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去的地方,九份的燈和墾丁的海。

我寫這篇遊記主要是因為李狗寫了一篇所以我也想寫,其實,我在知乎的第一篇文章不應該是遊記,我以為,我應該是寫一篇關於自己的戀情史的,內容大致是,我遇見了誰,又離別了誰。(不料戀情史的經歷還準備不全,無法下筆)。


先放幾張圖片吧,比起文字,你們應該更喜歡看圖。

這是我第一次來九份,這裡是宮崎駿《千與千尋》電影裡面街道的原型。我原本定的路線是去青茼。在機場的電腦上無意翻到的意外景點。

時間標註著2016年5月20日

在這裡,我發掘了我有詩一般的才華(菜花),為此,還在這個地方寫下了多首短文,一手握著手機一邊吹著風,完全沉浸在詩一般的境界中。

這首應該稱它為「短文」吧。這首「短文」是我寫給我喜歡的人,李海明先生。

從照片上的文字還可以看得出,當年樓主本人內心潛在非主流般的氣息真的太骨髓了,今日再次翻看,非主流般的氣息依舊不減。不過,照片上的話是真的,東西確實很好吃,人也確實非常好,這一點樓主可以用顏值來做擔保。

這是一個有詩和遠方的地方,依山傍水,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關於旅程的路線、經費什麼的,這個因人而異,在不同的時間去價格各方面都有不一樣,所以,還是不說了,PS:對了,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入住九份的那家民宿,那家民宿在網上貌似沒有掛牌的,是一位阿嫲開的,她的房間都是面朝大海,看風景無敵美,價格也非常優惠。店名叫 九份觀海樓民宿,電話:00 886 2-24966123(不用謝)。


墾丁之行:

還是先發圖吧,文筆不夠圖片來湊。

這圖片是樓主一個人騎著電瓶車環島、頂著辣太陽拍的,不知道符不符合你們的口味。

答應我,一定要帶最愛的人來這片海。

現在,你有了這片海,你還缺一個可以陪你來這片海的人。樓主是一個人來的,所有照片只有景點沒有樓主,說到這,樓主淚眼婆娑像閣樓里的老貓,你們不要像我一樣沒出息的一個人去旅行,聽起來很酷,但內心是真的萬分不願,我希望你們都是帶著喜歡的人去旅行,咳咳。。。不該再說太多矯情的話。

來這裡,我想給喜歡的你送一張明信片,風是最好的郵差,我的思念,但願你會收到。


夜遊森林公園,這是墾丁行做過最有趣最難忘的事。

這是會發光的小蘑菇,俗稱:墾丁小菇。這次夜探森林公園真的是太酷了,不過還是蠻危險的,裡面有很多各類毒蛇昆蟲之類的小動物,但樓主一心只想找小菇就顧不上什麼毒啦。

我們此次三人行,計劃夜尋梅花鹿。一個上海姑娘和一個台灣小生和我,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和一個不男不女的我。台灣小生是台北人,92年,從台北一個人騎自行車到墾丁,耗時1個月,來墾丁旅行當做畢業之旅。上海姑娘,88年,留學法國歸來,來墾丁學衝浪,是一個非常棒棒的女生,樓主93年,算半個廢人。他們二人是沖著梅花鹿來的森林公園,樓主是為了尋找一片夢幻般的小精靈(墾丁小菇)PS:墾丁小菇是找到了,但不是一片,是一顆,樓主為了拍小菇差點把眼睛給閃光燈給閃瞎了。

把圖片放大看,蝴蝶的臉很像一張人臉,小心~

蜈蚣,怕了吧。

這~~~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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