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今天上午11時,新疆高院對周遠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申訴案再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該案證據不足,改判周遠無罪,已經47歲的周遠背負了將近20年的罪名終於洗脫。


據媒體報道,1997年5月17日,27歲的新疆伊寧青年周遠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從1991年起,伊寧市頻發侵害女性的事件。犯罪嫌疑人趁女性熟睡時行兇,持利器刺傷女性,警方多年未能破案,整座城市一度陷入恐慌。1997年5月16日凌晨,又一起類似案件發生後,周遠被抓,同年8月7日被逮捕,並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和流氓罪嫌犯。

1998年8月30日,周遠被一審判處死緩。此後,該案經多次重審、再審,他被判處的刑罰從死緩改為無期、再到有期徒刑15年。2012年5月21日,周遠刑滿釋放。

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複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新疆高院進行再審。

為還兒子清白,70多歲的李碧貞奔波二十多年,堅持為兒子申訴,終於等來改判。今天上午剝洋蔥對話了周遠及其母親李碧貞。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對話人物:李碧貞,周遠母親

「終於不用在路上奔波了」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剝洋蔥:法官宣判周遠無罪時,你是什麼心情?

李碧貞:我高興不起來。我的人生已經被打亂了,不可能恢復到過去了。別人都說,這件事情結束了,我就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了,將來過好每一天。如果沒有這件事,我丈夫是不是還在,周遠的兒子、我的孫子是不是已經上大學了,這些都回不去了。想到這些事,就不會像過去那麼高興了。

案子改判了,我這個老太太終於不用在路上奔波了。僅此而已。


剝洋蔥:之前想過會得到這個結果嗎?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李碧貞:別人說無罪的結果很有把握。2016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決定書也說「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但我還是覺得沒把握。在宣判之前,無罪還是鏡子裡面的東西。

剝洋蔥:這個案子經過了多次重審、再審,你認為為什麼會拖這麼長時間才平反?


李碧貞:我不說你可以想像到。我做錯的事情要讓我去承認,我會願意嗎?

剝洋蔥:伸冤二十多年,你覺得值得嗎?

李碧貞:值得一半。但是要完成另一半,你覺得可能嗎?



今天上午11時,新疆高院對周遠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申訴案再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該案證據不足,改判周遠無罪,已經47歲的周遠背負了將近20年的罪名終於洗脫。

1.深一度:還記得案發當天是什麼情況嗎?

周遠:當時是晚上,我當時好像在看電視還是在擺弄象棋,記不清了。他們(警察)敲門,我去開的,他們說自己是伊犁市公安局的,找你有點事情。我當時很納悶,說好。我那時候衣服沒穿好,他們就進來了。然後我就想,去吧,當時沒有想多複雜,就跟我媽說警察找我有些事情,一會兒就回來,然後就跟他們走了?。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2.深一度:他們是把您帶到哪裡?

周遠:公安局一個地下室。起初沒讓我招供什麼,就跟我聊天,我心想,你們跟我有啥聊的呢,我說你們有什麼話說就行,但是他們就跟我閑聊。慢慢就問我,你昨天晚上幹什麼去了,就問到了那件事。?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3.深一度:後來發生了什麼?

周遠:我是深夜過去的,第二天大概中午的時候,他們刑訊逼供我。那個辦公室的椅子還是木頭做的,有靠背。他們把我的手向後拷在一起,拷在了椅背上。他們還拿來一本書,接近15公分厚,給我從銬住的地方塞進去。我說,你想把我的胳膊搞斷?他說,放心,搞不斷,做過實驗。當時還有一個他們管叫「搖把子」的,有兩個線頭,一個線頭從襪子里塞進去,還有一個從褲子里塞進去。塞進去之後就開始搖那個把手。一搖,身體就針扎一樣刺痛。後來我把第一次口供撕掉了,他們就打我,全身都打,用膝蓋頂我。??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4.深一度:為什麼吃掉口供?

周遠:當時口供上說,我捅的那一刀在那個地方(指受害的女學生陰部受傷)。我害怕,這不是我乾的,我覺得特別不可思議,怎麼可以拿刀捅那個地方?這比一般的殺人案嚴重。我就提出要看看口供,當時我們面對面坐著,他(指訊問的警察)可能也感覺到了我的想法,把口供按著推給我,我一把搶過來,就開始撕,我還想,撕也不行,就塞到嘴裡吃掉。然後他就打了我有20分鐘吧。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5.深一度:你還記得辦案人是誰嗎?

周遠:我記得比較清的有兩個警察,一個姓黃,另一個姓於。

6.深一度:後來為什麼又承認是你乾的?你知道招供的後果嗎?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周遠:17號夜裡進去的。到21號中午,就按照他們說的辦了。?那個時候我害怕他們,我意志已經垮了,不能考慮這個事情了,就想我就把這兩天過去就行了。如果說我再不去承認,我感覺我可能就活不到現在了



8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周遠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一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進行第二次再審。去年11月18日,最高法院作出決定,以原審判決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為由,指令新疆高院再審。

該案歷經20年,兩次重審,兩次再審,此次再審被周遠方面抱有「改判無罪」期望。


自1991年起,新疆伊寧市不斷發生有人夜潛民宅或學校,侵害女性的惡性事件。不法之徒趁女性熟睡時用剪刀剪破內褲,持利器刺傷女性下體,連續多年,警方一直未破案,累積案件達數十起。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1997年5月17日,27歲的周遠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前一天,伊寧市第三中學再次發生女生受傷害事件,周遠被警方認為有重大嫌疑。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檢察院伊犁分院在1997年12月5日的起訴書指控稱,從1994年9月至1997年5月發生的八起傷害女性事件為周遠所為。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刑法訴訟法》第53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通過審查多份起訴書和判決書,該案明顯證據不足。

1998年8月,周遠被伊犁地區中級法院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之後一年間,此案兩度被發回重審,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緩。2000年11月,新疆高院終審判處周遠無期徒刑。

自周遠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母李碧珍堅持認為周遠無罪,開始為其申訴上訪。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其間有疑似「真兇出現」

1999年6月,伊寧市計程車司機霍勇因犯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盜竊罪、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被執行槍決。霍勇被認定的犯罪事實中,有作案手段與周遠案相似。霍勇被周遠家屬認為是周遠案真兇,一個理由是,當年霍勇落網後,伊寧再無類似案件發生。

周遠案改判無罪,是什麼導致了他含冤20年

周遠在法庭表示,希望法院儘早改判,使他脫去戴罪之身。庭審結束時,主審法官宣布,因該案案情重大、社會關注度高,將在慎重研究後擇日宣判。



推薦閱讀:

"三聚氰胺"受害兒童父親索賠被判敲詐,再審獲無罪,你怎麼看?
男子連打255個「110」,為何總有人故意騷擾警察正常辦公?
男子帶骨灰住店遭索賠7萬,店主是敲詐嗎?
台詐騙犯在大陸受審和台灣受審有什麼區別?
120急救中心是否屬於民事法律主體?

TAG:法律常識 | 法律諮詢 | 刑法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