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有別——關於湯蘭蘭可能是冤案的補充
過年之前,也了篇湯蘭蘭案的文章。結果即使到了過年期間,也依然有朋友在不斷的討論。
但還是有朋友對我的基本的論點表示不太同意,那就是這個案件是個非常離奇的事件。還有朋友說,你不是說人會那麼壞嗎,為什麼認為公檢法會壞到誣陷人,而不認為湯蘭蘭的家人會群起強姦她。
對於這個,我的回答是內外有別。在對內和對外上,群體會存在巨大的差別。
在原始社會,人類就是依靠群體生存的。在部落裡面,大家共同狩獵勞作,和睦共處。但是在部落之間,卻是.充滿敵意的。在有些地方,甚至稍微遠離部落傳統活動區都是危險和隨時可能喪命的。保不齊,一隻弓箭就射到了你頭上。
到了近現代,也依然如此。德國人屠殺猶太人,將斯拉夫人視同奴隸。但在德國人內部,卻還是有基本的規範。在亞洲,日本軍人在中國殺人放火,可是他們顯然不可能將這些手段用在本國。
而在所有的群體裡面,最穩固的當屬家庭和親屬關係。因為基因的緣故,這是最為堅韌的群體。
我們經常可以看見這樣的新聞,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居然還會挂念家人。
著名的搶劫團伙首腦,殺死幾十人的張君,曾經因為試槍就打死了兩個人。結果到他被捕之後,也還是希望他女兒以後能嫁個不犯罪的好人家。
悍匪白寶山,之所以被捕,也是因為擔心在家拒捕傷害到母親。
當然確實有一禽獸父母和親戚,會將自己的邪惡之手伸向自己的家人的。可是問題是,這些一般都是孤例。並沒有家屬一起上陣來性侵某個後代的。
如同我在微博上看見的,一個分析。
這樣做必然會帶來整個親屬關係的徹底混亂。整個群體根本就不可能維持。
而反觀此案的另一方,他們誣陷的可能性就大多了。畢竟對外人,只是讓你關個十年八年的,在人類歷史上,這種對外人的惡性簡直排不上號。
兩相對比,你信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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