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日軍軍裝在抗日碉堡前拍照 除了譴責更應完善立法
導讀:據媒體報道,兩名男子近日身著侵華日軍軍裝在南京紫金山抗日遺址擺拍合影。他們頭戴侵華日軍軍帽,其中一人手持軍刀,另一人拿著帶刺刀的步槍,上面綁著日本「武運長久」旗。
猶記去年8月,四名男子身著二戰日軍支付在上海四行倉庫門口拍照,引起公憤,事後,四人被繩之以法。類似事件時見報端,輿論一片嘩然,口誅筆伐聲不斷,影響惡劣者或被以擾亂社會秩序追究其治安責任。
但是也有不少人理性指出,以擾亂社會秩序追究責任或於法無據。
發生如此荒唐的事件,不僅僅是拍照者道德問題,出現此類事件存在一定的社會問題。正如擺拍的衣服從何而來?
不難發現很多歷史景點都存在大量仿製服飾和道具供遊客拍照使用,其中不乏很多負面人物相關的物品。這種著負面人物物品擺拍是極其不文明的行為,存在侵犯的法益,需要法律進行規制。既然該旅遊地有日軍軍服器具也反映了,存在一定的「市場」絕非曝光的幾人,需要法律進行整體性規範,僅以影響惡劣,以擾亂社會秩序這一籠統性地追究治安責任,或於法無據且有失法律的公平性。
誠如此,有理性網友指出,「橫店鬼子」、其他未曝光擺拍者未被追究責任,治標不治本。僅針對影響大小,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地處理單個擺拍者,恐難以起到有效的規範作用。
德國可謂是歷史問題處理最得當得的國家
德國法律明確規定任何宣揚與納粹有關的行為都屬於嚴重違法行為,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嚴格而又明確的法律,使得德國在除了影視產業等特定行業可以一定程度上使用納粹物品,但是也受到嚴格的規制,從而導致納粹的物品基本上在德國人日常生活絕跡,每一個公民都知道此類行為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而我國缺乏相關立法,且受部分影視作品的影響。
「戲說、惡搞」之風有很大的市場,很多擺拍者不是不知道該行為不對,但是無法估測該行為的危害性或處罰力度。立法的不足就導致了出現類似事件後,無法可依的局面。只能就影響惡劣者追究擾亂社會秩序的責任,而不追究旅遊物品經營者、生產者、其他擺拍者等,這不僅無法規範這種傷害民族感情的行為,甚至難以使被處罰者服法。
因而對於此類事件,除了道德譴責以及反省外,更需要完善立法,充分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從而杜絕該行為的發生。
通過明確立法,規定非影視等特殊行業,涉及侵華日軍相關物品的行為屬於違法或犯罪行為,將被追究何種責任。這樣不僅擺拍者,旅遊物品經營者、生產者都受法律規制,公安機關、工商機關等都有法可依,從不同領域打擊,方能徹底根除此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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