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是怎麼樣看待各種案發現場的?

如題;有一些案發現場真的完全腦補不出來,你們的感受是什麼?能分享一下嗎?謝謝謝


有一個案子,女被害人被掐死,上衣完整,褲子被退掉,下身蓋著毛毯,屍體邊地上有精斑,但法醫檢驗女被害人沒有被性侵害。這個現場就還原的非常痛苦,動機過程都特別難以刻畫,最後一個已經退二線的老刑警提出,嫌疑人見色起意殺了被害人,但可能是不敢性侵害,也許是膽小,也許是相熟,於是扒了褲子,看著女性裸露的下體,在旁邊自褻

然後大家對老刑偵真是充滿了敬佩


最早在基層的時候,還是特別特別特別新的小白兔(不要臉的鄙視自己...),跟著一起出現場

張哥張哥好恐怖啊,怎麼打架流了那麼多血,那個人捧著手指頭就跑過來了,還有胳膊流血還提菜刀的,嚇死我了,我能不能先出去吐一會兒ˊ_&>ˋ

李哥李哥好害怕啊,怎麼他們打架都拉不開的啊,我講話他們都不聽我也攔不住,我能不能先去車裡啊ˊ_&>ˋ

後來可以獨當一面(不要臉的誇自己...),已經有了量的變化和質的飛躍,領著新人出現場

路上在車裡就開始分配任務,剛剛接的是鬧事的警,報警人說有人員受傷,你們兩個去先控制現場,有傷者先把人扶出去救護車馬上就到,你去登記現場人員信息,所有人把執法記錄儀打開,控制不了的先噴催淚然後呼指揮中心,有必要的都打發到所里先,都清楚了嗎,好就這樣,咱們安全第一,下

繼續路上在車裡開始分析情況,醉酒挑釁打架的事兒,約束帶都拿上約束毯先放車裡有情況小王過來及時取,我們三個過去不聽話的先按翻直接砸銬子,你去專門拿執法記錄儀拍清楚,口頭警告必須喊,沒時間登記的全讓去所里再說,都明白了沒,好,自己安全第一,走

然而然而,換地方之後,不用提心弔膽的出第一現場了,鬆了一口氣,結果改成了細緻的第二現場

從最開始的拍照,拍外圍拍內室,拍盜竊拍強姦,拍屍體拍現場,拍專家的解剖紀錄,拍一切想到想不到的

到後來的掃指紋掌紋,掃腳印,拓印靜電模型模擬都試著去學

再後來就是比較有技術含量的DNA比對,又開始找頭髮絲兒煙頭兒唾液精斑紙團團拿回去搞「加工」

之所以現場看不出來,那是因為你不會和現場對話

時間久了,進入現場會根據大概現場情況和遺留線索判斷,這個嫌疑人如果不太講究那就很容易了,哪哪兒都在告訴你我在這裡抽了根兒煙,然後在卧室把柜子里的錢翻出來拿走了,錢太少我還順便翻出來了女主人的首飾挑了幾個拿走,臨出門桌子上的飲料也拿走了

如果嫌疑人很講究啊,那就麻煩了,我們過一遍之後發現誒這個手法嫻熟啊,來來來串並看看,嗯說不定是個流竄的好難搞啊,技偵的戰友們你們幫幫忙啊喂,我們搞不定了,然後大家一起日日夜夜努力啊努力,終於鎖定然後就可以天南海北的去帶人啦

不知不覺講了這麼多,其實經驗豐富是一部分,監控是一部分,多看多想多問多假設,是很重要的

今天過節,希望大家都可以平平安安快快樂樂


看現場,行為上當然是按照《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察規定》的程序看啦。

內心看法,那是個人的體驗,與現場無關,盡量少帶個人情緒,客觀,全面的看,是一個高素質勘察人員的必要修養。

所以,看待,現堪高手看現場那麼內心多半是沒啥情緒的,你可以說是冷漠,也可以說冷靜,醬紫。


這題關注了許久也不知道怎麼答,

簡單說一個案子吧,也算是比較經典的。

201X年某月,我轄區某村落一民宅四合院發生火災,消防隊迅速趕到現場撲滅明火。

隨後消防員進入起火屋內,發現屋內有一焦黑屍體,經初步排查後,確認為該屋的女主人林某。

當時我還是個萌萌的小雛,跟隨師傅出的現場,所以印象還比較深刻,簡單的介紹當時的情況,時間長久有些細節可能不太清晰。

首先,著火屋子處於本地某村的老宅區,屬於建成有近五十年歷史的老建築,周圍老宅早已經荒蕪,除少量外地人口租住,本地本村人基本都已經搬出去。

這個要素導致起火時候,四周都沒人知道,火勢蔓延很快,大半個屋子都被熏黑了

房子格局是十分常見的四合院格局,呈四字形分布,東西各有一間內屋,中間作為客廳,前面作為堂屋使用,堂屋進門右手邊有灶台,右邊是廁所。

這種建築風格在本地區老宅非常常見,老宅中共居住有五人,王某及其妻子是該宅的主人,年齡五十左右,平時居住在西屋,王某的小兒子,王小某與妻子林某,還有他們的孩子共三人居住在東屋,此次失火的,是該宅中的東屋。

我們到達現場時,消防已經先撤,法醫與市局刑偵大隊已經在場,屍體已經被清理出來,不過已經被燒成了黑炭,散發著焦臭和噁心的味道,好在那幾天我感冒,鼻子堵住,就是用嘴呼吸也覺得一陣陣的噁心,房屋內因為消防沖水的原因,痕迹已經被破壞的七七八八,腳印也因為消防介入亂成一團,基本杜絕了靠現場發現點什麼希望。

東屋內同時發現一個燒焦的電熱毯和電用煮水壺,現場大概就這樣。

從現場判斷,存在著兩種可能性,一是自殺,二是他殺。

通過走訪附近村民,了解到該屋的女主人,也就是死者林某有午睡的習慣,案發時王某和妻子帶著孫子去上學,王小某,也就是林某的丈夫外出打工,只有過年過節才回來。

於是,我們簡單的推理一下自殺的可能性,死者林某在中午吃完飯後,由王某夫婦帶著兒子去上學,自己回到東屋進行午睡,順便煮了開水和使用電熱毯,結果在她睡著的這段時間裡,電熱毯發生漏電,進而點燃棉被引起火災。

不過這個結論在提出不到十分鐘後,就迅速被我們推翻掉,進而推斷出這次案件,是由人為縱火的他殺案件。

當時的調查情況有以下幾方面情況,記憶不太清晰,分享給你們推理一下:

第一,死者林某與王某夫婦一同扶養兒子(孫子),林某丈夫王小某長期在外工作,不在家

第二,王某夫婦看不慣林某懶惰,與林某有些不小的矛盾,林某是外地人,嫁給王小某屬於二婚(後查證,林某在老家還有一個丈夫,屬於重婚)

第三,林某生前因丈夫長期不在家,與鄰居趙某存在不正當關係,且案發時,趙某曾乘王某不在進入老宅,半小時後離開,至案發當晚沒有回家。

第四,火災發生地東屋,後經調查,存在有多處起火點,後經過解刨,死者肺部並未受到污染,且脖頸有明顯勒痕,存在生活反應。

第五,東屋外灶台附近,有明顯的搬動痕迹,冰箱,消毒櫃介移動過,王某解釋是年關將近,打算大掃除。

大概就這些,剩下破案的工作,交給你們了!


怎麼看?

相機,燈光,肉眼看,執法記錄儀看。

站著看,趴著看,跪著看。

到哪看?城鎮里,鄉村裡,山林里,海里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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