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愛人如己=身在天國永生+損人利己=如在地獄

先拉一位大師鎮場子:

「地獄是一種思想狀態,你說得再正確不過了。每一種思想狀態,若單憑自己、每個將受造物關閉在自己心思中的,最終就是地獄。」——C.S.路易斯 基督教護教家。

公理1:作用力與反作用力。

公理2:人心都是肉長的。

因此: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得到正反饋;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得到負反饋。

設定:

針對同一個人

人己關係初始值100%

愛人如己一年,得10%

損人利己一年,失10%

(註:平均每月變數不到1%。而實際損人利己者,三次重大動作後後即完全摧毀二人關係。公司試用期三個月即可下定論。因此一年10%,取稍寬鬆值。)

得公式: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1.10的N次方。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90的N次方。

四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1.61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59

小結:四年時間損人利己者足夠反目。例證:糟糕的大學宿舍關係者。

七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2.14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43

小結:七年後損人利己者跌破半值。例證:破碎的婚姻關係。

十八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6.12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14

小結:十八年是父母和子女在一起的時間。例證:破碎的父子關係。

推論:

1,一個人的親密關係,十人以內,大學舍友不過四年,父母不過十八年,夫妻可長可短。大多數關係不需要經歷反覆損耗。但是如果有無限的生命?

2,如果永生,即無數年,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都將是0。四面楚歌無過於此。

3,關係破裂,有兩個選項可以選:a重建關係,從損人利己者轉變為愛人如己者;b換個新的對象。

4,如果永生,即便100億人,也會將和所有人的關係損至冰點。舉目無親,皆仇怨。

5,現實情況複雜,有欺騙,有隱瞞,有時愛,有時損,但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行為可以作假,本心騙不了人,更騙不了自己。

結論

永生+愛人如己=身在天國

永生+損人利己=如在地獄

推論:

強迫損人利己的人獲得永生,無需額外的懲罰,他會自己活成身在地獄。

對於這種人,就向對於無藥可救的癌症晚期病人,最大的仁慈,就是安樂死。

心癌,也是癌。損人利己就是心癌癥狀。

經上說: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8 和合本)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0:13-14 和合本)

因此:愛是生命的基礎,也是承受永生的基本條件。

推論:自身愛不足者,妄求永生,是在妄求地獄。

因此,經上說:

撒迦利亞書 13:9

我必把這三分之一投進火里,熬煉他們,像熬煉銀子;檢驗他們,像檢驗金子。他們要呼求我的名,我要回答他們。我要說:『他們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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