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搶劫案說起
據媒體報道(以下為原文):近日,嘉善縣一名男子在銀行ATM機上取錢時遇到了歹徒持刀搶劫,期間,兩人竟有商有量,最後在雙方協商下,被受害男子要回了一半的錢。隨後,民警通過多方偵查最終將這名歹徒捉拿歸案。從當時銀行的監控視頻中看到,8月29日晚上10點多,王某在縣城中山路上的一家ATM機上取錢,等王某取完錢轉身推開櫃門準備離開時,一名男子突然闖了進來,用刀抵住王某的脖子。受害人王某:惡狠狠地說『搶劫』,我把口袋的錢都給他,他把我手機銀行卡都拿去了。在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袁某。嫌疑人袁某:我讓他把錢拿出來,他說沒錢,就200元。然後掏出來給我看,我就搶了。袁某說,自己在搶了錢之後正準備離開時,王某開始求情,要把錢要回去。受害人王某:我說我從老家才過來兩三天,我現金也沒這麼多,如果你全部拿去的話,我一點生活費也沒有,我就變成跟你一樣了,去搶別人,不如跟你拚命。嫌疑人袁某:我準備走,他說兄弟你不能搶我的錢,我也沒有錢用,我說不可能。他說真的沒有不信給我看,就把卡插到ATM機里。?袁某看到王某的銀行卡里一共還剩下兩毛錢的餘額,確實比較窘迫,之後,他扔下了100元。嫌疑人袁某:我說一人一半,他說行。我就跑了,他追出來,他在後面說『兄弟沒事的,我知道你困難,我不會報警的,你慢一點』。在把袁某忽悠走之後,王某立刻按下了ATM機旁的報警按鈕,並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接到報案後,魏塘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及技偵工作站多部門迅速聯合,挖掘犯罪線索,成功將嫌疑人袁某抓獲歸案。經調查,袁某,四川人,今年30歲,去年下半年來嘉善,一直在天凝楊廟一家私人企業打工,原本一個月工資也有四五千元,但最近企業關停了,他成了無業游民,由此萌生了搶劫的念頭。嫌疑人袁某:將近三個月一分錢都沒發,前幾天小孩子要開學,我問老闆要預支2000元,他說沒錢。過了兩三天才給我500元,我就把500元打回家給小孩子上學,我自己一分都沒有了。電話停機,剛開始沒想去銀行搶,就是知道裡面有監控,刀是撿來的,剛開始沒想到用刀去搶,持械搶劫自己還是知道輕重的,肯定危害比較大,拿在手裡感覺壯膽,拿著刀就去銀行了。袁某說,自己雖然拿了刀,但是心裡也很慌,也沒有真的想要傷害對方。甚至聽了王某的話之後,有點心軟,想把錢都還給他。嫌疑人袁某:當時想幾十塊錢充話費,幾十塊錢買點泡麵吃吃,等到發工資,說實話我沒想搶很多錢,就兩三百塊錢。魏塘派出所民警肖偉表示:「嫌疑人已經被我們刑事拘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搶劫罪,要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文止)
由於職業的關係,筆者會接觸到各類刑事犯罪分子,通常而言,犯搶劫罪的,大多數都是有吸毒、賭博、好吃懶做等惡習的人,像袁某這樣的案件,還很少遇到。據媒體報道,袁某今年30歲,從四川到嘉善的私企打工,之前每月也有四五千的工資,但由於經濟大環境的原因,企業被關停,收入斷了,家裡小孩上學需要錢,他找老闆預支工資,想要兩千元,老闆只給了五百元。他把五百元全寄給了家裡,自己飯錢都沒有留下,實在被逼無奈,走上搶劫的犯罪道路。如果媒體報道沒有誤導的話,可以看出袁某並無大的惡習,也還算有責任感(僅有的五百元都寄回家了),但卻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因何在?
任何社會,杜絕犯罪都是不可能的,但犯罪率的高低,卻是受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包括教育)影響的。經濟下滑,失業、破產、經濟違約的增加,都會直接導致治安的惡化,盜竊、搶劫和詐騙案會明顯增多。這幾年,經濟下行,失業、破產、經濟違約事件明顯增加,治安壓力想必會更大(官方是否公布是另一回事),當然,很多人認為這些事與自己無關,更關心明星的老婆出軌、明星求婚是否成功,他們相信,自己不會成為搶劫案中的王某,更不會成為鋌而走險的袁某(王某、袁某或許也這樣想過)。
回到本案,從法律上說,搶劫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是犯罪(搶劫殺人搞大了,成了武裝集團,當上闖王、天王、元帥,那是另一回事,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袁某雖然令人同情,但依現行刑法,肯定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則上搶劫罪判刑在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如果要想判刑在三年以下(法定刑以下),那就必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說句實話,本案中的袁某,如果不是遇上失業,不是面臨如此大的生存壓力,就不會一時糊塗走這搶劫這條道路,可否對其在法定刑下量刑,或許網友各有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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