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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登記沒用?登記後一定不虧!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作品一旦完成,無論出版與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權。那為什麼還要登記呢?很簡單,就是維權的時候不要被坑。

抄襲者1:拿你的作品直接售賣。

抄襲者2:拿你的作品去登記版權。他擁有了官方認證,開始到處招搖。

抄襲者3:拿到版權登記證書去法院告你侵權。

so,你該怎麼辦?收集資料,苦苦維權。

這個過程就像是向別人解釋「這個兒子真是我的,不是隔壁老王的」「看他和他的兄弟姐妹多像」「我哪時哪分,創造了他『「我創造他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累不累呀?累呀!委不委屈?委屈!親,不如直接一張親子鑒定書糊他臉上。

抄襲者無恥,不必多說廢話。

如果不是揭不開鍋,就去做個版權登記吧。這是現在能夠給你的作品,帶來最權威的認證了。

不過話說回來,版權登記也不是全能的,不能夠一證定真假。真能定的是法院,法院能認什麼呢?證據呀!版權證書就是證據鏈里的金鏈扣。

對於沒有時間思考法律知識的我們,這算是最簡便的方法了。

比如:你去某個平台說你被侵權了。你「啪」的一下把你的證書貼上去。設身處地的想,你要是那個判斷的人,你的第一印象是傾向於有證書的人,還是沒證書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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