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到期後怎麼辦?
目前,宅基地確權已逐漸進入尾聲,據小編了解,從今年5月1 日起,全國所有市縣都將停止發放房產證,換成不動產權證。
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很大的區別,不動產權證上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因此,取得不動產權證的農民可以將宅基地作為農民自有的固定資產,可以進行合法抵押,以後國家開放宅基地入市之後,農民轉讓、出租宅基地也會更加方便。
這個消息對農民朋友來說確實是一個好消息,但是,宅基地新證《不動產權證書》上有使用年限一欄,難道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到期後怎麼辦?這讓很多朋友摸不著頭腦。小編今天就跟大家說說這個宅基地使用許可權的事兒。
1、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究竟指什麼?
針對不動產權書上的「使用期限」,國土部作出解釋:土地上有房屋、構築物的,由於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寫土地出讓合同中記載的土地使用權起止日期,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所有權以及劃撥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未明確權利期限的不填寫。
也就是說,「使用年限」對於農村宅基地來說,不具有任何時間限制作用,宅基地在確權後,農民朋友們想住多久住多久!
「無證」宅基地會被收回嗎?
近來,還有不少網友提問,由於歷史、「一戶多宅」等各方面原因,農村有許多宅基地房屋沒有確權並頒發證件,這些「無證」宅基地會被收回嗎?有沒有使用期限限制呢?
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這是農村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佔有、使用等權利。其上建造的房屋農村居民毫無疑問擁有所有權。
對於使用期限,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對於農村居民來講是一種福利,是沒有使用期限的。即使農民沒有《不動產權證》,也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還是有證方便、放心,「證」應該怎麼申請?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①申請人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准文件記載的宅基地使用權人。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准文件記載的宅基地使用權人。
②首次申請需要這些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③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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