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給知識分層次的?學習知識的不同層次,分別有怎樣的感覺?
第一層:知道;
第二層:理解;第三層:「不隔」;------有如自創第四層:「不漏」;------又曰圓滿
乃至第五層:「如影隨形」?
學習知識分為五個層次:1、記憶:我記得有這麼回事,具體細節不清楚,反正大體就是這樣。
2、理解:我能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是貌似和我沒什麼關係。
3、掌握:我知道這件事為什麼如此發展,並可推導將來的發展趨勢4、應用:從那件事情上學習到的道理和知識可以應用於其他同類事物。5、互通:其實這個世界很簡單,道理就這麼幾條,只是在不同的事情上以不同的外貌出現而已。根據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魯姆提出的「教育目標分類學」,認知目標由低到高可以分為六個層次,每個層次有不同的認知要求。
1. 識記。是指對先前學習過的知識材料的回憶,包括具體事實,方法,過程,理論等的回憶。其所要求的心理過程主要是記憶,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
2. 領會。是指把握知識材料意義的能力。可以通過三種形式來表明對知識材料的領會:一是轉換,即用自己的話或用與原先不同的方式來表述所學的內容;二是解釋,即對一項信息加以說明或概述;三是推斷,即預測發展的趨勢。領會超越了單純的記憶,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 運用。是指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新的情境。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論的應用。運用的能力以識記和領會為基礎,是較高水平的理解。
4. 分析。是指把複雜的知識整體分解為組成部分並理解各部分之間聯繫的能力。它包括部分的鑒別,部分之間關係的分析和認識其中的組織結構,例如,能區分因果關係,能識別史料中作者的觀點和傾向等。分析代表了比運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為它既要理解知識材料的內容,又要理解其結構。
5. 綜合。是指將所學知識的各部分重新組合,形成一個新的知識整體。它包括發表一篇內容獨特的演說或文章,擬定一項操作計劃或概括出一套抽象關係。它所強調的是創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結構的能力。
6. 評價。是指對材料作價值判斷的能力。它包括對材料的內在標準(如組織結構)或外在標準(如某種學術觀點)進行價值判斷。這是最高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因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學習內容,綜合多方面的知識並要基於明確的標準才能做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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