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愛人如己=身在天國永生+損人利己=如在地獄
先拉一位大師鎮場子:
「地獄是一種思想狀態,你說得再正確不過了。每一種思想狀態,若單憑自己、每個將受造物關閉在自己心思中的,最終就是地獄。」——C.S.路易斯 基督教護教家。
公理1:作用力與反作用力。
公理2:人心都是肉長的。
因此: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得到正反饋;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得到負反饋。
設定:
針對同一個人
人己關係初始值100%
愛人如己一年,得10%
損人利己一年,失10%
(註:平均每月變數不到1%。而實際損人利己者,三次重大動作後後即完全摧毀二人關係。公司試用期三個月即可下定論。因此一年10%,取稍寬鬆值。)
得公式: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1.10的N次方。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90的N次方。
四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1.61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59
小結:四年時間損人利己者足夠反目。例證:糟糕的大學宿舍關係者。
七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2.14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43
小結:七年後損人利己者跌破半值。例證:破碎的婚姻關係。
十八年後:
愛人如己者,人己關係值為:6.12
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值為:0.14
小結:十八年是父母和子女在一起的時間。例證:破碎的父子關係。
推論:
1,一個人的親密關係,十人以內,大學舍友不過四年,父母不過十八年,夫妻可長可短。大多數關係不需要經歷反覆損耗。但是如果有無限的生命?
2,如果永生,即無數年,損人利己者人己關係都將是0。四面楚歌無過於此。
3,關係破裂,有兩個選項可以選:a重建關係,從損人利己者轉變為愛人如己者;b換個新的對象。
4,如果永生,即便100億人,也會將和所有人的關係損至冰點。舉目無親,皆仇怨。
5,現實情況複雜,有欺騙,有隱瞞,有時愛,有時損,但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行為可以作假,本心騙不了人,更騙不了自己。
結論
永生+愛人如己=身在天國
永生+損人利己=如在地獄
推論:
強迫損人利己的人獲得永生,無需額外的懲罰,他會自己活成身在地獄。
對於這種人,就向對於無藥可救的癌症晚期病人,最大的仁慈,就是安樂死。
心癌,也是癌。損人利己就是心癌癥狀。
經上說: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8 和合本)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0:13-14 和合本)
因此:愛是生命的基礎,也是承受永生的基本條件。
推論:自身愛不足者,妄求永生,是在妄求地獄。
因此,經上說:
撒迦利亞書 13:9
我必把這三分之一投進火里,熬煉他們,像熬煉銀子;檢驗他們,像檢驗金子。他們要呼求我的名,我要回答他們。我要說:『他們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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