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Pin 與大爆炸之爭,大家都不太體面

按知乎的習慣,發表觀點最好說清楚利益相關,那我先交代,我和 Pin、鎚子科技沒有任何利益關係,而我認為我有資格聊這件事是因為我既是 Pin 的日常用戶,也是大爆炸功能的用戶(備用機是鎚子 T2),同時也懂一點點 iOS 開發。毫無疑問我會比完全沒用過這兩個產品的人掌握更多的信息。

鍾穎(Pin 的作者)在知乎的那篇文章的核心觀點是:Big Bang 就是抄的 Pin,從想法到交互,相似程度都只能用無恥來形容。為什麼有理由這麼認為?因為當年鎚子的產品經理來私信問過他使用了哪個分詞演算法。

我對這篇文章的看法是:證據不足,指控無法成立,抒發情緒的成分更多。

在鎚子發布大爆炸的那天晚上,鍾穎就知道大爆炸和 Pin 有些像,應該是被很多用戶提醒到有點煩了。他並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表態:既不說是抄襲,也不反對別人說是抄襲,而是盡量迴避。後來一段時間他也在微博陸續發了幾條因為亂把大爆炸和 Pin 比較的傻x用戶言論,同作為開發者我能夠理解他的無奈和不開心,但也很明顯他對大爆炸這個東西、對鎚子科技並不是很待見。他在 2016 年 10 月 16 日的知乎回答里提到「發布會上講到這個功能之後,我的微博和知乎都爆炸了,很多人覺得這和 Pin 有點像。其實我覺得這事情比較逗,可能從形態上有點像吧,但是分詞這個事情根本不新鮮,也談不上創新」。

截止到這裡,我還是非常尊重鍾穎的,因為他知道這個問題在微博說不清,就迴避。後來在知乎上被邀請過去回答,也是只談文本分詞是一個基礎功能,並誇了大爆炸,表態只是有點像,還在評論里和其他人很友好地討論。我這麼清楚這些過程,則是因為那個時間段我在微博和知乎都關注了他,並且我還聽過他參加的一期播客。

對於這兩個產品,我在一開始的看法就很明確,一直認為這兩個產品在核心概念上就不一樣:Pin 是剪貼板擴展,大爆炸是系統級別對任意文本區域進行處理的工具,兩者的使用場景不一致。這兩者共同點有兩個:都是希望能對移動設備上的文本處理進行增強;都使用了分詞技術。Pin 為了處理文本而選擇成為剪貼板擴展是因為 iOS 上第三方 App 根本沒可能知道用戶當前在幹什麼,看見的是什麼文本,只有通過系統剪貼板 + Widget 擴展的方式來讓用戶把想處理的文本複製一下,再到 Pin 里去處理,這是目前能找到的符合 App Store 審核要求的最好方式。Pin 和大爆炸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提升文本處理的效率。大爆炸的優勢是融合到系統層面,任意 App 任意文本區域不需要特殊處理都能炸出來,這是非常大的亮點。

那麼關鍵點就來了,Pin 的核心是用全局剪貼板來迂迴獲取文本,大爆炸的核心是系統級支持文本獲取,這才是它們最大的不同。而所謂的分詞,拿了一些文本過來要處理,分詞是既基礎又自然的產品需求,你不能說誰先在手機上做分詞誰就是有創意的,PC 上的分詞都出來多少年了?大爆炸用了第三方的分詞技術,效果很好,Pin 用的是 iOS 系統自帶的分詞,方便、速度快、效果一般,這都不影響「它們兩個的產品核心理念根本沒有關聯和衝突」的邏輯。而 UI、交互上的效果有些接近就更好理解了,你把一句話分成好幾個片語,每個片語自成一個區域,最直觀的設計就是一個個的 text label 連接起來,不然呢?你還能怎麼設計?

所以從鍾穎發文章質疑開始,即使朱蕭木不發文澄清,我也不會認同他的質疑。「從想法到交互,相似程度都只能用無恥來形容」,我上面一段話已經從我個人使用角度說清楚想法和交互並不是他想的那樣理所當然。

至於那個微博私信,乍一看挺有力的證據,但認真想一遍就不對,一個產品經理來請教「分詞演算法用的是哪個」,大概率是在幹什麼?應該是產品前中期做調研,收集同類產品的信息。產品經理為什麼要關注分詞演算法?當然不是他要去寫分詞演算法,而是已經決定了要做分詞,那就將市面上有分詞功能的產品都研究一下,看看它們都用的什麼方式,把結果匯總,再挑一個適合自己的,這種工作是一個正常的產品經理都會去做的事。這事也很重要,因為分詞演算法的效果直接影響大爆炸的效果。如果無關痛癢,那這演算法就只是鎚子的安卓程序員關心的事了。

這個私信不能作為證據的根本原因在於:鍾穎告訴了鎚子自己用的什麼分詞演算法,根本不涉及產品功能點的創新。你不告訴他,讓他滾,大爆炸仍然是和今天一樣地做分詞。

所以我當時在微博說的是「這事乍一看的確很像抄襲,但仔細想一想邏輯,想一想事情在先後順序上的其他可能性,就能明白這個指控是證據不足的」。鎚子有沒有可能抄襲?一定有這個可能。但這篇文章里的邏輯是否可以證明它抄襲?不能。

在很多中國人眼裡,商人是帶有原罪的,好像做生意賺錢就低人一等一樣,這也導致大家在輿論上都不自覺得傾向弱小的個體,反對獲取經濟利益的團體。反正大家都指責鎚子抄襲,我也不太喜歡鎚子,那就跟著一起指責吧,看起來證據也有嘛。

換位思考一下,在那篇文章發出來之後,如果你是羅永浩或者朱蕭木,你一手打造了這個產品,知道自己的的確確沒有任何的抄襲和借鑒,在被指責之後,你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想到的是,只要能證明在 Pin 推出分詞之前我們就已經規劃好了大爆炸的功能點設計就可以了。什麼能證明?公司內部往來的郵件,產品經理的產品文檔、交互稿,UI 設計稿,代碼提交記錄,而且這個證據還必須是無法偽造產生時間的。事實上,朱蕭木後來的澄清文里,和我是同樣的思路,而且特別提到了「如果懷疑我們截圖和視頻造假,無論是鍾穎先生,還是有興趣的媒體,都可以聯繫我們,歡迎大家一起去公證部門見證一次公證的全流程」。被指抄襲後還在澄清文章的證據上造假?這事被發現的話結果可比抄襲本身嚴重多了。羅永浩這麼老奸巨猾的人會幹這麼高風險低收益的事嗎?

朱蕭木的文章核心思想是:大爆炸在功能上的雛形設計早在 Pin 出現之前,鎚子的產品經理們早就想著要搞出這麼個東西了,分詞功能和 Pin 一樣完全是個巧合。內部認為大爆炸和 Pin 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大爆炸是抄襲 Pin 的指責並不成立。

這篇文章在回應抄襲這個核心爭論上,證據充足,邏輯清晰,幾乎沒有可以反駁的地方。

此事到這裡其實就可以結束了,但吃瓜群眾們不會放過這麼好的表達觀點的機會。各種言論都會有,拎幾條分析一下:

「可憐的 pin 作者,面對流氓,無可奈何」

哇,你弱你有理。

「抄襲沒抄襲不重要,鎚子知道有競品,還跑去問了,期望得到幫助,應該主動承認找 Pin 求助過,並在被詢問時表示感謝」

吃瓜群眾這麼喜歡給自己加戲?鍾穎講的就是抄襲的事,沒提感謝的事。群眾們要麼逼人道歉,要麼逼人感謝,你倒是很懂禮貌。

「先有想法沒用,沒做出產品來,科幻書里的想法多著呢」

科幻書作者有按照他描述的想法把東西做出來嗎?和別人衝突了嗎?只要能證明先有想法,就可以在發生衝突時證明沒有 idea 上的抄襲。沒抄就是沒抄。

「Google doc 的時間可以修改網頁源碼或者修改請求包來偽造」

技術上當然可以,但你想一想利害關係就能確定鎚子不會這麼做。真不信的話可以要求親自看證據,要求公證,你質疑別人,你就有舉證義務。而不是說理論上可以偽造所以證據就沒有效力了。

「錘科技的類似產品發布在人家之後,要不要cite或者致敬一下呢」

如果鎚子做的是剪貼板分詞,要,但大爆炸是完全不同的思路。可不可以致敬一下?可以。致敬是不是必要的?不是。前面講了,諮詢鍾穎很大可能是日常調研,沒什麼特殊的,那個產品經理也許也諮詢了另外的一堆人,一視同仁的話這些人都得放上去致謝?

你不能指責別人沒做一件本可以不做的事情。再說遠一點,鎚子在發布大爆炸的時候要是真提了這麼一嘴,錘黑們會說什麼你應該猜到了:抄襲就抄襲,非說是致敬,噁心死了。那還真是說不清了。

還有人提到 Pin 作者是不是想炒作,我誠懇地建議各位不要隨便在網上惡意揣測他人意圖,不要誅心,尤其是一些比較粗暴的錘粉。我知道鍾穎理虧,但根據他過去在微博、播客里的表現,我也認為他不是那種會故意炒作的人。我是這麼理解的: 鍾穎本身不喜歡羅永浩和鎚子;大爆炸發布的時候鍾穎很不舒服;此次事件導火索是搜狗輸入法的致謝,iOS 上剪貼板分詞功能應該致謝的的確是 Pin 而不是大爆炸,搜狗輸入法的文案和朱蕭木的表現是不妥當的;鍾穎被此事惹火,覺得委屈,所以寫一篇文章聲討,順帶提出鎚子是抄襲的觀點。 我傾向於認為鍾穎是一時沒沉住氣,把積攢很久的對鎚子的厭惡抒發了出來,沒有考慮那麼多。Pin 在 iOS 上知名度已經很高,作者也在微軟工作有收入不需要靠自己的作品養活,哪方面看都不是故意蹭熱度。

我其實也不太理解微博上技術圈裡一部分人不明所以就抱團、站隊的人,無條件無理由支持個人開發者,好像懟 BAT 懟有點名氣的互聯網公司就是政治正確,這種風氣太無聊了。

最後,出了這事怪誰呢,我傾向於認為搜狗輸入法的產品經理和朱蕭木有責任,「iOS 系統的剪貼板分詞」理所應當致敬 Pin,關大爆炸屁事?朱蕭木想都沒想跟著後面說帥死了,帥個毛。朱蕭木這麼強的產品總監會不知道 Pin 的存在?該是你的榮譽你誇自己沒事,不該是你的別亂湊,這不體面。


推薦閱讀:

羅永浩創辦鎚子科技的經歷有什麼?
你對鎚子2017年秋季新品發布會有哪些期待?
鎚子T1對比小米4有哪些優勢?
除了手機設計外,鎚子科技的情懷體現在哪裡?

TAG:鎚子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