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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為造字法,不可否定!

   先有造字法,還是先有漢字?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涉及到漢字的命根!

   它背後實際上隱藏著一個關鍵問題,即:「六書」到底是不是造字法?

   先給出答案要點:

   1.「六書」作為造字法,屬於方法,客觀範疇,和漢字一起產生於文字起源之初。

   2.「六書說」作為造字法理論,屬於方法論,主觀範疇,晚於漢字產生。

   「六書說」是傳統漢字學中唯一的、真正成體系的理論,是2000年來人們釋解漢字字源的唯一理論依據。近代以前,國人雖對「轉注」等條目有不同的理解,但都認為「六書」是造字法,沒人去討論「六書」和漢字誰先產生這一問題

   20世紀初,受西方語言文字理論的影響,人們斥漢字為「落後的、過時的文字」,並以改革為名發起了旨在廢除漢字的運動。在此背景下,一批學人借鑒西方語言文字理論,對「六書說」也進行了質疑和否定,其中的典型代表便是唐蘭先生的「三書說」。

   「三書說」的面世,在當時漢字界猶如扔下了一顆原子彈,產生了極其震撼的效應。據此,某些學者便提出了一個問題:先有造字法,還是先有漢字?

提出這一問題,顯然是有目的,是為了否定「六書為造字之本」的說法,其邏輯為:商代就有了非常成熟的文字體系——甲骨文,而「六書」最早見載於《周禮》(一般認為成書於戰國時期),時間上要晚很多,所以漢字應該是「六書之本」,而「六書」不可能是「造字之本」……基於這一邏輯,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先有漢字,後有造字法!

   但是……問題真的這麼簡單嗎?

   不是的!真的不是!

   這個問題,是人們為了否定「六書說」而生造出來的話題!人們在提出這個問題時,實際上預設了一個前提條件:漢字和造字法的產生有先後之分!為此,當大家去面對這個問題時,便只有兩種選擇非此即彼,非黑即白!

   實際上,很多人都確信先有漢字,並不是因為他們了解漢字產生的具體過程,而是因為他們面對的是這樣一個可以運用排除法作答的選擇題。基於理論後於實踐發生這一常識,首先排除掉「六書說」(造字法)先存在的可能,便得出了先有漢字的結論……

   問題是:人們為這個問題預設的前提條件成立嗎?

   只有前提條件成立,我們才能去作非此即彼的選擇,上述結論才有成立的可能。反之,前提條件不成立,我們便不能去作非此即彼的選擇,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偽命題,沒有任何意義,也不可能得出先有漢字的結論。

   那麼,這個預設前提到底能不能成立呢?或者說,漢字和造字法的產生,是不是真的有先後之分呢?

   答案是否定的!從客觀角度來說,人類所有的實踐活動,包括造字活動,

方法和過程都是同時發生的,沒有先後之分

   人類做任何事情,都是在尊重客觀事物規律的前提下,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進行的。當然,人類對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可能事先有所認知,也可能沒有;有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錯誤的認知,會讓人們按錯誤的程序、錯誤的方法去行動,導致錯誤實踐和結果的發生。因此,即使是錯的,方法和過程也是同時發生的,不會有先後之分

   經過反覆的探索,人類會對客觀事物規律形成正確的認知,從而以正確的程序、正確的方法去行動,導致正確實踐和結果的發生。在此基礎上,人們會對這些正確的方法進行歸納總結,形成相應的理論,這就是所謂的方法論

   方法是客觀的,方法論是主觀的,兩者是不同的!

「六書」為造字法,屬於客觀的方法,是和造字過程一同發生,和漢字一起產生的。

    「六書說」為理論,屬於主觀的方法論,是後人總結歸納出來的,後於漢字產生。

     100多年前,在漢字被全盤否定、斥為落後文字的情形下,一批前輩大師用西方語言文字理論來否定「六書說」,是情有可原的,也是可以理解的……100多年後,沒人敢說漢字落後過時了,靠研究漢字吃飯的我們,不能再去毀漢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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