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總理因家醜受國會質詢,李家內鬥再升級

7月3日,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國會接受質詢,就與弟弟妹妹之間關於李光耀故居問題產生的糾紛進行解釋。第一家庭的內鬥「家醜」被推上本應議論國事的莊嚴之地。

「如果我在做了你們13年總理之後,還需要用這樣具魔法的房子來鞏固我的權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處境。如果真有這樣的魔法效應,那麼新加坡就處在一個更令人悲哀的處境。」李顯龍在回應弟妹有關他想保留住宅,從而鞏固自己政治資本的指控時說。李顯龍表示,亡父李光耀在2011年已經改變主意保留祖宅。

李顯龍接受國會質詢

事件源於6月14日,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與女兒李偉玲在臉書發了一份聲明《李光耀的價值觀哪去了》,聲稱對李顯龍失去了信心,並且擔心新加坡的未來。李家內鬥的序幕就此展開。

李顯龍隨後也在臉書發表了一項聲明,聲稱自己與家人在度假,回國後再想想如何處理此事。沒想到6月15日,李顯龍透過律師公開一份宣誓聲明的內容,對於其父親、建國總理李光耀生前立下遺囑的最後版本,提出諸多疑點。同時李顯龍也附上一份說明:「我本來希望放假後再處理這件事,然而考慮到弟妹不斷接受採訪並且對我做出指責,我不得不公開回應,並且解釋我為何對於父親最終遺囑的訂立存有重大疑問。」

6月14日李顯揚發帖《李光耀的價值觀去哪了》,李家內鬥就此開始

李顯龍對李光耀遺囑提出質疑

在律師信中李顯龍表示,父親李光耀的最終遺囑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其中弟媳林學芬身為利害關係人直接參与遺囑的訂立「耐人尋味」,並且「似乎涉及利益衝突」。而林學芬是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妻子,也是騰福法律事務所(Stamford Law)高級董事。李顯龍妹妹李偉玲不滿李顯龍對林學芬的指責,隨後公布出2012年9月11日,林學芬與自己以及她們的爸爸李光耀的郵件通信的內容,信中表明,林學芬為李偉玲向李光耀爭取遺產。李顯揚為此也反駁說:「由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訂立,而非李總理所說,由林學芬參與擬定,涉及利益衝突。」

當晚,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就否認李顯揚說法,指出她並沒有訂立李光耀遺囑的最終版本。李顯揚對此說:「遺囑的第七段由李光耀指示修訂,由他媳婦林學芬負責草擬,並在他滿意後由(柯)金梨加入遺囑中。」他也指出,騰福法律事務所兩名律師也是在李光耀明文要求下,見證遺囑的簽署。

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也針對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爭端發言:「在第七版遺囑中,李瑋玲醫生原本獲得的額外份額減少了,三名子女平分遺產,這意味著李顯揚的份額增加了。林學芬作為李顯揚的妻子,若她參與籌備第七版遺囑,這引起的問題是,李資政當時是否有獲得獨立專業意見?」李顯揚馬上反駁道:「他們在爭說李光耀,一名在劍橋大學受教育的律師和在任國會議員,在不知道內容情況下籤署自己的遺囑。他們稱他在不了解拆房條款的簡單英文說明情況下,簽下自己的名字。這對這名偉人是一大侮辱。」但英蘭妮也反駁質疑,李顯揚為什麼此刻如此急於把李光耀故居拆除?她表示,故居如果拆除,屋主可申請變更(rezone)土地用途、或增加土地的總容積率、以及重新發展土地。如果這些申請被批准,這幅土地的價值就會超出目前一個兩層樓高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事隔一天後,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指李顯揚並未回復她的提問:為什麼要逼迫現任的政府現在就做出決定?

歐思禮路38號大宅

李顯龍在律師信中另一個質疑是:2013年12月讓李光耀簽署遺囑最終版的兩名律師進出李光耀住家的時間不到15分鐘,因此對李光耀是否充分了解遺囑內容,以及兩名律師有沒有給予獨立和恰當法律建議的程序提出質疑。對此李顯揚拿出兩名律師當時檔案記錄,指李光耀「閱讀了遺囑的每一行字」,滿意程度足以讓他在律師見證下,於每一頁簽名。兩名律師也指出,當時李光耀的助手也在場。李顯揚還說,遺囑只有四頁篇幅,這是李光耀「見過且熟悉的文件」,以此試圖解釋花15分鐘立遺囑不算短。

李顯揚並建議李顯龍若要挑戰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最終版遺囑,他應通過法律途徑。李顯龍在宣誓聲明中說,他沒有通過法律程序挑戰遺囑有效性,是因為他認為此事應私下解決,公開審訊只會損壞李光耀與家族的聲譽。針對哥哥的說法,李顯揚指出,遺囑庭令的審訊可以以閉門審理的方式進行,挑戰(遺囑)的適當渠道是上庭。李顯揚並質疑哥哥不願上庭的真正原因是明白遺囑執行人取得庭令後,挑戰遺囑有效性的門檻會變得更高。

成立內顧部長級委員會處理故居事件

6月17日,李顯龍從度假中回到新加坡,並在自己的臉書上貼文:「剛剛到家」並附有一張圖片,是他在澳大利亞阿德萊德(Adelaide)拍攝的大樹照片,在太陽的餘暉中,樹榦上隱映出李顯龍的身影。

同一日,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指示,為探討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處置而成立內閣部長級委員會,李瑋玲指,政府設立的部長級委員會是李顯龍總理用來攻擊李光耀遺囑的幌子。對於內閣委員會的成員名單,李顯揚和李偉玲質疑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也在名單中會存在利益衝突,李顯揚上載自己與李瑋玲和尚穆根2011年一份電郵往來,以證明父親當年在擬定遺囑第一版本,以及其中有關歐思禮路38號房子拆除條款前,尚穆根曾給予他們建議,參與了討論。尚穆根反駁,他當時已經是內閣部長,並是在李家成員要求的情況下,提供意見。他說:「他們不是我的客戶,不管我當時說過什麼,都不應該影響我在內閣部長級委員會的服務。」

李顯龍

李顯揚指責李顯龍妻擅自取走文件

6月22日,李顯揚又爆出猛料,稱李顯龍的妻子何晶於2015年2月5日李光耀進入加護病房(ICU)的次日,擅自取得多份李光耀的文件,並以總理公署的名義借給國家文物局,第二天2月6日又以總理公署的名義取走了1949年至1958年的四份文件,隨後在3月27日取走了「紅箱子」。李顯揚表示,李光耀在加護病房的時候,何晶無權這樣做,而沒有官方職銜的她竟然能代表總理公署,也讓人深感困擾。但經過媒體證實,2月6日何晶正與李顯龍出訪西班牙,怎麼會取走李光耀的文件,隨後李顯揚修改了貼文,又補充了一個問題:「既然國家文物局的文件把何晶列為總理公署聯絡人,她能否指出她是讓哪位下屬來取走我們父親的物品的?」

李顯揚關於李顯龍的妻子何晶的指控

何晶隨後在面子書上貼文回應說,當時她不在新加坡,也說明她有通知李顯揚和妻子把四個物品借給國家文物局展示。何晶說李光耀過世之後李顯揚夫婦出國度假,是她留在家裡清理李光耀遺物,而這點李瑋玲是知道的,借給國家文物局的物品是需要歸還的,當時她也整理了李光耀的其他遺物,例如領帶並且取得李顯揚的同意,讓文物局挑選他們需要的展覽品。何晶最後寫道:「不論你為什麼而感到不悅,我希望你謹記爸媽對我們家和新加坡最殷切的期盼。」隨後李顯龍也發帖文支持妻子的說法,但李顯揚反駁到:「他和姐姐李瑋玲作為李光耀遺囑的執行人,從未授權何晶拿走她承認有拿走的物品,而何晶事後才通知執行人,並不代表何晶有干涉的權利。」

執政黨與反對黨的動作

而執政黨人民行動黨還開設了「38 Oxley」網站,上載了李顯龍總理、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等人民行動黨黨員近期就李家糾紛的發言以及相關視頻。其中一個視頻題為《李光耀先生關於歐思禮路38號實際上說了什麼》,分為四個段落,第一段落李光耀說:「這是我的願望,也是亡妻柯玉芝的願望。在我過世以後,我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必須馬上拆除。如果我女兒瑋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也必須在瑋玲搬出後馬上拆除。」第二個段落為:「如果我們的子女因法律修改或各種規則約束而無法拆除房子,那麼我希望除了我的子女,他們的家人及後代,住家不對外開放。」第三個段落是:「內閣成員一致認為歐思禮路38號不應該如我所願被拆除。我經過深思後,決定如果必須保留歐思禮路38號,那就一定要加強它的基礎、翻新整棟樓。」最後視頻強調了一下:「李光耀顯然知道,故居是可以保護的。」准對視頻,李偉玲臉書發表帖文,指責人民行動黨對李光耀發給內閣的一則通知斷章取義。

作為新加坡的反對黨工人黨說,該黨數名議員已提交國會詢問,希望能釐清相關質疑,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畢丹星詢問,政府會否同意成立一個特別特選委員會(Special Select Committee),由不同政黨黨員組成的委員會將通過現場直播的公開聽審,調查李總理弟弟和妹妹指李總理濫權的指控,也讓指控者有機會在國會提呈所有相關證據。新加坡民主黨則發文告指出,由於這起爭端圍繞著李總理,因此應該通過一個調查庭(Commission of Inquiry)解決爭端以及做出回應,而不是在國會上進行辯論。

6月19日晚在總理辦公室李顯龍以視頻的形式向全國發表聲明,李顯龍表達了對國人的歉意,以及表示這些指責是毫無根據的國會在7月3日復會時,他將以總理的身份發表一份聲明,回應這種種的指責。人民行動黨將解除黨督的約束,讓全體議員自由提問和發言。而部分學者和議員也認同,有必要通過「徹底和公開的辯論和問責」,消除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糾紛所帶來的公眾疑問,重建國人對政府體制和系統的信心。

針對李顯龍的聲明,李顯揚說:「瑋玲和我從來沒有反對過李顯龍獲得平等分配的那一份房產。我們反對的是李顯龍對李光耀拆除房子意願的反反覆復。」李顯揚並責問,他和李瑋玲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但李顯龍一周都沒有回答:「我們的父親,李光耀,拆除房子的意願是不是堅定不移的?是或否?」

世 界 說

馬 岩 岩

發自 馬來西亞 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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