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

「愛情是不會眷顧怪人的!」

發這條朋友圈的是L姐,28歲的她依然是單身,她參加過許多場相親,但都沒下文。

L姐長得不醜,人也很好,但大家都不太想了解她。私底下,大家都說她是個怪人。因為她脾氣怪——不會看場合說話,愛好也怪——養的寵物是一隻蜥蜴。

為了能夠收穫愛情,也能被更多人喜歡,L姐不顧家人反對,花重金報了一個印象改變班。

這世上有很多改變並不會讓你真的喜歡,但它們可以讓你看上去很受人喜歡,這就夠了。

終於,L姐變成了一個事事得體,處處讓人歡欣的「明星」。但這種狀態並沒有持續多久,很快L姐受不了了。

她並不喜歡那種狀態,讓每個人都喜歡她實在太累了。所有人都很開心,除了她自己

那天之後,L姐重新變回了大家眼裡的怪人,但她已經不想改變了——那怕不會有人喜歡。

這個月的三號,我媽回家的時候帶回了一封請柬,我問我媽,誰又結婚了。

我媽說,就你L姐啊。

我既驚訝又開心,她相親成功了?

我媽說,是啊,聽說對方也是個怪人。才沒見幾次,倆人就都覺得對方特好。

聽到這兒,我突然笑了起來。

終於有人不嫌棄你是個怪人了啊。L姐。你一定也很開心吧。

此刻,播放器里的音樂跳到了下一曲,是陳奕迅的《打回原形》,其中有一句這麼唱道:

「若你喜歡怪人,其實我很美。」

參加L姐婚禮的那天,我在台下看著她講話。她很幸福,笑得十分美,他的丈夫也高大帥氣,一點都看不出這是兩個怪人。

突然,我想起了L姐以前發的那天朋友圈。我趕緊翻了出來,想了很久,終於敲出了一行評論:

「愛情才不會討厭怪人,因為它就是兩個怪人之間的惺惺相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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