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春芳最後是怎麼宣判的?
2012年3月,顧春芳捲走幾億元跑路,引發大家的關注。經調查,顧春芳涉及個人借款近5億元,並在常熟各大銀行及小貸公司抵押貸款1億多元。
2012年3月初,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顧春芳在欠下巨額債務的情況下,不知去向,部分債權人陸續向常熟經偵部門報案。2012年3月22日,常熟市(原為蘇州市下的縣,後改為縣級市)宣傳部相關人士對本報稱,「截至今天,根據公安和金融辦19日提供的數據,顧春芳涉及個人借款近5億元,抵押貸款1億多元。新的統計數據、調查結果之後再公布」。「這個數據由金融辦、公安部門聯合提供。根據債權人在公安部門的報案登記統計出來。前一段時間,這個借貸金額統計增長較快,現在基本穩定了,但是之後會公布新的調查情況」。?為顧春芳作出跑路「示範」的是常熟鯉魚門酒店老闆周思揚。當地官方確認,周和顧分別於2012年2月20日和3月5日出逃。由於兩人均牽涉數億借貸資金,一時間,常熟商界震動。
而根據此前常熟市政府發布的消息,常熟已經成立了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金融辦、法院等部門組成調查組對此事件進行調查。但上述宣傳部人士稱,還沒有情況可以透露。2012年3月28日,顧春芳在上海被找到,目常熟市已將相關情況向上彙報。 「美女老闆顧春芳跑路了,欠了一屁股債。」2012年3月,常熟當地論壇爆出大量網帖,稱當地「第一美女」顧春芳在常熟擁有的「世界名品店」服裝店和「芳集」美甲店都關門大吉了。認識顧春芳的劉建強(化名)說,隨著顧春芳認識的人越來越多,她開始在當地商界官場遊刃有餘。她開了一家小店做服裝生意,效益還不錯,但感情卻出現問題,離了婚。不久後,她就頻繁離開常熟。據她說是認識了幾個外地老闆,並通過外地老闆認識了不少京城朋友 。常熟某集團公司老總郝偉(化名)說,五六年前,顧春芳找到他,稱自己和北京的朋友在內蒙古搞煤礦,希望他投資。於是在常熟一家知名百貨公司老總的擔保下,郝偉借給顧春芳3000多萬元,年息10%至20%。郝偉說,一開始,顧春芳還款付息很及時,雙方合作順暢。但兩年前,他得知顧春芳正以年息35%的超高年利率借款時,覺得不妙,就不想再投資,拿回了部分本金。
事實上,顧春芳不久就因資金吃緊將借款年息提高到了驚人的40%,借款範圍也超出了她原來熟悉的那些大老闆。以前她一拆借就是幾百萬、幾千萬元,後來無論是誰,只要肯借錢,幾十萬幾萬元她都照單全收。郝偉說,他和朋友查過出境記錄,沒發現顧春芳跑到國外去。所以很多借給她錢的人還希望她能夠回來,回來還有一線生機,如果她真跑路了,她這一輩子就完了。數額驚人地產商借出1.8億元顧春芳的借款風波中,金額最大的一筆來自當地一個地產大老闆阿團(化名),達到1.8億元。除了這些大老闆,顧春芳的失蹤也讓一些工薪族遭了殃。公務員楊建(化名)2011年上半年以年息35%借給顧春芳60萬元。楊建說,他通過一個朋友找到顧春芳,當時顧打扮得非常奢華,說起國內經濟形勢都是一套套的,還說房地產不景氣,跟著她絕對不會錯。「當時看回報確實不錯,身邊很多朋友這些年也確實獲得不少好處,就借了。」 2012年3月29日下午2點,常熟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召開聯合新聞發布會,公布了「跑路」美女老闆顧春芳案的偵破最新進展,警方還公布了專案組舉報電話(52735192),呼籲社會各界及掌握線索的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或提供線索。
常熟市公安局在通報中介紹,自2012年3月5日以來,常熟市公安局經偵大隊陸續接到20餘名群眾反映,稱40歲的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顧春芳以經營煤炭生意、資金緊缺為由,採用借款付息手段借得大量錢財後無法償還,人突然失蹤。
2012年3月16日,常熟市公安局依法受理該案,並立即進行初查,在掌握了相關犯罪證據的情況下,3月22日,對顧春芳涉嫌經濟犯罪進行立案偵查,並辦理刑事拘留手續上網進行追緝。3月27日晚,在上海警方協助下,常熟警方在上海將顧春芳成功抓獲。經初步調查,顧春芳從2008年起以經營煤炭生意急需資金周轉為由,以年息25%至30%的高額利息或高額利潤為誘餌,分別向顧某、李某等20餘名群眾借款人民幣達4億多元。犯罪嫌疑人顧春芳已被刑事拘留。2012年3月29日,江蘇常熟市公安局披露,顧春芳失蹤後,曾有去過新加坡的出入境記錄,後又回到上海。27日晚,警方在顧春芳上海的租住地將其抓獲,抓捕過程中,顧春芳有自殘行為,沒有生命危險。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顧春芳於2008年至2012年3月間,在背負巨額債務、明知無法償還的情況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偽造虛假證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幹子弟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176864.12萬元,至案發時,尚有人民幣45902.9625萬元不能歸還,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2011年,曾因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罪,涉案金額10多億元的常熟跑路美女老闆顧春芳一案, 2013年10月23號上午九時,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顧春芳集資詐騙、合同詐騙、抽逃出資案作出一審宣判。對被告人顧春芳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4年5月13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告,去年10月,顧春芳因非法集資,被江蘇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和合同詐騙等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宣判後顧春芳不服,以一審法院認定其構成集資詐騙罪定性不當,認定其集資詐騙數額有誤為由,提起上訴。日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並核准了蘇州中院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顧春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有合同詐騙罪;顧春芳有數罪,應予數罪併罰。顧春芳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原審人民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顧春芳「跑路」後,銀行和老闆們的融資態度都有變化:當地多家銀行目前不再批聯保貸款業務。一個債權人說:「現在常熟老闆們聚在一起慎談借錢,我一聽人家說借錢兩個字,腦子就嗡地一聲。」
其實在顧春芳「跑路」之前,已有不少債主追討而來。2月份,有老闆派兩個妹妹在顧春芳家「陪著」,後來她們把顧平時開的一輛估值約30萬元的尼桑越野車開走;另一個老闆稱,當時至少有兩家討債公司的車停在她的別墅車庫「守著」;還有一名房地產商親自跟顧去了一趟北京,期待她拿回一筆煤炭「保證金」償還自己一筆億元的債務。
顧春芳的資金鏈如何運營和斷裂,她是怎麼從家裡離開,去到哪裡,都成了常熟坊間「越傳越玄」的段子。很多人以為她去了新加坡,把她的跑路稱為「起飛」。債主們有的病了,有的急哭,她的親友也因此受累,常常接到催債或稱「她被抓住了」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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