焉能不救。慈母發狂者,乃煩惱擾亂其心,不能自主。盲目者,乃無慧眼,觀察增上生和決定勝之義理。無引導者,無真實善友也。狂奔險處者,謂剎那剎那造諸惡業,總於生死,別向三塗狂奔不已。我為慈母獨子,母不望我,望誰去救,我不往救,誰復往救?責無旁貸,我非救度遍虛空一切慈母有情不可。

  次想自身分出無量數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諸佛菩薩作供。諸佛菩薩受供後,身放光明,入於自身,加持我身。將自之罪障和煩惱障、所知障,消除凈盡,自身化光,轉成佛身,作我真實成佛想。

  次想一一慈母有情,均各身中分出無量數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諸佛菩薩作供,諸佛菩薩受供後,放光加持一一有情,想一一有情罪障清凈,已成為堪受正法之法器矣。

  次想自心放光,放出無量數上師、佛、菩薩,到一一有情面前,為之說法、灌頂、勸導修行。最後一一有情均已二障凈盡,轉成佛身,作均已真實成佛。

  次、修發菩提心

  想,此僅系緣念一切有情成佛,要自己真實成佛後,乃有此救度功能。蓋佛身功德,具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一一相好,眾德所成,諸大菩薩莫能測知。佛身紫磨金色,光明為性,常光數丈,使人瞻仰,無有厭足。見佛相者,能止惡生善,種成佛因。佛之教化,普及十方,隨類現身,隨諸根器,任運現身。於各方世界,普現十二種度化事業,有緣眾生,隨化得度。佛諸相好和一一毛孔,均能放光說法。佛光所至,熱獄化涼,寒獄化溫,六道諸苦,無不頓息。

  佛語功德,六十妙音,一音能說眾法,一一有情隨類得解。佛事業以語業為第一,語示解脫,語音無達不遍,如同面聆。

  佛意功德,總為悲智,與聲緣共者三十四種。與菩薩共者三十七種,其不共者三九種,聲緣菩薩僅得佛之相似功德一分,不能得佛真實功德一分。佛意中智德,遍一切所知境,阿底峽尊者曾云:「佛智於一剎那能遍了知一切境界」。謂佛一念,能遍了深廣真俗二諦,最深最細深義,無不清晰顯現。佛與聲緣菩薩之智,有共不共之分,非智體各別,乃同一智體,唯了達程度不及佛耳。因之度化有情功德,亦不能及佛。佛意中悲德,於諸有情,不分親怨,愛逾獨子,愛逾自身百千萬倍,無一有情無時無刻不在佛悲憫之中。

  佛事業功德,如明凈寶石,置於白處則白,置於黃處則黃,隨緣而導,與緣相應。佛之俱生事業功德,亦復如是。遇菩薩眾,則現報身而為說法。遇菩薩以下,則現化身而為說法。遇凡夫,則現帝釋、梵天、人、非人等,隨緣而起,任連應機說法,皆不作意。

  佛之無邊功德,皆由教證二法而生。尤須證得佛之一切種智,乃能遍了一一有情須用何法始能得度。一切種智,唯佛獨有。我為利益遍虛空一切慈母有情,誓願成佛。

  願我從今以後,凡身語意所作善業,和三世善根,以及行住坐卧四威儀,均一齊迴向,為利遍虛空一切慈母有情,誓願成佛。

  諸佛正法賢聖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施等諸資糧 為利有情願成佛(一遍)

  吉祥圓滿

  此系 恩師單傳菩提心修法儀軌。如在座上已概修下中士道修法,即從修平等舍心起修。

  應永惠居士殷重虔誠勸請,稟承至尊具德恩師功德名稱亟難贊說昂旺朗吉(前譯阿旺南吉)堪布,慈悲法露,憶述成集,願諸學人依之修學,迅成佛陀。

低劣弟子昂旺敦振於一九八六年二月述於春城

以上講修菩提心馬車竟。


昨天,已經擼一管……

今天,正在擼一管……

明天,還要擼一管……

所謂輪迴,不過如此。


謝邀!

法嘉已經說的很好了。必然要出了輪迴才能了知輪迴苦。未出輪迴焉知出了輪迴是否會更苦?

回答要做貢獻,我就補充一下什麼是輪迴。

圓覺經云:善男子,一切世界始終生滅,前後有無,聚散起止,念念相續,循環往複,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個人理解。

輪迴是什麼,輪迴就是你我。

你上輩子可能是我,我上輩子可能是你。

街上的貓貓狗狗,你又怎麼知道它們不是你的某一世呢?

如此觀之,對他人的惡意,又何嘗不是對自己的惡意?

再者,你同樣不知道你在此世輪迴了幾次。

想要的得不到,不想做的還是要做。

每一次都無法解脫,每一次都沒有進步。

無數次重複業障,又何嘗不苦?

自己為難自己,這就是輪迴之苦。

想要解脫,當從此時做起。


這很簡單,因為修學佛法,明理了。就會體悟輪迴的苦處。

佛不說,沒人知三界苦,輪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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