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新信息時代下的隱憂!

人們可能還記得給自己買第一台電腦的借口居然是為了學習,同樣買一部「漂亮」的手機也只是為了方便聯繫。

馬歇爾·麥克盧漢說:新媒介只是舊媒介的延伸和擴展,比如汽車只是速度更快的馬,電燈是功率更大的蠟燭。

但是,只有那些對技術歷史一無所知的人,才會相信技術是完全中立的。

我們無法想像我們開著電視機借著屏幕的光亮來學習書本上的知識;我們也無法相信打開電腦的那一剎那只是為了閱讀和處理數據;我們同樣無法相信,打開手機只是為了查看簡訊和通話記錄。在100多年前,電報第一次穿過大西洋來到彼岸的時候,我們首先聽到的不是重大新聞,而是關於貴族明星的花邊消息。

在開始之前,我們可能需要區別下技術和媒介的概念。我們也許會說,技術和媒介的關係就像大腦和思想一樣,大腦和技術都是物質裝置,思想和媒介都是使物質裝置派上用場的東西。一旦技術使用了某種特殊的象徵符號,在某種特殊的社會環境中找到了相應的位置,或融入到了經濟和政治領域中,它就會變成媒介。換句話說,一種技術只是一台機器,媒介是這台機器創造的社會和文化環境。我們可能傾向的認為,技術只是一台機器,但顯然不是這樣,技術就像大腦一樣,技術也有自己的內在偏向。

尼爾·波茲曼認為:「媒介即隱喻。」他繼承了馬歇爾·麥克盧漢「媒介即信息」的基本觀點,只不過他認為媒介不只是對社會、藝術、科學、宗教等產生影響這麼簡單,即媒介不只是簡單的表達信息,媒介還會有自己的內在傾向。它們就像一種隱喻,用一種隱蔽但有力的暗示來定義現實世界。它們會幫我們作出判斷,並將這個世界進行分類、排序、構建、放大、縮小和著色,並證明一切存在的理由。此外,尼爾·波茲曼也認為:「媒介即認識論」。我們知道,認識論是一門有關知識的起源和性質的複雜而晦澀的學問。但是,波茲曼堅信在認識論中的相當一部分是帶有傳播信息的媒體性質。

於是,我們在現實中就不得不面對這樣一種情況:媒體似乎在給我們做思考!媒體似乎在給我們的思想做助推!電視、網路節目通過斷斷續續的剪輯讓事情傾向表達觀點,媒體在播報節目時從來都是「趕著投胎」式的快速念稿,為什麼?因為它怕我們思考!一切內容形式,都變成了「越短越好」,「一切以簡短為宜,不要讓觀眾有精神緊張之感,反之,要以富於變化和新奇的動作不斷刺激觀眾的感官。」「你不必要注意概念和角色,不要在同一個問題上多停留幾秒。」「以視覺刺激代替思想,準確地文字已經過時落伍了!」

於是,我們似乎看見了隱藏在媒體傳播過程外殼中「反交流理論」,這種理論拋棄了邏輯、理性和秩序。這也不禁讓我想起了尼爾·波茲曼對這一現狀的完美諷刺,現在看來都覺得想笑。他說:「我必須指出,隱藏在電視節目下的反交流理論,是一種拋棄理性話語的鬼胎。在美學中,這種理論被稱為「達達主義」;在哲學中,它被稱為「虛無主義」;在精神病學中,它被稱為「精神分裂症」;如果用舞台術語來說,它可以被稱為「雜耍」。

不得不說波茲曼的眼光是犀利的,而且連諷刺起來也是那麼貼合實際。但是,他所說的確實也是當下媒體現狀中不爭的事實。為了賺取相當的眼球,為了相當數目的點擊量和閱讀量,很多媒體漸漸為了使自身看起來更有吸引力,而對信息本身進行斷章取義的加工,越是誤導不明事理的人參與進來,他們似乎就越成功。前些年的「鳳姐」,如今的「網紅」,既是對新聞價值的誤解,也是對事理歪曲的另一種形式的表達。我們固然憎惡那些違背基本道德的行為,但是本身對其大報特報甚至遊離真實案例之外的誇大的行為,我們理應也給以譴責。最要命的是,一旦閱讀人群在一段時間後成為這種新聞的受眾群,人們似乎都變得異常憤怒,人們似乎也變得異常不理性,上來就是罵,罵完之後就是對罵,如果拿古斯塔夫·勒龐的觀點來說,這就是烏合之眾,群體智商永遠低於個體智商!

「娛樂至死」,而不是「娛樂致死」,如果有一樣東西能夠讓你知道他是有害的,那自然我們能夠正確認識它,怕就怕那些「至死」都可能不知道是否有害的東西。當然,「死」這個形容詞用的有點過,我們不可能會被娛樂玩「死」,因為我們都信心滿滿的覺得是自己在玩「娛樂」。也似乎我們能夠隨時從這個過程中將自己抽離。真是這種情況嗎?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去試想尼爾·波茲曼為什麼要站在高處不停吶喊「娛樂至死」。當社會的大眾都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了消遣「垃圾」上時,當社會的大眾無法呼吸「自主思考」的空氣時,當社會的大眾都將「娛樂」當作一種深深的文化時,這個社會就極有可能產生普遍的偏見,這個社會就極有可能產生普遍的「麻木」。

最要命的是,我們的大部分人居然還對此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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