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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要強迫別人接受你的看法」這句話

我對音樂的喜愛,除了享受其美妙韻律本身和熱衷樂器演奏之外,還有其本源。尤其是像爵士樂這種帶有跌宕起伏發展史的美妙音樂,我對其根本無法抗拒。所以當我修爵士樂史這門課的時候,很多人不敢相信我是樂在其中地拿了A。

幾個月前某個晚上我在客廳寫作業,那個時候音響正在播放黃小琥的《沒那麼簡單》。那時在一旁的室友突然問我這類的歌曲屬於什麼風格。於是我告訴他此類曲風屬於流行R&B,而且黃小琥的聲音還有點soul,但總體而言還是流行。此時在客廳的另一個室友突然帶著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振振有詞地向我發難:「我不覺得啊,我覺得中國都沒有R&B。」

或許就像我之前說過,我覺得我對爵士樂是有過研究的,而R&B的發展和爵士樂是離不開的,像早期的如Ray Charles和桃子小姐就是名垂青史的靈魂歌手,但是他們也和爵士樂脫不開干係(其實刻意把Jazz和Blues一分為二來談就是有問題,這裡方便我寫,便將就一下)。因此從我對R&B的了解來看,我覺得我的室友這樣說話其實是有失公允的,他的看法體現了他對R&B的的一知半解,但他的語氣彷彿他是個樂界大拿。這種「腰裡揣個死耗子冒充是打獵的」的行為在當今很常見,俗稱裝逼。

終於我決定要和他剛一下,我擺出虛懷若谷的語氣問他為什麼中國沒有R&B,他見我如此虛,似乎覺得我才是無知的那一個,便極力向我推銷了一個叫做Adele的歌手(或許他覺得我連Adele都不知道呢),說只有像她那種才叫R&B而中國哪裡有可能出一個像Adele這樣的歌手呢?雖然我想極力糾正他因為Adele的風格其實更偏向soul,但為了避免把話題扯遠我沒有這樣說,我說R&B其實就是一種風格,有人玩的好有人玩得不好,有人玩得令你喜歡有的玩得令你無感,僅此而已。就像打籃球一樣,有人喜歡科比有人喜歡詹姆斯,你會因為喜歡科比就說詹姆斯打的不是籃球嗎?我覺得我的比喻深入淺出地表達了我的觀點,內心竟也暗暗竊喜了一番。

但是此時我的室友和我說了一句讓我無言以對的話,也就是此文的標題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不要強迫別人接受你的看法。

此言一出,我便覺得不再有討論的必要了,然後我便收口不談,繼續我的作業。

今晚我回想起從他嘴裡說出的這句話,仔細想想,其實挺可笑和可怕的。這句話是很多自以為是的人的一塊完美的遮羞布。現在深居國外的中國人,在接受外國言論自由的洗禮和國內河蟹的衝擊後,更加對這句話的作用深信不疑。他們強調平等,但他們從來不質疑自己的言論內容是否有失偏頗;他們從不覺得自己說的話有什麼問題,因為他們早已習慣了有這句話保駕護航,他們渴望的不是在每次爭論後得出什麼更好的結論,而是每次爭論他必須是勝利的一方。每當有人開始質疑他們的時候,這句話就會出現。他們甚至會覺得冥頑不靈思想落後的是你,因為你那種希望他接受你看法的行為是不民主不人道的(尤其是一天到晚宣揚平等但是其實連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講都看不懂的偽民主中國人)。

但這句話的可怕之處,是讓頻繁使用的人變的膚淺,而這種膚淺的變化過程是潛移默化的,那種默默的滲透是基本無法察覺的。時間久了,他會厭倦求知,厭倦深究,厭倦自省而自我陶醉於自己那狹隘的全部,甚至會連一些已成定局的結論都要持以自己膚淺的不同看法而絲毫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他或許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經變成了一隻井底之蛙而繼續放聲呱呱以顯博古通今。那種可怕的自以為是,最終讓他覺得自己什麼都懂,以至於在任何領域的任何話題,他都要插上一嘴以顯自己的博學,他都覺得自己可以合情合理地標新立異。他無意察覺自己那一知半解所得出的膚淺結論,更不會在乎你是否接受,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在雙方的論點在邏輯上和論據上都足夠而固執己見的情況下這句話應該是合理的,否則這句話就是在耍流氓。

或許我也該嘗嘗這句話的力量:李白,明朝人,代表作有《藍貓淘氣三千問》,死於文革。

請不要否定我,因為我有我的看法,你有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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