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解讀】丹尼特的《心靈的演化》:意識是演化出來的用戶錯覺

對心靈保持開放的心靈

草履蟲是有意識的嗎?螞蟻是有意識的嗎?蛇是有意識的嗎?鳥是有意識的嗎?海豚是有意識的嗎?狗是有意識的嗎?植物人是有意識的嗎?胎兒是有意識的嗎?成年人是有意識的嗎?計算機是有意識的嗎?

對於上述問題,最保守的回答,就是說成年人是有意識的。而且,這樣的問題除了滿足我們的哲學好奇心,還有一定的實用價值。許多國家會頒布法律,禁止虐待動物。但沒有國家會頒布法律,靜止虐待植物或者計算機。也就是說,很多人的潛意識中會認為,動物有意識,能和人一樣感受到快樂和痛苦,我們不應該平白無故地增加動物的痛苦。

現在問題來了。什麼樣的動物才是有意識的呢?像細菌這樣的微生物有意識嗎?如果有,那我們用殺菌洗手液洗手,豈不是在殘害眾生?

有的生命體很簡單,像草履蟲就是一種單細胞動物。有的生命體很複雜,像黑猩猩,幾乎和人類一樣複雜。直覺上,我們認為複雜的動物是有意識的,簡單生命體則沒有意識。但人類的直覺往往相互衝突。因為,我們認為複雜的機器是沒有意識的。但從生物學上看,複雜的機器和複雜的生命體,就是一回事。生命體就是複雜的機器。

現在,我們至少要回答一類問題:我們應該尊重哪些複雜的機器,不去傷害它們,又應該利用哪些複雜的機器,哪怕會損害利用對象,也無所謂?

人類大腦是如何以「局部」理解實現「全局」理解的?

在丹尼特看來,人類是唯一的格里高利式造物,也就是能使用思維工具來指導行為的物種。

為什麼人類這麼厲害呢?不是因為人腦里有什麼特殊的結構,而是因為人腦里有語言虛擬機。語言虛擬機還形成了用戶錯覺,方便我們自己使用自己的思維能力。而且,別人還不知道我們的用戶錯覺,這樣別人就無法窺探我們的隱私了。

語言為什麼這麼有用呢?這又要回到我們之前討論的內容了。簡而言之,語言這種信息交流系統,能實現自我交流,有選擇性的發送信號(欺騙與自我欺騙),反思(表徵我們的表徵)等等高級功能。

尤其是欺騙與自我欺騙,這兩個功能格外重要。如果我們不理解自己的顯象圖景,那也就無從給他人發送錯誤信息了。丹尼特認為,正是因為個體需要欺騙他人,才需要認識自己。(這麼說有點文藝,其實他用的是更偏認知科學的術語。)

我們的顯象圖景是如何變得對我們來說很顯然的?

「我」是什麼?

在丹尼特看來,「自我」並不是這個肉體,也不是神經組織。自我是虛構出來的敘事重心。這個重心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要和他人溝通和交流,要區分他人和自己,要在給出理由這樣的遊戲中扮演玩家。

當有機體要實現保護自己的功能時,有機體就需要實現區分自己和其他東西的功能。對於人類來說,這種功能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完善。成年人越來越擅長預測他人的行為,也越來越擅長預測自己的行為。

丹尼特認為,這是一個聽起來很悖論但實際上很合理的答案:it is like something to be you because you have been enabled to tell us—or refrain from telling us—what it』s like to be you!

也就是說,人類之所以會有意識這種用戶錯覺,就是因為人類需要向他人解釋自己的行為,這催生了認識自己的需求。自我並不是神經系統的一部分,它更像是某個操作系統的終端用戶。

丹尼特還說,對於心靈的第一人稱觀察和第二人稱觀察,並沒有那麼不同。我們認為自己對自己的內心想法有著某種權威性,我們可以直接理解自己,卻必須要通過語言來理解他人。丹尼特否定這點,他認為我們也是通過語言來理解自己。我們聽別人說話,讀別人寫的東西,從而理解他人的思想。我們也是聽自己說話,讀自己寫的東西,從而理解自己的思想。

引用一段原文:Once again, consciousness is not just talking to yourself; it includes all the varieties of self-stimulation and reflection we have acquired and honed throughout our waking lives. These are not just things that happen in our brains; they are behaviors that we engage in (Humphrey 2000, 2006, 2011), some 「instinctively」 (thanks to genetic evolution) and the rest acquired (thanks to cultural evolution and transmission, and individual self-exploration).

我們為什麼會以這種方式體驗到種種事物?

電腦桌面上的圖標就是用戶錯覺。我的電腦桌面上有矩形的回收站,有文件,還有一個像電腦一樣的「此電腦」。而這很像丹尼特所反對的笛卡爾劇場。我們的心靈就像是一個非物質的靈魂,它利用這具肉體,來體驗整個世界。

實際上,電腦屏幕上所呈現的內容,並不是計算機硬體系統中的真實過程,它們是計算機工程師們為了方便用戶使用電腦而設計出來的人機交互界面。當我們閉上眼睛想像一副畫面或者回憶一副畫面時,我們並沒有真正看到想像中的畫面(畢竟眼睛是閉著的)。那麼,當我們想像一幅畫面時,我們究竟在做什麼呢?

我們那些看似第一人稱的體驗,究竟是什麼東西呢?是哲學家們所鍾情的qualia嗎?

丹尼特對於qualia這個概念表現出了強烈的拒斥態度。他認為這是一個阻礙了科學發展的哲學概念。他並不認為存在這種不可言說的第一人稱心理感受或者心裡圖像。而之所以人們會認為有這種東西,可能是受了哲學家們的誤導。

丹尼特認為,語言能力讓我們可以對自己看到的和感受到的東西進行反思,這就讓我們誤以為我們看到的和感受到的那個東西是一種非物理的存在物,某種感覺材料或者現象學意識。實際上,我們只看到了對第一人稱感受的言語報告,並沒有看到第一人稱感受。

丹尼特和Bryce Huebner用了blurt這個概念來表達思想的內容。我們有意識的所思所想,其實就是某種次級言語行為。當我們真正說出來(在心裡說出來也行)時,也就是當語言已經成功生成時,我們的思想內容才真正呈現出來。從這種主張也可以看出,丹尼特會反對思想語言假設(LOTH)。

休謨的奇怪的推理倒置

大家會對丹尼特的主張很不滿意。假設不存在qualia的話,那為何看似存在呢?如何不存在qualia,那我們的有意識的經驗,究竟是什麼呢?

丹尼特搬出休謨的倒置推理來回答這個問題。休謨說,我們似乎能看到和感受到因果關係的存在。但我們實際上看到的不是A事件導致B事件發生,但實際上我們看到的是A事件和B事件先後發生。而這其實是電影和動畫的基本原理。動畫中的一個角色看似咬了蘋果一口,下一幀畫面中的蘋果就少了一塊。但實際上,真實發生的事情,僅僅是一張又一張靜態的畫面快速交替,給我們造成了因果關係的錯覺。

休謨認為,因果關係不是事件之間真實存在的關係,而是人類對外部世界的習慣性期待。當我們看到A發生時,我們就期待B發生。休謨認為這是人類在嬰兒期習得的習慣,不過丹尼特引用的現代研究顯示,嬰兒天生就具備對因果關係的期待。所以,這更多是一種如無條件反射般的本能,而不是後天習得的能力。

休謨的洞見在於,人類的心智有一種習慣,它能將自身的一些特質投射到外部世界之中。而我們卻時常誤以為是外部世界導致了人類的感知反應。

比如,人們認為甜是某種食物的內在屬性,性感是某些對象的內在屬性,有趣是某些笑話的內在屬性。然而,這裡恰恰把關係搞反了。甜不是食物的特徵,而是大腦的反應。性感不是對象的特徵,而是大腦的反應。有趣不是笑話的特徵,而是大腦的反應。人類的這些顯象圖景,其實並不存在,它們都是良性的幻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甜」這樣一種屬性。

簡短地說,丹尼特認為,我們那些看似存在的主觀的第一人稱體驗,其實就像是電腦顯示器上顯示出來的用戶錯覺。只是和顯示器不同,顯示器前面需要坐著一個用戶。而人腦裡面不會坐著一個小人。把故事延長的話,那就是人類腦中自帶的貝葉斯概率推測裝置,當它正常發揮功能時,就會對世界產生各種各樣的預期。當我們預期這些預期,並且也滿足了這些預期時,我們就會認為外部世界具備我們預期的那些屬性。實際上,真實發生的,只是我們的預期得到了滿足。引用原文來看:Cuteness as a property passes the Bayesian test for being an objective structural part of the world we live in, and that is all that needs to happen.

作為意向對象的紅條

這一段要配合丹尼特的某個演講視頻才好理解。因為他在演講時展示了美國國旗的反色圖形,要求觀眾盯著那張圖看五秒鐘,然後再看一面白牆。此時,我們就能看到顏色正常的美國國旗的視覺後像。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視覺後像真的存在嗎?它存在於牆上嗎?它存在於視網膜上嗎?它存在於大腦中嗎?

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但是,有人會堅持認為,它存在於心靈中。它不是一個物理上的存在,而是某種意識現象的存在。

丹尼特花了幾十年,並沒有成功地說服他的那些反對者們。讓我來總結的話,丹尼特給出了一套系統化的關於意識的新理論,它與我們的常識有著太大的差異,人們很難接受。只有當人們逐步了解丹尼特所使用的那些概念,那些計算機科學、神經科學、演化生物學、心理學、哲學等各個領域的知識時,才能明白丹尼特想要說什麼。

或者說,原因是因為大家的想像力不如丹尼特那麼強。人們會認為丹尼特所描述的景象是不可想像的,而丹尼特自己卻認為那正是我們的現實。丹尼特也認為,想像力是可以培養的,只需要多往自己的頭腦中安裝一些思維工具,那自己的想像力就能提高了。而這也正是他2013年出版的Intuition Pumps所欲實現的目標。

什麼是笛卡爾引力,為什麼它這麼難摧毀?

時至今日,我們仍然能看到許多哲學教授在給自己的學生們推薦笛卡爾的《談談方法》和《第一哲學沉思集》。這兩本書也是我最早讀過的哲學著作。笛卡爾的論證很清晰,但他想要論述的話題超出了他那個時代所擁有的知識,所以他會得出一些看似有理有據實則錯誤的結論。

丹尼特並不認為「沉思」、「自我反思」、「自我審視」、「內省」這類心理學或哲學研究方法有多少可靠性。人是會犯錯的,哪怕在報告自己的心理活動時,人也會犯錯。

一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可思議,我們怎麼可能搞錯自己的心理感受呢?我們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內容和思維過程呢?我們為什麼要依賴第三人稱的視角來理解自己的第一人稱的體驗呢?

因為我們必須要和別人交流,我們人類是一種會說話的群居動物,必須要以公共可知的方式,來談論自己那些看似主觀且別人不可知的心理感受。

那麼,姑且假定丹尼特說的都是對的。人類的「自我」是虛構出來的敘事重心,人類的意識是虛構的用戶錯覺,人類的有意識的思維過程其實就是語言生成過程,人類的大部分思維過程都是無意識的,它們是神經活動。我們所以為的那個掌握主動權的自己(靈魂),其實更多地是神經系統的活動的被動產物。

這樣的話,人類怎麼會有自由意志呢?人類還要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道德責任從何談起呢?功與過,如果全賴神經系統的話,那人的尊嚴何在呢?

丹尼特寫了兩本書和許多文章來討論自由意志,其中《自由的進化》有了中譯本。 簡而言之,我們人類的確不存在超自然意義上的自由意志。這個世界可能是決定的,物理規律不會隨著人類的意志而改變。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一種用戶錯覺。

但是,顏色、氣味、愛情、金錢、承諾、機會等好東西,也都是用戶錯覺,它們都是我們的顯象圖景(manifest image)的一部分。它們並不在物理上存在,但確是能幫助我們過上更好的生活的虛構發明。對於它們奇怪的形而上學身份,我們並不介意。

筆者的補充

這一章的內容實在是太凝練了。丹尼特試圖把自己以前寫的多本書的內容壓縮到一個章節中,新讀者讀起來可能會很暢快,老讀者就不那麼過癮了。

我想要給大家提供一個更簡單的總結版本,但思前想後卻沒有發現合適的表達。通宵寫作時,恰巧看到作息時間很奇怪的李曉煦博士的動態,想起他在《三生有幸》一書中的比喻,於是便有了一個更簡單易懂的介紹。

讓我們把人類看作一台非常複雜的機器人,這個機器人的顱骨下有一團神經網路,它是這台機器人的指揮中樞,來自感覺器官的信號匯聚到此處(其實還有脊髓),這團呈現黃白色的肉又會發出神經信號,指示肌肉和腺體發揮作用。

從第三人稱的角度來觀察人類,我們能得出這些相對客觀且可信的結論。但那台機器人並不一定會承認我們對他的研究是正確的。他會說自己並不是機器,自己有靈魂,自己是笛卡爾意義上的思考物,自己有非物理的意識現象。

問題來了,我們應該更信任自己對這台機器的研究,還是更信任那台機器說的話呢?我想大部分人應該會更信任自己的研究。

但是,如果我們就是那台機器呢?我們會更信任自己的主觀體驗,還是更信任科學家對我們人類做出的研究呢?

每一個人都認為自己是關於人類心理活動的專家,畢竟人們可以時刻觀察自己的心理活動。大家會認為,自己對自己心理活動的觀察一定不會出錯,自己一定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我眼前看到了栩栩如生的電腦屏幕,它怎麼能是一種幻覺?我在品嘗巧克力時所感受到的甜味,它怎麼不是巧克力的屬性呢?

人類這個物種,還是圖樣圖森破了。我們的認知科學(含心理學)還太不成熟了,連物理學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連生物學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記得我最初學心理學,上普通心理學課時,老師在課堂上的ppt展示,表現出那些反直覺的結論,著實讓我吃了一驚。當我接受那些心理學中的專業概念後,又想要轉而去告訴別人,卻時常遇到阻礙。我推薦大家去讀某些書,去看某些網路上的視頻課或者演講,然而人微言輕的我,無法打動大家,促成他們的行動。

回到丹尼特引用的Wilfrid Sellars的兩個概念,顯象圖景(manifest image)和科學圖景(scientific image)。歸納地說,我所寫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希望大家能理解那個scientific image,即便它和manifest image有衝突。

每次想到這裡,我就很羨慕那些身在高校任職的教師。他們台下是中國的那些優秀大學生們,正當青春年少,充滿求知慾和好奇心,想要一探科學的究竟。而我只是個普通人,一個創業者,一個無法選擇自己客戶的教師或培訓師。我很想讓讀者或學員體會到自己在求知過程中所感受到的幸福,但卻要把這種幸福裹上實用的外包裝,論述它們對促進社會經濟地位的提升究竟有多大的貢獻。我必須限制自己對專業術語的使用,否則會嚇跑相當部分的讀者。

說到底,其實還是我自己的無能和弱小,阻礙了理想狀態的實現。幸運的是,我能看到這種理想狀態在眾人的努力下越來越接近(至少現狀在優化),與那些我知道名字或者不知道名字的「眾人」相比,雖然自己只是做了微不足道的工作,但很榮幸參與到了其中。

扯遠了。下一篇就是丹尼特的這本《心靈的演化》的最後一章了。丹尼特會在最後一節做一個總結,大家要是沒有完全理解前面的內容,那可以期待那個精彩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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