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起不來的床,只有不願醒來的你
自從我前兩天寫了一篇【每天5:30起床是什麼樣的體驗?】之後,我的公號後台、微信都不斷地有人在問:「若初,你到底是怎麼做到每天5:30就起床的?」
那麼,我今天要告訴我親愛的讀者,當我起床的時候,我在想什麼?
其實科學研究表明,人的正常睡眠在6.5-7個小時之間是最合適的,睡不夠和睡太過都對身體不好。
睡眠不足,會影響個人內分泌系統,大腦神經系統,機體免疫系統。直接的表現就是焦慮不安、全身不適、無精打采、反應遲緩、頭痛、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等 。
睡得太過,腦袋會昏昏沉沉,比睡眠不足還難受。其實,你就已經不是在休息或者養精蓄銳了,反而是在床上浪費時間。
人都是有惰性的,尤其是冬天,要爬出被窩簡直要使出洪荒之力。
所以,每當我睡眠時間比較少的時候,我就會告訴自己:若初,你已經睡了6.5個小時了,你的睡眠時間是足夠的,已經滿足了你身體的需要,你根本就不困,別躺在床上騙自己了。
但是,當我睡眠時間比較多的時候,我也會提醒自己:若初,你再睡下去就不是休息了,是自掘墳墓,今天還想不想好好過日子了?
用科學的依據,配合心理上的自我暗示,你在早起的路上就邁進了一大步。
早起的好處眾所周知,我就不贅述了。那麼,到底應該怎樣做才能每天都按時早起呢?
第一,前一天晚上一定一定要早睡。
我是5:30起床,那麼為了保證我6.5個小時的睡眠,我最遲要在11點躺在床上。 這就需要個人有時間觀念了,無論自己有多少事情要去做,都盡量在晚上11點之間做完,或者先把最重要的事情做了。
其實你熬夜到晚上12點又睡到早上6:30,這與你晚上11點睡覺早上5:30起床是一樣的。你只不過把晚上那一個小時要做的事情換到了第二天早上的那一個小時,你並沒有耽誤什麼,反而養成了一個早睡早起的好習慣,對身體也能保養顧惜好。很多時候,我們只要換個思維方式,生活就會完全不一樣。
第二,一定要給早起後的時間做規化
一個對自己的生活有著清晰規劃的人,一定是一個時時刻刻都知道自己下一秒要做什麼的人。
當你給自己早起後的那一兩個小時做了很清楚的規劃,那麼你眼睛一睜開,就知道自己今天有哪些事情要去做,你就自然而然會有時間上的緊迫感,你就無法容忍自己繼續躺在床上。
生活,需要有夢和激情。
比如我一睜開眼睛,就知道自己需要讀書一個小時;寫讀後感和讀書筆記大概半個小時;還要看新聞,搜集素材,找靈感,列好今天公眾號的文章提綱, 大概也需要一個小時。
這樣的話,我根本就不敢磨磨蹭蹭的穿衣服洗漱,因為怕來不及。
人只有學會了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情,並且保質保量的完成,才不會在其他時間段給自己造成壓力,否則你只能用其他的時間來完成這個時間段的事情了,生活的節奏一旦被打亂,你就會顯得很累很凌亂。
第三,鬧鈴放在一個不出被窩就夠不到的地方
這個原理很簡單,就是逼你離開舒適區, 進入起床的狀態。
第四,睜開眼睛不要想任何事情,立刻穿衣服。
這是我百試不爽的秘訣。起床的時候,必須大腦放空,不能動一點點的腦子。
因為一動腦子,就會給自己找各樣的借口不起床,心思一動,就想體貼身體回到舒適區。
所以,配合睜眼的同步動作,就是穿衣服。要讓身體產生記憶感,一起床,就自動拿衣服往身上穿。
如此一來,當腦子反應過來的時候,衣服基本已經穿的差不多了,這樣你該不會還想著睡回去吧。
如果你真的還是睡回去了,我只能說:「你這麼愛自己,人生還會有別的可能嗎?絕對不會!」
第五,給自己一個賞心悅目的做事環境
這個很重要,比如,自己喜歡的書桌;前天晚上已經擺列好的電腦,書本,文具;一杯溫熱的白開水或者蜂蜜水。
當你所處的而這個環境讓你覺得很舒心的時候,你就會覺得早起做事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你就會越來越喜歡早起,越來越喜歡做事。這樣的良性循環會推動你堅定持續的早起。
只要你願意去發現和嘗試,其實早起的辦法有很多。
我們可以算一下,每天早起2個小時,一周下來就是14個小時,一個月就是60個小時,以此類推,我們只要在這個時間段里潛心去做一件事,假以時日,就一定可以做出一番成績來。
曬一下幾個高效的名人起床時間:
羅伯特·艾格 (迪斯尼CEO)——4:30 蒂姆·庫克 (蘋果CEO)——4:30 霍華德·舒爾茨 (星巴克 CEO)——5:00 鍾彬嫻 (雅芳CEO)——4:00 理查德·布蘭森 (維珍集團 CEO)——5:45
比你優秀的人都在早起,你還有什麼理由繼續沉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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