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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無國可歸的羅興亞MSL告訴天朝某些壞X們,死都是作出來的

2017-06-04 硃砂的碼字人生 百味硃砂

羅興亞MSL,百度詞條上寫著:「一般認為,羅興亞人是阿拉伯人、阿富汗人、摩爾人、波斯人、土耳其人、印度人和孟加拉人等國人的直接後裔。」

此刻,你要敢罵一句,老朱你個粘糕,坭瑪直接說羅興亞人是YSL世界的一個雜種不就得了,羅嗦這麼多幹嘛?

你敢說這話試試,信不?我一把掌拍死你!

你懂個鳥!名族團結,名族團結懂不懂?再敢瞎說大實話,一頂破壞名族團結的大帽子扣給你!不服兒是吧?好,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不逗了,開片!

羅興亞MSL,自稱孟加拉人,是史上到孟加拉來做生意的阿拉伯人的後裔。

聽上去是不是有點兒耳熟?是的,阿拉伯人當年的商隊著實了得,隔三岔五的漂洋過海來看你,只是現在不行了,天天就靠那點油兒活著,哪天沒油了,估計屎都吃不上熱兒乎的。

要說許多事情,還真無法按正常人的思維去理想。你說就阿拉伯人這種智商提不起褲子來的鳥樣子吧,卻絲毫不能減少全球各路馬瓦里們對他們的崇拜,就連被阿拉伯人眼屎里都不夾的羅興亞人,也紛紛表示,自己的祖先就是從阿拉伯過來做生意的。

羅興亞人的祖先是不是阿拉伯人咱不知道,但他們是從孟加拉過來的卻是事實。

如果你讀過老朱上周發的《讓分治的印巴告訴天朝》一文,就會知道,巴基斯坦是從印度分離出去的,事實上,當時分離出去的雖然是一個巴基斯坦,但因為地理位置的原因,巴基斯坦被印度隔成了地理上的東西兩塊,這倆地界兒雖然同叫巴基斯坦,同為MSL,可也尿不到一個壺裡,於是,幾年後,再次分家。一個叫做西巴,就是現在的巴基斯坦,一個叫做東巴,就是現在的孟加拉國。

雖然所有人都認為羅興亞人的悲劇始於英國,但事實上,最大原因是他們自已的作。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NO

ZUO NO DIE。

在這裡,請著重記一下這個字:「作」,之所以強調它,是因為,目前,我國的一些少民也在作,而且,是一作再作。

上個圖。

由圖上可知,若干邦位於緬甸西部,面臨印度洋。英國殖民印度後,不斷向周圍擴張,1826年,第一次英緬戰爭爆發,緬甸戰敗,不得已,當時的緬甸政府將若開邦中的阿拉乾地區割給了英屬印度。

有地界兒了,就得要人不是?於是,需要對這片土地進行沿海大開發的英國人各處搜羅勞動力。他們需要年輕勞動者,可又不相信當地人,怕當地人鬧事,重新回歸緬甸,於是從孟加拉找了一批MSL過來,並將這片土租給了MSL,租期99年。

孟加拉MSL租了這片土地之後,學了英國,不僱傭當地人,卻將他們趕出了家園,然後從孟加拉弄來更多的MSL,加上自己的生生生,MSL人口迅速擴大,而被趕出了家園的都是緬甸的佛教徒,仇恨的種子由此埋下。

二戰時期,英國為阻止日本進軍印度,成立了一隻由孟加拉MSL組成的部隊——孟加拉V支隊。英國撤離印度後,這支軍隊並沒有抗擊日軍,而是將驅趕、殺害佛教徒當成了使命,前前後後殺了十多萬佛教徒,僅在一個名為磨豆的邊境小鎮,就一次屠殺了3萬多名佛教徒,對此血海深仇,緬甸人稱為「若開邦種族大清洗」。

二戰結束後,英國人回到緬甸,要求V支隊將搶來的土地還回去,坭瑪,英國這想法簡直2B,以MSL的尿性,吃少了都覺得不夠本,哪有吃到肚子里的肉再吐回去的道理?於是,孟加拉V支隊不理英國人,不但不吐土地,還成立了「穆斯林聖戰黨」,轉而求助於即將從印度分離出去的巴基斯坦,企圖挾地入伙。

英國人當時還掌握著尚未分裂的印度呢,一看這架勢,大罵,老子還活著呢你丫就要拉幫結夥,滾粗!

見挾地入伙巴基斯坦不成,不得已,孟加拉V支隊與緬甸其它族群一起,成立了緬甸聯邦政府。

按理說,你已經決定和其它民族成立聯邦政府了,就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唄,他不,一看獨立不成,聖戰黨轉而向聯邦政府謀求成立自治的穆斯林邦。

緬甸政府可不像天朝這麼傻,有的沒的都給你弄個自治,讓少民有機會拍著胸脯兒說「這是我們某某族的地盤兒」,這種2B行為,天底下除了南斯拉夫找不出第二個來。緬甸政府對羅興亞MSL是個什麼玩意兒心裡明鏡兒似的,果斷拒絕了他們的自治要求。

聖戰黨一看不幹了,你不讓我自治是吧?那我就乾脆自己獨立好了,於是搗毀了若開邦北部倖存的佛教徒村莊,試圖實現若干邦的全清真化。緬甸政府派出軍隊鎮壓,聖戰士們打不過了便投降,過幾年積蓄些力量,再打,打敗了,再投降,每次一輸了都是淚流滿面地拍著胸脯說完全效忠於聯邦政府,然後消停幾年,幾年後原氣恢復了,再接著鬧獨立。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去看,就知道羅興亞人的悲劇完全是自己作的結果了,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三大作:

第一大作:同佛教徒交惡

緬甸是個佛教國家,來到了別人地盤的羅興亞MSL一心想著鵲巢鳩占。

若干邦的原住民為若開族,若開族和緬甸的緬族也尿不到一個壺裡,可關鍵時刻,這兩個民族還是能抄起槍,並肩作戰,保家衛國。

二戰時期,緬甸為了爭取民族獨立,與英國殖民者戰鬥。此時,已經在這片土地上繁衍了幾代人的羅興亞人不但不幫助緬甸趕跑殖民者,反而當起了英國人的邦凶,這讓緬甸各族對羅興亞人恨之入骨。

羅興亞人有羅興亞人的想法,他們想抱英國人個大腿,將緬甸人打殘後,讓英國幫助自己在若開邦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

緬甸其它民族一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吧?好,成全你!

於是,當緬甸人趕走了英國人,秋後算賬終是必然。於是,平叛之後,緬甸政府公開剝奪了羅興亞人的公民權,不承認他們是緬甸人,而把他們定義為滯留在緬甸的孟加拉難民。緬甸政府公開要求羅興人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村莊,出門必須領取證件,不能生育兩個小孩,禁止和任何佛教徒通婚。並且,從法律上要求,如果一個MSL和佛教徒結婚,那麼,他們的後代必須強化為佛教徒……

好吧,我承認,這一刻,我在心底極不厚道的為緬甸政府點了贊。

看看人家緬甸對待叛亂的氣勢,再瞅瞅天朝,你想到了什麼?

遠的?近的?

是不是有塊碑,戳了你的胸口?!

一聲長嘆!

第二大作:同原住民交惡

羅興亞人屬於南亞MSL,MSL嘛,生生生是他們最大的特點,一個羅興亞婦女生七八個人孩子那都是小菜一碟。

人多了就得吃飯,就得想辦法活下去,就得搶佔資源,於是,隨著人口的增加,羅興亞人不斷對若開邦的若開人土地進行蠶食,攻擊本土人民,這讓若干人對其恨之入骨,認為外來移民鵲巢鳩占,反客為主,雙方常常劍拔弩張,為了生存拼個你死我活。

第三大作:同母國交惡

印巴分治後,原本屬於一個國家的印度人民和巴基斯坦人民從此成為世仇,甚至時至今日,印巴兩國仍然處在敵對狀態中。

印巴分治後,兩國成為仇敵,印度對巴基斯坦的另立門戶非常不爽,於是,如法炮製,慫恿並支持東巴基斯坦獨立,成為今天的孟加拉國。

所有從母國獨立後的小國都視母國為最大的仇敵,這幾乎成了一條顛波不破的真理。於是,像從印度獨立出去的巴基斯坦仇視印度一樣,從巴基斯坦獨立出去的孟加拉國也與巴基斯坦勢如水火。

如果此時羅興亞人依附自己的母國孟加拉,或許有一天還有個退路,可是,羅興亞人在與當地土著爭奪生存權、謀求獨立的過程中,同為MSL的巴基斯坦為其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彈藥,這讓羅興亞人覺得巴基斯坦人比自己母國孟加拉更為可靠,於是採用了騎牆態度,導致孟加拉國認為羅興亞人是叛徒,不但拒絕再接受羅興亞難民,甚至將逃到孟加拉國避難的羅興亞人都驅逐出了孟加拉國。從此,原本說著孟加拉語、自稱是孟加拉人的羅興亞人與母國再無瓜葛,徹底成了無根之人。

好吧,爹不親,娘不愛,姑厭舅棄,神恨鬼憎,如此,羅興亞人的悲劇只是時間問題了。

2012年5月28日,若開邦,一名若開族婦女遭到搶劫與強姦,並最終被殺害,當地人認定兇手是羅興亞人,幾天後,若開族攔下了一輛大巴,以尋找兇手為名,將車上的羅興亞人拉下來,活活打死,並將大巴車付之一炬。

隨後,羅興亞人開始報復,焚燒房屋,襲擊若開居民,若開族人緊接著實施反報復,雙方開始互屠。

雖緬甸警方及時界入,依然導致數人死亡,幾千座房屋被毀,6萬人無家可歸。並且,幾個月後,騷亂再次發生,雙方再次砍刀相見,殺個你死我活。

此時,一直標榜民主人權的西方跳了出來,指責緬甸政府沒有給予羅興亞人基本的人權,聯合國也出面施壓,三番五次要求緬甸政府給予羅興亞人公民身份,緬甸政府可不是天朝,每天將少民放在灶王爺板兒供著,用以裝B,緬甸總統吳登盛駁回了聯合國的要求,梗著個脖子啐了一口唾沫:K,別以為老子不知道你幫孫子咋想的,你他媽真是關心這幫鳥人的死活嗎?你丫還不是想以此為借口干涉老子的內政,滾,有多遠給老子滾多遠!

好吧,我承認,再一次的,我在心裡給緬甸政府點了個贊。

見聯合國不好使,羅興亞人開始使出了中國農村婦女的殺手鐧,一哭二鬧三上吊,緬甸

緬甸可不管那個,不服是嗎?不服就趕快吃老鼠藥死掉啊!

沒辦法了,羅興亞人此時是徹底沒辦法了。沒有公民權便意味著不能合法工作,自己不能有產業,孩子不能上正規的學校,而宗教學校除了教孩子撅屁股啥都不會,這還不算,時不時的,拿著砍刀的佛教徒還會上門搔擾一番,不得已,羅興亞人開始了漫長的逃亡。

往哪逃呢?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同宗同祖的孟加拉,可是,因當年傍巴基斯坦這個大款,孟加拉早把羅興亞人當成了叛徒,孟加拉軍隊在邊境線上架起了機槍,羅興亞人一靠近便萬彈齊發。

母國不要,還往哪兒逃呢?中南半島都是佛教國家,就憑羅興亞人在緬甸混這幾百年屁股上的那一坨屎,哪個願意收留他們?據傳,泰國倒是收留了一些,可是,一進泰國境內便被強製做了現代奴隸,天天除了捕魚就是抓蝦,吃不飽還老挨打,一旦生病或是死了,直接扔進海里,家屬連個屍體都找不到。

去菲律賓?菲律賓是天主教國家,南部長期處在MSL叛亂分子的控制下,國家恨不得分分鐘把南部的MSL掐死,還會要你個垃圾來添亂?

東南亞倒是有倆MSL國家,並且,馬來西亞過去一度願意接收留他們,尤其是每次大選前,馬亞西亞當局把羅興亞人當成「馬來人選民」,給予他們投票權,從而形成對華人團體的人口選票優勢,奪得議會中的更多席位。

馬亞西亞人需要多多益善的MSL,羅興亞人需要一個站腳的地方,聽上去雙方一拍即合,兩廂歡喜,然而,很快問題很快便出來了,羅興亞人受教育程度低,犯罪率高,導致馬來西亞犯罪率飆升,不得已,馬來西亞也開始限制羅興亞人的入境。

逃往另一個MSL國家印尼?雖然印尼人自己也不白,可他們超厭惡比自己更黑的羅興亞人,據悉,曾經有羅興亞人的偷渡船駛進印尼的海岸,被該國警方發現後,丟給些吃的和飲用水,然後將他們重新送回公海。

有人一定要問了,咋這些人不逃往富裕的中東國家呢?X,真是活久見,你以為中東待見這些黑MSL嗎?整個阿拉伯世界對黑MSL的種族歧視,連當年的卡大佐都看不過眼去,大佐因痛恨阿拉伯人的種族歧視憤而轉投非洲,認為利比亞屬於非洲,自己要做「非洲之王」。甚至,一度,卡大佐拿出錢來,鼓勵利比亞人與黑人通婚。是的,你沒看錯,卡大佐就是這麼乾的。君不見,大佐旗下好多僱傭兵都是黑非洲嗎?

後來的利比亞顏色革命時,中東國家推波助瀾,很大程度上就是認為卡大佐「在分裂阿拉伯世界」,並且,大佐的通婚政策「玷污了高貴的阿拉伯人和穆罕默德的血統」。

如果你要問,不是說好的「天下穆斯林是一家嗎?」,咋落難的羅興亞人就沒人要了呢?如此,我也只能這樣回答您:騙三歲小孩子的話你也信?

還不要說一個黑皮膚的羅興亞人,就連同宗同祖血緣相近的敘利亞人,各王爺國又接收了幾個呢?噢,也不能說人家沒接收,據說海灣王爺們特別喜敘利亞9到14歲的小姑娘。

像塊臭狗肉似的得哪哪不要,不得已,在海上漂泊、到處碰壁的羅興亞人將目光投向了一個東方大國,那便是,天朝。

據悉,羅興亞人利用緬甸南亞人經商的渠道,部分逃到了天朝,得到了非常友好的對待,在瑞麗形成了自己的社區。我懷疑這一事件的真實性,在我看來,別看天朝喜歡養自己國家的大爺,但是對於外國的大爺,天朝一向只是尊敬,讓天朝去養羅興亞MSL?好象天朝也沒這愛好,這一點從建國以來到現在天朝發的綠卡數量可見一斑。

但天朝不養,只是代表天朝沒給他們國籍,並不妨礙他們以經商的名義跑到天朝來,於是,也便有了網上那張某天朝邊境清真寺里一堆戴小白帽兒的南亞黑MSL的照片。

這些羅興亞MSL到天朝來了多少咱不知道,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那便是,來到這裡的羅興亞人不但不感激天朝,還販槍販毒,最後跟東突搞在一起,據悉,泰國警方曾在泰南發現一百多名豆奶偷渡者,這些人從新疆繞雲南出境,經泰國輾轉前往土耳其。當年昆明火車站砍人的豆奶便是想走沒走脫、就地聖戰的結果,而給豆奶牽線搭橋的,便是羅興亞人。基於此,說天朝一次接收了一萬多羅興亞難民,打死我都不信。更有甚者,看上面的圖便知,中緬輸氣條管、皎漂港,實兌油氣田,這些都是天朝在緬甸的利益,天朝會傻到為了一群垃圾人得罪緬甸?

雖然沒有國家願意接收羅興亞人,但為了活下去,羅興亞人依然選擇了偷渡,因為走了也許還有條活路,而如果留在緬甸,早晚會成為佛佗的刀下之鬼。

馬來西亞和印尼依然是他們偷渡的首選。一些家庭傾盡全家之力,湊錢給蛇頭集團,讓蛇頭帶著家裡的年輕人偷渡去國外。

2015年5月,泰國警方在泰國南部的一個偏遠林地里發現了50多具移民的遺骸,隨即,警言在不遠處發現了一個販賣人口的集中營,營里困著的,都是羅興亞人。

據倖存者們講,他們把錢交給蛇頭,蛇頭把他們帶離了家鄉,中途,他們向蛇頭要水喝,被蛇頭暴打,不僅如此,蛇頭還讓他們打電話回家,繼續要錢,不給錢便繼續毒打他們。

另一名倖存者印證了前者的說法,他說,由於印尼與馬來西亞警方打擊非法偷渡,他們不得已滯留在這裡,人販子把他們關進了竹籠里,在這裡,他們每天只能吃一頓飯,每周只能到河流中流一次澡,在長達3個多月的時間裡,蛇頭不停的讓他們打電話回家,要求增加偷渡費,要不來錢的便遭受毒打,女人則遭受輪姦,病死餓死的偷渡客則直接被扔掉或就地埋了。

還有比這更慘的,因各國對偷渡的打擊,一艘偷渡船無法靠岸,船長棄船逃跑,船上上百人為了爭奪食物和水,大打出手,人們互相以刀斧和鐵棍相互攻擊,最終,勝利者得到了食物和水,而在毆鬥中死去的人被直接扔進了大海。

更讓人覺得憤怒與可悲的是,一些羅興亞人為了錢,甚至充當起了販賣自己族人的蛇頭或打手……

從2010年至今,這樣的故事,每一天都在羅興亞人的身上上演。

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僅2013年到2015年,就有超過12萬名羅興亞人搭船離開緬甸、逃往其它國家。

由於沒有人願意收留它們,這些難民中很大一部分都葬身大海、剩下的,或渴死,或餓死,或被蛇頭虐待而死,就是有幸逃到了馬來西亞等國,因為沒有合法的身份,不得不幹著最底層的奴隸式的工作,常常食不裹腹,被毆打,被虐待……

全世界都對羅興亞人的遭遇心知肚明,可是,沒有人願意幫助他們,美歐借口羅興亞人的人權問題企圖插手緬甸內政被緬甸一炮轟了回去之後,便再不提了;聯合國也在吼了幾嗓子之後,發現沒人拿自己當回事,於是灰頭土臉的閉了嘴;留下的,只是羅興亞人無盡的苦難,遙遙無期,等待他們的,除了死亡,別無它途……

時至今日,依然沒有證據表明,當年搶劫與強姦若開婦女的是羅興亞人,可是羅興亞人長期的做惡多端已經在若開人的心中埋下了深深的仇恨,一枚小小的星火便可迅速燎原,醞釀成民族衝突的巨大慘劇。當人們殺紅了眼,沒有人再去關注事情的起因是什麼,是不是錯怪了誰,人們想的,只是仇恨,仇恨,殺,殺,殺……

西方有一個古老的哲學命題:「我是誰、從哪兒來,到哪兒去?」,遷徒到緬甸的羅興亞人顯然忘記了自己是誰,用一個外來戶的身份,想著鵲巢鳩占。他們天真以為,到處都是天朝這般跪舔YSL的送錢觀音,卻不曾想遇到了緬甸這等金剛羅煞,於是,他們便只剩下了去見真主這一條路。

新浪網友@特戰精英普萊斯說過:「太陽底下並無新事」。今天的天朝,有一些人在重複著羅興亞人的故事,走到哪兒都想著鵲巢鳩占,走到哪兒都想著騎在漢族人脖子上拉屎,在升學、就業、經商、等各方面明裡暗裡用各種下作手段擠壓漢族人的生存空間,一作再作。

在此,提醒這些人一句,如果不想像羅興亞人一樣無「國」可歸,就請珍惜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大家庭,與其它兄弟民族、其它宗教和睦相處,否則終有一天你將知道,漢族不止擁有菩薩低眉、懷柔四海的天性,骨子裡還藏著以直報怨、天道好還、金鋼怒目的俠氣。下次作之前先掂量掂量,若有一天重壓之下這種憤怒集中爆發,漢族抄刀自衛,你他媽的能去哪兒?!

勿謂言之不預也!

有心支持一條雞腿即可。你高興哥無壓力,悠著點兒!

逐條戲解《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之「『話』外音」

2017-02-04 碼字為生的硃砂 百味硃砂

名為《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實為《甘肅省照顧少民擠壓漢族條例》,通篇都是如何拿財政的錢往少民口袋裡裝的條款,在此,老朱對該條款進行一一戲解。

百度百科上,少民只佔隴總人口的8.7%,其中以藏回居多,考慮到藏不諳政治,故,個人估計,此條例應為心機穆制定、跪舔黨、腦殘漢為刷存在感順水推舟之作。

在這裡之所以叫心機穆而不叫心機回,是因為俗回忙著拚命掙錢養家,一般不喜這事,更厭惡宗教綁架民族。在天朝這片土地上,一直以來霸道不講理的,不是回,而是穆,雖然他倆常常糾纏不清,但畢竟靠宗教得利的是穆,而俗回卻是宗教擴張的受害者,城市裡的俗回青年就業遭排斥便是最為明顯的例證。

考慮到心機穆善於以行政權力玩兒查水表的把戲,故,實名發文,省得麻煩「白隊長」千里迢迢跨省了。

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

(送審稿)

第一條 為了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套話)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適用本條例。(伏筆)

第三條 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維護國家統一,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狼外婆的棒棒糖)

第四條 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各民族尊重差異、包容多樣、相互信任、相互欣賞的社會環境,倡導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我就客氣一下,還請您一定要當真啊。)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建立民委委員制度,統籌研究解決民族團結進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粉墨登場,開始要權)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完善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工作機制,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列入預算,聽到了沒?不準以沒錢為借口推諉)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建立民族團結情況統計監測和評估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阿共仔,給大爺站好了,按高矮胖瘦站)

第八條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本系統、本轄區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凡是伸手要奶吃的都得聽我的,一個都不能少)

第九條 每年五月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集中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

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報道。(別說你沒時間,時間就像那什麼,擠擠就有了。什麼?你說你不會,沒關係,大爺教你)。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進黨政機關、進工商企業、進街道社區、進鄉村農戶、進學校醫院、進宗教場所、進部隊軍營等活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可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誰要敢說大爺到你家串門影響了你的生產生活,大爺就告訴你,你小子違法了,對,你違的就是這個法。)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對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獲得表彰的模範集體和個人,可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大爺幹活兒不能白乾,阿共仔,你錢包捂那麼緊幹嘛?什麼,你說你是給我開了工資的,X,光拿工資哪行,你大爺的,我是你大爺,要名利雙收的。)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落實幫扶資金和項目。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安排交通水利、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扶貧開發、旅遊開發、危房改造、社會保障、文教衛生等項目和資金時,應當優先考慮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的發展需求,給予重點傾斜支持。(如果說上面還只是蚊子叮血,從本條起,獅子要開始磨牙了。)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人口超過30%的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設立民族鄉。撤銷或合併民族鄉的,民政、民族事務部門應當進行科學論證、評估,聽取民族鄉群眾的意見,並按程序上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寧夏已經那啥了,鑒於甘肅大爺比重太小,省那啥難了點兒,縣那啥也不容易,那就先從鄉開始那啥吧)。

非民族自治地方少數民族人口超過25%的村、社區,經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批准,可確定民族工作重點村、社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民族工作重點村、社區給予扶持。(都給我盯緊了,有可能性的,一定要變現。別說你沒辦法,土家族能整縣整鄉的漢改少,你腦袋進屎了?咱大領導怎麼說來著,若潛穆在漢,亦當易之。)

第十四條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加強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制度,加大少數民族幹部、人才的交流力度。

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應當配備少數民族幹部。民族自治地方的領導班子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選配少數民族幹部。轄有自治縣的市的國家機關,應當配備少數民族領導幹部。非民族自治地方但轄區內聚居少數民族較多的市、縣區和鄉鎮,應當配備少數民族領導幹部。

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根據需要可安排一定職位定向招錄招聘少數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別、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理由拒絕錄用、招聘少數民族公民。

(這條最黑,公開擠壓漢族的生存空間,讓更多少民擠進公務員隊伍,以便為以後堂而皇之的用公權利為本族本教謀利開方便之門。大爺們如此辛苦的栽樹,蠻拼的。)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古籍的挖掘、搶救和保護,組織開展教學、普查、搜集、整理、編纂、翻譯、出版和研究工作,定期開展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使用的監督檢查,支持運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開展法治宣傳、文化交流、科技推廣、新聞出版等,增加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數量,支持各民族優秀文化作品互譯。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及公共服務行業牌匾、廣告、標語、標誌牌、告示等,應當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能擠進體制當公務先當公務員掌控權力,擠不進去的,就當第二梯隊,去擠占文化陣地,都是財政飯,就別挑三揀四了。)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事務、發展改革、住建等部門應當根據少數民族特點,規劃建設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區、民族文化產業園區,保護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民居。(能建就建,不讓建就修,一定要記著給子孫佔地盤。人活百年,建築活千年,為身後子孫的『自古以來』,我輩當努力啊)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農村(社區)公益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鼓勵和支持反映民族團結進步的優秀圖書、影視、歌舞等文藝作品的創作,推動優秀文藝作品的數字化、網路化傳播。定期舉辦少數民族文藝會演。

加強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對傳承人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和經費資助,支持傳承人記錄、整理、出版技藝資料。(給錢,給錢,給錢)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加大對民族教育事業的投入,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強民族自治地方雙語教育,在國家通用語言教育基礎薄弱地區,以少數民族語言和國家通用語言兼通為基本目標,建立健全從學前到中小學各階段有效銜接的雙語教學體系。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配備兼通雙語的專業人員,保障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群眾的權益。

教育、民族事務部門應當向各級各類學校免費提供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教材、讀本。(有鐵飯碗要搶,沒有鐵飯碗創造鐵飯碗也要搶。)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幹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過程。(創造鐵飯碗那是副產品,將民族意識鑲入到每一個族人心中、慢慢擴地盤、慢慢培養我是某族的觀念才是主旋律。)

第二十條 省屬高等學校應當劃定比例定向培養少數民族學生,並保證一定比例的農牧村生源。每年招收一批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學生,作為鄉村全科醫生、教師、司法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等進行定向培養。(知道你們笨,考試就業啥的都拼不過漢族,只好走曲線了)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優先發展民族科技事業,將先進、適用的科學技術成果向民族地區推廣、運用,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帶技術、項目、資金等到民族地區創業。(我來,我來,我來,吃飯的時候你丫得讓著我。)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民族事務等部門應當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事業,加強體育設施建設,挖掘、整理和推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開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定期舉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推動少數民族體育產業發展。(噢,MD,竟然露掉了一個鐵飯碗,補上,補上)

第二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支持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供應專項資金。支持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供應,保障少數民族生產生活中的特殊需求。

少數民族人口較集中地方的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供應。在城鎮建設和管理中應當統籌規劃,建立清真食品供應網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少數民族特殊飲食習慣需要,引導支持在機場、車站、港口、學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務設施和網點。(這事兒真不能怪我,我本來是想含蓄著點兒的,可這幫孫子領悟能力低,我要不提清真,怕他們沒方向感)。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民族醫藥的發展,加強民族醫藥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扶持民族醫藥產業發展。

積極培養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專業設置科學和層次結構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醫藥教育體系,加強民族醫藥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哦,這還一把刀子呢,再捅捅,能流多少流多少)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衛生計生、宗教等部門應當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加強部門間協調與溝通,共享信息資源,保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在就業、入學、醫療、社保、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阿共仔,你要時刻記得,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第二十六條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干涉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尊重和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到宗教場所進行無神論的宣傳,不得在宗教活動場所之外傳教和宣傳有神論。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

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機關和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可適當隨順民族地區風俗習慣,參加少數民族傳統活動和群眾性節日活動。(共產黨員不能信教還想管著宗教,擦邊球,走著)

第二十七條 尊重各民族的傳統節日,鼓勵開展有利於民族團結的節慶活動。在開齋節期間,給回族、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薩克族等公民各放假一天;在藏曆年期間,給藏族、裕固族、土族公民各放假一天;在那達慕節期間,給蒙古族公民放假一天。

自治州、自治縣可根據本自治地方出台的相關規定執行。(蒙哥藏弟,你倆站前頭,誰說開齋節是宗教節日我跟誰急,360度的不同,知道不?)

第二十八條 尊重各民族喪葬習俗,保障各民族按喪葬習俗辦理喪葬。對有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公民不得強制實行火葬,並按相關規定正常發放喪葬費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回族、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薩克族等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應當在規劃用地中有計劃地預留公益性公墓用地,建設公益性公墓。(活著能撈的都撈了,死時再撈最後一把,阿共仔,給大爺弄個不要錢的墓地唄。什麼,你說什麼?漢族也有土葬的習慣,切,WHO CARE?)

第二十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散布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言論;不得非法收集、提供、製作、傳播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信息;不得實施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危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的行為。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民族事務部門舉報。(什麼,你竟敢說我的壞話?一頂破壞民族團結的帽子戴上,戴上!)

第三十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因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人為設置障礙,侵害各族群眾平等參與社會管理和市場競爭權利及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權利。(你敢說這條是對本條例的打臉?你眼瞎啊,這裡的各族群眾不包括漢族的好不好?)

第三十一條 涉及民族事務的公開出版物須經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禁止任何帶有侮辱、歧視少數民族宗教信仰和傳統文化內容的語言、文字、圖片、美術作品、歌曲、音像、廣告、廣播、電影、電視和其他文藝作品公開出版。

對歷史遺留下來的有侮辱、歧視少數民族群眾、傷害民族感情性質的碑碣、匾聯和文獻資料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大爺是太上皇,記好了,大爺不點頭你們就不能說大爺半個不字?是的,沒錯,說大爺不是的一切東西大爺都讓你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俺祖上不就殺了你幾千萬嗎,你非得弄些碑、牌,匾,籍記下來,至於那麼記仇嗎?還有那個什麼叫蔡小心的,還想在西路軍紀念館前弄個什麼雕塑,還反了你了?舊的大爺都想給你砸了,你還想弄新的。我說蔡小心,警告你小子小心點兒,別看大爺現在溫和,大爺變臉可是很快的哦。)

第三十二條 賓館、飯店、車站、港口、醫院、商場、旅遊景區(點)、集貿市場等,應當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務,不得以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為由拒絕提供服務。(不準實行穆大爺准入制,內地個破大車店竟然不讓你二大爺住,大爺管不了他還管不了你嗎?)

第三十三條 自治州、自治縣應當開展逢10周年慶祝活動,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關心和支持。

民族鄉可參照民族自治地方開展逢10周年慶祝活動。(給錢,給錢,給錢,什麼,你說我竟是要錢來著,屁話,不要錢挖空這心思幹嘛?哦,也不全對,俺只是今天要錢而已。什麼,你問我今天要錢明天要啥?你猜,你猜,你猜,猜到了也不能說,否則民族團結的大帽子將會變成民族團結的大棍子。)

第三十四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未履行本條例規定職責,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阿共仔敢不聽話,小心你的烏紗帽)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等賤漢敢不聽話,大爺讓阿共仔整你。)

第三十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民族團結進步工作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你丫不聽大爺的,又不肯辭職,大爺很為難啊!)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後記:

然近日網友「我西門吹雪」的帖子《我和回關係——我所經歷的07年陽信事件》weibo.com/ttarticle/p/s讓人如芒在背,而網友「大漢之鷹」的帖子《讓人絕望的寧夏人口比例變化》weibo.com/ttarticle/p/s更是讓人頓生窒息之感。

寧夏,考大學回族加分,考研究生回族加分,成功擠掉漢族孩子們讀書的機會;公務員考試加分,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甚至是企業招工回族優先,成功擠掉漢族就業的機會。教育不公,就業不公,漢族青年與回族通婚的後代必會為當人上人而隨了回族,同時漢族家長為長遠計一旦孩子考走必不會讓其再回來,久而久之,寧夏便只剩下了回族,不動聲色的實現了這一地區的種族清洗。

如果只是寧夏,也不過是疥癬之疾,問題是,《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正在複製著寧夏的一切,而讓人恐懼的是,若全國各族少民都學寧夏學甘肅,爭先讓本民族的人做人上人,整個國家的人口結構必將複製寧夏的前轍,那樣的話,會有什麼結果?

國家統一普通人雖然未必一定會享受幸福,卻一定會享受安寧,而若國家動蕩甚至是解體,遭殃的永遠是普通人,哪個民族的普通人都逃不掉。

近些年,民宗委高舉民族團結的大旗,行太上皇之權。一頂「民族團結」的政治正確性大帽子,讓公安部門束手束腳,以至民怨「積勞成疾」。而所謂民族團結,不過是個人造概念,強調民族團結的結果卻是強調了各體差異,而財政的錢流向誰,誰因身份得利,誰便會拚命強調這種差異,比如,因身份得利的少民,再比如,因身份得利的民宗委。

各人建議,將統戰部,國家民委,民宗局併入民政部,由漢族無神論者管理。有且只有漢族能公平對待每一個少數民族,有且只有無神論者可以公平公正的對待每一個宗教。國家財政不再給宗教協會撥款,宗教人士退出人大政協。財政資金支持邊老窮困而不是某個特定民族,在全國範圍內慢慢消除民族的概念,用一兩代人的時間,將所有國民統一為中華民族。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愛哭的孩子有奶吃,那麼,所有孩子都將學會哭鬧,而如果愛哭的孩子得到的是巴掌,媽媽的奶水只照顧病弱的孩子,那麼,每一個孩子都會成為懂事的好孩子。民族亦如此。

這兩天,看到有人噴新疆公務員一對一幫扶維族群眾的事,有人講,維族群眾病了,去醫院,心安理得的讓幫扶自己的「漢族親戚」掏錢看病,買葯。

此刻,構思出這樣一個戲謔的畫面:

某天,一位維族大叔一臉誠肯的說,自從真主給我們送來了漢族,我們的生活變得幸福多了。以前真主給我們送來土地,不種得不到糧食,送來牛羊,吃完了就完了,自從送來了漢族,我們要啥有啥,缺什麼的時候捏就是了……

讓無國可歸的羅興亞MSL告訴天朝某些壞X們,死都是作出來的

2017-06-04 硃砂的碼字人生 百味硃砂

羅興亞MSL,百度詞條上寫著:「一般認為,羅興亞人是阿拉伯人、阿富汗人、摩爾人、波斯人、土耳其人、印度人和孟加拉人等國人的直接後裔。」

此刻,你要敢罵一句,老朱你個粘糕,坭瑪直接說羅興亞人是YSL世界的一個雜種不就得了,羅嗦這麼多幹嘛?

你敢說這話試試,信不?我一把掌拍死你!

你懂個鳥!名族團結,名族團結懂不懂?再敢瞎說大實話,一頂破壞名族團結的大帽子扣給你!不服兒是吧?好,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不逗了,開片!

羅興亞MSL,自稱孟加拉人,是史上到孟加拉來做生意的阿拉伯人的後裔。

聽上去是不是有點兒耳熟?是的,阿拉伯人當年的商隊著實了得,隔三岔五的漂洋過海來看你,只是現在不行了,天天就靠那點油兒活著,哪天沒油了,估計屎都吃不上熱兒乎的。

要說許多事情,還真無法按正常人的思維去理想。你說就阿拉伯人這種智商提不起褲子來的鳥樣子吧,卻絲毫不能減少全球各路馬瓦里們對他們的崇拜,就連被阿拉伯人眼屎里都不夾的羅興亞人,也紛紛表示,自己的祖先就是從阿拉伯過來做生意的。

羅興亞人的祖先是不是阿拉伯人咱不知道,但他們是從孟加拉過來的卻是事實。

如果你讀過老朱上周發的《讓分治的印巴告訴天朝》一文,就會知道,巴基斯坦是從印度分離出去的,事實上,當時分離出去的雖然是一個巴基斯坦,但因為地理位置的原因,巴基斯坦被印度隔成了地理上的東西兩塊,這倆地界兒雖然同叫巴基斯坦,同為MSL,可也尿不到一個壺裡,於是,幾年後,再次分家。一個叫做西巴,就是現在的巴基斯坦,一個叫做東巴,就是現在的孟加拉國。

雖然所有人都認為羅興亞人的悲劇始於英國,但事實上,最大原因是他們自已的作。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NO

ZUO NO DIE。

在這裡,請著重記一下這個字:「作」,之所以強調它,是因為,目前,我國的一些少民也在作,而且,是一作再作。

上個圖。

由圖上可知,若干邦位於緬甸西部,面臨印度洋。英國殖民印度後,不斷向周圍擴張,1826年,第一次英緬戰爭爆發,緬甸戰敗,不得已,當時的緬甸政府將若開邦中的阿拉乾地區割給了英屬印度。

有地界兒了,就得要人不是?於是,需要對這片土地進行沿海大開發的英國人各處搜羅勞動力。他們需要年輕勞動者,可又不相信當地人,怕當地人鬧事,重新回歸緬甸,於是從孟加拉找了一批MSL過來,並將這片土租給了MSL,租期99年。

孟加拉MSL租了這片土地之後,學了英國,不僱傭當地人,卻將他們趕出了家園,然後從孟加拉弄來更多的MSL,加上自己的生生生,MSL人口迅速擴大,而被趕出了家園的都是緬甸的佛教徒,仇恨的種子由此埋下。

二戰時期,英國為阻止日本進軍印度,成立了一隻由孟加拉MSL組成的部隊——孟加拉V支隊。英國撤離印度後,這支軍隊並沒有抗擊日軍,而是將驅趕、殺害佛教徒當成了使命,前前後後殺了十多萬佛教徒,僅在一個名為磨豆的邊境小鎮,就一次屠殺了3萬多名佛教徒,對此血海深仇,緬甸人稱為「若開邦種族大清洗」。

二戰結束後,英國人回到緬甸,要求V支隊將搶來的土地還回去,坭瑪,英國這想法簡直2B,以MSL的尿性,吃少了都覺得不夠本,哪有吃到肚子里的肉再吐回去的道理?於是,孟加拉V支隊不理英國人,不但不吐土地,還成立了「穆斯林聖戰黨」,轉而求助於即將從印度分離出去的巴基斯坦,企圖挾地入伙。

英國人當時還掌握著尚未分裂的印度呢,一看這架勢,大罵,老子還活著呢你丫就要拉幫結夥,滾粗!

見挾地入伙巴基斯坦不成,不得已,孟加拉V支隊與緬甸其它族群一起,成立了緬甸聯邦政府。

按理說,你已經決定和其它民族成立聯邦政府了,就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唄,他不,一看獨立不成,聖戰黨轉而向聯邦政府謀求成立自治的穆斯林邦。

緬甸政府可不像天朝這麼傻,有的沒的都給你弄個自治,讓少民有機會拍著胸脯兒說「這是我們某某族的地盤兒」,這種2B行為,天底下除了南斯拉夫找不出第二個來。緬甸政府對羅興亞MSL是個什麼玩意兒心裡明鏡兒似的,果斷拒絕了他們的自治要求。

聖戰黨一看不幹了,你不讓我自治是吧?那我就乾脆自己獨立好了,於是搗毀了若開邦北部倖存的佛教徒村莊,試圖實現若干邦的全清真化。緬甸政府派出軍隊鎮壓,聖戰士們打不過了便投降,過幾年積蓄些力量,再打,打敗了,再投降,每次一輸了都是淚流滿面地拍著胸脯說完全效忠於聯邦政府,然後消停幾年,幾年後原氣恢復了,再接著鬧獨立。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去看,就知道羅興亞人的悲劇完全是自己作的結果了,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三大作:

第一大作:同佛教徒交惡

緬甸是個佛教國家,來到了別人地盤的羅興亞MSL一心想著鵲巢鳩占。

若干邦的原住民為若開族,若開族和緬甸的緬族也尿不到一個壺裡,可關鍵時刻,這兩個民族還是能抄起槍,並肩作戰,保家衛國。

二戰時期,緬甸為了爭取民族獨立,與英國殖民者戰鬥。此時,已經在這片土地上繁衍了幾代人的羅興亞人不但不幫助緬甸趕跑殖民者,反而當起了英國人的邦凶,這讓緬甸各族對羅興亞人恨之入骨。

羅興亞人有羅興亞人的想法,他們想抱英國人個大腿,將緬甸人打殘後,讓英國幫助自己在若開邦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

緬甸其它民族一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吧?好,成全你!

於是,當緬甸人趕走了英國人,秋後算賬終是必然。於是,平叛之後,緬甸政府公開剝奪了羅興亞人的公民權,不承認他們是緬甸人,而把他們定義為滯留在緬甸的孟加拉難民。緬甸政府公開要求羅興人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村莊,出門必須領取證件,不能生育兩個小孩,禁止和任何佛教徒通婚。並且,從法律上要求,如果一個MSL和佛教徒結婚,那麼,他們的後代必須強化為佛教徒……

好吧,我承認,這一刻,我在心底極不厚道的為緬甸政府點了贊。

看看人家緬甸對待叛亂的氣勢,再瞅瞅天朝,你想到了什麼?

遠的?近的?

是不是有塊碑,戳了你的胸口?!

一聲長嘆!

第二大作:同原住民交惡

羅興亞人屬於南亞MSL,MSL嘛,生生生是他們最大的特點,一個羅興亞婦女生七八個人孩子那都是小菜一碟。

人多了就得吃飯,就得想辦法活下去,就得搶佔資源,於是,隨著人口的增加,羅興亞人不斷對若開邦的若開人土地進行蠶食,攻擊本土人民,這讓若干人對其恨之入骨,認為外來移民鵲巢鳩占,反客為主,雙方常常劍拔弩張,為了生存拼個你死我活。

第三大作:同母國交惡

印巴分治後,原本屬於一個國家的印度人民和巴基斯坦人民從此成為世仇,甚至時至今日,印巴兩國仍然處在敵對狀態中。

印巴分治後,兩國成為仇敵,印度對巴基斯坦的另立門戶非常不爽,於是,如法炮製,慫恿並支持東巴基斯坦獨立,成為今天的孟加拉國。

所有從母國獨立後的小國都視母國為最大的仇敵,這幾乎成了一條顛波不破的真理。於是,像從印度獨立出去的巴基斯坦仇視印度一樣,從巴基斯坦獨立出去的孟加拉國也與巴基斯坦勢如水火。

如果此時羅興亞人依附自己的母國孟加拉,或許有一天還有個退路,可是,羅興亞人在與當地土著爭奪生存權、謀求獨立的過程中,同為MSL的巴基斯坦為其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彈藥,這讓羅興亞人覺得巴基斯坦人比自己母國孟加拉更為可靠,於是採用了騎牆態度,導致孟加拉國認為羅興亞人是叛徒,不但拒絕再接受羅興亞難民,甚至將逃到孟加拉國避難的羅興亞人都驅逐出了孟加拉國。從此,原本說著孟加拉語、自稱是孟加拉人的羅興亞人與母國再無瓜葛,徹底成了無根之人。

好吧,爹不親,娘不愛,姑厭舅棄,神恨鬼憎,如此,羅興亞人的悲劇只是時間問題了。

2012年5月28日,若開邦,一名若開族婦女遭到搶劫與強姦,並最終被殺害,當地人認定兇手是羅興亞人,幾天後,若開族攔下了一輛大巴,以尋找兇手為名,將車上的羅興亞人拉下來,活活打死,並將大巴車付之一炬。

隨後,羅興亞人開始報復,焚燒房屋,襲擊若開居民,若開族人緊接著實施反報復,雙方開始互屠。

雖緬甸警方及時界入,依然導致數人死亡,幾千座房屋被毀,6萬人無家可歸。並且,幾個月後,騷亂再次發生,雙方再次砍刀相見,殺個你死我活。

此時,一直標榜民主人權的西方跳了出來,指責緬甸政府沒有給予羅興亞人基本的人權,聯合國也出面施壓,三番五次要求緬甸政府給予羅興亞人公民身份,緬甸政府可不是天朝,每天將少民放在灶王爺板兒供著,用以裝B,緬甸總統吳登盛駁回了聯合國的要求,梗著個脖子啐了一口唾沫:K,別以為老子不知道你幫孫子咋想的,你他媽真是關心這幫鳥人的死活嗎?你丫還不是想以此為借口干涉老子的內政,滾,有多遠給老子滾多遠!

好吧,我承認,再一次的,我在心裡給緬甸政府點了個贊。

見聯合國不好使,羅興亞人開始使出了中國農村婦女的殺手鐧,一哭二鬧三上吊,緬甸

緬甸可不管那個,不服是嗎?不服就趕快吃老鼠藥死掉啊!

沒辦法了,羅興亞人此時是徹底沒辦法了。沒有公民權便意味著不能合法工作,自己不能有產業,孩子不能上正規的學校,而宗教學校除了教孩子撅屁股啥都不會,這還不算,時不時的,拿著砍刀的佛教徒還會上門搔擾一番,不得已,羅興亞人開始了漫長的逃亡。

往哪逃呢?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同宗同祖的孟加拉,可是,因當年傍巴基斯坦這個大款,孟加拉早把羅興亞人當成了叛徒,孟加拉軍隊在邊境線上架起了機槍,羅興亞人一靠近便萬彈齊發。

母國不要,還往哪兒逃呢?中南半島都是佛教國家,就憑羅興亞人在緬甸混這幾百年屁股上的那一坨屎,哪個願意收留他們?據傳,泰國倒是收留了一些,可是,一進泰國境內便被強製做了現代奴隸,天天除了捕魚就是抓蝦,吃不飽還老挨打,一旦生病或是死了,直接扔進海里,家屬連個屍體都找不到。

去菲律賓?菲律賓是天主教國家,南部長期處在MSL叛亂分子的控制下,國家恨不得分分鐘把南部的MSL掐死,還會要你個垃圾來添亂?

東南亞倒是有倆MSL國家,並且,馬來西亞過去一度願意接收留他們,尤其是每次大選前,馬亞西亞當局把羅興亞人當成「馬來人選民」,給予他們投票權,從而形成對華人團體的人口選票優勢,奪得議會中的更多席位。

馬亞西亞人需要多多益善的MSL,羅興亞人需要一個站腳的地方,聽上去雙方一拍即合,兩廂歡喜,然而,很快問題很快便出來了,羅興亞人受教育程度低,犯罪率高,導致馬來西亞犯罪率飆升,不得已,馬來西亞也開始限制羅興亞人的入境。

逃往另一個MSL國家印尼?雖然印尼人自己也不白,可他們超厭惡比自己更黑的羅興亞人,據悉,曾經有羅興亞人的偷渡船駛進印尼的海岸,被該國警方發現後,丟給些吃的和飲用水,然後將他們重新送回公海。

有人一定要問了,咋這些人不逃往富裕的中東國家呢?X,真是活久見,你以為中東待見這些黑MSL嗎?整個阿拉伯世界對黑MSL的種族歧視,連當年的卡大佐都看不過眼去,大佐因痛恨阿拉伯人的種族歧視憤而轉投非洲,認為利比亞屬於非洲,自己要做「非洲之王」。甚至,一度,卡大佐拿出錢來,鼓勵利比亞人與黑人通婚。是的,你沒看錯,卡大佐就是這麼乾的。君不見,大佐旗下好多僱傭兵都是黑非洲嗎?

後來的利比亞顏色革命時,中東國家推波助瀾,很大程度上就是認為卡大佐「在分裂阿拉伯世界」,並且,大佐的通婚政策「玷污了高貴的阿拉伯人和穆罕默德的血統」。

如果你要問,不是說好的「天下穆斯林是一家嗎?」,咋落難的羅興亞人就沒人要了呢?如此,我也只能這樣回答您:騙三歲小孩子的話你也信?

還不要說一個黑皮膚的羅興亞人,就連同宗同祖血緣相近的敘利亞人,各王爺國又接收了幾個呢?噢,也不能說人家沒接收,據說海灣王爺們特別喜敘利亞9到14歲的小姑娘。

像塊臭狗肉似的得哪哪不要,不得已,在海上漂泊、到處碰壁的羅興亞人將目光投向了一個東方大國,那便是,天朝。

據悉,羅興亞人利用緬甸南亞人經商的渠道,部分逃到了天朝,得到了非常友好的對待,在瑞麗形成了自己的社區。我懷疑這一事件的真實性,在我看來,別看天朝喜歡養自己國家的大爺,但是對於外國的大爺,天朝一向只是尊敬,讓天朝去養羅興亞MSL?好象天朝也沒這愛好,這一點從建國以來到現在天朝發的綠卡數量可見一斑。

但天朝不養,只是代表天朝沒給他們國籍,並不妨礙他們以經商的名義跑到天朝來,於是,也便有了網上那張某天朝邊境清真寺里一堆戴小白帽兒的南亞黑MSL的照片。

這些羅興亞MSL到天朝來了多少咱不知道,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那便是,來到這裡的羅興亞人不但不感激天朝,還販槍販毒,最後跟東突搞在一起,據悉,泰國警方曾在泰南發現一百多名豆奶偷渡者,這些人從新疆繞雲南出境,經泰國輾轉前往土耳其。當年昆明火車站砍人的豆奶便是想走沒走脫、就地聖戰的結果,而給豆奶牽線搭橋的,便是羅興亞人。基於此,說天朝一次接收了一萬多羅興亞難民,打死我都不信。更有甚者,看上面的圖便知,中緬輸氣條管、皎漂港,實兌油氣田,這些都是天朝在緬甸的利益,天朝會傻到為了一群垃圾人得罪緬甸?

雖然沒有國家願意接收羅興亞人,但為了活下去,羅興亞人依然選擇了偷渡,因為走了也許還有條活路,而如果留在緬甸,早晚會成為佛佗的刀下之鬼。

馬來西亞和印尼依然是他們偷渡的首選。一些家庭傾盡全家之力,湊錢給蛇頭集團,讓蛇頭帶著家裡的年輕人偷渡去國外。

2015年5月,泰國警方在泰國南部的一個偏遠林地里發現了50多具移民的遺骸,隨即,警言在不遠處發現了一個販賣人口的集中營,營里困著的,都是羅興亞人。

據倖存者們講,他們把錢交給蛇頭,蛇頭把他們帶離了家鄉,中途,他們向蛇頭要水喝,被蛇頭暴打,不僅如此,蛇頭還讓他們打電話回家,繼續要錢,不給錢便繼續毒打他們。

另一名倖存者印證了前者的說法,他說,由於印尼與馬來西亞警方打擊非法偷渡,他們不得已滯留在這裡,人販子把他們關進了竹籠里,在這裡,他們每天只能吃一頓飯,每周只能到河流中流一次澡,在長達3個多月的時間裡,蛇頭不停的讓他們打電話回家,要求增加偷渡費,要不來錢的便遭受毒打,女人則遭受輪姦,病死餓死的偷渡客則直接被扔掉或就地埋了。

還有比這更慘的,因各國對偷渡的打擊,一艘偷渡船無法靠岸,船長棄船逃跑,船上上百人為了爭奪食物和水,大打出手,人們互相以刀斧和鐵棍相互攻擊,最終,勝利者得到了食物和水,而在毆鬥中死去的人被直接扔進了大海。

更讓人覺得憤怒與可悲的是,一些羅興亞人為了錢,甚至充當起了販賣自己族人的蛇頭或打手……

從2010年至今,這樣的故事,每一天都在羅興亞人的身上上演。

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僅2013年到2015年,就有超過12萬名羅興亞人搭船離開緬甸、逃往其它國家。

由於沒有人願意收留它們,這些難民中很大一部分都葬身大海、剩下的,或渴死,或餓死,或被蛇頭虐待而死,就是有幸逃到了馬來西亞等國,因為沒有合法的身份,不得不幹著最底層的奴隸式的工作,常常食不裹腹,被毆打,被虐待……

全世界都對羅興亞人的遭遇心知肚明,可是,沒有人願意幫助他們,美歐借口羅興亞人的人權問題企圖插手緬甸內政被緬甸一炮轟了回去之後,便再不提了;聯合國也在吼了幾嗓子之後,發現沒人拿自己當回事,於是灰頭土臉的閉了嘴;留下的,只是羅興亞人無盡的苦難,遙遙無期,等待他們的,除了死亡,別無它途……

時至今日,依然沒有證據表明,當年搶劫與強姦若開婦女的是羅興亞人,可是羅興亞人長期的做惡多端已經在若開人的心中埋下了深深的仇恨,一枚小小的星火便可迅速燎原,醞釀成民族衝突的巨大慘劇。當人們殺紅了眼,沒有人再去關注事情的起因是什麼,是不是錯怪了誰,人們想的,只是仇恨,仇恨,殺,殺,殺……

西方有一個古老的哲學命題:「我是誰、從哪兒來,到哪兒去?」,遷徒到緬甸的羅興亞人顯然忘記了自己是誰,用一個外來戶的身份,想著鵲巢鳩占。他們天真以為,到處都是天朝這般跪舔YSL的送錢觀音,卻不曾想遇到了緬甸這等金剛羅煞,於是,他們便只剩下了去見真主這一條路。

新浪網友@特戰精英普萊斯說過:「太陽底下並無新事」。今天的天朝,有一些人在重複著羅興亞人的故事,走到哪兒都想著鵲巢鳩占,走到哪兒都想著騎在漢族人脖子上拉屎,在升學、就業、經商、等各方面明裡暗裡用各種下作手段擠壓漢族人的生存空間,一作再作。

在此,提醒這些人一句,如果不想像羅興亞人一樣無「國」可歸,就請珍惜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大家庭,與其它兄弟民族、其它宗教和睦相處,否則終有一天你將知道,漢族不止擁有菩薩低眉、懷柔四海的天性,骨子裡還藏著以直報怨、天道好還、金鋼怒目的俠氣。下次作之前先掂量掂量,若有一天重壓之下這種憤怒集中爆發,漢族抄刀自衛,你他媽的能去哪兒?!

勿謂言之不預也!

有心支持一條雞腿即可。你高興哥無壓力,悠著點兒!

逐條戲解《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之「『話』外音」

2017-02-04 碼字為生的硃砂 百味硃砂

名為《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實為《甘肅省照顧少民擠壓漢族條例》,通篇都是如何拿財政的錢往少民口袋裡裝的條款,在此,老朱對該條款進行一一戲解。

百度百科上,少民只佔隴總人口的8.7%,其中以藏回居多,考慮到藏不諳政治,故,個人估計,此條例應為心機穆制定、跪舔黨、腦殘漢為刷存在感順水推舟之作。

在這裡之所以叫心機穆而不叫心機回,是因為俗回忙著拚命掙錢養家,一般不喜這事,更厭惡宗教綁架民族。在天朝這片土地上,一直以來霸道不講理的,不是回,而是穆,雖然他倆常常糾纏不清,但畢竟靠宗教得利的是穆,而俗回卻是宗教擴張的受害者,城市裡的俗回青年就業遭排斥便是最為明顯的例證。

考慮到心機穆善於以行政權力玩兒查水表的把戲,故,實名發文,省得麻煩「白隊長」千里迢迢跨省了。

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

(送審稿)

第一條 為了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套話)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適用本條例。(伏筆)

第三條 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維護國家統一,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狼外婆的棒棒糖)

第四條 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各民族尊重差異、包容多樣、相互信任、相互欣賞的社會環境,倡導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我就客氣一下,還請您一定要當真啊。)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建立民委委員制度,統籌研究解決民族團結進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粉墨登場,開始要權)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完善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工作機制,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列入預算,聽到了沒?不準以沒錢為借口推諉)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建立民族團結情況統計監測和評估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阿共仔,給大爺站好了,按高矮胖瘦站)

第八條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本系統、本轄區內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凡是伸手要奶吃的都得聽我的,一個都不能少)

第九條 每年五月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集中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

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報道。(別說你沒時間,時間就像那什麼,擠擠就有了。什麼?你說你不會,沒關係,大爺教你)。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進黨政機關、進工商企業、進街道社區、進鄉村農戶、進學校醫院、進宗教場所、進部隊軍營等活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可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誰要敢說大爺到你家串門影響了你的生產生活,大爺就告訴你,你小子違法了,對,你違的就是這個法。)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對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獲得表彰的模範集體和個人,可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大爺幹活兒不能白乾,阿共仔,你錢包捂那麼緊幹嘛?什麼,你說你是給我開了工資的,X,光拿工資哪行,你大爺的,我是你大爺,要名利雙收的。)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落實幫扶資金和項目。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安排交通水利、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扶貧開發、旅遊開發、危房改造、社會保障、文教衛生等項目和資金時,應當優先考慮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的發展需求,給予重點傾斜支持。(如果說上面還只是蚊子叮血,從本條起,獅子要開始磨牙了。)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人口超過30%的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設立民族鄉。撤銷或合併民族鄉的,民政、民族事務部門應當進行科學論證、評估,聽取民族鄉群眾的意見,並按程序上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寧夏已經那啥了,鑒於甘肅大爺比重太小,省那啥難了點兒,縣那啥也不容易,那就先從鄉開始那啥吧)。

非民族自治地方少數民族人口超過25%的村、社區,經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批准,可確定民族工作重點村、社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民族工作重點村、社區給予扶持。(都給我盯緊了,有可能性的,一定要變現。別說你沒辦法,土家族能整縣整鄉的漢改少,你腦袋進屎了?咱大領導怎麼說來著,若潛穆在漢,亦當易之。)

第十四條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加強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制度,加大少數民族幹部、人才的交流力度。

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應當配備少數民族幹部。民族自治地方的領導班子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選配少數民族幹部。轄有自治縣的市的國家機關,應當配備少數民族領導幹部。非民族自治地方但轄區內聚居少數民族較多的市、縣區和鄉鎮,應當配備少數民族領導幹部。

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根據需要可安排一定職位定向招錄招聘少數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別、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理由拒絕錄用、招聘少數民族公民。

(這條最黑,公開擠壓漢族的生存空間,讓更多少民擠進公務員隊伍,以便為以後堂而皇之的用公權利為本族本教謀利開方便之門。大爺們如此辛苦的栽樹,蠻拼的。)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古籍的挖掘、搶救和保護,組織開展教學、普查、搜集、整理、編纂、翻譯、出版和研究工作,定期開展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使用的監督檢查,支持運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開展法治宣傳、文化交流、科技推廣、新聞出版等,增加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數量,支持各民族優秀文化作品互譯。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及公共服務行業牌匾、廣告、標語、標誌牌、告示等,應當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能擠進體制當公務先當公務員掌控權力,擠不進去的,就當第二梯隊,去擠占文化陣地,都是財政飯,就別挑三揀四了。)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事務、發展改革、住建等部門應當根據少數民族特點,規劃建設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區、民族文化產業園區,保護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民居。(能建就建,不讓建就修,一定要記著給子孫佔地盤。人活百年,建築活千年,為身後子孫的『自古以來』,我輩當努力啊)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農村(社區)公益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鼓勵和支持反映民族團結進步的優秀圖書、影視、歌舞等文藝作品的創作,推動優秀文藝作品的數字化、網路化傳播。定期舉辦少數民族文藝會演。

加強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對傳承人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和經費資助,支持傳承人記錄、整理、出版技藝資料。(給錢,給錢,給錢)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加大對民族教育事業的投入,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強民族自治地方雙語教育,在國家通用語言教育基礎薄弱地區,以少數民族語言和國家通用語言兼通為基本目標,建立健全從學前到中小學各階段有效銜接的雙語教學體系。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配備兼通雙語的專業人員,保障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群眾的權益。

教育、民族事務部門應當向各級各類學校免費提供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教材、讀本。(有鐵飯碗要搶,沒有鐵飯碗創造鐵飯碗也要搶。)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幹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過程。(創造鐵飯碗那是副產品,將民族意識鑲入到每一個族人心中、慢慢擴地盤、慢慢培養我是某族的觀念才是主旋律。)

第二十條 省屬高等學校應當劃定比例定向培養少數民族學生,並保證一定比例的農牧村生源。每年招收一批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學生,作為鄉村全科醫生、教師、司法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等進行定向培養。(知道你們笨,考試就業啥的都拼不過漢族,只好走曲線了)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優先發展民族科技事業,將先進、適用的科學技術成果向民族地區推廣、運用,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帶技術、項目、資金等到民族地區創業。(我來,我來,我來,吃飯的時候你丫得讓著我。)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民族事務等部門應當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事業,加強體育設施建設,挖掘、整理和推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開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定期舉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推動少數民族體育產業發展。(噢,MD,竟然露掉了一個鐵飯碗,補上,補上)

第二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支持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供應專項資金。支持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供應,保障少數民族生產生活中的特殊需求。

少數民族人口較集中地方的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供應。在城鎮建設和管理中應當統籌規劃,建立清真食品供應網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少數民族特殊飲食習慣需要,引導支持在機場、車站、港口、學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務設施和網點。(這事兒真不能怪我,我本來是想含蓄著點兒的,可這幫孫子領悟能力低,我要不提清真,怕他們沒方向感)。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民族醫藥的發展,加強民族醫藥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扶持民族醫藥產業發展。

積極培養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專業設置科學和層次結構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醫藥教育體系,加強民族醫藥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哦,這還一把刀子呢,再捅捅,能流多少流多少)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衛生計生、宗教等部門應當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加強部門間協調與溝通,共享信息資源,保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在就業、入學、醫療、社保、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阿共仔,你要時刻記得,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第二十六條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干涉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尊重和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到宗教場所進行無神論的宣傳,不得在宗教活動場所之外傳教和宣傳有神論。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

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機關和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可適當隨順民族地區風俗習慣,參加少數民族傳統活動和群眾性節日活動。(共產黨員不能信教還想管著宗教,擦邊球,走著)

第二十七條 尊重各民族的傳統節日,鼓勵開展有利於民族團結的節慶活動。在開齋節期間,給回族、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薩克族等公民各放假一天;在藏曆年期間,給藏族、裕固族、土族公民各放假一天;在那達慕節期間,給蒙古族公民放假一天。

自治州、自治縣可根據本自治地方出台的相關規定執行。(蒙哥藏弟,你倆站前頭,誰說開齋節是宗教節日我跟誰急,360度的不同,知道不?)

第二十八條 尊重各民族喪葬習俗,保障各民族按喪葬習俗辦理喪葬。對有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公民不得強制實行火葬,並按相關規定正常發放喪葬費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回族、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薩克族等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應當在規劃用地中有計劃地預留公益性公墓用地,建設公益性公墓。(活著能撈的都撈了,死時再撈最後一把,阿共仔,給大爺弄個不要錢的墓地唄。什麼,你說什麼?漢族也有土葬的習慣,切,WHO CARE?)

第二十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散布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言論;不得非法收集、提供、製作、傳播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信息;不得實施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危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的行為。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民族事務部門舉報。(什麼,你竟敢說我的壞話?一頂破壞民族團結的帽子戴上,戴上!)

第三十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因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人為設置障礙,侵害各族群眾平等參與社會管理和市場競爭權利及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權利。(你敢說這條是對本條例的打臉?你眼瞎啊,這裡的各族群眾不包括漢族的好不好?)

第三十一條 涉及民族事務的公開出版物須經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禁止任何帶有侮辱、歧視少數民族宗教信仰和傳統文化內容的語言、文字、圖片、美術作品、歌曲、音像、廣告、廣播、電影、電視和其他文藝作品公開出版。

對歷史遺留下來的有侮辱、歧視少數民族群眾、傷害民族感情性質的碑碣、匾聯和文獻資料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大爺是太上皇,記好了,大爺不點頭你們就不能說大爺半個不字?是的,沒錯,說大爺不是的一切東西大爺都讓你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俺祖上不就殺了你幾千萬嗎,你非得弄些碑、牌,匾,籍記下來,至於那麼記仇嗎?還有那個什麼叫蔡小心的,還想在西路軍紀念館前弄個什麼雕塑,還反了你了?舊的大爺都想給你砸了,你還想弄新的。我說蔡小心,警告你小子小心點兒,別看大爺現在溫和,大爺變臉可是很快的哦。)

第三十二條 賓館、飯店、車站、港口、醫院、商場、旅遊景區(點)、集貿市場等,應當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務,不得以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為由拒絕提供服務。(不準實行穆大爺准入制,內地個破大車店竟然不讓你二大爺住,大爺管不了他還管不了你嗎?)

第三十三條 自治州、自治縣應當開展逢10周年慶祝活動,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關心和支持。

民族鄉可參照民族自治地方開展逢10周年慶祝活動。(給錢,給錢,給錢,什麼,你說我竟是要錢來著,屁話,不要錢挖空這心思幹嘛?哦,也不全對,俺只是今天要錢而已。什麼,你問我今天要錢明天要啥?你猜,你猜,你猜,猜到了也不能說,否則民族團結的大帽子將會變成民族團結的大棍子。)

第三十四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未履行本條例規定職責,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阿共仔敢不聽話,小心你的烏紗帽)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等賤漢敢不聽話,大爺讓阿共仔整你。)

第三十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民族團結進步工作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你丫不聽大爺的,又不肯辭職,大爺很為難啊!)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後記:

然近日網友「我西門吹雪」的帖子《我和回關係——我所經歷的07年陽信事件》weibo.com/ttarticle/p/s讓人如芒在背,而網友「大漢之鷹」的帖子《讓人絕望的寧夏人口比例變化》weibo.com/ttarticle/p/s更是讓人頓生窒息之感。

寧夏,考大學回族加分,考研究生回族加分,成功擠掉漢族孩子們讀書的機會;公務員考試加分,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甚至是企業招工回族優先,成功擠掉漢族就業的機會。教育不公,就業不公,漢族青年與回族通婚的後代必會為當人上人而隨了回族,同時漢族家長為長遠計一旦孩子考走必不會讓其再回來,久而久之,寧夏便只剩下了回族,不動聲色的實現了這一地區的種族清洗。

如果只是寧夏,也不過是疥癬之疾,問題是,《甘肅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正在複製著寧夏的一切,而讓人恐懼的是,若全國各族少民都學寧夏學甘肅,爭先讓本民族的人做人上人,整個國家的人口結構必將複製寧夏的前轍,那樣的話,會有什麼結果?

國家統一普通人雖然未必一定會享受幸福,卻一定會享受安寧,而若國家動蕩甚至是解體,遭殃的永遠是普通人,哪個民族的普通人都逃不掉。

近些年,民宗委高舉民族團結的大旗,行太上皇之權。一頂「民族團結」的政治正確性大帽子,讓公安部門束手束腳,以至民怨「積勞成疾」。而所謂民族團結,不過是個人造概念,強調民族團結的結果卻是強調了各體差異,而財政的錢流向誰,誰因身份得利,誰便會拚命強調這種差異,比如,因身份得利的少民,再比如,因身份得利的民宗委。

各人建議,將統戰部,國家民委,民宗局併入民政部,由漢族無神論者管理。有且只有漢族能公平對待每一個少數民族,有且只有無神論者可以公平公正的對待每一個宗教。國家財政不再給宗教協會撥款,宗教人士退出人大政協。財政資金支持邊老窮困而不是某個特定民族,在全國範圍內慢慢消除民族的概念,用一兩代人的時間,將所有國民統一為中華民族。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愛哭的孩子有奶吃,那麼,所有孩子都將學會哭鬧,而如果愛哭的孩子得到的是巴掌,媽媽的奶水只照顧病弱的孩子,那麼,每一個孩子都會成為懂事的好孩子。民族亦如此。

這兩天,看到有人噴新疆公務員一對一幫扶維族群眾的事,有人講,維族群眾病了,去醫院,心安理得的讓幫扶自己的「漢族親戚」掏錢看病,買葯。

此刻,構思出這樣一個戲謔的畫面:

某天,一位維族大叔一臉誠肯的說,自從真主給我們送來了漢族,我們的生活變得幸福多了。以前真主給我們送來土地,不種得不到糧食,送來牛羊,吃完了就完了,自從送來了漢族,我們要啥有啥,缺什麼的時候捏就是了……

雖然是玩笑,可是,你笑得出來嗎?如果漢族身上只插著維族人的吸管,漢族只是弱一些,還能撐著,可若某天,藏滿壯回苗皆將吸管插進漢族的肌體,這個國家還能支撐多久?

我們的祖先用5000年的時間、無數血肉之軀為子孫拼下這片疆土,若因我輩之麻木、懷柔、綏靖而四分五裂,他年,我等有何顏面去見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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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玩笑,可是,你笑得出來嗎?如果漢族身上只插著維族人的吸管,漢族只是弱一些,還能撐著,可若某天,藏滿壯回苗皆將吸管插進漢族的肌體,這個國家還能支撐多久?

我們的祖先用5000年的時間、無數血肉之軀為子孫拼下這片疆土,若因我輩之麻木、懷柔、綏靖而四分五裂,他年,我等有何顏面去見列祖列宗?

作者公號百味硃砂,bwzhu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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