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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簽了這三個字,Ta 損失了百萬!

想必各位男士在追求女票時,必定會費盡心思討女友歡心,送花送車送鑽戒,甚至豪爽一把,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

然而近日就有一位李先生,婚前把房登記在女方張某某名下,就因為這三個字,他不僅損失百萬!也因此鬧出了不少「桑心事」!

李先生與張女士經人介紹認識,經過了幾個月的戀愛,雙方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為了能給自己女友一個家,2013年5月,李先生單獨出資90萬,在廣州市蘿崗區購買一套房產,因為戀愛時雙方感情比較好,當時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時,都以張女士名義簽訂的。房產證於2014年8月底(婚前)辦理下來,權屬登記人為張女士,張女士為單獨所有權人。

2015年元旦,李先生和張女士登記結婚,雙方於2015年8月生下一子。婚後李先生和張女士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尤其是孩子出生以後,因為突然多了一個人需要照顧,兩個人經常因為家務誰來承擔及其他瑣事而爭吵不已,最後甚至發展到打架。2016年9月,雙方都不想繼續這段婚姻,關於孩子撫養權,李先生和張女士協商一致,孩子由女方撫養,但對於離婚房產的歸屬問題,雙方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見。最後雙方協商不成,李先生起訴到法院。

房產能否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處理房產: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王幼柏律師認為,本案如單純地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是不適用的。如果房產單純歸張女士所有,對李先生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該套房產不論是首付還是婚後還貸皆是由李先生一人承擔;如果房產歸李先生所有,那麼對張女士也不公平,因為房產畢竟還是登記在張女士名下。

妻子:是他為了追我而送給我的!

張女士認為,因為李先生在婚前喜歡她,所以出資首付登記在她名下,這是婚前贈與行為,並且沒有欺詐、脅迫之情形,完全是李先生個人自願做出的行為。

丈夫:她有騙婚嫌疑!

現實生活中,騙婚案例屢見不鮮。某些心術不正之人企圖不勞而獲,以結婚為幌子獲取不正當利益。

2017年6月,由於印小天妻子的騙婚,導致了兩人婚姻破裂,印小天在這次婚姻中「損失」更是慘重高達千萬;2017年9月9日,Wephone開發者蘇享茂因遭遇騙婚被前妻翟欣欣所逼,遭索要1000萬元和房產賠償後自殺。

萬萬沒想到,這樣的災難也落在了李先生的身上。自始至終,首付是自己所付,房貸是自己一人工資償還,而張女士為房子沒有支付任何錢財。

雖然房產證名字為女方,但雙方結婚時間很短,並且回頭想想女方婚前是有目的性的,張女士有騙婚的嫌疑,如張女士以結婚為目的佔用房屋,從而賺取財產,那就不符合婚姻法的宗旨,也是不公平公正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如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是否騙婚,我們案外人也難以定奪。只能在此叮囑各位,婚前買房時,另一半要求把房登記Ta名下時,你可要長點心!

婚前一方出資,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產,離婚時房產歸誰?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王幼柏律師認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2年《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此情況作出了明確批複。

《會議紀要》之(三)規定,以結婚為目的,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出資方明確表示歸登記一方個人所有,離婚時對該房屋一般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該解釋彌補了《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有關房產歸屬的空缺規定,並且是我省高院的規定,完全可以在廣東省範圍內的司法實踐中適用。

房產婚後還貸部分,該如何處理?

因為李先生和張女士已經結婚,儘管婚後還貸完全是李先生承擔,但不影響其還貸部分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之事實,因此王律師認為,婚後還貸部分應該按照雙方共同財產分割看待,視為夫妻共同還貸,而按揭貸款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判決結果

最後法院判決男方擁有房產產權,剩餘貸款歸男方歸還,男方按照房產共有各半的分割原則,給女方經濟補償。

任何人不能以婚姻為名義,來實現自己的斂財之夢。婚姻本來就是純潔的,如果有人為了鑽法律的空子,而謀取不良之財,這種夢想就讓其夢斷的好。

天穗律師事務所為各位朋友提供兩點婚姻建議:

(1)在戀愛期間,如果遇到婚前買房,另一方沒有任何出資,要求房產登記在其名下或者加其名字的情況,就應該謹慎一點。需要理性考慮雙方的感情狀況,如果認識時間比較短,雙方感情不是很穩定或深厚,或者對另一方人品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建議房產不要加名,更加不要登記在對方一人名下。如果雙方感情確實比較好,對方人品也比較可靠,房產可以加名或者登記在對方名下,但也要保留當初買房所有的出資證據,比如銀行轉賬憑證、小票等,以證明房產完全是本人出資的事實。

(2)愛情少些防備,婚姻少些算計,愛情才會更加甜蜜,婚姻才會更加穩固!但還是要記住,任何感情都要繫上理性的弦。我們要做一個心底無私、坦坦蕩蕩的好人,但也不能做「東郭先生」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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