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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警方不配備胡椒噴霧劑?

網上看的新聞,罪犯拘捕咬傷民警,為什麼警察沒有胡椒噴霧劑或泰瑟槍?


更新一波

第一次接觸到辣椒水,是從警參加新警培訓的時候,那時候教官為了給我們體驗一下辣椒水的威力,在一間大概可以坐50個人的教室的一張桌子上,噴了三次(同一瓶辣椒水按三次噴射),把門窗全部關上,然後15個人一批進去教室去體驗,進教室的人沒一個能挺過5分鐘的,剛開始進去的時候,感覺沒什麼問題,到了大概一分鐘後,開始有些刺鼻,然後就開始咳嗽,越咳嘴巴就張越大,張越大就吸進去越多,就越難受,真的不是能控制得住的那種咳嗽。

我心想教官說只是在桌子上噴一些,我覺得他肯定是忽悠我們的,我懷疑他往空氣了噴了,不然空氣怎麼是辣的。

第二次接觸就酸爽啦,我記得當天應該是8月份的一天,那天風和日麗,艷陽高照,氣溫37℃,當天出一趟警,辣椒水、警棍、手銬、對講機,全塞進防刺服前面的兜里,出警結束後回到所裡面,已經一身濕完了。到所里後,把防刺服脫下,然後伸手進防刺服兜里把辣椒水警棍這些東西掏出來,天很熱嘛,出很多汗嘛,東西放完之後,用手擦一把汗這很正常吧,過了大概十五秒之後,感覺不太對勁,臉上有點癢,有點微辣,就用手再擦一把,然後就……

形容不出來了,誰想知道什麼感覺的,可以自己體驗一下,反正那天一整個下午,我眼睛都睜不開,淚流不止哭了一下午。

對的沒錯,就是下圖中這瓶,是過期的,依然辣得不要不要的,後來仔細回想,應該是伸手進防刺服兜里拿的時候,手指摸到辣椒水的噴口,手上沾了一些,就這麼點量,威力就這麼大,噴一噴試試??別鬧了,我又不傻!!

至於為什麼警務活動中很少用到,一方面是威力太大,噴射出來會揮發很容易波及其他人,人多會誤傷(包括自己人和群眾),另一方面是就算沒有誤傷,成功只噴到嫌疑人,後續處理也很麻煩,按照相關規定,還要詢問嫌疑人是不是心臟病之類的病史,如果有,要及時送醫院,還要上前控制嫌疑人(那個時候嫌疑人可是胡亂抓舞,毫無章法的,控制起來難度很大的),控制後還要帶嫌疑人清洗,你就保證不會在控制的時候,擦一把汗???

另外,辣椒水噴出來是水柱狀的,但是也會有部分成霧狀的,就是會漂浮在空氣中,路過都咳得半死

還有關於泰瑟槍的,因為這個法律界定的問題和使用風險的問題。

法律問題,要把泰瑟槍定性為槍支呢?還是定性為警械?如果定性為槍支,如果符合使用槍支的條件,那情況肯定是很兇險了的,有人的生命收到了嚴重威脅,既然很兇險,為什麼不實用發射子彈的槍支制止呢?

如果定性為警械,那麼使用起來就會很廣泛,很多耐受力低的人,被電之後很可能猝死,引發的問題就很大了,畢竟出警現場不可能還先跟嫌疑人聊聊嫌疑人的病史和身體耐受力吧!具體請參考以前電棍使用後的負面新聞,估計也是這個原因,現在都不配發電棍了。

一下是原答案

我們不叫防狼噴霧,這玩意叫學名催淚噴噴射劑,俗稱辣椒水,這玩意用好了能讓執法對象瞬間是去抵抗力,但用得不好的話,傷敵八百自損一千,別問我是怎麼知道

三年的保質期,2015年配發給我,我能說什麼,但這玩意雖然過期,依然很辣啊,辣到懷疑人生啊


怎麼說呢?好吧!錢!錢!錢!有些派出所單警裝備很齊全,還有轉輪手槍哦!有些萬年甩棍,有一次抓人,我唯一的警械是甩棍(學名叫伸縮警棍)然而在關鍵時刻甩不出來!什麼原因?我相信是我沒掌握好技巧。

我們派出所兩台警車,五菱和長安麵包車,有一個很相似特點,一台開門必須從外面開,一台必須伸手進裡面開,其他各種異響不能算特點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畢竟也不算異響,那是咔咔響!


1.催淚噴射劑,即胡椒噴劑,俗稱辣椒水,是公安八件套裝備之一,也算是必備裝備。假如民警碰到檢查組督察組時被發現沒有攜帶催淚噴射劑或是已經過期,那是要被通報的。

2.催淚噴射劑對精神亢奮的人效果會有延遲,通常要等他情緒緩和一點才會發生效果,所以需要立刻制服對方的情況是不建議使用的。

3.催淚噴射劑多為霧狀,屬於小範圍AOE技能,狹小空間及風向不利時不建議使用,周邊群眾較多無法疏散時也不建議使用。多嘴一句,除特殊人群如老人孕婦小孩和某些疾病患者不得使用外,醉酒人員使用後帶上警車要注意:噴劑會引發嘔吐。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我那件警服洗了半天。

4.泰瑟槍沒有列裝不僅僅是因為經費問題,還要考慮電擊武器可能引發的一些後果,決策者通常會在意對方有一些心臟疾病等容易被泰瑟槍造成附屬傷害的情況。另外,電擊槍的使用也未必就很好,我同門師兄弟小腿肌腱被人割斷,就是在用電擊槍後。

5.有錢單位建議上電擊抓捕手套。


北京公安的弟兄們肯定配發辣椒水,但是在那種情況下並不適宜使用辣椒水。

首先,辣椒水是一種防衛警械,是適用於防止不法侵害的情況下,屬於是被動使用的。像抓捕這種主動的行動,並不適合使用。

其次,是場合不適宜,辣椒水的使用,要求在開闊區域,而且在上風口。在地鐵這種封閉且人流密集的場所,噴完之後的結果可能是嫌疑人抓住了,但一個車廂的人都跟著涕泗橫流。

再次,追捕的時候肯定首先要制服控制,因此人手越多越好。如果一隻手拿著辣椒水,等於浪費了一隻手。

至於電擊槍,不好意思,地主家也沒有餘量了。


話說前天夜裡噴了兩瓶,全中臉上。對方毫無反應,甚至還想頂著一臉液體跳起來揍我。

配發的,沒過期,很辣。。周圍沒被噴的翻了好幾個。

不知道為啥,我也很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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