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六國論》的本末倒置看北宋的內政外交的選擇
蘇洵的《六國論》,旨在批評當時宋朝為一夕苟安,而賄賂遼與西夏,卻不能用這些賄賂的錢來禮賢下士、凝聚人心、并力向外,振興國勢;並以六國之敗亡,警醒宋廷。
其實就事說事,現在事現在論、分析。一味的借古喻今,往往古事沒分析透,現在事也沒有把握准,則古今之結論都錯。
秦之統一六國,是制度的先進、秦風的樸實、中央政權的精明、法家的幹部隊伍、保甲的基層組織、充實的糧食做屁股而穩定、強大的武力做拳頭來在鞭之所及的地方推廣秦國的治國方略。商鞅變法,採用漸進的、步步為營的方法,二十年以打基礎,再加上後面幾代統治集團堅定法家的治國方針不移,才有了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勢。當此時,六國即使在國際和平的環境下,自主採用秦之變法措施,時間上也不允許了,何況秦之對六國、六國間爾虞我詐,衝突不斷。在此時勢下,被秦壓迫國家統治集團賄賂秦而得苟延幾日是幾日,是默默而死的選擇;燕太子丹選擇刺秦是匹夫烈烈而死的選擇。但秦滅六國是滅的六國統治集團,與底層民眾關係不大,並使原六國地區的百姓採用秦之措施,新法不適應兩三年後漸漸的表現出對民眾的好處。所以,六國統治集團賄賂秦國是弱國妄圖苟安的選擇,而不是因為賄賂秦國導致了六國衰弱。
蘇洵想告訴宋廷不要選擇賄賂遼、西夏,並將賄賂當成使宋朝對外國勢不振、日益困難的原因。其實,賄賂遼、西夏,是宋朝整體內外戰略選擇造成的各種內外政策之一的結果。蘇洵將因果倒置了。
那麼,什麼是宋朝對外取守勢、賄賂遼、西夏的原因呢?是國內嚴重的土地兼并造就的大地主階級,而這些大地主階級與朝廷里的大官僚階級相互勾結、滲透,形成地方經濟豪強勢力。這種勢力,對國內來說,天然死敵與其最害怕的是中央集權的強勢,因為強勢的中央集權總是會推動全國土地普查,打擊地方豪強勢力,限制土地兼并規模;所以,他們需要相對弱勢的中央集體,繼續維持他們的土地兼并政策。同樣的,這種勢力,對外來說,最希望的是和平的外部環境,而不管這種和平是怎麼來的。總的來說,和平的得來無非兩種情況,一者中國強大,使周圍弱小國家成為藩國,將強大對手驅除出勢力範圍;二是中國武力頹勢,對外和親或進貢。這種大地主階級的形成並穩固,最初的原因是宋太祖的「杯酒釋兵權」,用豐厚的現實的經濟利益兌換將領的未來可能的不穩定的改朝換代的經濟政治誘惑。但將宋朝之後的對外頹勢的病因全推到宋太祖身上是沒有道理的。一個領導人負責他那一代的事務,選取的各種政策都有其生命邊際,最多再為後代鋪墊出比較好的接班底子,不可能為確定、並使後代肯定執行的百年不變的政策,這樣的政策只能是後代為了掩蓋自己的目的而披著使前代為後代擋箭的殭屍政策。宋太祖想以不流血、不內耗的方式解決他那個時代面臨的強將改朝換代的習慣問題。篡位後的宋太宗為了轉移內部視線,急急的對外用兵,最終目的還是消弭內部不穩定因素,逼死弟、侄。失卻道德高地,只能在現實的政治利益鬥爭、交換中,以對各地的大地主階級的土地兼并放任來換取他們的不進行輿論逼迫。這種政策經過宋真宗的神道、自我麻痹,宋仁宗寬仁的和諧盛世,到了宋神宗希望振奮、改變之時。神宗啟用王安石變法,但當此時,中央的任何變法舉措都能經過地方的大地主階級的運作後成為加速坑害百姓、加速土地兼并的措施。本來建立封建強勢中央集權可以通過整肅吏治、選檢新的官僚集體來實現,(封建時代,無法使民眾有足夠的教育,亦沒有代表民眾的政治組織,使民眾能夠在這種政治組織的領導下組織起來爭取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但宋朝理學又造成了士大夫暗於事務性工作、熱於黨爭的局面,使得整肅吏治成為黨同伐異的工具。所以,宋朝對外花錢買平安是他的政策性選擇,不是造成他軟弱的原因;而恰恰是由於他內部的各種制衡,造成了他外交上對外妥協的結果。
「比喻總是不能很好的反映問題的本質,但有時不用比喻不行」。但要用同一性質的事情來進行比喻。一些人不能從本質出發,將兩個完全不同的社會時代的宏觀政策進行比較,為比喻而比喻,則失之於時勢考究,造成因果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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