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咪蒙的文章劉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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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題外話


謝邀

這個問題應該是咪蒙的營銷團隊發的。

看到此回答的麻煩別給這個千古奇葩抬轎。

我不知道咪蒙輸出的詭異三觀教壞了多少年輕人,但是我知道咪蒙的東西簡直有毒。

為了防毒。

我是不看咪蒙寫的東西的,包括這篇。

因為沒看,所以無從評價。

以上


瀉藥

只能說,法律是人們行為規範的最低標準。

道德是人類社會獨有的,在法律之外,以輿論的方式,規範和約束人的行為。

法律無彈性。

道德是有彈性的。

就目前來看,陳世鋒是觸犯了法律,毫無疑問將被制裁。

而劉鑫,如果所有的報道為真,那麼她背叛了人們容忍程度,引發了網民的暴怒,但我覺得她現在承受的那些輿論也不亞於被制裁了。


謝邀。

這段時間,有關江歌案的文章鋪天蓋地,看過了幾篇文章之後,大體了解了案件的來龍去脈,我的內心感受和大家應該也差不多。對於受害者及其母親的惋惜、對於殺人者的憎恨、以及對於冷漠無情者的唾棄。除此之外我還感覺,單就是這一次針對於批判冷漠無情者的全民大討論的事情,就很具有反思意義。

有的人將這稱之為是網路暴力,有的人則認為,這是公眾道德意識的覺醒,都是對的。承平日久的我們,給「暴力」這個詞附加了太多的貶義色彩。事實上,國家政權本質上也是暴力機關,歷史上的大多數進步也是通過暴力形式達成的。一部份人與其說是厭惡網路暴力,不如說是鄙視「網路暴民」。確實,考慮到我國當前網民的主要構成仍然是高中以下學歷,在一些主流媒介的評論區,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隨處爆粗口的戾氣,可以感受到一些庸俗甚至低俗的價值取向。然而通過對近幾年的觀察我們也可以發現,網民的素質也是在不斷提高的。每一次類似的全民大討論,都是一次很好的普及基本社會常識的契機,也都是一次把人性中的一些平時不為人知的角落放置於聚光燈下烤晒的機會。在這一過程中,類似於咪蒙那樣的輿論推手,也不自覺地充當了歷史的工具。在這一次次全民均可參與的網路運動中,很多人為了獲取更多的話語資料,主動的在網上查閱相關信息。也有相當大一部分人,在批判輿論對象的同時,也會不由自主的反思自身,反思人性。這也就成為了在新時代把中國這個近現代中發展中發育不良的社會價值觀重新凝聚起來的很好的方式。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遇到這種人。表面看來人畜無害。但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就展現出了極端利己主義的一面。在人人都不願多管閑事的社會氛圍下,自小被教育要禮讓、要友善、要換位思考的老實人們,往往都是吃虧的。最後形成了一種「能鬧的孩子有奶吃」的逆向淘汰機制。對於這些社會風氣現象,法律往往是無力的,程序正義原本就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覆蓋社會一切規則。但一但把這些熱點事件放置於網路這個放大鏡之下,讓所有人都去看、去想、去說,那麼「潛規則」往往就會敵不過「明規則」,在辯論中用「存在即合理」作為論據往往都是蒼白無力的,而道德武器則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

在一些體面人看來,網路暴民沒有批判他人的資格。然而通過對近幾年的熱點事件的觀察可以看到,我們的網民的三觀基本還是正的,所批判的對象,類似於碰瓷老人、出軌明星、不守規則的女遊客,以及這一次的冷漠無情者,都是基於其做法超出了大眾三觀的底線。即使有一些熱點事件出現了反轉,那也是基於媒體最初對事實的描述有偏差,而不是公眾價值觀的扭曲。所以與其去譴責網民的輿論攻勢,不如先奉勸各大媒體在報道事實時一定要追求事情真相。假如最後真的批判錯了對象,那這個鍋也不應當由網民去背。

歷史永遠都是由人民創造的,恩格斯所說的歷史合力論,也正揭示了歷史發展中沒有一個人可以高高掛起的去做旁觀者和看客。所以,沒有必要曲高和寡地將自己與大眾撇清關係,而是應該利用自己的知識儲備優勢做好常識普及工作。也不要怕網上撕逼太甚、隔閡太深,理越辯越明,社會上的共識與和諧不是靠外力壓制能夠達到的,而是通過一次又一次的觀點博弈和衝撞逐步取得求同存異的。如若公眾輿論偏離了合理尺度,滑向了極端邊緣,甚至在現實中對於批判對象開展人身攻擊,那麼自然有法律和權威部門去仲裁和抑制。翻過來說,點起輿論之火的大V們,同樣也有努力把握好公眾輿論尺度的責任。但願這股大火能夠滌盪社會中的種種不合情不合理之處,也但願新時代的中華民族能夠在這一場場對人性的反思中浴火重塑。


沒人能制裁人性,這也是人類文明發展到現在最絕望的一點。我們可以審判罪犯,裁決道德,可是人性呢?他就是我們自己的投影啊,自己審判自己是不可能的。

不是自省,而是審判。

人性總能找到合理化行為的理由,為自己開脫,不然做錯了事自己就活不下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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