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起訴王寶強,這招很翟欣欣
04-02
實事求是,「寶馬案」真是一場年度大戲,只不過公眾看的是道德,法律工作者看的是訴訟策略。
在一審法院罕見地認定出軌,判決離婚後,馬蓉根據《公司法》,以隱名股東身份,起訴王寶強公司,要求查賬,目的其實很簡單:
一是尋找有無其他夫妻共同財產的線索,繼續參與分配;
二是找公司經營中違法犯罪的線索,譬如偷稅漏稅之類的點,通過刑事手段向王寶強施壓,獲取談判資本,在之後的財產調解中謀求優勢(以刑促民相脅,這招很翟欣欣)。
兩個目的,都是沖著錢來的,雖然無恥,但的確是步妙棋。至於結果如何,這取決於王寶強這邊屁股是否乾淨,能否授人以柄。
前兩天看到王寶強主動去領金掃帚獎的新聞,其實還是挺嘆服老實人的情商的,演技實打實在那,真誠與謙遜便成了圈粉之處。
作為受害者,捲入離婚紛爭中,「天真傻小子」極有觀眾緣的影視形象不再,但也不破不立,獲得了其它人設的可能性,對於演員生涯來說,未必是件壞事。
附《公司法司法解釋(四)》:
第七條 股東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起訴請求查閱或者複製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